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圈真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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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圈真乱-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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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
 
  
  我叫小黄瓜,是个写文的。
  
  什么是写文的?现在什么人都能算写文的。写领导发言稿的,写科研报告的,厕所里贴小广告代写论文的,写策划案的,写新闻的,写教案的,天桥下帮人起名儿写大字的……
  
  想要出挑,你得不单单会写文。这年头,谁瞧得起纯写文的?作家?嘿,这是最落魄的职业。
  
  想要混出名堂,你还得什么都会玩儿。你得会喝酒,会开车,会抹牌,会下棋,会泡茶,会搓麻将;会下厨,会打架,会骑马,会开枪,会唱歌,会打游戏;你得会刷分,会炒作,会自黑会洗白,会先卖萌再卖腐,会拉关系;你要懂进退,知人情,见谁都笑。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这年头,想要混好,咱得会调情。
  
  不过,这些都不是作为一个作家的重点。
  
  在这个年代,作家这个名字,为什么还能活着呢?世界早就不是那个让他们恣意妄为的世界了,原来大家管作家叫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现在作家是文字的程序员——你看过那些IT民工没有?会写文的满大街跑,咱们也不过是个文字民工罢了。盗版遍地还嫌不够红被盗得不够多,TXT漫天飞还怕下载量涨的不够快……稿费都养不活你自己,凭什么众人皆醉我独醒呢?
  
  这年头,想要活下去,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你得不要脸。
  
  我是小黄瓜,我自认是最不要脸,最无耻下流的男作家。我嚼不碎、打不烂、煮不熟、捶不扁,你扇我一耳光,我会笑着把另外半张脸凑上去,让你再扇扇,开心嘛。我玩的是情调,立的是风尚,写的是三俗,说的是笑话。我也会谈情,会打球,会搓麻,会喝酒应酬;我还会谈谈政治,论论国事——不过,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该说好听的,我绝对说得你顺耳;不过有些人,就喜欢瞧瞧些高深莫测的玩意儿,这时候我就鹤立鸡群,故作玄虚……无所谓,反正都是玩嘛。
  
  不过,你就是拔了我的舌,砍了我的手,爆了我的小菊花……我也还是个作家。
  
  我的老板,框框文学网的CEO黄自强,咱们的大强哥说;别说这话,不吉利。
  
  我笑而不语。有什么吉不吉利的?做这一行——不,做什么行当,不是把血和命一点点陪进去?
  
  当你认定你是一个作家的时候,你在写的每一个字,就都是在流血了。血一点一点儿的流到电脑上去,看到没有,那密密麻麻的键盘就是针管,一直把血送到网线外的读者们心里去,填满他们空荡荡的心灵……你就更新成功了。这一生你每天都会流那么一堆血,流得你脸色苍白,神情恍惚但心情满足;直到你活着的最后一刻,血流干了,文也写完了。啪啦,棺材盖儿一声响,命也完了。
  
  那又怎么样,我乐意,我高兴。作家是什么?作家就是你心甘情愿的,出卖自己。
  
  别清高了,朋友们。那些被作协养着的不靠稿费生活的,没资格管自己叫作家。作家就是出来卖的,MB卖肉,我小黄瓜出卖灵魂。都是卖给读者看,连为了自己能写下去而不要脸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称自己为作家呢?
  
  我爱我的每一个读者,我爱他们,无论男女老少。我需要他们的爱和钱,一点点还不够,要很多很多的爱和钱,很多很多读者的爱和很多很多读者的钱。
  
  我理所当然地知道自己不要脸。我爱读者嘛,他们要什么,我就写什么;我可愿意为他们而不要脸了。什么,你说我商业化、故意讨好读者?真奇怪,难道作家不就是要讨好读者的么?都是作家了,都是出来卖字的,说谁商业化谁不商业化呢?——你说我恶意卖萌刻意卖腐……谢谢夸奖,鞠躬,鞠躬,再鞠躬。
  
  我想我死以后,旁人是三魂归地府,七魂丧冥幽;我是全归了网络,化成一堆数据最好,天天在网上写文,不用睡,不怕困,每天都热热闹闹。
  
  不错,被你发现了,我最怕寂寞。我喜欢留在人最多的地方——这个你以后会知道的。
  
  我是小黄瓜,我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我是这个年代最无耻最下流的男作家,我在框框文学网站卖字,一千字三分钱,噢,当然我拿不到这么多,还要和我的大老板强哥分成,我六他四,欢迎来看。
  
  光会写可没什么用!我可以陪你打网游,陪你喝酒唱K,小清新的时候我会写豆瓣的影评,宅向我会给你推荐我每周都在追的漫画,如果你想谈谈政治,我当然也可以笑而不语地有着自己该有的立场……啊,如果你说腐向的话,好像,大概,这个,最近我和那些谁谁的CP文还是……比较……有……那么……几篇的……吧?
  
  我每天都在更新,对一个作家来说,我每天都在流血。我更新的时间不定,从凌晨到正午都有可能——如果一个字算一滴血,那我每天起码流一万滴血。
  
  我爱我的读者们,日更万字算什么,我心甘情愿。
  
  我的读者们也爱我。有很多人爱过我和爱过我。我的密友百合子说,只要你有着文艺之魂,你就会爱上我。
  
  这样一说的话,好像这篇文快结尾了似的——不,这才只是个开头呢。
  
  好吧,我要给你们从头说起,从我不要脸的作家人生的开始说起,那是2009年夏天的一个凛冽的夜晚,我写下了让我真正能够被抬得上台面、给人记住的第一篇小说,也是我最重要的一篇小说的开头:
  
  【在这个时代,真正的左派都在卖兰州拉面。】
  
  




2

2、第 2 章 。。。 
 
 
  
  2009年北京的夏天,又冷又寂,一到了深夜,寒气几乎就要渗透到骨子里去。我把自己裹在大棉被里,紧紧地包破在电脑椅上,黑色的椅子摇得吱吱呀呀响,那整个场景,就仿佛是一个没有未来的老人的灰暗回忆。
  
  我瑟缩地把手伸出来,对着电脑打字,写一段,打一个喷嚏,旁边放着一大卷纸,已经被抽了一半,地上满地纸团儿。
  
  这就是我猥琐的写作环境。在夏天感着冒,发着奇异而持续的低烧,却精神出奇地好,日日夜夜都睡不着,拼了命地要写出这个很黄很暴力的故事——读者们如果知道每一个敲字来的手都刚刚揩过鼻涕,会不会恶心得想吐?
  
  但我却有99%的把握,这文会红。
  
  另外1&的把握,是这文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红。
  
  男读者们会对我这文会心一笑,露出一种相互理解的猥琐的笑容,这种笑容属于他们十四岁的时候窝在寝室里一起看高清无码片时一起打手枪的同志友情,一种男人才能相互理解的革命高度的热情。与此同时,他们必然会猥琐地议论我,比如猜测我是不是生活在一屋子的高清无码片中,日日手枪,甚至有众多美女相伴……当然,也有每开口必称我其实是日日被爆菊的,这属于QQ群男读者们的传统之一,我们之后再谈。
  
  女读者们则完全是另一种眼光。至少,看我的文的女读者都不是一般的女读者。怎么说呢,她们有着一种慈爱的、母亲般的眼光,能够充分宽容我的猥琐,并且感情细腻,经常为了情节的柔肠百结而肝肠寸断——她们从很多意义上来说,比我的男读者更爱我的主角。
  
  很奇异的一点是,我的读者男女比例完全对半分,这在整个网站几乎都是绝无仅有的。男女有别,这年头文本本来就分男性向和女性向,网站也各自有男生频道和女生频道,受众口味和风格完全不一样,我这文却奇异地把那种不一样,统一了。
  
  【在这个时代,真正的左派都在卖兰州拉面。】
  
  我打出这一行字,突然就停了下来。其实我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么一行字,到现在也不是很明白……但那个时候,就像有一道光突然贯穿了我的脑海,这行字骤然就直跳下来,逼着我不自觉的用手打出来了。
  
  后来有读者问我,是不是在说真正的右派都是兰州烧饼的意思?我只好笑而不语。
  
  其实这个故事本来就应该和这种看起来既高深又苍凉的句子没关系,因为它是标准的黄暴本,真正的低俗小说,我写出来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钱。
  
  【陈聿哲再次睁开眼时,只觉痛彻骨髓。】
  
  【他艰难地试图抬起头,撑起身体,却觉得全身都要裂开了一般……我在哪里?他模糊地想。】
  
  【刚才……刚才的印象……过马路……车……】
  
  【闪烁的红绿灯……】
  
  【呼啸而过的声音……】
  
  【……&*(……%¥*##……&*()*&&】
  
  这段后来我自己都不怎么看得下去,反正其实读者也默认这段没有看头,越简单越好,反正只是纯粹的交代开头而已——没错!你猜对了,这是一个穿越文。
  
  想红想有人看怎么可以不写穿越?我都说过了,当作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脸,怎么低俗怎么狗血怎么写,低俗代表亲近大众,狗血代表人人都爱看。
  
  直接把网页浏览器往后拖,我的密友百合子曾一本正经地指着屏幕说:“看,你第一章所有的描写,都不如这最后的几句话。”
  
  【黑压压的人群有些骚动,视野里终于亮起了一缕光,一个清澈的声音响了起来:】
  
  【“兰兰,你怎么样了?”】
  
  【陈聿哲一抬头,那感觉犹如看到了八九点钟的金色太阳。一个金棕发色的制服少年微笑着冲他伸过手,轻而易举地把他搀扶了起来,轻声道:“我们去上课吧。”】
  
  【陈聿哲此时却是内心剧震——怎么!我……我能走路了?!】
  
  “最后的这几句话啊几句话,”百合子义正言辞地说,“这才是第一章真正的核心啊!你家熊孩子的第一位小攻出场了!金棕色的少年!虽然他必然会被炮灰……这年头温柔攻不容易啊!”
  
  她的话我努力不去多听,因为百合子无疑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女人;不过她有一句说的对,陈聿哲这孩子,确实是个熊孩子。
  
  陈聿哲是我的男主角。
  
  我觉得这一句就足够概括他在我心中的地位了。
  
  这熊孩子,怎么说呢,我给他安排的身世和经历又凄惨又唏嘘,他是个只有十七岁的天才,出身在高干家庭,有着一切触手可及和可得到却得不到的梦想……他是个双腿瘫痪的残疾人。
  
  如果说和此文第一句话有什么对应的话,陈聿哲也许算一个理想主义的真正左派,他是一个真正充满政治梦想的年轻人,最关键的是,这孩子其实还挺单纯。如果不是因为他双腿瘫痪的话,也许他就不会那么单纯了。
  
  总之,他穿越了。
  
  穿越之后,改变世界,实现理想。
  
  纵观框框网男频和女频的两种文本,男性向小说和女性向小说,无非就是满足男人的幻想和女人的幻想。穿越,穿越重生是必须的,是所有幻想小说永恒的题材——哈利波特不是穿越么?柯南不是重生小说么?连贾宝玉都到太虚幻境穿越过云雨了一遭,可见穿越就是所有幻想小说永恒的主题,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必要桥段。
  
  男人穿越了干什么?你不妨看看现在的网络读者都是些什么人,照在他们写就好。学生、处男、民工、家里蹲……每个男人都幻想成为英雄。穿越小说要写的就是他们,你活在现代,庸庸碌碌一事无成,你回到古代,建功立业,拥有一堆女人。
  
  这方面的开山鼻祖可以算马克吐温的那篇美国佬穿越成亚瑟圆桌上的武士的小说,国内的祖师爷则是黄易——这个我们之后再谈。
  
  女人穿越呢?女人不用那么辛苦去建功立业。每个女人都幻想自己是白雪公主,其实白雪不白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拥有白马王子……女频穿越小说通常都是“我活在现代,我没有男人,我回到古代,我有一堆男人,有时候呢,顺便一不小心,建了个功,立了个业。”
  
  这方面百合子比我懂,总之女频的文我看得也不太多,毕竟我自己也是个男人。
  
  这些桥段,够三俗吧。不过群众就是要的三俗,我都说过了,作家就是要的不要脸,写象征主义写文艺内核写实验性文本那你就别来当作家啊,切。
  
  我小黄瓜下流不要脸,我坦然承认,我三俗我自豪。
  
  其实早些时候我也不是这样,那时候我刚刚出道,还没有这么黄暴,思想觉悟也不够高,对真正的写手规则懂得……懂个屁!那简直就是我的黑历史,那一堆文艺的小清新写得像地下电影剧本的玩意儿,居然还能有读者看,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我万死不辞都不足以谢罪。
  
  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年轻,天空晴朗又干净,不了解世界,也不了解自己。
  
  那时候我已经写了两三本了,百十万字,石沉大海,寥寥无几,毫无反响。我日日夜夜都蹲在那只吱吱呀呀作响的电脑椅上裹着被子揩着鼻涕刷首页,刷啊刷啊,刷月榜刷分频榜刷推荐榜,从早刷到晚,有时候关了网页在打字的时候还忍不住隔几分钟去看一次那些花花绿绿的榜单……怎么就是没有我的呢?
  
  年轻的朋友们,哥深情地劝告你们,作家这件事,没有坚强的心脏,真的当不得。
  
  我捧着自己碎成一地的心脏咬着牙看那些排行前几位的大神作品,每一个我都看不顺眼,每一个我都无法理解它们为何会有那么高的点击和订阅。小白成那样,傻逼成那样的文你们看得下去吗?卧槽!
  
  我们的老板大强哥旗下数以万计的作者,不知道有多少像我这样穷困潦倒,窝在北京郊区一间小屋子里,四面漏风,涕泗横流,隔几分钟就去刷一次自己的后台看看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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