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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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始料未及-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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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汗了下,“那你去美国,就没有遇到喜欢的人吗?”

齐珂停顿了片刻,“嗯,但是我的喜欢,流失的很快啊,没有一个能坚持一个月。”

“总觉得你现在变成一个有魅力的坏女人了。”她哈哈笑开,“但是,女人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

“讨厌我这样吗?”齐珂的声音微低了下去。

“不会,”她望着窗外,已经深夜,正是一片漆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之间的感情没有变。”

“我很想你。”齐珂走到客厅,窗外的阳光透过纱帘,在地板上投下了温柔的光晕。

“我也是。”两人含着笑意,各自挂断了电话。

女人之间的友谊很微妙。

有时候像火腿片一样薄,有时候又好像很难摧毁。

对齐珂而言,现在对她穷追猛打的男孩或是蕾丝,都是打发时间的玩物,她真的会持久的喜欢某个人吗?她也很怀疑呢。

58、58
暑假过得差不多;凌母接到了电话;挂断之后,她对凌波绫说道;“阿绫;你爷爷没了。”

凌波绫此时才惊觉,原来已经到了这个时候。

她的生父同她少有联系;唯有的两次,都是报丧。

城一的小小班已经开课,凌啸听到她要出门几天,什么也没说。

因很少往来,她对爷爷的印象并不深;只记得老人有点凶。

还记得多年以前;她吃饭的时候右手夹了筷子又拿汤勺,被爷爷狠狠的打了下手,“好没规矩!”

这些年爷爷年纪大了,便好像一个老小孩。明明身体强健,却总喜欢去住院,医生和护士面前体壮如牛,一见到儿女,便要大喘气扮虚弱状,总是在叫着,“我不行了。”

凌母说礼节上也要多看看爷爷,反正也近,爷爷每回见到她,倒有了些亲近的意思,“是阿绫啊?过来坐。”

生父接了她去老家,她看到头戴白布的奶奶坐在长条凳上,看到他们来了,招了招手。

“来啦。”奶奶握了下她的手,眼睛望向祠堂里摆的水晶棺,“你去见见吧。”

奶奶一向待小辈亲切,她见过了爷爷的遗容,红着眼睛揽过了奶奶的胳膊,亲亲热热的依偎住,“奶奶,你累吗?”

老人已经看淡了,“早几年我就替他收拾好了,活到了这个年纪也够了。”

有人拉了下她的衣角,她低了头,是一个12岁的男孩,“你是我的姐姐吗?”

她愣了一下,记起来了,他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

这孩子长得像他母亲,眼睛大,鼻子也挺,脸有些方正,显得很英气。

“我是方亦诚,姐姐叫我小诚就好了。”他一点都不怕生,挤到了她的身边。

“嗯。”她淡淡的笑了笑。

大约独生子女,总是希望有个兄弟姐妹做玩伴,何况是像她这样,很少才会出现的“姐姐”。

但即使她天性热情,她也很难对他表达“姐弟情深”。

方亦诚在她身边玩了会,始终得不到她的回应,也觉得没趣,便跑到他妈妈的身边说着悄悄话。

乡下的规矩是要请道士做几场法事,这一天晚上,生父和其他姑母和叔伯一起守夜,她也跟着,那刺耳的唢呐和铜锣声,让他们通宵没有睡觉。

“人为什么会死呢?”她已经见过许多人的死亡,上天其实在生和死上公平的很,你控制不了自己的出生,也控制不了自己生命的逝去。

她的生父很深的看了她一眼,“因为,你们都要长大,我们就会变老。有人去世,也有人出生。”

这是一个轮回,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打破自然的规则。

即使再舍不得,再难过伤心,过去的都要过去,新的一天又会开始。

“累吗?我送你到家里睡一觉吧。”生父看着她,唇角抿起很深的纹路,“我家就在这附近。”

她着实有些累,但她还是对他说,“可以送我回我自己家吗?”

他大抵是有些伤心,但还是勉强的笑了一下,“那我送你,你休息一下,差不多的时候我再来接你吧?”

明明是两父女,但坐上车之后两相无言,气氛好像比陌生人还要尴尬。

“阿绫,你是不是不想认我这个爸爸。”一直以来,即使她叫他“爸爸”,却从来没有把他真正当做一个父亲,他的家也不会是她的家。

“我的确没有承认你。”她默默的想,“我鄙视你,你软弱的除了向女人动用暴力,什么都做不了。”

“你是我的女儿,这是事实。”他平淡的说道,“我一直都在想着你。”

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我上次看到,就想送给你的。”

她接过了,却没有立刻打开。

“打开看看吧,我挑了很久。”这个男人近乎卑微的恳求道,“阿绫,你会喜欢的。”

她打开了包装,里面是一串粉碧玺手链,晶莹剔透的,少有杂质。

忽然便想起,上辈子她让凌母接了她回家,之后她也曾经收到一个包裹,却没有看到寄件人。

“阿绫,不要怨爸爸好吗,爸爸现在改好了,一直都在想你。”他声音微低的说道。

“你明明更喜欢弟弟吧,这些年你也没想过要见我。”她轻轻的关上盒子,闭上了眼睛。

“怎么会呢,阿绫,不管是你还是小诚,爸爸都喜欢。只是我没什么用,这么多年也只是个送信的,你继父就不一样了,他比我混得好,对你们也好,我要是经常来找你,你跟那头的关系就不会那么好了。”男人苦笑了一下,她侧脸观察他,才发现他变得这样老。

明明比继父还要年轻,但他半边头已经白了,背也有些佝偻,他还开着破旧的红旗车,脸上有着深刻的沧桑。

这是一个不被命运眷顾的男人,他当过工头,做过老师,摆过摊,也办过厂,但他总是穷困落魄。不知什么时候,他从踌躇满志、颇有才干的年轻人变成如今这个样样都不在行的中年人,他好像总是在失败,而他永远搞不懂,为什么命运待他这样残酷。

她的眼泪涌了些上来,却没有流下来。

“爸爸,当初是你放弃了我。”从小到大,你没有来见我几次,这是事实。

“因为我,听到了你在幼儿园说的话。”他的眼睛里也含了泪,“你把你‘爸爸’说的太好了,我没有脸来见你。”

她的眼泪坠了一滴下来,落到了礼品盒上,忽然一发不可收拾。

“我不想让你哭的。”他说,“你爷爷快走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我以后走了,你不来看我怎么办,一起到就很难过。”

他曾经也是和凌母因爱而结合,凌波绫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怎么会不期待?

他还记得把初生的女儿抱在怀里时那一刹那的感动,也记得,她软软的手圈起了他的食指,记得她第一次仰头,第一次爬行,第一次吃手……

她戴上了手链,“谢谢爸爸。”下车之后,她对那个男人笑着说道,“我以前,真的以为你无所不能。”看着车内浮起笑容的男人,她合上了车门。

其实那时候濡慕的她,并不知道他的失败,真的以为他什么都会做。

她回到房间睡觉,梦里面又哭了一会。

她只觉得,自己以前都想错了。

原来,她的父母都在爱着她,只是他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式而已。

“我并不是被抛弃的孩子。”她这样想道,睡梦中都弯起了唇,“我是值得被人喜爱的。”直到此时,她才将内心里那些卑怯抛弃,彻底认同了自己。

那天之后,父女关系说不上特别好,却也达到了融洽的地步。

爷爷的丧事办完之后,凌波绫还有三天的假期。

她晚上和凌啸一起手拉着手,一起在j市那条长长的河堤上散步。

大约是晚风太温柔了,一阵阵的吹拂在两人的脸上身上,只觉万分的清凉舒爽。

“绫绫会一直在我身边吗?”他还在不停的确认着。

“那要看你的表现了。”她汲着拖鞋,冲着河面张开了双手,然后回头望向了他,“你知道吗,如果把我们的人生按80岁计算,再把一生的时间比做一天,我们现在可是太阳初升的时候。一生也太长啦,我能做什么承诺?只能说,在把你变成彻底的好人之前,我还不会离你。”

据说,男女之间的爱情差异体现在,男人爱的是女人最初的模样,有一天她面目全非,他便离开了。女人想的是如何改变爱上的男人,只要他一天没有改变,爱情就没有结束。

“那么,我大概永远不会变成好人吧。”他揽住了她的肩,在她耳边笑道,“不要放弃改变我,反正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59、番外(刘仪林宝晴和凌波绫)
李思上大学之后;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汪舒静。

因此在她跟随某个学长进入登山社之后,他也紧随其后报名进入了登山社。

她喜欢的学长,有着一身虬然的肌肉;留着长发和络腮胡,虽然看不到五官;但却有十足的男人味。

再看看他,皮包骨似的瘦弱;好像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跑。

“哈?你确定你的对手是他吗?我会替你祈祷的;希望你不要输的太惨。”损友这样说道,“那个大块头唉,你怎么可能比得过他?”

第一次登山;他跟在汪舒静的身后,好不容易才鼓起了勇气;“那个,包很重吧,我帮你背吧?”

“好啊。”她爽快的答应了,扔给他一个巨沉的背包,却自己跑到学长旁边献着殷勤。

“学长,我帮你拿水壶吧?”她笑眯眯的想解下背包一侧的运动水壶,却被一只大手制止。

“不用了。”学长的声音并不如本人一样粗旷,反而有些温柔。

其实身为登山社的社长,学长背的包是最重的,不仅包括简易的折叠帐篷,还有女同胞们泰半的伙食。

休息时有人偷偷提过那个背包,重的惊人,但学长每回背起,都好像是小菜一碟。他想他有点明白为什么汪舒静会喜欢学长了。

因为那是一个像山一样可靠的男人,从来都是默默的承担起责任,也不会抱怨或指责他们这些菜鸟,只会耐心的告诉他们登山的决窍。

“真男人啊!”即使是男同胞,看到学长都忍不住要崇敬。

是的,面对这样一个男人,总好像连嫉妒都升不起来。

“要放弃吗?”好友好几次问他,“怎么看你也打不过学长嘛。”

李思却还是咬唇,坚持去参加社团活动,一次不落。

他想,大概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这个傻子喜欢她,她却没有理会过。

而她的倒追也是那么明显,学长亦没有接受。

那一次,他们花费了两天,总算攀登到山顶,所有人都很兴奋,学长笑了笑,招着他到身边,“有没有话想说?”

“什么?”他有些不解。

“我最开始喜欢登山,是因为爬到高处再喊出秘密,也没有人会听见呢。”学长爽朗的笑起来,“青春可是很短的,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怎么都要让她知道,这样才不会遗憾啊。”学长扣紧了帽子,“你以为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吗?”

李思愣了下,快步走到了高处,手握着栏杆,紧张的咽了口口水,大声的喊道:“汪舒静,我喜欢你!”

她红着脸,被他吓了一跳,“做我女朋友吧!”他的声音在大山之间回荡,其他的社员都善意的扬起微笑,“答应他吧。”

那天过后,她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

毕业那年,许多情侣都分手了,他们还在一起。“其实我最开始是为了气学长才和你交往,没想到后来真的喜欢你了。”

他们决定结婚,想邀请学长参加婚礼,李思郑重其事的在请帖上写下了“刘仪”。

婚礼那天学长剃掉了胡子,剪了短发,所有人都惊叹。

“天啊,原来学长的真面目是这样!”她笑道,“而且看起来有点……受唉。”

他也失笑,“就是不知道学长以前一个人在山顶会吼什么。”

刘仪对着新人,笑得开朗。

许多年前,他第一次登上山顶,忽然便想起了某个人,很想要把眼睛里看到的美景分享给她,虽然错过了,却还是很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情。

“我……喜欢你!”

家里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简直就好像一个灾难。

林宝晴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不仅是身材反弹到微胖,而且孩子根本就不让你睡觉。

他的精力太旺盛,又会爬会走,总让她忍不住要把他吊起来打屁股。

凌波绫说要来看她,她笑,“你确定吗?”

“当然了!”

凌波绫是一个人来的,这让宝晴很奇怪。

“他不来?”

“哎呀,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吓到宝宝怎么办,对吧?”她接过宝晴怀里的孩子,捏了下他的小脚丫,“让阿姨摸摸,呦,力气可大了。”

宝宝哈哈的笑了起来,“看吧,你宝宝喜欢我!”她还在高兴,忽然觉得手上热乎乎的,“哎~小家伙,我刚夸你你就拉了”

她抢着替孩子换了尿布,又哄着他入睡,宝晴看她一路井井有条,有些不解,“你这么喜欢孩子,怎么不生一个?”

“他不喜欢喽。”她笑着摇了下头,“自己跑去结扎了,昨天说不想生个孩子来抢我,唉,被他气死,又狠狠打了他一顿,感觉他有时候真的像孩子一样。”

宝晴额前滴了冷汗,“你究竟是怎么和他一起生活这么久的?”

“我也想知道。”她大笑起来,“你怎么又变这么胖呀,这肚子,跟你怀了四个月似的。”

宝晴沮丧的垂头,掂了下肚上的肥肉,“都怪补的太过了,他还说我胖胖的也很可爱!你不知道,徐晰慧不一直是我男神吗?我上次想去参加新慧的新闻发布会,他也硬是不让我去,真是烦死了!”

“我怎么感觉这是另一种方式的秀恩爱?”她摸了下手臂,“要不要这么肉麻?”

“喂,你最近嘴巴好讨厌!”宝晴抱住她,整个人压了上去,“我要压死你!”

“你真的好重,翻个身你丈夫不会被压到吗?”她忍着笑意正经的问。

“凌波绫!”结果惨遭“被埋胸”的待遇。

晚间宝晴熄了灯,枕边人就伸出手摸了过来,被她打落,“混蛋,都被你养成猪了!”

“有什么关系,你还是美女啊。”

“再说一遍~”揪住了他的耳朵,语气都忍不住变得娇气起来。

“在我眼里不管你什么样子都是美女啊。”他吃吃的笑开,抱着终于娶到手的女人,嘴巴像抹了蜜一样甜。

“混蛋,你为什么这么会说话!”

“这是心里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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