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第5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是一条偏僻、幽深的小巷子,没有路灯。
    对面的筒子楼,老旧、残破,灰头土脸的。
    在黑暗中,像个巨大的、脏兮兮的长方体垃圾桶。
    不远处的街道,传来汽车尖锐刺耳的鸣笛声,还有广告箱子放出的、荒腔走板的音乐……渐渐地,这些嘈嘈杂杂的声音,都消弭了。
    对面筒子楼的灯,也一盏一盏地,陆续熄灭了。
    我知道,是时候了。
    收了伞,一跛一跛地走进只剩下半扇的单元门。
    楼梯间里又黑又暗,我支起手电筒。
    虽然有声控灯,但是我不敢惊动它,唯恐太响亮的动静,会引来别人的注意。
    楼道非常狭窄,旁边的墙体,有大块大块脱落、修补过的痕迹。
    青灰色的混凝土,狗皮膏药一样,贴在肮脏污浊的墙壁上。
    拖拽着不大听使唤的脚,我努力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迈着猫一样轻缓的步子,一直来到三楼,站在右侧那扇灰蓝色防盗铁门前。
    从口袋里摸出串钥匙,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找出其中一枚四棱形的黄铜钥匙。天气太冷了,手指冻得僵硬发麻,插了好几次,才勉强插进锁孔。试探着向右扭了两下,“砰”地一声,防盗门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墙上摸索了几下,找到电灯开关,“啪”地按下去。
    雪亮的灯光,顿时流泻开来。
    这套房子,是季佳泽诸多房产中的一套。
    我知道,如果不是今天去市委参加政协会议,如果不是一直下着雨,他不会就近留宿在这里,而是会返回爱之家。
    那么,我也就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所以,一切,只能说是天意。
    穿过玄关,就是客厅,和老旧的外表截然不同。
    客厅里布置得相当温馨舒适,整体采用了温暖的米黄色调,收拾得一尘不染。
    角落里有个吧台,陈列架上摆着各色价格不菲的红酒。
    嗯,季佳泽是个耽于享乐的人,绝不肯薄待了自己。
    据我所知,他喜欢最好的车,最贵的酒和最美艳性感的女人。
    鉴于自己孤儿院负责人的身份,好车是不方便开的,太惹眼了。
    躲在家里,高档酒倒是可以随便喝,横竖别人也看不到。
    女人也偷偷摸摸养着五六个——并且随时随地都在淘汰更新中。
    在这方面,他也具有许多男人都有的劣根性,喜新厌旧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吧台旁边是一溜米黄色的意大利真皮沙发,沙发前摆着张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半瓶波尔多红酒,和一个高脚酒杯。
    看着它们,我满意地微笑了下。
    经过客厅,我直接来到左侧的主卧室,按下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室内的景象,顿时一览无遗。
    卧室也很宽敞,里面还有台小型冰箱、电视和计算机。
    季佳泽呈“大”字形,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张着嘴巴,打着鼾,发出自行车被拔掉气门芯时的那种怪异声音,先拔高了调子,再噗噗泄气,很有节奏感。
    他是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人,差不多有一百九十公分,胸口长着浓密的胸毛,黑乎乎的,像个外国人。
    两条细瘦的长腿,不知羞/耻地叉/开。
    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三角内裤,脚底板起了层白花花的死皮,如同正在蜕皮的蛇,由此可见,他患有重度脚癣。
    解下背包,放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先摘下黑绒线手套,放进背包,再从里面取出副未开封的橡胶手套。
    做坏事的时候,不能戴绒线手套,它们会留下纤维,也就是留下线索。
    扯开包装袋,戴上橡胶手套,我又从背包里翻出件外科医生穿的那种浅绿色手术服,套在身上,我可不希望待会儿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边系手术服的带子,边在室内环顾了一圈。
    最后,我选中了角落里的冰箱,高度正符合我的要求。
    拔下冰箱插销,将它推到距离床铺三四米远的地方。
    我接着翻背包,找出摄像机,调整好角度,摆在冰箱上。
    然后打开镜头盖,按下自动摄录键。
    绳子也是预先准备好的,是那种常见的多股塑料绳,非常的结实坚韧。
    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把季佳泽的双手双脚,分别绑在了床头和床尾的栏杆上。
    系得并不紧,所以酣睡中的男人,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还在有节奏地打着呼噜。
    我并不担心他一会儿惊醒后,会挣脱束缚,即使他不是个瘦巴巴的、而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也是没办法挣脱的。
    因为我系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水手用的滑结,越挣扎就勒得越紧。

  ☆、112|3。15 /

背包里还放了一卷宽胶带,我撕下一截,将季佳泽的嘴巴牢牢粘住。
    小心谨慎地避开了鼻子,万一一下子弄死了,就没得玩了。
    粘住他的嘴巴,是因为这种老楼的楼板通常都很薄的,隔音不会太好。
    我可不希望,游戏进行到一半,被人打断。
    抽出插在背包卡袋里的短刀,刀锋在灯光下折射出森冷雪亮的寒光。
    不需要实验,我也知道它有多锋利。
    嗯,我用磨刀石,磨了很久的。
    孔夫子怎么说来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刀尖向下,轻轻划开季佳泽的三角裤。
    没有掌握好分寸,在他小腹上划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幸好伤口很浅,只渗出了几滴血珠。
    季佳泽显然感觉到了疼痛,但他睡得太沉,大概以为还在做梦,皱紧眉头,含糊不清地嘟哝了句,就继续呼呼大睡了。
    失去仅有的一块遮羞布,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就像绑在砧板上的白斩鸡,只能乖乖任我宰割。
    这让我感到特别兴奋,心脏砰砰跳,血液在血管里咕嘟咕嘟地加速了流淌。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努力按捺住太过激动的情绪,歪着头琢磨,应该从哪里开始下刀子呢?
    这是我第一次在活人身上动刀子,实在没有什么经验。
    幸好,我曾经看过一份可供参考的“资料”。
    嗯,先把凸出的东西全部割掉。
    我边回忆,边把刀子平贴在季佳泽的嘴唇上,向上使劲切入鼻梁。
    季佳泽一下子就痛醒了,像丢进热油锅里的大虾,瞬间绷紧、弓起了身子。
    平日里阴冷的眸子,瞪得又大又圆。
    粘着胶带的嘴巴,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抗议。
    他慌乱地挣扎,才发现自己被绑上了。
    于是,挣扎得越发厉害,床栏杆被扯得直晃动。
    幸好,这张床足够结实,要是床栏杆被他硬拽下来,还真挺麻烦的。
    因为他剧烈的挣扎,我接下来的第二刀,切偏了,第三刀,又偏了。
    没有时间跟他慢慢耗,我有点着急,也有点恼火,顺手抄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照着他脑门狠狠砸下。
    “砰!”地一声,灯罩和灯泡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鲜血和着冷汗,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
    他的眼睛,还是睁得老大老大的,瞳孔里除了愤怒、惊恐、痛苦还有乞求。
    绳子深深勒进他的手腕脚腕,挣扎间皮肉都磨破了,鲜血滴滴答答地渗出。
    一手狠狠揪住他的鼻头,另一只手把刀子当成锯子,我使劲锯。
    骨头被锯得吱吱响,血也滋滋蹿出来,喷到了我的眼镜上、口罩上、手术服上。
    喷涌而出的鲜血,让我更加兴奋和愉悦。
    传说中的刮骨也不过如此吧?
    被生生锯开骨头的季佳泽,颤抖得像狂风骤雨中的叶子。
    一股黄浊的液体,猛地从他腿/间冒了出来,把床单浸湿了一大片。
    接着,我闻到了一股子令人作呕的恶臭味。他的大小/便一起失/禁了。
    胃里一阵翻腾,我使劲咽了口唾沫,硬压下呕吐的*。
    同时,又感到种释然的轻松,长久以来,压在心头的一块沉甸甸巨石,似乎轰然间倒塌了。
    原来,这个在我心目中,一直高高在上、无比威严的男人,跟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血液也是红色的,受伤时也会感到疼痛,会惊慌会害怕。
    季佳泽拼命地晃着头,想要摆脱我的钳制,我当然不会让他如愿。
    看,多简单,一把小小的刀子,就能让他痛苦不堪。
    吱吱吱……吱吱吱……我终于把他的鼻子,锯了下来。
    失去鼻子的脸孔,多出两个血糊糊的孔洞,瞬间就被血液填平了。
    红色液体犹如开了闸的洪水,溢出来,恣意地蔓延流淌。淌到脸颊上,淌到脖子上,淌到枕头上。
    不知道是因为剧烈的疼痛,还是因为失血过多,季佳泽挣扎的幅度,明显变小了,力气也减弱了,眼泪从眼角一颗一颗滚落。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记得夕夕曾经抓过一只蝴蝶。白色的,很普通很常见的菜粉蝶。
    肉呼呼的身子真难看,软塌塌、毛茸茸的。
    白色翅膀上,有一条条黑色的花纹,交叠成几个“z”字,应该是漂亮的,可惜被夕夕的小手,不小心扯破了。
    我把它放在破了洞的炕席上,它不停地蹦哒来蹦跶去,像足底装了弹簧似的。
    夕夕趴在炕沿边,看得津津有味,傻乎乎地说:“原来它这么喜欢跳舞。”
    我没搭理这个小笨蛋。
    蝴蝶跳着跳着,就一动也不动了,它死掉了。
    它只是不会说话,不能说话,但不表示它不会痛。
    眼前的季佳泽,就像那只濒死的蝴蝶,在痛苦中本能地挣扎。
    但我一点也不可怜他,就像他从来没有可怜过我们一样。
    把割下来的鼻子,举到眼前,我细细瞅:圆圆的鼻头,顶端长着几颗黑芝麻般的黑粉刺。
    两侧延伸出半环形的鼻孔,上面有几根鼻毛。
    翻过来,可以看到正中间是一片白色的鼻骨,从绽开的皮肉里支楞出来。
    从背包里拿出个黑色塑料袋,我把鼻子放进去。
    此时,季佳泽的眼睛,已经彻底失去了神采,变得涣散而绝望。
    虚脱般,缓缓抽着气,就像肺气肿的病人。
    看起来,还真是不习惯,所以我用刀尖,很利落地剜出他的左眼。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直躲在眼皮后面的眼球,竟然那么大。
    如同牛眼,是青紫色的,在我的掌心缓慢地蠕动。
    季佳泽的脸孔,因为无法承受的痛苦,扭曲得彻底变了形,异常的狰狞、可怖。
    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是否受得了,毫不犹豫地又剜出他的另一只眼球。
    把两只挨在一起,放进塑料袋中,让它们彼此相依相伴。
    接着,是耳朵。这部分的骨头比较软,也比较脆,所以比鼻子容易割。
    两个小家伙非常活泼。
    放进塑料袋里后,还扑棱扑棱直跳动,弄得塑料袋哗啦哗啦响。
    我才知道,原来耳朵的神经,在脱离人体后,还能存活那么长时间,嗯,学到新知识了。
    现在的季佳泽,脑袋光秃秃的,一点凸出的部件都没有了,简直像个淌着血水的红皮鸡蛋。
    攥住他的下颚,我猛地用力,往下一拉。
    随后,扯下他嘴巴上粘着的胶带。
    果然,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粘着胶带,固然能让他发不出声音,可是也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工作,所以,还是让他下巴脱臼比较合适。
    我开始仔细地,一点一点地剥他的皮,从头顶开始。
    我并不擅长动刀子,既没做过厨师,也没做过外科医生,平时连厨房都很少进,磨刀子的时候,还不止一次割破了手指。
    幸好,现在不是考试,我也不需要做到尽善尽美。
    所以,纵使我把他的皮肤,剥得破破烂烂的,也没什么关系。
    褪下头皮的脑壳,像个坑坑洼洼的血葫芦。
    一串串血珠流下来,比最恐怖的电影还要恐怖,比最可怕的噩梦还要可怕,我却感到由衷的兴奋,鲜血总是能让我兴奋的。
    接下来,开始割他面部、脖颈、肩膀、胸膛、小腹、大腿……的皮,我剥得很仔细,手指缝和脚趾缝都没拉下。
    不一会儿,季佳泽就变成了个囫囵血人,身上的肉是一棱一棱的,剃掉皮的男/性/器/官,是一段像肉/肠一样潮湿、柔软的物件。
    即使到了如此凄惨的程度,他却还活着。
    大张着失去嘴唇庇护的嘴巴,露出血红的牙床,口腔里喷出温热的、臭烘烘的气息,身体时而痉挛般抖动一下。
    对于他此时此刻的表现,我格外满意。
    尸体是不会痛苦的,只有活人才能感受到痛苦。
    把刀子“噗”地插进他的心窝,向下划开,一直切到下腹部。
    然后,我一样一样的掏出他的脏器:心脏、肝脏、脾、胃……包括滑溜溜的肠子。
    我把脏器工工整整放进塑料袋里,肠子也盘得规规矩矩。
    雨,下了整整一夜,我一直忙碌到东方升起启明星。
    ***
    欧宇辰睡着睡着,突然醒了。
    是被渴醒的,摸索着扭亮床头灯,室内顿时弥散出橙黄色的温暖光晕。
    骤然刺入瞳孔的光线,让他情不自禁眯起眼睛。对面墙上的挂钟,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六分,距离固定的起床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欧宇辰打算喝点水,再继续睡个回笼觉。
    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他失望地发现,里面只有少半杯水,一气喝光了,还是觉得口渴得厉害。
    只好裹上睡袍,趿拉着拖鞋,准备去厨房找点水喝。
    已经进入九月末了,凌晨三四点钟,温度很低,空气清冷,渗着丝丝寒意。
    窗外的雨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乌漆抹黑的,一丝微亮都没透进来。
    因为幼年时期和小东同住一室养成的良好习惯,下床的时候,欧宇辰随手关了灯,摸黑走出卧室。
    不想吵醒别人,一路上,他只间隔打开几盏壁灯,轻手轻脚下了楼,直接拐进厨房。
    饮水机在厨房最里侧的墙角,从饮水机里放出大半杯温水,欧宇辰举到唇边刚要喝,突然听见客厅里有什么动静传来。

  ☆、113|3。15 /

哒哒哒、哒哒哒……象是脚底板刮擦地面发出的。
    谁在客厅里?
    难道有人跟他一样,也醒了吗?
    稍微一琢磨,欧宇辰马上意识到不对劲。
    无论是谁,在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