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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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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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太太……”邵壬皱皱眉。
    “凶手在现场做了许多事,多少会留下些痕迹吧?”夙夜再次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邵壬对夙夜很有好感,也没有生气,摇头道:“没有,连半片可疑的指纹都找不到,”他指指香水瓶,“喏,跟它一样干净。”
    夙夜愣愣地望着他,漠然的脸上露出极度震惊的神情。
    “怎么啦?”邵壬诧异地问。
    “你说它很干净?”夙夜问。
    “是啊。”
    “上面没有指纹?”夙夜语气有点急。
    “没有。”
    夙夜抿紧了嘴唇,沉着脸,凝视着自己的母亲,目光晦暗凝重,说不出的复杂。
    “难道上面应该有指纹?”邵壬犹豫着问。
    没有回答他,夙夜低声问李晓舒:“妈妈,送你香水的人,到底是谁?”
    “……”李晓舒固执地沉默着。
    凝望着她妆容精致的脸孔,夙夜心里五味杂陈,他怎么没有想到呢?在爸爸的葬礼上,都没有忘记化妆的女人……
    可是,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是爸爸的结发妻子。
    他又怎么可能会怀疑她?
    缩了缩肩膀,夙夜忽然觉得很冷,明明是炎炎夏日,明明室内一丝微风都没有,他却觉得彻骨的寒冷,沉默了片刻,再开口,声音又恢复了一贯的平静淡漠:“邵警官,请你逮捕我妈妈,她在包庇杀死我爸爸的凶手。”
    李晓舒不敢置信地猛然瞪大眼睛,胡乱摇头:“夙夜!你疯了吗?!胡说八道什么?!”
    “我说的是事实。”
    “什么事实?!”李晓舒气得直哆嗦,眼中迸射出浓烈的恨意,指着夙夜怒骂,“你是我的儿子,居然冤枉我!”
    “是不是冤枉,你很清楚。”夙夜毫不退缩,一个字一个字说道。
    “我不清楚!”李晓舒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
    “这个香水瓶上面……”夙夜轻声说,“应该有我的指纹。”
    他是第一个进入案发现场的人,他曾经将这个香水瓶攥在手中。
    “你胡说!胡说!”李晓舒失控般摆着脑袋,眼神毒蛇似的阴冷、怨毒,死命地瞪着他,象是恨不得用眼刀在他身上直接戳出几个窟窿来。
    “夙太太,你是在这里跟我谈,还是我们去审讯室继续谈?”邵壬板着脸问。
    “他撒谎!”李晓舒怒气冲冲地吼叫,“你们别相信他!他本来就是个爱撒谎的坏孩子!”

  ☆、45|六 Tiffany香水(6)

“夙太太,被害者是你的丈夫,我希望你能说实话。”邵壬加重了语气,“如果你继续推搪塞责,我会以涉嫌作伪证的罪名申请拘留你。”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能抓我!”李晓舒被他这句话吓到了,慌慌张张地接连后退了好几步,脚下冷不防一滑,她惊慌失措地想要站稳身子,可是足有十二厘米高的纤细鞋跟却不能令她如愿以偿。身体大幅度倾斜的状况下,导致她身上斜挎包的带子勾住了旁边的椅子扶手。
    “哗啦!”椅子被带倒的同时,也把她绊倒了。
    “咣!”她的脑袋撞到了办公桌的桌角。
    而那张办公桌上,铺着厚厚的磨砂玻璃。
    只是短短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无论夙夜、邵壬还是杨光,都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已经狼狈不堪地重重跌倒在地上。
    接着,殷红的液体从她额角咕嘟咕嘟冒出来,无声地流淌在拖拭得一尘不染的白亮地砖上,迅速蔓延开来。
    像大朵大朵盛绽在洁白雪地里的曼珠沙华,红得耀眼,红得刺目,红得令人怵目惊心。
    夙夜知道,这世上每天都会发生许多许多桩意外,每天都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意外而死亡。
    从这个角度来说,生命本身其实是非常脆弱的。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妈妈会那样莫名其妙的突然猝死。
    铺着厚玻璃的坚硬桌角撞破了她的太阳穴,而太阳穴无疑是人体最薄弱的部位——不是“之一”,而是“第一”。
    任何一位医生都会慎重地告诫别人,太阳穴附着颞线动脉,临近大脑,如果受伤会非常非常危险。
    李晓舒甚至没有来得及留下一句遗言,就当场死亡。
    她脚下,积着一小滩水。是那个名叫杨光,却令她瞬间就永远失去了阳光的小警察毛毛躁躁弄洒的。
    很多年以后,夙夜偶尔还会想,如果自己当时喝了那杯水,如果那个笨蛋小警察没有把水弄洒,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坚持和妈妈一起去公安局……是不是她就不会死。
    这世上没有“如果”,已经发生的事,也永远无法改变。

  ☆、46|七 滴血的十字(1)

“耳畔的风,嘲笑着什么,是谜底深藏还是人心难测。这一路走来,背负了太多,改变了太多,又或者只是一瞬的失落。悄然沉默,真与假重合,得与失交错,还在追寻着没有结果的结果(ps:歌词选自音频怪物原唱《盗墓笔记·吴邪》,作曲编曲墨香随意,词作者颜澈。)……”
    翻来覆去的吟唱,声线优美清爽,充满金属般的通透质感,将夙夜从痛苦不堪的回忆中拉回来,又隔了足足有半分钟,他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
    “夙夜!你在哪儿?宋老师说你下午旷课了,发生什么事了?”刚刚按下绿色通话键,手机里就传来欧宇辰一叠声关切的询问。
    思绪还沉浸在回忆中不能自拔,夙夜有些恍惚,愣愣地:“我……”
    等了半天,他也没说出“我”字后面的内容,欧宇辰无奈地说:“算了,你还是先回家再说吧。你现在在哪儿?我叫宋叔开车去接你。”
    夙夜淡淡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回去。”
    他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欧宇辰也没坚持,嘱咐了他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返程又走了四十几分钟,才抵达公交车站。
    幸运的是赶上了最后一班公交车,不幸的是,车里的乘客非常多,塞得满满当当的,脑袋一个挨着一个,像金针菇罐头。
    充斥着的气味,也就特别难闻:廉价的香水、汗臭、腋臭、咸带鱼……
    夙夜左右突击,竭力向后挤,一路跌跌撞撞,招来好几个人骂骂咧咧丢过来的白眼,他也全然不在意。
    好不容易挤到后门边上,终于轻轻舒出口气。隔着厚厚的门玻璃,默然不语地瞅着外面。
    夕阳已经西沉,残留的最后一抹晚霞,在天边晕染出橙红色的漂亮图画,像极了爸爸自己动手做的番茄酱。
    从足有一指宽的门缝里,扑簌簌钻进柔和的晚风,轻轻拂过脸颊,酥□□痒的,很舒服惬意。
    夙夜想起小时候,燥热无比的夏季,吃完晚饭,他趴在饭桌上写作业,而爸爸收拾完碗筷,就会搬个凳子坐在他旁边,耐心地为他扇扇子。
    爸爸,一直都是个温柔体贴的男子。虽然性格懦弱,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的确是个好爸爸,很疼爱自己的儿子,很珍惜自己的家庭。
    微微仰起头,夙夜使劲眨巴眨巴眼睛,眨掉眼中渐渐泛起的湿意。
    下了公交车,距离位于郊区的夙家别墅,还有挺远的距离,可是已经没有公交车通向那里了。
    他当然舍不得花钱坐出租车,只好接着步行。
    幸而他虽然体力不济,耐力还是不错的。紧赶慢赶,回到夙家时,还是错过了晚餐时间。
    张鼎轩最近忙着做个新的科研课题,常常留宿在学校,今天也不例外。
    而张含玥也没在家,估计又和一帮闲极无聊、从精神到*都很空虚的富家小姐少爷们,happy去了。
    夙夜推门进去时,夙博罕、夙娅和欧宇辰正坐在客厅里聊天,见到他,夙博罕立刻皱拢起眉毛,怒容满面,厉声呵斥道:“你下午旷课去哪里了?!真是太不像话了!?”
    “是挺不像话的。”闲闲地翻着时装杂志的夙娅,风风凉凉地说。
    夙夜垂下头,一声不吭。
    他的沉默,给人的感觉就象是在无声抗议,令夙博罕越发火大,愤愤然地一拍茶几,霍然站起身,迈前几步,指着他鼻尖怒骂道:“你这个有娘生没娘教的东西!要是不愿意呆在这里,就给我滚出去!免得我看着心烦!”
    “爷爷,你这么凶会把夙夜吓坏的,”欧宇辰赶紧放下遥控器,三两步走过来,满脸带笑,扯住夙博罕的胳膊,温声说,“你消消气,夙夜肯定是有什么急事,才没上课的。”
    夙娅张张嘴巴,想说什么,但她强忍住了,没能忍住的,是脸上的不悦之色,狠狠剜了欧宇辰一眼。
    “有什么急事?!”夙博罕立起眼睛,气急败坏地吼道,“什么事比上学还重要?!”
    “爷爷,有几个男孩子没逃过学?你这么生气,他怎么敢说呀。”欧宇辰亲昵地给他揉捏肩膀,“喏,你肩膀这么硬,一定是神经绷得太紧了。别生气啦,你心脏本来就不太好,医生也交代,要你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就是存心想气死我!天天板着张棺材脸,好像这个家里的人都欠他的!”夙博罕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这你可冤枉夙夜了!”欧宇辰替夙夜抱屈,“叔叔婶子都不在了,你就是他最亲的亲人了,你不多疼他一点,还有谁会疼惜他呢?夙夜现在只能依靠你,又怎么会想惹你生气?”
    或许是欧宇辰那句“叔叔婶子都不在了”的话打动了他,夙博罕嗓子眼里咕噜了下,涌到喉咙口的咒骂居然咽了回去,脸上调色板似的阴晴不定。
    欧宇辰瞅准时机,朝夙夜递了个眼色,和颜悦色地说,“还没吃晚饭吧?我给你留了饭菜,都在厨房里,叫兰姐给你热热。”
    夙夜杵着没动。
    “快去呀。”欧宇辰催促。
    夙夜迟疑了下,一语不发地转身上楼。
    “你看到了吧?!连起码的教养都没有!什么样的妈生出什么样的儿子!都不是好东西!”夙博罕气得又想发飙。
    “好啦好啦,我陪你看电视吧,快要演你喜欢的法制节目了……”欧宇辰安抚他。
    夙夜一点胃口也没有,所以也没去厨房,直接回了卧室,阖上房门,将所有的声音都关在了外面。
    了无睡意,他没有开灯,慢慢踱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白色蕾丝窗帘,站在漆黑的室内,静静地望着外面发呆。
    又到月中了,月如银盘,华光似水。
    从这扇窗子,可以清楚看到小楼后面那片郁郁葱葱的果树林。在夜幕中黑幽幽、暗沉沉的,象是里面蛰伏着什么可怕的妖魔鬼怪。
    有风掠过,树梢飒飒抖动,平添了几分阴森可怖。
    脑子里慢慢浮现爸爸死亡的现场,还有下午看到的案件图片,夙夜渐渐觉得胸口憋闷,有些透不过气来,无论看过几次,那血腥、惨烈的场景依然使他浑身颤栗。
    情不自禁打了个寒噤。
    不,不能再想了。

  ☆、47|七 滴血的十字〔2〕

拉上窗帘,夙夜摸索着从书包夹层里取出塑料绳;屈膝坐在床上,将双脚紧紧绑缚在一起。
    睡吧,不要再折磨自己了,明天还得起早上学呢。
    侧身躺下,闭了灯,裹紧被子,夙夜蜷缩着,强迫自己阖上眼睛。
    努力清空思想,默默数着绵羊:“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也不知道数了几千几万只,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他没有看到,窗外,高悬在幽黯苍穹的满月,慢慢地溢出了古铜色,色泽越来越浓,渐渐犹如血色般绯红。
    远近树林草丛里的鸟啼蛙鸣,倏忽间消失殆尽,连呱噪的蝉,都闭紧了嘴巴。
    天地间,变得异常的安静。
    一束亮白的光陡然划破寂寥的公路,随后,一辆被遮住车牌的黑色奥迪,稳稳当当停在夙家别墅的侧面围墙旁。
    一个衣着整洁的男子,打开车门走下来,推推下滑的镜架,他抬眼看看天空,温文尔雅地笑了,自言自语:“血月,真是个好日子。”
    自古以来,古今中外都有许多关于血月夜的恐怖传说,甚至有许多人赌咒发誓说,在血月夜撞见了鬼魅,或者遭遇了各种不幸……真假难辨。
    男子是不信这些的,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崇尚科学崇尚实践出真知。他知道,从科学角度来说,所谓血月,不过是月亮斜着射入大气层,所以能量消耗比平时多。而红色光波最长,穿透力也最强,于是,只有红色光波穿透了大气层,月亮便呈现出血红色,变成了血月。
    但他喜欢血月出现的日子,显得他的所作所为特别有意义。
    ***
    凌晨两点多钟,夙夜被疼醒。
    胃部揪扯似的抽搐痉挛,他睁开眼睛,发现枕头竟然都被冷汗浸透了。
    这才恍然想起来,他没吃晚饭,而中午因为嫌弃烤肉太油腻,也只吃了几片,现在空空如也的胃,正在跟他叫嚣着抗议。
    叹了口气,夙夜摁亮床头柜上的台灯,玲珑剔透的郁金香花朵,晕出淡粉色的柔柔暖光,透出股慵懒惬意的气息。
    起身下了床,他趿拉着拖鞋,决定去一楼厨房找点剩菜剩饭吃。
    推开门,一眼瞥见,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居然也大敞着门亮着灯。
    灯光直直地照射到走廊里,那一段便特别的明亮,而其他部位则凸显得格外的暗黑。
    黑白分明、明暗交错,犹如切割一般。
    那个房间是夙娅和张鼎轩的卧室,夙夜从来没进去过。
    他记得,张鼎轩今夜留宿在学校,没有回家,所以房间里应该只有夙娅一个人。
    她是还没睡觉,亦或是忘了关灯、关门?
    无论哪种揣测,好像都挺奇怪的。
    夙娅是很重视仪表、风度的人,即使出现在家人面前,也要衣着得体、妆容精致。
    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深夜里大敞着卧室的门呢?
    夙夜往那边迈了一步,犹豫了下,又缩了回来。
    他清楚夙娅有多讨厌他,所以还是别自讨没趣了。无论夙娅在做什么,都不关他的事。
    按按钝痛的胃部,夙夜转身下楼,随手按下楼梯旁边的壁灯开关。
    橘色的光芒顷刻间弥散开来。
    他的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墙上的赝品画——达·芬奇的《岩间圣母》。
    这是一幅颇有意味的画,逼真的景物环绕于人物四周,自然和人物毫无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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