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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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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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胸腹处也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口,乳/房和胸/部的肉,都被剁成了烂乎乎的一坨坨,象是绞肉馅的半成品,挂在一根根已经悉数断裂的肋骨上。夹杂在碎肉中的,还有红黑的肝脏碎块。因为腹部被剖开一半,肠子滑出了体外,堆作一团,如同盘得别别扭扭的麻花头。
    她的下半截却是完好无损的。*的下/体和大腿根部,糊满了红白色的黏稠液体。

  ☆、84|六 游戏OVER(3)

有那么一瞬间,欧宇辰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不能思考。他跌跌撞撞地跑到床边,细细端详床上的女尸。
    即使变成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他还是很快认出来,是张晗玥。
    朝夕相处十几年,还打算以后一起生活几十年,他又怎么可能认不出她?
    他只是不懂,谁会这样对待她?!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
    欧宇辰很了解张晗玥,她虽然任性贪玩,像许多备受溺爱的孩子一样,未免有些不谙世事,也不大懂得人间疾苦。
    但她的本性其实很纯良,是个直率、热情的女孩,性格大大咧咧的,没什么心机。待人很真实坦诚,遇到身边的人有困难,常常会二话不说地伸出援手。
    所以,无论家里的下人、学校的老师同学,还是往来的朋友,嫉妒她家世的、讨厌她口无遮拦个性的,或许有,多么多么憎恨她的就没有了。
    虽然谈不到爱情,但欧宇辰的确是有几分喜欢她的,也认定要和她共度一生。
    只是万万也想不到,她竟然以这样惨烈的方式,离他而去。
    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一瞬间的伤感无措,究竟有多少,是因为她的死而难过。又有多少,是遗憾失去了继承夙家庞大财产的最大筹码。
    邵壬对他的评价是正确的。不管表面看起来多么的温和可亲,他骨子里都是冷漠的、无情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人,始终只有他自己。
    多年来养成的冷静自持习惯,在关键时刻再次发挥了功用,欧宇辰使劲闭了下眼睛,很快调整了混乱不堪的情绪,恢复了理智。
    望着床上血肉模糊的尸体,欧宇辰脑子里迅速思考着。既然有人奸杀了张晗玥,又冒充张晗玥发短信把他引来,肯定是不怀好意的,当务之急应该马上离开。
    他这么想着,刚一转身,就看见身后竟然站着个穿睡袍的男人,象是凭空冒出来似的。
    是华子强!
    原来是他奸杀了晗玥!
    欧宇辰的第一个反应,既不是惊讶,也不是愤怒,而是不动声色地挪动着脚步,谨慎地后退。
    他打小就懂得审时度势、趋吉避凶,否则也不可能在那个犹如炼狱般的孤儿院里,艰难地熬过每一天,侥幸存活下来。更不可能被夙博罕选中、收养。
    所以,他绝对不会被一时的愤怒和恐慌冲昏了头脑,做出失去理智、无法挽回的事情。
    从另一个角度讲,即使想要帮张晗玥报仇,也得先保证自己活得好好的才行,他眼中看见的,不只是华子强,还有华子强手中明晃晃的、带引血槽的军刺。
    比较古怪的是,比起欧宇辰,一向性情冲动的华子强,此时此刻竟然也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刺,朝张晗玥尸体的方向摆了摆脑袋,似笑非笑地问:“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即使内心已经风起云涌,欧宇辰棱角分明的脸上,还是控制得很好,没有泄露丝毫情绪,甚至依然保持着丝绸般柔和顺滑的音调,心平气和地问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晗玥,这样对待我?”
    “为什么?”闲庭信步般,华子强慢悠悠逼近,脸色却骤然间沉了下来,“二月九日,夜里九点,你跟晗玥干了什么?”
    欧宇辰的脚后跟撞到了后面的床头柜,他停下,歪头认真想了想,微微蹙紧眉头:“都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我怎么可能想得起来?但我能肯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我和晗玥,也肯定不会去做作奸犯科、违法乱纪的事。”
    “对,你们就是什么都没干。”华子强脸色更难看了,“所以思思死了!我跟你说过,我不能娶她,但我是真的喜欢她。”
    “思思死了吗?”欧宇辰诧然,一边反问,一边用眼角余光留意着华子强手中的军刺,“她的死,难道跟我和晗玥有关系吗?”
    华子强无可奈何地笑了,又往前迈了一步,俩人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这种时候,你还要跟我装傻?欧宇辰,我知道你很聪明,口才也好,黑的都能硬掰成白的……”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欧宇辰突然抄起身后床头柜上的烟灰缸,向他狠狠掷来。
    华子强吓了一跳,赶紧狼狈不堪地偏头躲过。
    亲眼见到张晗玥的惨状,欧宇辰很清楚,眼前这个家伙现在就是个疯子,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机会,否则自己的下场未必会比晗玥好多少。所以他趁华子强毫无防备,当机立断地先下手为强了。
    眼见烟灰缸砸了个空,“砰”地一声落在华子强身后的地板上,化成了几片碎玻璃,欧宇辰想也不想,抬脚就猛踹向对方的下体。
    华子强慌忙提膝护裆,他知道,欧宇辰热衷多项体育运动,譬如攀岩、譬如篮球、譬如乒乓球……还曾经专门学过几年武术,体力和体质都相当好。
    被他踢中那个男人最脆弱的部位,百分之百,会直接把自个儿变成中国最后一个太监。
    而提膝护裆是泰拳中的有名招式,几年前华子强去泰国旅游时,一时兴起,跟一位著名的泰拳师傅学的。
    据师傅说,可以抵挡住大部分的下盘攻击。
    可惜,华子强并不知道,提膝护裆的前提是,腿骨必须足够坚硬。
    他实打实地挨了欧宇辰的一脚,只听骨头发出“啪”的脆响,登时一条腿就木了,疼得他差点掉眼泪。
    欧宇辰一击得手,当然不会给华子强反扑的机会,迅速踢出第二脚、第三脚……左右脚轮换,全都是照准同一个部位招呼。
    事实上,无论是学武术的专业人士正八经过招,还是街头混混打群架,绝大多数人都喜欢高踢高踹。因为动作干脆利落、气势强悍,可观赏性很高,最主要的是足够光明正大。

  ☆、85|六 游戏OVER(4)

然而,明明长了张贵公子的脸孔、一举一动都优雅得让人恨不得顶礼膜拜的欧宇辰,偏偏对此不屑一顾。攻击人家的下/体,肯定是阴/损、龌/龊、不入流的招数,不过却是最实用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欧宇辰坚信,无论什么形式的战争,计较的从来都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这种以利己为绝对出发点的实用主义,非常非常符合他的做人原则,所以他打小就贯彻执行得相当彻底。
    华子强没想到欧宇辰上一秒钟还一副温言软语、有话好好说的模样,下一秒钟就突然出手。仓促间,被逼得连连后退了好几步。
    他不禁又恼又怒,索性不管不顾地挥舞着军刺,向欧宇辰踢过来的脚踝狠命刺下,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废掉欧宇辰的一只脚。
    欧宇辰当然舍不得自己的脚,急忙闪身后退。
    华子强踩到了地上的玻璃碎片,脚下一滑,收势不住,竟然向前猛扑,一下子扑倒在欧宇辰身上。
    两人躺在地上,扭打成一团,华子强挥动着军刺,在欧宇辰眼前比比划划。
    见情势不妙,欧宇辰立马改变战略,不再攻击,而是全力防守。他眼明手快地擒住华子强的右手手腕,用力反转关节,想令对方手上使不出力气,丢掉军刺。
    岂料华子强胳膊向前一递,顺势将军刺倒转,直接塞进了他手中。
    这莫名其妙的举动令欧宇辰微微一愣,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电光火石间,华子强已经牢牢攥住他握着军刺的手,朝着自己胸口猛刺过来。
    锋利的军刺刺进血肉,发出“噗嗤”一声闷响。
    剧烈的疼痛令华子强瞳孔骤然紧缩,但他咬紧牙关,死死撑着,猛地向后一挣,将自己的身体从军刺上硬生生“拔”了出来,鲜血随之哗地涌了出来。
    紧接着,华子强毫不迟疑地,又攥紧欧宇辰的手,重复了一遍往自己胸口狠捅的自杀式动作。
    这次他拼尽了全力,军刺一下子齐根没入他的胸膛。
    这家伙吃错药了?!欧宇辰被华子强的举动彻底弄糊涂了,难道他拿着军刺,不是要杀死自己,而是要自杀?顾不得多想,他一把推开华子强,就地翻身滚开。
    华子强重重摔倒在地上。
    腾地站起来,欧宇辰愣愣地看着华子强,饶是他向来机灵百变,此时也被搞懵了。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简直像在做梦一样。华子强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匪夷所思,太让人难以理解了。
    “你以为我要杀你吗?”艰难地喘息着,华子强声音哆哆嗦嗦的,带着低哑的颤音,摇了摇头,“不,我不会杀你的,让你和晗玥同生共死,实在太不公平了。我要杀的人,是我自己。”
    欧宇辰难得诚心诚意地、疑惑地问:“可是为什么呢?你为什么憎恨我跟晗玥,憎恨到不惜死掉,也要报复我们的程度?”
    “为什么?”华子强现在只有两个感觉,疼,很疼。脑子被铺天盖地的疼痛感折磨得昏昏沉沉的,意识在急速流失,四肢软绵绵的,连动动小手指的力气都提不起来。他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嘴角浮出一丝嘲讽的微笑,“这种时候你还要装模作样地扮无辜?”
    他脸上闪过痛楚,却很快被狠戾的决绝掩饰掉了,低噶地咳嗽一声,他吐出口血沫,“现在是你杀了我,准备做一辈子牢吧。我爸不会让你出来,夙博罕不会让你死。呵呵,你和晗玥,注定阴阳相隔。而我,要去和思思团聚了。现在,游戏over了……”他还想说什么,但更多的血液涌入了喉管,从他口鼻里喷出来,只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
    “华子强!华子强!”欧宇辰急忙叫道。
    华子强已经没办法回应他了,钻进耳朵的声音,变得异常遥远而模糊。疼痛的感觉,正在迅速消褪。伤口处变得很热,象是有一把烧得通红的火钳子插在那儿,并且那热度向身体的其他部位迅速蔓延、扩散,于是,整个人就像被丢进了熔炉里,在熊熊烈焰中炼烧着。
    热,很热……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死鱼般凝固的眼神,表明他此时已经是视而不见。费力的、微弱的发出喘息,气若游丝,似乎下一秒钟就会停止。迷迷糊糊中,华子强想,这回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地、毫无顾虑地想念思思了。
    他第一次遇到李思思,是在一个普通的、闷热的夏日午夜。
    那天,他和朋友在丽都喝酒,一个没控制住,喝醉了。出门后抱着电线杆子哇哇狂吐。
    正难受得要死,想着要去哪里找杯水漱漱口的时候,一瓶打开的矿泉水,非常贴心、非常适时地递到了他眼皮底下。
    醉眼惺松地顺着矿泉水瓶往上瞧,华子强看到了一个穿着学生制服、相貌清秀的女孩子,笑容很甜美。
    初次见面,他以为她是清纯的良家女孩,几天后才知道,她是丽都刚刚捧起来的新任红牌,她在丽都的名字叫lina。
    至于那身让他产生误会的学生制服,其实是她的工作服。光顾丽都的客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喜欢玩制服诱惑的游戏。别说学生服了,空乘服、护士服、警服、海陆空军装……只要能想得出来的制服,丽都里面全部都有。
    思思的模样,算是他比较喜欢的那一款。所以,发现她的真实身份后,他再去丽都消遣,抱着“尝尝鲜”的心思,买了她的钟点。第一次的滋味,感觉还不错,于是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成了习惯。
    开始,喜欢她光/滑、细致、紧绷的年轻肉/体,喜欢她在床上或羞/涩、或火热、或娇/媚、或狂/野的各种反应。丽都的红牌不是白叫的,lina很清楚男人渴望什么、需要什么,跟她在一起,绝对不会无聊,时时刻刻都能感到惊喜和刺/激。

  ☆、86|六 游戏OVER(5)

再后来,华子强逐渐喜欢上了她这个人,喜欢她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站在社会顶层的、娱乐圈大鳄的独子,和低/贱的妓/女之间,或许会有爱情,但是,绝对不会有未来。
    他清楚,她也清楚。
    所以华子强只是买她的钟点,只是做她的客人。
    李思思只是在他需要的时候,适时地出现在他身边,从来不给他制造一丝一毫的麻烦,更不会向他提出任何无理的、逾距的要求。
    现在这个社会,出身寒微的人,想要大富大贵固然不太容易,想要饿死,也是不大容易的。更鲜有逼良为娼这种事发生——心甘情愿的女人多了去,犯不着自找麻烦。
    李思思是家中的长女,下面还有个弟弟。
    她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人,几年前,工厂改制,双双下了岗。
    其实城市里的失业工人,从某种程度来说,生存现状还不如农民。
    农民起码有土地,再不济也不会饿死,而工人没地方打工,就只能饿肚子。
    李家的两口子,文化水平不高,都没念过几天书,做惯做熟的只有做了十几年的工种。
    如今一把年纪了,原来的工作不能做了。要进入社会,和年轻人竞争,重新找工作,当然不太容易。
    东家干几天,西家做几天,赚的钱也仅仅能够糊口而已,还要口挪肚攒的,省出钱来缴纳养老保险——没有固定的用工单位,这笔钱全都要自己出,每人每年都要好几千块的,对他们家来说,实在是笔不小的开销。
    如果不缴纳呢?将来老了就要指望儿女,他们过得已经很艰难了,实在不愿意再给儿女将来增加负担。
    有人说,穷人只有生存没有生活。这句话不中听,却是事实。
    李思思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一天天长大的。
    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有穿过新衣服,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她穿的衣服,几乎都是条件好点的亲戚朋友们,淘汰下来的,所以常常不合身。
    别说大闸蟹、龙虾……那些奢侈品,他们家餐桌上,连肉沫都很少见到。
    偶尔来客人了,弄点好吃的,两个孩子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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