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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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南-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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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淮南还是笑着,却不再说什么。于是她就更加郁闷了,“叔叔,虽然我很喜欢你,可你把妈妈抢走啦,这样很不好的诶……爸爸很喜欢妈妈的,他会生气,他生气就不要我啦……伊伊以后就没爸爸了,”她嘴巴撅得高高的,挂个油瓶都不会掉,一脸委屈,“没爸爸的小孩子很可怜的,以后妈妈有了小宝宝,就没人喜欢伊伊了……”
“怎么会?只是多了一个人疼你啊,别人只有爸爸妈妈,可是你有爸爸、妈咪,还有叔叔啊,今后还有弟弟妹妹,伊伊一个人得到的爱,会比所有人都要多喔。”
好像是这个道理,自己那么可爱,当然会人见人爱啦。
她叹了口气,哎,叔叔说起话来就跟说故事那么动听,叫人不心动都不行呢。突然想起什么,她软声软气地问,“叔叔,你以前说的把女朋友弄丢了……是说的妈咪吗?”
叔叔愣怔,点点头。
她看到叔叔眼睛里的星星似乎黯了一下,又想起了当时叔叔说起丢掉女朋友时难过的表情。顿时就觉得他可怜兮兮到不行,于是心又软忽忽泛起了酸。
这么好看的叔叔却皱着眉头,真可惜。
她小心地把小手塞到了他的手里,为难了一会儿,扁扁嘴道,“好了啦,叔叔你别难过了,伊伊不讨厌你了啦,你可别哭哭脸喔……要是爸爸还讨厌你,那……我就去跟爸爸卖个萌撒个娇……别看爸爸总是凶凶的,其实心最软了,伊伊被老师骂不听话他也从来没有打过我呢……诶,叔叔,你别摸我头啦,你要把鼻涕蹭我头上我跟你翻脸喔……欸,你有没有哭啊……没哭啊,没哭就好……欸,真烦恼,大人的脾气还真是琢磨不定呢……”
“那我们拉钩钩。”
“啊,叔叔你好幼稚哦,”她一脸嫌弃,却还是用小指勾住了他的小指头,“好啦好啦,女汉纸一言既出四匹骡子都追不回来啦……”
看着叔叔亮晶晶的星星眼,伊伊望天,感叹到,大人还真是好哄啊。

、段从番外:千帆过尽(上)


段从番外:千帆过尽(上)
段从觉得,世间真的是有因果的,而他的人生就像一个又一个圆,每次他都以为挣脱了命定的轨道,可最终却依然会回到原点。仿佛从未起步,亦从未结束。
他委屈,可是却无处说理。
因为心里很清楚,很多事都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在爱情里的人都一样,有多爱,就有多贱,他习惯了自己犯贱,亦渐渐麻木了犯贱之后所带来的疼痛感,当意识因为疼痛变得空茫,他大概唯一还能记住的,就是他的心甘情愿。
爱上一个人没有错,不爱一个人也没有错。错的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相逢,错过了不该错过的,坚守着不该坚守的,却仍旧毫无办法,只能在那个圆形的轨道里,苦苦煎熬。
这种或者就叫命中注定。段从对于这种宿命论的东西并没有太强烈的喜好憎恶,他相信,亦不相信。
从很小很小时候,他就知道,他的人生可以经由自己的双手变得更加辉煌,所以他纵然自己成为一个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人。然而他也知道,很多东西不是努力或者拼搏就可以得到的,他无所谓拥有亦无所谓失去,在他看来,结果远远没有过程重要,就像流星划过并不是为了陨落的瞬间,能够让人记住的,也只是它划破天际时的绚烂。归根结底,真相往往并不美好,譬如流星也不过只是颗石头。而石头,永远都只是石头。
可是石头也会开花。
坚硬的心脏开出一条裂缝,里面是柔软的土壤,鲜红的花朵破土而出,每一片花瓣都是滴血的颜色。
当眼睛习惯了温柔地追寻,任何寒冷坚冰都无法伪装。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段从从来没有想过,樱花树下那仅仅一秒的目光相触,就已经注定了他甜蜜却苦楚的一生。
十年,她相赠了他无数的眼泪。她责问他为何对她的感情无动于衷,她步步紧逼,他节节后退。十年,爱已足够铸成堡垒,可他坚硬的石头心啊,却一点点蛀空了城墙。
石头啊石头,不是捂不热,而是已经开出了花。可是爱情那么疼,爱过石头的人都会受伤,于是还要再爱吗,还是不怕疼吗?
段从不怕,他怕她会疼。曾经有个姑娘爱过他,他说不清究竟爱情更多,还是依恋更多,懵懂无知伤透了姑娘的心,姑娘离开了多年年,他就内疚了多年。现在有了报应,石头开花了,他爱上她,她却毫无察觉。
可最终,他还是伤害了她。于是老天惩罚他,用今后所有的相思来偿还。
她爱上了别的男人。她为了那个男人笑,为了那个男人哭,为了那个男人,为了那个男人跟他大声吵架,为了那个男人伤痕累累肝肠寸断。
那个男人辜负了她,她却从未后悔。她说爱情是那么美好的毒药,让人只尝了一口,就愿意舍生忘死。
段从想,老天真是毫无道理。就算是报应,也该报应在他的身上啊。为什么要折磨他爱的人呢。
原来因果福报,也是一个死循环。他辜负她的十年,在他愿意开口说爱的时候,她已经投入别人的怀抱。这是报应。
那么,难道她现在所经受的,也是作为她已经不爱自己的惩罚吗?不,他宁可不要。哪怕刀子从头顶落下,他也会用血肉之躯去为她抵挡。爱情来得猝不及防,遗忘亦是如此,可即使是这样,他还是舍不得,舍不得她受一点委屈。
那个男人生了很严重的病,离开了她。
她怀着那个男人的孩子,差点丢了性命。
那个男人毫无所知。
段从在自己痛得快要死去的时候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无用的男人,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可是他接着想,就觉得他根本没有资格责怪任何人,如果自己有用,她就不会爱上别人了。
世上多的是你爱我我不爱你的孽缘,有时候实在无奈也会问问老天,如果有的人注定不能在一起,为什么还要让他们遇见。
红线被牵得乱七八糟,难免有几个打上了死结。老天大概也说不清楚。
时间一晃就过了五年。段从以前从未觉得自己会有衰老的一天,可是到底,他还是老了,老人多少都会想念安定的日子,有家人的陪伴,度过漫漫余生似乎也就没有那么难。
他有了一个女儿,女儿的母亲是他年轻时候一笔风流债。他欠了那个女人不少,可尽管不少,风流债始终都是风流债。
段从承认,自己并不是一个好男人。他的爱,凉薄到分给了一个人,就再也多不出其他的。也许,曾经也有过温柔缱绻,在床上的时候也曾漏出过一星半点的真心……可那少得可怜的真心,犹如黄粱一梦,支撑不了任何。
有人荒唐,有人却认了真,于是辜负不可避免。
可是就是这个被他伤得体无完肤的女人,在离开人世之后,给了他心爱的人,唯一的指望。在她最难最痛的时候,那个小小的孩子,一点点治愈了她受伤的心。
她一点点开始会笑,伤口一点点结痂。段从原本以为,他们三个人会想真正的一家三口一样,一直安宁幸福的走下去。
安安静静地陪伴,一生会过得很快。即使她永远无法再爱上他。
可是你看,这个世界真的是一个圆啊。注定的人,就算绕了再远的路,终究还是会相遇的。老天永远只会听见善良人的祷告,他是一个恶人,他伤过太多人的心,他不配被眷顾。
沉湎在美梦中太久,渐渐迷失自己,以为梦就真的。在那个男人回来的那一刻,段从就知道,是时候该醒了。
段从有时候也会怨恨她为什么会是这样没有原则的人,被那个男人那样放弃过、欺骗过,依旧可以原谅。
段从其实知道,只要一个字就够了。爱。她爱那个男人,所以就有了原谅一切的理由。
相爱的人能够重逢是好事,分开才是最狠心的惩罚。他明明应该大方祝福,可他却小心眼地躲在了阴暗的角落,不肯多说半个字。
段从觉得自己太累了,累到不想伪装良善。那是他一直欠缺的东西,他的仁慈从来只对那一个人而已。如今看来,她似乎也并不十分需要。
那样也好,人生就该如此分明。有的人注定陪伴一生,有的人却只能相伴走过一程,命中注定是亿万分之一的运气,他没有,总有人会陪她。
其实那个男人看起来似乎也不错。有钱有貌有势,除了性格温吞,爱一个人却不会表达,大抵还是个良伴。
虽然段从左看右看看了这么多年,始终觉得男人不如自己。不过她喜欢,她喜欢就好。
天大地大,相爱最大。
段从想,自己真的是老了。老到可以坦然接受自己爱的人与别人长相厮守,也仅仅只是感到一点心酸。
老到即使心爱的人将来的喜乐都与自己无关,也仅仅只是觉得遗憾。
段从陷在软皮沙发里,长腿交叉微抻。灯火都熄灭了,屋内屋外的黑暗交织在一起,犹如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从俯瞰下去,窗外是终年不散的十里洋场,连带那上方的空气都是纸醉金迷的味道。
然而段从已经很久没有在深夜出门了。他似乎慢慢开始习惯了蛰伏在静谧的黑暗中。从黑夜到白天的距离不算长,一瓶伏特加,一盒烟,一个人,足以消磨。
遥控器就握在手里,无聊地转换着频道,即使是深夜,电视里播放得依旧是一些千篇一律,裹脚布似俗不可耐的肥皂剧。他按下静音键,然而换台的手指却没有停下来。
夜,在他的沉默与烦躁中,愈加显得格外安静而不可抵抗。
这世界一半的人都睡了,而另一半的还醒着。就好像幸福和不幸的几率,大概也是一半一半。
段从只是习惯性地失眠,可他却也不认为自己有多不幸福。只是在所难免的,有些寂寞。而这种寂寞,已经无人可以诉说。
酒瓶里的酒慢慢见底,可他依旧清醒地可以看清香烟的橘色火芯在指尖明明灭灭,是清晰的一颗,没有重影。
烟灰掉了一地,烟已经燃烧到了尽头,不知不觉有些烫手。
手机很安静地放在茶几上,和那些杯具放在一起,不声不响,没有半点动静。
公司里除非发生天大的事,段从习惯了无人敢轻易打扰的日子,而这所谓比天还大,只怕屈指可数。
他的近期通讯录上通话记录寥寥,大多是别人打来,大多是她。
其实段从已经想开了,他一把年纪,早已不喜欢强人所难。倒是她,反而有些难以释怀。
那只是一种内疚,无关爱恨。段从太懂这种滋味,就因为懂,所以无法帮她排解,更无法安慰。

、段从番外:千帆过尽(下)


段从番外:千帆过尽(下)
倒是那个变态,许久没有跟他联络。
天光快亮的时候,段从看着满目狼藉,毫无设防地想起了那个烦人精。
那时候他们还不到二十岁,刚进大学,冲动而懵懂。两个同样年少出色的男孩子狭路相逢,自然是两看相厌。可谁料想,不打不相识。
那时候的时光真是好,他冷情冷性,那个烦人精嬉皮笑脸,明明是性格迥异的两个人,偏生对了路子,好到可以穿一条裤衩。自己替他砍过人,他替自己挨过刀,要说是过命兄弟,也不过如是。
他是第一个知道自己所有秘密的人,那些遗憾,那些真心,那些不堪,还有那石头里开出的花。而自己,却并不知道这个烦人精的秘密。
说来真是可笑。第一次洞悉烦人精那不可告人的心事,已经是他们相识三年后的事情。
那一晚宿醉后归家,烦人精以为自己睡着了,便在沙发上偷偷吻了上来。很轻的碰触,几乎一触及离,除了嘴巴上温热的触感,几乎连个吻都算不上。
可惜的是,那时候他虽然晕乎地睁不开眼,大脑却是清醒的。
当自己成为了别人心中的秘密,而秘密又不再是秘密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随之崩塌。
他和那个烦人精的性格中大抵都有些刚烈的强硬,宁可玉石俱焚,也不愿意粉饰太平。
段从迎着晨曦的光芒,仿佛看到了圣境中的吉光片羽。微风中,他抽完烟盒中最后一支烟,也许这时候是真的有些困了,否则怎么会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当时对那个烦人精说的话呢。
是“变态”吗?
好像不是。段从太了解年轻时候不可一世的自己了,说出来的话只怕比这恶毒百倍还要不止。
段从只记得烦人精阳光下失血到煞白的脸,好像魂魄都被那些字句一一碾碎。
那时候的烦人精远没有现在这么厚脸皮。那些话彻底伤到了他,以至于之后很多年都不曾来搭理过自己。段从也无所谓,年轻时他从不示弱,身边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对他来说也只是无关紧要的事。
更何况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呢。
一两年过去,段从几乎遗忘了这个烦人的存在。烦人精在他的生活中销声匿迹,仿佛从未出现过。
又是过了一两年,烦人精突然频繁地出现在电视机和大荧幕上,他火了,并且红得发紫。勇夺三座影帝奖杯的他俨然成了众星捧月的天王巨星。
作为娱乐巨头公司的老板与这圈子里红人交集的机会实在太多,当烦人精一个星期第五天出现在有自己参与的聚会中时,那种被猥亵的感觉在时隔多年后又重新袭上心头。
不可否认,段从恼了。可他却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那烦人精的态度客气有礼,面子里子都给得齐齐整整,饶是他都无处挑剔。
可越是平静越是危险。更何况烦人精的眼神可是一点都不平静,偶尔扫过来的时候都能烫死人。
烦人精爱设套,可段从不爱钻。那是个大麻烦,躲不过,不如就选择视而不见。
时隔多年后再相逢,段从觉得他跟烦人精之间成了死局。表面风平浪静,内里波涛汹涌,早晚鱼死网破。
可烦人精似乎并不打算跟他同归于尽。日子照样过,时不时纠缠分寸倒也把握地将将好,只是眼里火热地分量也是丝毫未减。
这么一晃,日子倒也飞快,一晃又是好多年。
如果不是因为那烦人精触了他的逆鳞,段从大概真的不会跟他撕破脸。
段从一直都有自己的打算,一是烦人精身份特殊,家里也是财大气粗的主,跟段家合作颇多,不好多加得罪。
二嘛,虽然这小子对他有意思,这些年却也一直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人要变态你不让啊,那变态也是有人权的。
段从其实说不太清自己究竟有多讨厌这个人。撇开烦人精喜欢自己这点,他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人。
段从偶尔想起年少时他替自己挨刀子的事,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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