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女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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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女也疯狂-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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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之所以选择学医,是不是就是担心这个不太检点的哥哥某一天得上什么莫名其妙的病才潜意识地这样做了呢?

嗯,这的确是个问题啊。

感觉到自己的头被揉成一团乱,萧飒忍住了一手拍掉萧风手的冲动。虽然她的确是很想这么做,但是,如果她真的这么做了,那后果绝对是十分严重的。为了大我,萧飒也只有不得已牺牲小我了。

“如果要嫁给哥哥这样的男人,我还是当一辈子的老处女好了。”

萧飒哼哼道。

想她小时候,原来也是清秀佳人一枚。就是因为萧风,害她越来越对男人没有安全感了,最后连打扮也没有兴趣了。一看到有哪个男人对自己献殷勤,脑子里就只有一个想法。又有一头公牛要发qing了。而她萧飒,对当母牛貌似没有什么兴趣。

听到萧飒的哼哼,萧风一阵大笑。

“小丫头就是小丫头。”

“对了,雪莉姐呢?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回来?”

萧飒这才突然想起,上次通电话的时候,不是说也会一起回来的吗?唉,像雪莉姐这么好的女人如果能当自己大嫂就好了。

“哦,那边还有点儿事还要处理一下。过几天就到了。”

萧风一边和萧飒往大厅外走,一边说道。

“对了,哥哥,住处你找好了吗?”

“住处?小飒不想跟哥哥一起住啊?”

萧风哀怨地看着萧飒,瞧得她一阵心虚。当初自己坚持回国内读大学,这些年,哥一个人在外面也很寂寞吧!虽然萧风的女人不断,不过,萧飒知道,那只是因为他太寂寞。哥哥是那种没有人陪着,一个人睡也睡不着的人。自己当初回来,是不是太自私了些呢?

“我住同事的姐姐那里。当时给我住的时候就说好了,只能一个人,不准男人在里面住的。”

萧飒有些愧疚地看着萧风。

“骗你的。住处早就找好了。小飒,你也搬过来住吧!”

萧风大笑,这个丫头,还是这么容易就上当啊。

萧飒气结,话都懒得再说一句了。唉,如果要说这个世界上她最没有办法的人。就是这个哥哥了。没有办法,哥哥为了她付得太多太多了。多到这一辈子,或许下一辈子,永远都还不清了。

一会儿,坐在出租车上,看着萧风闭上眼的侧脸。

萧飒的眼睛却变得柔和起来,嘴然也轻轻勾起。

哥哥回来了,真好!

他们又可以一起生活了。

而夏明珠刚刚踏入病房里面,就看到夏明月一张哀怨的脸,他咬着被子,眼中含泪,指控地看着夏明珠。

“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那语气,那个哀怨劲儿,夏明珠怀疑,就是古代那好多年不蒙圣宠的妃子也不过如此了。

夏明珠实在是不想雪上加霜了。

她想忍住的。

可是,别人却偏偏没有她这份定力,一声“扑哧”声传来。随后,清兰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忙捂住嘴,可是,却实在忍不住,她的肩头一耸一耸的。明月哥也真是的。这么大人了,为什么老是对明珠姐撒娇呢?

被清兰这么一笑,夏明珠再也忍不住地也笑了起来。

换来夏明月更加哀怨的表情,他背转过了身,表达了他无言的抗议。

明珠怎么可以对他这个哥哥这么过份呢?

丢下他一个人面对萧飒那可怕的女人,好吧,是他不小心惹了萧飒,他也认了。可怎么可以去了这么久都不回来呢?太不重视他这个二哥了。

如果是大哥,她一定不会这样的。

上次大哥住院,明珠可是守在病房里,一步也没有离开的。

太不公平了。

夏明月越想越生气,明珠偏心。

“好了,清兰。东西放下,你先回去吧。”

再笑下去,只怕到时更难哄了。唉,这是哥哥吗?有时候,明珠真觉得,这个二哥,比美男更像个孩子。美男都比他懂事多了。

“那,明珠姐,明月哥,我先回去了。”

清兰也晓得明月的脾气。

说是明珠的哥哥,其实,更像个弟弟似的。

打了个招呼,清兰就回去了。不过,她可不是直接回夏宅,她转身又去了刚才那个乌冬面馆。虽然明珠姐说是一个人去那里吃面忘记带钱包,可是,清兰怎么想都不太可能。明珠姐的性子偏静,而且,也没有丢下明月哥一个人跑那么远就为了吃顿面的道理,她得去打听打听,要不然,回去怎么跟春奶奶交待呢?

她清兰可不是这么好唬弄的。

“二哥,来,吃饭吧。清兰带了排骨汤来了。”

夏明珠招呼道。

夏明月很想有骨气得拒绝,不过,他肚子里“咕哝”一声,彻底地出卖了他,肚子真饿了。

“那,你喂我。”

夏明月提出了条件,他是伤患,有权利享受病人的待遇。而且,上次美男生病的时候,明珠都每顿喂他吃的。

夏明月却是丝毫没有想到,美男可是个才八岁的孩子。而他老人家,却是高寿几何了?

“嗯,知道了。来,过来吃吧。”

对这个爱撒娇的夏明月,夏明珠是彻底投降了。

人不知耻则无敌。

她还能怎么办呢?

平常还可以房门一关,不去理他。这回好歹也是因为自己才住院的,就依他一回吧。

夏明珠舀起一勺汤,而夏明月立马笑逐颜开地配合地张开了口。若说这副画面,那还是异常温馨的,不过,对象可不可以换个几岁的孩子啊?

而夜未央此时却是阴着一张脸,刚刚踏进了家门。

第二卷 第三十六章 故 交

“儿子,回来啦。快来看看,我这身怎么样?”

宋美英一见夜未央进门,喜滋滋地说道。今天她和夜未晨出去逛街,又买了不少好东西回来了。现在秋装新品刚上市,有不少好东西呢。

“哥,还有我,还有我。”

夜未晨也高兴地在夜未央面前转了一个圈,今天的收获不错。唉,像她这样美貌,身材又这么好,穿什么都好看,这也是一种困扰啊!害她差点就想将整个商场的衣服全打包回来了。

“嗯,不错,很好看。”

夜未央称赞了两句就上楼去了。

留下面面相觑的母女二人。

“未晨,你哥怎么啦?怎么好像心情不怎么好的样子?”

虽然这个儿子一向难得有什么好面孔,不过,那只是在外面。在家里一向可不曾这样。以前她们试衣服的时候,他可都是坐在沙发上,好好地给她们当评判的,怎么这回就这两句话然后就上楼了。难道,是事业上碰到什么难题呢?

宋美英不禁担心了起来。

这个出色的儿子是她的骄傲,也是支撑她的力量。

可不能出什么问题啊!

“嗯,是好像心情不怎么样。难道,哥哥便秘呢?”

夜未晨觉得自己便秘的时候,脸色好像也是那个样子的。听到女儿这般离谱的话,宋美英气得敲了敲她的头。这都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有时候,宋美英真想去医院里检查检查DNA,究竟是哪里出错呢?偏巧当时生这丫头的时候,来不及去医院,在家里就生了。害她连个怀疑的理由都找不到。

“你以为你哥是你?”

丢下这么一句,宋美英随即也朝楼上走去。儿子这样,她可没有试衣服的心情了。

“很疼啊。”

夜未晨无辜地摸了摸自己的头,这就是偏爱啊偏爱,赤裸裸的。

不过,从小到大,她早就已经习惯了。谁叫大哥是这么出色呢?哪像自己,做什么都不行。如果不是夜氏的大小姐,夜未晨想自己八成会饿死。不过,有哥哥在,她相信自己还是可以一直风光下去的。像那些自认为学识过人的千金小姐们暗地里看不起她,笑她无知的事以为她不知道吗?不过,有哥哥在,哪个当面不是巴结着她的?

老妈也真是的,虽然哥哥面色似乎真的有些不好,不过,八成是累着了。像哥哥这样的人,有什么事能难得着他的?

想了一会儿,夜未晨就乐观地丢下了心中的一咪咪担心。

这个哥哥,从小到大,小没有任何事能打倒他的。

“阿姨、阿姨,别做事了,快过来帮我看看,哪一件好看?”

“来了,小姐。”

听到夜未晨的呼唤,在夜家帮佣的吴嫂丢下了抹布,赶紧跑了过来,笑呵呵地道。

“小姐天生是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的。”

“那也有最好看的,你等着,我穿出来你看看,告诉我哪一件最好。”

夜未晨兴致勃勃地道,今天晚上,她绝对要抢尽那个死女人的风头。背地里嘲笑她不学无术,那也就是了。那些留过学,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女人,估计背后没有嘲笑过她的大概不多。可是,谁叫偏偏给她听到了。

那个鲤鱼精,今天晚上绝对死定了。

也不看自己长得啥德性?

那整出来的眼睛、鼻子,哪个看不出来?

还敢随便乱说别人?

今天就让她瞧瞧,什么叫真正的天然美人。她不是好像喜欢那个什么英明建设的二公子吗?哼,今天晚上叫她哭都哭不出来。

夜未晨就如同花蝴蝶似的,换了一件又一件,如同T台上的模特儿似的。今天晚上的这个Party,可是至关重要的,绝对不能马虎。

宋美英上了楼,轻轻敲了敲夜未央的门。

“儿子,我进来了。”

走进房里一瞧,夜未央正仰躺在椅子上,神情有些说不清的复杂,他手边的几上,却是有一小半杯酒。显然,刚才已经喝了一些了。

这个儿子,对酒并没有特别偏好。在外头为了应酬也就罢了,回到家里,如果不是陪他爸爸,还从来没有见他大白天的就喝过酒。

听到声音,夜未央张开了微闭着的眼睛。

“妈。”

宋美英在他旁边的另一张椅子上坐下,担心地看着他。

“儿子,怎么呢?工作不顺利吗?怎么好像很没有精神?”

“嗯。没事,妈,我想一个人休息一下。”

夜未央一边说一边坐了起来。

“好,那要不要我给你弄点东西上来吃?”

宋美英提议道,公司里的事,她也是一窍不通的,能做的也只有这个了。

“不用了,午饭的时候别来叫我了。”

夜未央摇了摇头,他现在没有什么吃东西的心情。

“真的累的话,就再休息几天吧。”

宋美英劝道。

夜未央点了点头。

宋美英这才出了房间,并关上了门。下楼时,心里仍有些担心,这个儿子,一向公是公、私是私,以前就是家里再困难的时候,也从不曾见他将公司里的不快带回家里来过。虽然别人都说他冷酷无情,但在家里,他却是最好最体贴的儿子。究竟会是什么事呢?偏偏她对公司里的事又一窍不通。但也从来没有听那些夫人说自家公司出问题了啊?那些三八的嘴可碎得很,若是夜氏出了什么问题,儿子不愿意回家来说,那些三八也绝对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的。

夜未央又抿了一口酒。

就这么扔下夏明珠,夜未央倒并不担心。

那个女人,不会是被这种小事难倒的女人。

只是刚刚离开,却又有些不自觉地想起那个女人,她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呢?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家人以外的人有了情绪。

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为什么会在意她下意识地排拒呢?

夜未央心里有些堵得慌。

那个女人,对自己而言,与其他人是不同的。

而自己,对那个女人而言,却似乎什么也不是啊。

什么也不是。

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心里却涌起一阵不甘。不想被她这么忽视,不想成为一个在她的心里什么也不是的人。

不管对她的情绪是什么,夜未央只知道,他绝对不允许,在她的心里,自己仅仅只是那样程度的路人。

拿起手机,下意识地想打电话给她。却发觉,他的手机里只有上次向金秘书问的她家里的电话。连她的手机号都没有。而那个女人,现在却并不在家里。

不由又是一阵挫败。

他真不喜欢这种感觉。

“金秘书,有一件事要你去做。”

医院精神科

“夏明珠小姐,该你了。”

护士甜美而亲切的声音传来。

夏明珠站了起来,在门口又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才毅然地推开了门。就算是为了二哥也好,这件事不能再拖下去了。

一进门,却听到一个热情的声音。

“夏明珠,果然是你。我还以为是另一个跟你同名的人呢!”

这,是什么状况?

第二卷 第三十七章 卷毛狗

“你是谁?”

听到这一句问话,陶砂后退几步,睁大了眼睛看着夏明珠。

这,这,这,说的是什么话?

陶砂简直是大受打击。没有搞错吧!竟然有人会忘记她陶砂的名字,不是别人,而是她陶砂耶!

向来走在路上,经常有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人,大声地同她打招呼,说是她什么幼儿园还是书画社的朋友的陶砂耶!

这么惨绝人寰的事如何可以发生在她的身上?

从小到大,她可是公认人缘最好,被称为最想成为朋友的陶砂耶!怎么可能有人会忘记她陶砂呢?虽然,夏明珠貌似不怎么参加班级的活动,这些年的同窗会那是一次也没有来参加过,可好歹她们从小学到中学,可是足足同窗了五年啊!

怎么可以连她的名字也记不住呢?

这个错误,一定要纠正,陶砂握紧双拳,点了点头。

她陶砂可是公认的好人缘,而这个光荣记录,绝对不能消失在夏明珠这里。

夏明珠,我决定了,从今以后,我陶砂要成为你最好的朋友!我们要一起喝茶、一起买衣服、一起聊天……

陶砂的眼中由于对未来美好的向往露出了金光闪闪的万丈光芒,耳边似乎传来“哈里路亚,哈里路亚”的声音,她痴痴地盯着夏明珠,嘴角流出了一种透明的液体,看起来好像某种被称为口水的东西。

半天不见这位貌似认识以前的自己的医生回话,而且,面前个子娇小,卷毛狗似的头发,娃娃脸的女医生看着自己的眼光就像一头饿了的小狗盯着的骨头一般,脸色潮红,呼吸急促,好像马上就要对着自己扑过来似的。

夏明珠开始打起了退堂鼓起来了。这个神经科的医生怎么有些怪怪的?听说,神经科的医生因为压力太大,最后,自己也成为病人的情况貌似不少,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换一个医生吧。

夏明珠可不想自己的小命莫名其妙地给某个可能患神经方面疾病的医生一不小心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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