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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的姑娘?”墨恒假装不知情:“我记得罗家只有一个小女儿,名叫罗丝,还在国外上学,怎么,她回来了?”
“不是她……”老罗心里暗骂,但只能耐心解释:“是我前阵子捡回来的一个孩子,可能跟我们闹了点脾气,不过我对她可是如亲女儿一般好,才一天不见,就想她想得厉害。昨天她一起去了罗德的订婚宴,小墨你也在场。罗德说,他亲眼看见你带走了她。”
他把罗德搬了出来,墨恒再想抵赖也不行。不过他刚才也玩儿够了,此时拍了拍手,笑道:“老爷子说的可是她?”
随着他的击掌,一个单肩香槟色拖地长裙的女子从背后款款走来,一脸静婉地望着他。
老罗愣了一下,随即才反应过来,这是白雨!她摘了眼镜,将头发结成发辫盘起来,穿上一身浅色高雅礼服,自己差点竟认不出她!
果真是被墨恒带走了。
只是这小子什么意思,难道这么轻易就归还自己?还是需要付出什么难以承受的代价?
老罗决定先听听墨恒怎么说。
墨恒示意白雨坐在自己旁边,用手撑着下巴,仿佛正在思考。“您对待亲女儿,会用脚铐铐起她,限制她的人生自由吗?”
他冷不防问出这句,让老罗和白雨同时吃了一惊,心想:他怎么知道?
老罗针一般的眼光扎在白雨身上,他觉得肯定是这女人什么都告诉了墨恒。而白雨也是纳闷,她一字没说,怎么他什么都知道一样。她知道老罗现在恨透了她,心里暗暗叫苦,墨恒真的是拿自己当肉盾来仇恨来的,毫不考虑自己的人身安全啊!
“这是个误会。”老罗想要解释,也觉得徒劳,干脆撕破脸,不再与这个小破孩儿废话,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墨恒:“白雨是我们罗家要的人,墨少你到底归不归还,开个价吧。我知道你描上罗家的股很久了,大不了送你一份。”
墨恒也站起来,却拉住白雨的手,慢慢掩到自己身后:“白雨是你罗家的人,谁能作证?她昨晚已与我签下卖身契约,现在她整个人都是我的了,想要走她,就算我死了也不行,她得陪葬。”
他的语速很慢,却坚定得不容置疑,冷冷的气质迫得老罗一时间没接上话来。而这句话,正好被赶到的罗查、罗德兄弟一字不落地听到耳里,惊讶地看着默不作声的白雨。
白雨在心里已经将墨恒撕成了碎片,这个混蛋,不仅拿自己当肉盾拉仇恨,还毁了自己的清誉。什么卖身契,她看到罗家人怪异的眼神,就知道他们误会了。
自己这副模样,温婉得跟小媳妇一样,真的像极了被墨恒包养的情妇。
这个混蛋,这笔债一定要加倍讨回来。
一个病秧子,也敢占自己便宜?
罗查听到这句话,迅速转过身,一脸嫌恶的表情,像是已不想见到这对恶心男女的脸。
而罗德,他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心痛了,所以昨天即使在订婚宴上看到死对头墨恒牵走白雨的手,他依然镇定地走完整场仪式,第二天淡定地告诉自己老爹,是谁带走白雨。他本来想,白雨走就走了吧,眼不见为净,他也会慢慢好过。却没想到,老爹跟疯了一样要把这个女人找回来。
白雨的价值真有那么大?
老罗没想到墨恒竟然说出这番恬不知耻的话,什么是他的人?难道他们昨晚那个了?他看着白雨,没想到她是这种女人,为了上位可以牺牲色相。当初也一定是她勾引自己的儿子,幸好自己觉察得早,一棒子打死了这个拜金又苟且的女人。
“真是想不到,你这丫头这么有手段?”老罗见人是要不回来了,干脆撕破脸,直接抨击这个女人。“也罢,我早知你这种女人说话从不作数,背叛起来比谁都快。墨少可要小心了,背叛主人的狗,总有一天会反咬狼一口。”他言辞间已然将白雨比作狗,墨少比作狼,一箭双雕地痛骂。
原以为白雨这样的小姑娘会受不了激将而反驳她并没有背叛,这样一来自己还有挽回的机会。但没想到白雨的脸皮厚得出奇,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说话,就好像她是一团空气。
墨恒笑了,便伸手摸了摸一旁温顺的白雨,更加激烈地讽刺回去:“老爷子说得可是自家吃里扒外的崽子?放心,我与贵府公子并无来往,老爷子不必忧心自家儿子背叛自家。话又说回来,今天的葡萄还真是甜。”墨恒无视老罗的脸色,前驱身子,捏起一颗硕大浑圆的紫葡萄,悠闲地剥开皮,一副满足的样子。“对了,不知老爷子听过狐狸吃葡萄的故事没?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这狐狸还真是幼稚又蠢笨。老爷子,您也来两颗?”
他将葡萄托盘向老罗移了移,后者几乎快要爆发。硬生生地站了起来,冷哼一声,甩手便走开。
竟然敢连他带儿子一起骂了,墨恒这臭小子是想全面开战啊?浓浓的硝烟味弥散在墨恒与他之间,老罗暗暗地咬牙:这可是你先宣战的,别怪我整死你们墨家。
不过他没有即刻被气走,而是在场子里又转悠起来,慢慢平复心绪。这就是枭雄的心态,即使“头等正经事”没办成,他也还要看看今天的沙龙,到底要进行什么交易。总不能白跑一趟,让一个小辈看了自己笑话。
事情谈崩了,墨恒当然不会负责做罗家人的向导,他给小罗一个你爱找谁找谁的表情,端起自己的杯子,趾高气昂地离开。白雨不想独自面对小罗,连忙转身跟着墨恒走开。落在小罗眼里,倒更坐实了她跟墨恒□愉,用肉体收买了这位眼比天高的墨少的心。
小罗觉得自己呆在这里真没意思,背着一肚子气灰溜溜地又离开了。
一场谈判,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愤怒有人忧。
小罗走得早,后头的好戏,全没看到。
他前脚刚走,后脚又来了一男一女一对璧人。男的一头褐色卷发,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窝深邃,看着倒像混血。女的一头深褐色中分波浪卷,如瓷娃娃一般吹弹可破,她带着琥珀色的美瞳,一双眼睛电力十足,像猫眼一样魅惑。
他们一个穿着蓝色的西装 ,一个穿着枚红色的欧式巴洛克礼服,这样骚气的亮色调配在一起,竟没人觉得碍眼。
人太美了,衣服什么都是浮云。就算是农村重金属,也能穿成国际奢侈品的味道。
罗查靠在门口的沙发上,默默地看着这对男女走进会场,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没错,这两个人是他叫来的。刚才看到墨恒一脸洋洋得意,他就想一拳打过去,砸烂他那张女人一般泛着不正常红晕的秀美脸蛋。
不过他知道有个男子比他更美。靠智商取胜的罗查当然不会当面做出那么失礼的事,既然知道那个男子的妹妹疯狂地爱恋这位病娇少爷,两个家族还可能联姻结亲,他不如推波助澜,让这场好戏更精彩一些。
果然没料错,这位洛家的大小姐洛菲,果然将自己的亲哥,金融圈第一美男子——洛克带来了。
既然刚才病娇说他睡了白雨,那现在就让他的“未婚妻”来掌掴他,顺便让比他白马王子不知多少倍的洛克恶心恶心他。
罗查笑了,觉得自己的“毒计”分外英明。他回过头,看到沉默地坐在角落里吃着水果冰淇淋的白雨,突然有些气闷。这个女人这时候还淡定地坐在那里吃,她果然没智商吗?
即使被利用了,还永远都是这副淡漠的表情?
紧接着,他就发现自己的“毒计”让自己吃瘪了。
白马王子洛克竟放开自己妹妹的手,径直朝角落里的白雨走去。他脚步沉稳,目标明确,锁定的就是一直在吃的白雨!
作者有话要说:为男主正名,男主不弱!男主只是纯情少男→ →
、新的情敌
白雨无辜被当枪使,虽然心里有点憋,但面上依旧淡然。
墨恒是她现在唯一可以抱住的大腿,他怎么利用自己都可以随心所欲。自己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设个套让墨恒自己跳下去,借他的手杀其他家族。
或者,如果还有大腿主动向她伸过来,倒也值得考虑。
她刚冒出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就感应到光亮被一个影子挡住了,不由抬起头,一个褐色卷发的高鼻梁男子站在自己身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却没有任何压迫感。
他一脸温婉的笑,暖和得能将深冬的寒冰融化。
对于一心沉浸在黑暗复仇世界与算计深潭的白雨来说,简直就是冬日里第一缕阳光,充满着生命与希望的味道。
只是惊了一刹那,白雨迅速回过神来,镇定地收回自己的眼睛,低头思考。高档定制西装,脾气好得出奇,一副混血的模样,莫非是四大家族排名第三的洛氏?
听闻洛老爷子不爱金钱爱美人,娶了个国际超模。当然超模的背景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姑娘。超模家世显赫,二十岁隐退,凭借过人的美貌、名气与社交手腕,年纪轻轻就混成了纽约的社交女皇。在最巅峰的时候嫁到中国来,一时让所有名流大跌眼镜。中国这边想着:老洛不是爱美人吗,娶回来的超模身价也忒高了。而美国那边则是纷纷开始调查老洛的背景,想搞清楚究竟是怎样的青年才俊,让女皇下嫁。
超模虽然家世显赫,也经不起她长年累月的消耗,所以她终究是要嫁人的。名媛的职业就是嫁人,社交派对上找个有钱男子嫁了,从此吃喝不愁,继续当自己的社交女皇。
但洛夫人岂是一般的美国名媛,老洛又岂是一般的青年才俊,也不知花了什么手段,这二人凑到了一起,倒先让媒体圈炸开了锅,报道的一场空前盛世的婚礼,为此,洛家的风头甚至盖过罗家。外媒记者还犯下将洛家错当罗家的失误。(luo同音)
洛夫人不负众望,生下一对龙凤胎,男的女的无一不是花容月貌,精致得如同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王子,从小便受万人瞩目长大。若不是将来要继承家业,一定会被星探挖去拍电影。
洛夫人风韵犹存,后来又生了一个小儿子,小哥哥姐姐们十岁,不过那又是后话了。
果然,眼前的年轻人不同墨恒般自我为中心,而是彬彬有礼地问道:“你好,我可以坐下吗?”他指着白雨对面的座位,两人之间只隔着一张小茶几,他原本完全可以不必问白雨的。
白雨当下基本锁定他的身份,虽不知他的目的,还是一脸不知情的名媛淑女样儿,微笑点头道:“请坐。”
年轻人坐下,舒服地依靠在座椅上,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他打个响指让使者上了杯酒,端着抿了一口,温柔地介绍道:“我是洛家的人,叫洛克。”他伸出手,用询问的目光看着白雨,一脸友好,让后者无法胡编个名字搪塞他。
敢欺骗洛少,以后就别想混了。
“我叫白雨。”白雨不着痕迹地伸出手,轻轻触碰了一下洛克便放下。
洛克不以为意地缩回手,笑了:“原来是轰动整个金融界的名作家,没认出来真是失礼了。”
他本是句客套话,听在白雨耳中却不大舒服。她从来不放照片什么在专栏,没认出她是正常的,这又有什么失礼的呢?
名流真是虚伪的生物,每句话都在作。
白雨在心里吐槽,面上却还要赔笑,不禁有些怀念阴阳怪气的病娇少爷。只是接下来1分钟内,她就扭转了先前的偏见。洛少跟表面的花哨形象完全脱节,平心而论,他比小罗聪明、果决,比病娇冷静、正气,是一个性格再正常不过的受过高等教育的豪门子弟。
原本以为洛克是看了今早的《金融街》才会对自己产生兴趣,谁料竟是个老读者,从自己出道开始,笔下的文章就被他做了收藏。
洛克竟还是个爱读书的!
这些个大家族的人,通常心浮气躁,只注力于战场厮杀,却鲜少培养自己的人文素养。说是不感兴趣,其实是没时间。
整天都要盯着市场上的一点波动,哪有心情去看书陶冶情操。
但洛克却是纸媒的忠实粉丝,关于金融的一切刊物,都是他早餐中餐晚餐的伴读。这一点,倒跟白雨十足的像。
白雨有些惊讶地望着眼前的年轻男人,修养毕竟不是白得的,长看书的人跟不爱看书的人,一眼就能辨出他们的气质。
他们聊得正欢,显然白雨想要写书的念头已不是什么秘密,洛克一边装作忧心忡忡地担忧自己家族的黑历史被曝光,一边笑嘻嘻地鼓励白雨坚持下去,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要放弃。
白雨不禁有些感动,从罗家到墨家,哪方不是想利用自己?有人真心赞美自己的作品,洛克真的是第一人。
大腿来得太快,白雨直觉这是一个陷阱。
她只是笑笑,洛克便顺着话题跟她探讨别的东西,两人聊得正欢,只听一声阴阳怪气的“咳咳”,打破了二人的欢乐气氛。
“跟谁聊得那么欢呢?”墨恒冷冷的声音如刀一般削在白雨的后颈上。她面色淡然地回过头,望见他旁边站着的深褐色卷发洋娃娃,毫不在意盈盈一笑。
本想等白雨解释一番后揪着空子讽刺她两句,却没料到她只是微笑不说话,自己反倒不能发作。墨恒再一次吃瘪,虽然恼怒,却不能在洛氏兄妹的眼皮子底下发作。没等他有所动作,洋娃娃突然一把挽住他的胳膊,仿佛挑衅一般望着白雨:“墨哥哥,她是谁?”
墨恒眼角的余光撇了撇胳膊上的手,不动声色地坐在白雨旁边的位置上,沙发的宽度刚好容纳二人,这样一来,洋娃娃就没法粘着他坐下了。他懒散地往后一靠,头也不抬:“她啊,我的新助理——白雨,记好了哦,十天之后,她将名动天下。”
洋娃娃见墨恒竟然这样甩开自己的手,完全不给自己靠近的机会,气得上下牙咬紧在一起,暗暗剜了白雨一眼,几乎是拖着步子走到洛克的身边,却依然保持一副淑女的姿态,轻轻坐下,满面都是名媛的微笑。
白雨见过洛夫人的照片,此时心里暗笑,这洛菲的仪态跟她的名模母亲一模一样,还真有几分手段。兄妹俩坐在一起,加上欧式复古礼服,活像从皇室画像里走出来的人物。
只可惜,兄妹俩面对的两个人,一个比一个心机更深,一个比一个更没节操,遇到目中无人极度自我的墨恒与善扮纯良最佳演员的白雨,他俩的美貌与手腕等于是屁,也只能哭哭罢了。
“那我先介绍一下吧。”没人说话,洛菲只能打破沉静,毕竟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