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我吧,叶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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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我吧,叶思远-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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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么练出来的呀。

我说:“那你干啥要那么早起来跑呢?”

“你说呢?”他低头问我。

我看着他身侧晃着的空袖筒,瞬间就明白了他的心思。叶思远并不愿意让人看到他跑步的样子,他表面上看起来不太在意自己的残疾,可是我知道,这份伤,早就刻在了他的身体里。要不然,他也不会一直到现在,宁愿让我看到他的下/体,也不愿意让我这个女朋友看到他残缺的手臂。

“叶思远,以后我陪你一起来跑步吧。”

他摇头,说:“不用,小桔,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我纯粹是为了锻炼身体,我知道你喜欢赖床,叫你经常那么早起来,我不会开心。”

“哦……好吧。”我想一想,觉得自己也真的是起不来,又问他,“那……如果我哪天起得来,来陪你跑,你会答应吗?”

“如果你真的起得来,我会欢迎你来一起跑,毕竟晨练是好事,你经常睡得晚,的确需要好好锻炼身体。”

“一言为定!”

“恩。”

我并没有陪叶思远跑完20圈,我根本就跑不动,而且他用那么慢的速度和我一起跑,也不过瘾。所以,跑了3圈以后,我继续回到操场边背单词,眼睛却一直紧随着操场上那个孤独掠过的身影。

6点多,叶思远结束晨练,我陪着他一起往寝室走。

他有些疲惫,一张脸因运动而发红,满脑袋的汗。我想帮他擦擦,他说不用,回寝室用凉水冲个澡就好。

“那不得冷死啊!”我们学校寝室里热水的供应时间是每晚7点至11点半,冬天时会增加早晨1个小时。

“我习惯了。”他说。

我看着他,说:“叶思远,再给我说点你的小秘密吧,今天要不是被我逮到了,不知道哪天才让我知道你在晨跑呢。”

“这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你当初去跳舞,不是还骗我说去做家教,我总归没有骗你吧,只是没有和你说罢了。”

“靠!!你还记着这个事啊!”我晕了,他居然还念着我骗他的事。

他笑了,说:“我每天都在寝室做仰卧起坐,有时候,我还去踢足球,只是踢球太容易受伤,我去得不多。假期在家里,我会去游泳,我还经常做瑜伽,我的身体,需要持续不断地练习柔韧性。”

这就是他的小秘密了,我笑嘻嘻地看着他,说:“叶思远,你怎么那么可爱呢!”

他突然就凑过来,亲了下我的额头,说:“小桔,你才可爱。抱歉不能亲嘴,我还没刷牙呢。”

我“哈哈哈”地笑起来,说:“彼此彼此,我也没刷呢。”

这时,我看到了叶思远的鞋,那是一双系带的跑鞋,我在他寝室里看到过,但从没见他穿过。叶思远平时从不穿系带的鞋,我还曾经问过他系带的鞋他是怎么穿的。

他说,先用脚趾把鞋带系好,系得不紧不松,再穿进去,穿左脚时用右脚拉住鞋后跟,穿右脚时用嘴咬着鞋拔子帮忙,并不困难。

看来,方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我看着叶思远脚上的鞋,说:“叶思远,你鞋带开了。”

我蹲下来,很自然地帮他系鞋带,系得不紧不松,还打了一个漂亮的结。系完以后,我站起来抬头看他,对上他柔柔的眼神,一阵微风吹过,他的发丝轻轻地飘动起来,他说:“小桔,我真觉得幸运,能认识你。”

我说:“叶思远,我才觉得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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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素描课的时候,王佳芬问我,五一假期班里组织春游,去H市周边的铃铛山登山游览,晚上在山上住一晚,第二天清晨可以看日出,然后吃完午饭启程返校。每个人只需要300块,包括来回大巴钱、餐费、住宿费、景区门票钱和缆车钱。

她问:“你去吗?”

我说:“不去,300块呢,我得打好几天工。”

她说:“这是班里第一回组织远一些的活动,你就去嘛,上次去公园烧烤,你也没去。”

我是真的不想去,说:“我和班里的同学也不怎么熟呀,去了也没劲。”

“唉……你不去,我都不知道和谁一个屋住呢。对了,这次活动,班长说了,可以带家属的,大巴是40多座的,咱们班里才30个人。”

“带家属?”

“恩。你可以带上你们家叶思远嘛,你还没和他一起出去玩过吧。”

我有点动心了,又觉得不太妥,毕竟叶思远身体不是很方便。

我说:“那什么铃铛山,叶思远能去吗?”

“能啊,我去过的,一点儿也不险,爬山,就是普通的石阶。”王佳芬是本地人,她想了想,说,“从山脚坐缆车到半山腰,再自己走上峰顶,那儿风景很好,五月初是最漂亮的时候。”

我思考了一下,说:“那我去问问叶思远,他要是肯去,我就报名。”

她高兴了,说:“行!我就想晚上和你一个屋住呢!”

中午,我打电话给婉心,问她:“你班里是不是组织过活动,去那个铃铛山?”

“是啊,去年10月的时候,秋游去的。这儿过去2个半小时,风景还挺好。”

“恩……婉心,你说,那个山,叶思远能上去吗?”

“能啊!一点不险的,根本不用手扶,用脚走就行。”她想都没想就回答。

“你确定?”

“确定!”

“我知道了,谢了啊。”我挂了电话,心里开始有点期待。

从寒假结束开始,我和叶思远已经交往了2个月了,我们的确没去任何地方玩过,连H市市区的公园都没去过。

我希望叶思远能陪我去铃铛山,我想和他一起爬到峰顶看日出,我知道,那一刻,一定会非常非常得美好。

晚上我去叶思远寝室陪他吃饭,他的室友都不在,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问他:“五一假期,你做什么?”

他说:“我要回家,我已经快一个月没回去了。”

我知道,叶思远隔一段时间,会被他家的司机曹叔叔接回家待两天,自从我和他开始交往,他回家的次数已经大大减少,寒假结束到现在,他才回了一趟家,还是清明时回去扫墓。

“哦……”我有点失望,在脑子里想了一整天的话,怎么也问不出口了。

“怎么了?”

“没事。”

“小桔,别瞒我,什么事?”

“那个……五一时,你能不回去吗?”我犹豫着问他。

“?”他有点奇怪,然后笑起来,“你知道吗,我妈前几天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交女朋友了,说我连家都不愿意回了。”

“你怎么说?”我有点好奇。

“我和她说:‘是啊。’”

我张大了嘴。

“她让我把你带回家给她看看呢。我说这也太早了吧,所以五一时,我必须得回家了,要不然,我怕她会赶过来看你。”

“……”

“对了,你到底有什么事?”

“没事了。”

“小桔?”

“哎!你不是要回家嘛!跟你说没事了,我们班组织了五一时去铃铛山春游,我就是想问问你陪不陪我一起去,那个山不险,别人都说你能上去的。你要回家,就没这回事啦!我一个人也不会去玩的,刚好趁这几天,好好打工赚点钱。”我“噼噼啪啪”地一口气说完,就看着叶思远愣愣的脸。

“铃铛山?”

“恩。”

“小桔,你想去吗?”他温柔地问我。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你肯陪我去,我就想去。”

他弯起嘴角,说:“那我们就去吧。”

我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小桔,只要是你想去的地方,只要我去得了,我一定陪你去。”叶思远认真地说。

我笑了,往叶思远脸上印上一个响亮的吻,说:“你真好!只是……你怎么和你妈妈交代呢?”

“就说,我要陪她儿媳妇儿出去玩,得晚一个星期回家。”

“呸呸呸!谁是你媳妇儿呀!”话虽这么说,我脸上却烫起来。我真的很高兴,我和叶思远,终于要一块儿出去玩啦。

正文 17、叶思远,爬山去!

很快就到了出发的前一天,我拖着叶思远去市区的大超市买出游需要的东西,主要是食品。

王佳芬说山上没什么东西吃,我们毕竟要在山上过一晚,带一些吃的喝的还是很有必要。

我推着购物车慢慢地走,叶思远就跟在我身边。

看到什么想买的东西,我就拿下来,两个人头碰着头一起看,还讨论几句,喜欢的就丢进车里,不喜欢的就放回架上。

我真觉得,我们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只是,经常有顾客在经过我们身边时,好奇地朝叶思远看。已经是5月初,叶思远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长袖带帽卫衣,他的袖子虽然塞在衣服口袋里,但一看就是空瘪瘪的,只要别人看到他,就一定会注意到他的残疾。

我毫不在意,有时就用手托在叶思远的腰后,我喜欢我和他走路时,身体上的联系,毕竟我们是情侣,叶思远如果做不了,那就只有我来做。

结完帐,我两只手各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往出口走,叶思远跟在我身边,面色开始不好看。

我知道,他又闹别扭了。

我说:“叶思远,你别乱想,咱们打车,我就提这么一小段路,不重的。”

他说:“小桔,下次来超市,把我那个大双肩包带上,买了东西我背回去。”

“行!听你的。”只要他高兴,他乐意,我什么都依他。

“对了,明天要带的东西,你待会儿都提我寝室去,明天我来背包。”

我眨着眼睛问他:“那我带什么?”

他笑,说:“你把你这个人带去就行了。”

“好!”有人肯主动背包,我干啥不乐意呢?

@@@@@@@@@@@@@@

第二天,是周六,我们全寝室都起得很早。

我提前去了叶思远寝室,帮他最后整理背包。他的黑色背包很大, LOGO我没见过,应该是国外的牌子。包里被我们塞满了吃的喝的,洗漱用品,还有晚上睡觉要穿的睡衣和第二天的换洗衣服,我提了下,挺沉。

我说:“分两个包吧,怪沉的,我也有个双肩包。”

叶思远说:“不用,我是男生,这点重量对我来说小意思。”

我乐了,说:“好,那咱们走吧,8点就集合出发啦。”

大巴是直接来学校接我们的,等我和叶思远到了集合地点,我才发现,有一个讨厌的人,也参加了这次出游,他就是我同班同学唐苗的堂哥——唐锐。

我已经有一个月没看到唐锐了,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他当着叶思远的面,说的混账话。我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个很记仇的人,所以,我没打算和他打招呼。

可是他却走了过来,对我笑嘻嘻地说:“陈桔,好久不见啦,还记得我吗?”

我朝他看看,推着叶思远的腰打算走开。

唐锐见我不理他,又向叶思远打招呼,说:“你好啊,叶思远,你也一起去爬山吗?”

“是的。”叶思远家教比我好,他做不到对一个笑脸人不理不睬。

唐锐说:“铃铛山峰顶风光很不错的,待会儿你一定要上去看看,那里有一个石头,是最高处,刻着‘海拔1328米’,去了铃铛山的人都要在那儿拍照,没拍照就等于没到过铃铛山。”

叶思远笑着说:“那我一定会上去看看的。”

“那等会儿,咱们在峰顶见了。陈桔,再见。”他朝我挥手,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转身走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唐锐的笑有点儿不怀好意,我的心里有点不安,预感着会发生一些想不到的事。

从学校到铃铛山,大巴要开2个半小时。

我和叶思远并排坐在大巴座椅上,我的脑袋搁着他的肩膀,两只手有点儿空。我看到和我们并排,隔着走道的两个同学,那是我们班一个男生带着他的女朋友。

他的手臂揽着他女友的肩,另一只手和他女友的手紧握在一起。

我的心里有些失落,但很快就赶走了这些念头。我是和叶思远在一起,叶思远就是这么个人,一辈子都会是这样的身体,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必须要习惯他和别人的不一样。

何况,叶思远爱我的心,我相信谁都比不上。

所以,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路上,我问叶思远要不要吃东西,或是喝水。

他摇头,我知道,他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自己用脚吃东西,他更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让我喂他。

我们班同学都知道我和叶思远在交往,而且他在学校里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们看到他,都表现得很友善,我觉得挺欣慰。只是班里有个别男生心态不太好,我听王佳芬说,只要我不在,他们经常会私底下讨论我和叶思远的事。

这几个男生,在我大一上入学时,轮番追求过我,只是,我一个都没答应,甚至连普通朋友都没有和他们做。他们一直都对我抱着幻想和希望,我怀疑自己甚至是他们SY时性幻想的对象。如果我一直单身,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偏偏,一个学期后,我和叶思远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开始极度得不平衡。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觉得残疾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健全人,哪怕他在某些领域特别出类拔萃,或者性格品质特别坚毅,特别优秀,他们还是觉得,他就是一个残疾人,是一个废物。

和这些人,我无法沟通,他们谁都不会知道叶思远的好,不会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高尚,他的为人是多么坚强。

我想,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们都下了车。我帮着叶思远把背包背到他身上,他穿着一件薄款的Columbia长袖冲锋衣,颜色绿白相间,下穿藏青色运动裤,脚蹬一双黑色的休闲鞋,没有穿袜子。

过了冬天,叶思远都是光脚穿鞋的,他的脚,就是他的手,出门在外,有好多事都需要他用脚去做,他的鞋穿脱也很方便,这是他十年来摸索出的经验。

班长去售票处买了团队票,然后把缆车票和景区门票分到我们手里,说:“大家自由登山,不用在一块儿,毕竟走路都有快慢,午餐自理,下午4点在半山腰的铃铛旅馆集合,门票背面的地图上有标示,到时一起用晚餐,再讨论看看晚上要不要组织活动。”

我应了,回头朝叶思远笑,说:“走!叶思远,爬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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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缆车处排队坐缆车。

铃铛山海拔不低,从山脚到半山腰是有缆车的,大概到450米高处,之后的路,就要靠自己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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