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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带着疑问去适应新的环境,适应我的新生活。
我是个残疾生,我有我的生活。
学校周六不上晚自习,第二天下午也不上课。同学们在这段休息时间,都会精心安排一下。有的会坐在教室里整理一个星期所学的知识;有的会去逛商场,尤其是女生,然后大包小包地满载而归;有的去操场打篮球,打乒乓球;有的到网吧上网,去台球厅打斯诺克,301寝室的胡超他们都是超级网迷,超级游戏迷……
高中生活就被同学们这样装点着。
除了在教室学习外,其他的都不属于我的项目。走出教室,我会去阅览室,会漫步于学校的花园,会在空空的寝室里,做俯卧撑。
学校有两个花园,最大的也只有两间教室那么大,但却是我亲近大自然唯一的地方。有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却没有“曲径通幽”的尽头,因为一眼就可以把整个花园看完;有各种各样的花草,却不是姹紫嫣红,花香扑鼻,因为已是秋天;有座假山池,池子里却是有点发黑的死水。
但花园常常很安静,可以听见树叶落地的声音;花园里有枝繁叶茂的常青树,可以感受它带来博大、青春、稳实精神内涵,它常青不凋的绿色可以让绝望的心看到希望。去花园坐坐或者走走,是自己最喜欢做的事,偶尔也带一两本书去。
阅览室,我之所以喜欢去,是因为痴迷于阅览室浓浓的书香味,同时想看一些其它类的书。比如那些关于疑难杂症方面的医学著作,我希冀在上面看到一些曙光。比如那些在教室里找不着的课外书,我想充实我的精神世界。
阅览室在综合楼底楼,仍然有几阶梯步要走。在七月份来报到时,自己还可以勉强地走上去,一个月后的今天就做不到了。只能摇摇晃晃地上。待双脚同时站在一个台阶上后,才可以上另一个台阶。一个台阶,两个步子。两只手臂在空中没有规律地摆动,以求保持身体平衡。这也是我选择晚上去的原因,夜色可以让我的步态不再那么张扬,那么丑陋,我的面孔在昏暗的灯光下也会若隐若现。我发现自己有时候很懦弱。
当你在做某一件事时,你也可能从中收获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
那天刚走进阅览室,没注意到门口地板砖上有一滩水,估计是某学生喝矿泉水喝得太潇洒了,结果我就像踩在香蕉皮一样滑到了。
我以为自己又得慢慢地一点点地爬起来,突然一个瘦弱的身影向我奔来。“同学!我来扶你!”是个很温柔的声音。
那个人扶着我的右手,我左手撑着阅览桌,很轻易地站立了起来,在我惯性地对他说谢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粉红色的T恤的女生,看上去文文弱弱,好像也是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倒。如果她的鼻背上没有那颗大黑痣,如果她不戴眼镜,算得上是个美女。
“你看什么书?我帮你拿!”
“随便,只要是书我都看。”每次慌张的时候,我就开始随意起来。
“看这本《青年文摘》吧,我刚才看了,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呢。”
“嗯,你要走了吗?”
“不啊,我看这本《叔本华精选集》。”她对我做了个“嘘”的手势。我为自己刚才说话很大声感到脸红。
接着我们就谁都不说话,开始静静地看书了。阅览室不是聊天的地方,她一定是一个善良而又有修养的女孩吧,我这么想着。
时间过得好快,大约一个小时后她起身准备离开了,她说她还有衣服要洗,先走了。走了两步,她又折了回来。轻轻地问我:“我叫唐雪柔,高一九班的,你呢?”
“高一五班的,我叫魏莱,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没想到你也是新生哦!拜拜!我们下次见!”语气很欢快。
后来去阅览室的次数多了,就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常客都是些高一新生,高二高三的很少来。师哥许哥说,阅览室只属于高一的。就像新生刚刚踏进一中时,个个都是雄心壮志,有远大抱负的莘莘学子。可是到后来大多数都会渐渐迷失方向,能把梦想一直带到高考的很少很少。
半个小时后,阅览室要关门了,我只好离开。走出阅览室,第一次发现校园的夜景很独特,撇开灯火通明的教学楼,暖白的灯光为校园增添了不少朦胧美。
困兽犹斗 '本章字数:1820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9 09:42:06。0'
不会吧!88分!不及格!这可是史无前例的成绩。今天的英语测试卷,给我带来了无比郁闷的心情。
记得第一次看到课本上的化学反应、物理运动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心里暗自狂言,高中学科也不过如此。可是上数理化课,很多时候都是晕乎乎的。即使课堂上老师讲的都听懂了,课后做作业也经常力不从心。不会做,模棱两可地做,曾经在学习那块的自信一点点地被吞噬。
徐哥说,高中知识比初中的更逻辑、更独立、更抽象,它们之间不仅是量的超越,也是质的超越。“不经一番寒彻骨”,你是闻不到梅花香的。
初中的那套学习方法并不适用,那种多听、多记、多练的方法在高中的知识海洋里,不能激起什么浪花。高中知识重于理解和运用。自从英语开始亮了红灯后,其他的科目也跟着挂。语文地理也不能幸免。
如果说高中知识难,可是班上仍然有第一名,仍然有高分。很明显,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咋的了。很明显,学习虽然是自己唯一可行的闪光点,而我却没有把它点亮。因此也很明显,我成了班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没有任何出众之处。
郑宇说,他要开始调整战略。我说我也是。于是在彷徨中挣扎,在挣扎中摸索,在摸索中发散。我学会了发散思维,有时候甚至走火入魔了。
由一个英语单词“Empire”(帝国)联想到罗马帝国,罗马文明没有希腊神话吸引人。希腊不仅有爱琴海还有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是最早论证地球是球形的人。球面的面积公式是S(球面)4πr?。地球的半径是多少?地理书上说地球是个椭圆,极半径略小于赤道半径,因此只有6371。004千米的平均半径。物理老师说π也是一种介子……
收拾一下散乱的思维,竟是一大堆知识。
当我在学习道路上做困兽犹斗时,唐雪柔在笔记本上告诉我,她已经开始放弃学习了,在学校几乎是混日子。
自从那次在阅览室相遇后,每个周六的晚上阅览室都有我们两个。是我们的默契还是约定?唐雪柔说那是缘分。
唐雪柔说,我从你身上看到了生命的坚韧。开校不久,就注意到了你,一直想找机会认识你。你身上有我缺少的东西,我一直在寻找它。考上一中,完全是我烧了八辈子的高香。我的成绩很一般,只能考取一所普通的高中。中考却超常发挥,侥幸来到了一中。
进入新的班级后,几次考试下来,我就被比出来了。我的基础跟不上一中的教学节奏。高中知识太难学了,听老师讲课就和听天书没什么两样。我没有哪科考及格过,一次也没有哦!
高中的老师都是为讲课而来,下课铃一响就停止讲课,拍拍手上的粉笔灰就走了。课堂上没听懂的,若要请教他们,还得跑到办公室去,真烦!还有!看着老师一脸的严肃,我的问题到嘴边也被吞回去了。尤其是我们那个数学老师,我担心,我一问,他就反问我:“你上课有认真听吗?”我的胆子本来就小。
在班上想问同学,也没勇气。在班上没人和我说话,我也没勇气主动和他们混熟。知道吗?有个男生说我是来自火星的。很多同学半个学期了都叫不出我的名字,都还是“同学”“那个眼镜”地称呼我。
渐渐的我也习惯了这种生活。我总是很安静地坐在教室里一个很安静的角落,不和同学说话,不奢望有阳光会投向我的座位。一个人学习,一个人来,一个人离开!
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对你撒了个小小的谎,想知道是什么吗???
这段话的末尾不仅有三个问号,还有一个搞怪的表情。
笔记本上唐雪柔的字娟秀干净。我和她在阅览室的交流是用“传纸条”的方式进行的。充当“纸条”的是她带来的笔记本。她说既然在阅览室不方便语言交流,那我们就换种环保的。我去阅览室也因此多了项带支笔的任务。
我们总是,一方在天蓝色的纸上写好开场白后,把笔记本轻轻地推给另一方,另一方握起笔写写后,笔记本又载着神秘回来。来来回回,笔记本就这样在阅览桌上快乐地跑动着。有时候,“灵感”来了,就几百个字地狂写。无声的世界也很精彩!
阅览室其他的学生只是以为我们在笔记本上誊抄名言警句、优美的句子、漂亮的段落。我不止一次说,唐雪柔,你这是一种严重浪费,随便用一个草稿本都可以代替这种昂贵精美的笔记本!
“嘿嘿,你就不懂了吧!!如果我们将来谁成名人了,这个笔记本就升值了,给它个冠名《知名XX校园秘史》,那就成了价值不菲的东东了。”如果是用QQ聊,她或许会发几个“得意”的表情。然后再用“鄙视”“坏笑”“胜利”“汗”等表情对我狂轰滥炸。
该汗的是我!我用了一句“你太势利了!”外加八个“鄙视你!”来掐灭她嚣张的气焰。
后来有一天,我终于明白原来友谊可以如此记录,如此收藏起来。
有的人喜欢用内向、孤僻来包装自己,但他却是个很活泼,思维很跳跃的人。
相似寂寞 '本章字数:1347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9 09:43:02。0'
错误的时间在错误的地点遇上错误的人,相遇也是个错误。那一切反过来呢?相遇就成了缘分的种子。春天来了,花就开了。
唐雪柔让我做她的知己,我说好啊,我的生活也太孤独了,我也需要一个朋友。
唐雪柔是个悲观主义者,她喜欢叔本华,喜欢“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的张爱玲。她喜欢一个人走路,任凭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她喜欢双手抱着膝盖,呆呆地蹲着,45?角仰望天空的那个姿势。
但她常说,你的出现为我铅灰色的天空划开了一条口子,透过你我看见了大片大片美丽的菜花田。
她坦白她不叫唐雪柔。唐雪柔是她自己给自己起的,她户口本上是难听的“唐春花”,因为关系到学籍,所以报名的时候就用了“唐春花”,很多同学听到这个名字,都拿她的名字来作乐:我们班来了一村姑!
她的谎言很美,很善良,因为“唐雪柔”这个名字好听,而“唐春花”有点令人反胃。
她很自卑,自卑于贫穷的家境,自卑于她土里土气的名字,自卑于她鼻背上那颗黑痣。那颗有豌豆大的黑痣,几乎装去了她所有的快乐和幸福。
有一次,她在班上无意听见有个男生说她“丑鬼”。从那以后,她在班上更不爱说话了。她曾多次央求她的父母把那颗黑痣去了,可是她的父母态度很坚决??不行。算命先生说“这娃是苦命,但她脸上的那颗痣,可以救出她于水深火热的宿命!”她的父母遵从算命先生的仙言。要让女儿一辈子幸福,那颗黑痣就要守护好!
从侧面,从背面看唐雪柔是曼妙的,就好比进入她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她是清纯可爱的,会让不少男生禁不住想采一把虎耳草给她。
她总是说我的坚强给了她勇气,不过我认为,奏响友谊交响曲的是我们内心的那份相似的寂寞。
有人说,。如果不会飞翔,理想的翅膀反倒成了生活的累赘!或许,唐雪柔对学习的妥协就是对生活的一种妥协。
寝室胡超把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花在游戏《反恐精英》上,他对面上铺的蚊子挑灯夜读看小说。但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一定要想办法把学习搞好!
因为优秀的成绩,是目前唯一可以证明我不是个废人的砝码。
我的校园生活似乎很忙,忙着锻炼身体;忙着如何让每况愈下的身体适应高中的节奏;忙着背单词,思考如何才能画出一条漂亮的抛物线;还要忙着微笑。
生活如白开水。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个三角。白边的三角把我的高中生活狠狠地圈在了里面。三角的边恰似校园的围墙,而N年后,我变成墙外的人,我又想进去。
在大街小巷的年味越来越浓时,高一第一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了。很多学生都很看重这次成绩,因为它是自己选择文科还是理科的重要参照标准。
我考得很勉强,文科成绩进了重本线,理科成绩却只是上了二本线。相对于半期考试,我的文科有进步了,但理科成绩却下滑了。
我知道我的逻辑能力没有记忆力强,咬文嚼字的功夫强于斜坡上小车的受力分析能力,我是一个适合读文科的人。
但文科班在对面的综合楼五楼上,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独立走上那没有扶梯的几阶梯步了,我不可能每天都麻烦一个人扶我上去。选择文科也意味着要离开已经熟悉了的同学,去适应新的陌生面孔。
更重要的是班主任说,读文科没什么前途,顶多比理科生擅长“打官腔”。我也问过很多同学、宿友,他们的回答很一致“理科啊!”“当然是理科咯!”。
于是我也跟风选择了理科,只因“理科更有前途”“理科生的工作更好找”。属于我的路不多,我只好去努力拓展它,增加可以走的路。
帅哥谢一飞 '本章字数:1451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9 13:44:06。0'
李强选择了文科,不知道文科能不能圆他的“老板梦”。李强搬走了,一个长得很帅气的文科生来了。
皮肤很白,白皙的肌肤如婴儿般的皮肤。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分外鲜明,英挺的鼻梁,犹如希腊的雕塑。厚薄适中的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透着些孩子气。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阳光帅气的脸上镶着一丝放荡不羁。
这都是小说中帅哥的外貌特征,谢一飞虽不是那般帅,但他却长得很吴尊,清秀的脸上同样有英挺的鼻梁和王子般迷人的眼睛。因此其他宿友都叫他吴尊,而我还是叫他谢一飞。
谢一飞的朋友很多,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