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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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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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她看完那本杂志的第二天晚上,她曾指着那枚限量版鸽子蛋告诉他,我喜欢简单的……
机场离别时,他又问她同样的话,“聪聪,明年你生日那天,我们结婚好不好?”同样的话,头一天晚上他也说过,虽然意乱情迷,可是这句话她却深深刻在了心里。 
她不敢答应,也不能答应,便只是朝他笑起来,笑成他最爱的她孩子一般的模样,就连眼睛都弯成月牙儿,他紧紧抱住她低笑连连……
他在进入那扇门时,她大声赶出了他的名字,他扭头看她,那样的神情与姿态,仿佛下一秒就要向她冲过来。她用近所有力气轻轻启开双唇,对他说出无声的三个字:我爱你!
他突然笑了,那样如同冬日暖阳般的笑容,将她心里满布的阴霾全部驱散,然后学着她的样子,用比她还要夸张嘴型说出了同样的三个字:我爱你!
她拿起那枚戒指,摸着内壁上L&B的标志,然后把它套进与心脏相连的无名指上,扯开一个苦涩的笑容……
佛曰: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
所以这一次,她选择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四章  终于等到你(结局)


那个晚上白鸥就直接登上了飞扬澳洲的班机,带着他们的孩子,带着她的不舍和爱,带着忐忑不安……
她终于这样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他一身纯白修身西服,她从来不知道他穿白色西装竟然也这样好看,澳洲阳光投下一圈光辉在他头顶,淡淡金色的光束,将他整个人都笼在其中,有一种近乎虚幻的俊逸。而他微侧着脸,淡淡地微笑,几乎完美得不近真实,好似下一秒就嘴角微抿向上一勾,投向她一个明朗如朝阳的笑容。
白鸥心里怦怦的跳,觉得这个人有点陌生,仿佛从前就见过,其实并不是那样,而是因为她太难以置信。她险些忘了,她所在的,所见的是他的婚礼现场。
他这株翩翩玉树的对面站着他的新娘,那个美丽高贵的女人,那样甜蜜亲昵地冲他眉开眼笑,那样的表情如同炫目阳光一样直直射进她的眼底,她听到他说:“我愿意!”
三个字,她的世界地动山摇,瞬间便彻底崩塌了!
来的时候,她很害怕,他从来不知道她有了孩子,他甚至会以为她有了别人的孩子……
她便一直告诉自己,只是再来看他最后一眼,如果他不再相信她了,不再爱她了,不要她了。。。。。。那她不会纠缠,她只要看见他幸福就好,她只要看见他幸福就好!
他说:“我愿意!”
那样的幸福,不是她一直所希望的吗?可她为什么还会有这样心痛的感觉?!
她觉得自己一定狼狈极了,她不顾一切就来了,一下飞机便直接找了一家酒店,由于怀着孕,旅途奔波,一躺到地床上她便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很晚,她很怕错过他的婚礼,她来不及好好收拾一下,直接穿了那件他送她的及地白裙子就匆匆赶来。
她一直觉得这件衣服像是一件简约的婚纱,她从来没有穿过婚纱,也很期待有一天会穿上自己最爱的婚纱,嫁给自己最爱的人。这件衣服是他亲自选的,她试过之后也很喜欢。
那一天,在试衣镜前她自己都被惊艳到,他站到她的身边,他一身剪裁合理的黑色西装,她一身洁白美丽的白色裙子,就好像是真正的新娘和新郎一样。。。。。。
那售货员见了便连声赞叹:“哎呀!这位先生和小姐简直太般配了,真像新娘和新郎!这位小姐你实在是太漂亮了!”
她很高兴却有些失落,他买下那条裙子送给她,她却再也没有穿过,不是不喜欢而是舍不得。她把那件裙子收了起来,她觉得那件裙子就像是他为她选的婚纱,她不会轻易穿出去。。。。。。
她怀孕三个月,又因为她太瘦,又是怀的两个宝宝,所以肚子就像别人怀孕五个月那么大。在机场的时候,周围的人看见她一个人挺着一个大肚子后,便悄悄躲开。
那件裙子在胸部下面收紧,所以腹部也算是宽松,她穿上去不松不紧刚刚好,只是那个大肚子更是显眼。她来不及化妆,对着镜子匆匆梳洗一下便出了房间,她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路赶到这里。
因为忘记带请柬,工作人员不让她进去,她一直苦苦解释,也许是她的表现太过激动,引起来旁边人的注意。最后来了一位陌生青年男人,那人看到她之后好像很是吃惊,那人对着那位工作人员说了一句话,她便被允许进入婚礼现场。
婚礼现场人很多,她护着肚子终于挪到人群前方,她终于看到他,然后听他说:“我愿意!”
白鸥觉得很奇怪,她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又望了一眼天空,可是眼泪还是顺着眼角流了下来,她不想哭的,可是眼泪真的失控了。。。。。。。
厉远仲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有种回头张望的强烈感应,他一回过头,一眼就看见了他的女孩儿,她就那样大着一个肚子站在哪里。
她穿着他送的那件白裙子,原来的微卷长发已经变直,整个人都笼在澳洲温暖的阳光下,就像一个折断翅膀坠落人间的天使。
虽然胖了一些,但是整个人还是太瘦,因为那个高高隆起的肚子,她的腰看起来更细了,不禁一握的样子好像随时都要折断一样,小脸上挂满了晶莹的泪珠,早已经泣不成声。。。。。。
他以前并不肯定她的孩子的身份,可是这一刻他就相信了那是他的孩子,他生出一种把她抱在怀里,揉入骨血的冲动,从此再不让她逃离他的生命……
他一秒都不敢犹豫,恨不得马上飞到她身边!
她看到了他转身,她眼里写满了慌张、委屈,见他过来便要慌忙逃开,她还在逃,她究竟要躲到什么时候?!
“聪聪,你要带着我们的孩子去哪里?”她终于僵住,下一刻就被他一个剑步冲上去抱在怀里!
他真的想把她狠狠揉进他的骨血!
可是刚刚碰到她的肚子,他便小心地移开一段距离,他几乎不会说话,好半天才找到理智,找到所剩无几苍白的词汇。他的声音好像不是他自己的,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带着岁月无情的沧桑,带着淡淡的责备和心疼,他说:“聪聪,你终于还是来了!我终于还是赌赢了这一局!”
“可是,你要结婚了!”她明显不相信,明显在躲避,连看他一眼都不看,一个人可怜地低着头皱着鼻子说话,他知道她早已经泣不成声。
他的女孩子其实还是那样爱哭鼻子。。。。。。
他赶紧脱下那只手套,十分急切地左手放在她的眼前,好像是迫不及待地在向她展示怎样了不起的东西一样,事实上他确实在努力地向她证明某件事——他爱她!
手套脱下,他骨节分明的无名指上是一枚钻戒,熟悉的款式,就是那枚和她无名指上一样的戒指。她记得戒指内壁上刻着两个醒目的字母——L&B。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明年你生日的这天,我要和你结婚。”
他单膝跪下,双眼因为激动而泛起耀眼的光泽,真是含情脉脉。她听到他说:“ 我从来不敢拿你做赌注,因为一输就会一败涂地,可我再也顾不了那么多,我告诉自己这是第一次,也会是最后一次!”
“我若是赢了,便等你倾身相投,然后揽你入怀,许你一生一世,从此不离不弃!”
“我若是输了,便真的愿赌服输,然后放你自由,从此一生默默守护!”
每一句都清晰又梦幻般地在她耳边响起,一字一句深深地刻到她的心里。 他说:“聪聪,我要送你一份一辈子的礼物,一场婚礼和一个婚姻,然后许你一个一生一世!嫁给我?好吗?”
她捂着嘴巴只能,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狠狠点头,他终于抱开双臂揽她入怀! 
他握住她的那只手,另一只手轻轻地抬起她的下巴,他小心爱怜地把她脸上的泪珠温柔地舔去,那样娴熟的动作,显然已经重复千万次,不管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里,他终于等到她,终于等到亲自帮她拭泪。他温暖的舌头从她的光洁的额头扫到眼睛再到鼻子,最后落在她的薄薄的嘴唇上。
爱人间最亲密的距离,她听得到他强健有力的心跳,感受得到他温热熟悉的气息,他坚定地怀抱让她再次无比心安,她听到他轻轻地说:“上帝,感谢你把她赐给我!”
周围爆发出雷鸣一般的掌声,那双十指交握的手上,一对钻戒在温暖的阳光下正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君子一诺,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故事。。。。。。

后记
首先,很感谢所以的读者朋友们!感谢你们对这部作品的支持。
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这部小说全部创作时间比较短暂,从2014年的11月初到2015年的第一天,一共历时两个月。因为经验不足,前期构思不完美,时间短暂等众多原因,所以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我本身不是文学系出身,现在也是在校的大学生,创作这部小说不排除有冲动的成分,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喜欢。我喜欢和大家分享美好的故事,也相信会有厉远仲和白鸥这样真实感人的爱情!
我总是感觉世界太大,而我们总是太渺小,所以茫茫热海中能够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宝贵爱情实属不易,我的作品就是在这样的想法之下出现的。
小说的名字和内容中都出现了《迷魂记》这首歌,不否认我很喜欢王菲的这首歌,最夸张的有一次是我在听这首歌竟然情不自禁地哭泣。。。。。。。我安排白鸥很喜欢这首歌就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我把自己的感受注入白鸥的角色里,塑造出她这个角色。
关于爱情,如同读书一样,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是写出了自己心中的爱情,写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与大家进行简单交流。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也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白卿浅浅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篇:


齐楚篇
第一次见她,是在高一开学时。
那一天父亲身边的张秘书送我去报到,因为我的父亲一向很忙。他是堂堂董事长,齐家企业的当家人,有很多显赫的身份,却又是一个父亲。我有时会想,我又这样的一个父亲到底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因为家庭条件好,所以我从小到大都衣食无忧,想要什么想做什么都会实现,可是我却从不真正快乐!
身为齐家的独子,齐氏唯一的继承人,父亲从小就对我要求的异常严格,母亲还算温和一些,所以从小我就和母亲亲近一些。我从小就开始学习别人到长大一些后才会学的东西,我会各种才艺,并且精通礼仪学,我每天都在刻苦学习和努力,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父亲的一句肯定。
我其实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更渴望自由和童真,可是我却没有办法真正拥有这些。
第一次见她,我就被她吸引,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也从来不相信这种可笑的事情,可是见到她的第一面所有一切都改变了!
她扎着一个马尾,穿着白色T恤,浅色牛仔裤,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她很安静地站在法桐树下,静静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周围人很多,车也很多,可是她好像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一样,只是像一朵花一样在悄悄盛开。
我不知怎么形容那一刻的感觉,我感觉到空气在减少,视线却在清晰。。。。。。。
张秘书离开后,我悄悄走到她身边,我以为她会注意到我,我当时真的很自信,可是显然自信越大失望也会越大。。。。。。
从小到大,我的身边总会有人夸奖我、赞美我,长大一些后,我会经常收到各种女孩子送来的情书。我自己也观察过自己,我曾经给自己的外表形象打分90分,可是当我从她身边走过时,她一眼都没有看我。
我站在她旁边看她,她面色白净,眼睛是淡淡的琥珀色,在转动眼珠时会发出一样的光芒。她是一个人来报道的,我跟着她走了一路,知道她消失在女生宿舍楼里。我那天晚上失眠了。。。。。。。
后来我每天都会在教学楼二楼的窗户那里等她,她作息时间很准时,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出现,而我每天也很准时地在那里等她。
很可笑,可是爱情就是这样让人可笑,却依旧乐此不疲。
真正接近她是后来的转班级,因为这件事情我还和父亲吵了一架。
书房里,父亲对我疾声厉色:“谁允许你私自转班级的?好好地重点班你不待着,偏偏去什么普通班,你和我讲讲这是什么道理?!”
虽然从小到大父亲对我很严肃,但这样的大发雷霆确实少见。
“没有什么,因为我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我亦不卑不亢地回答。
父亲大怒:“长大了?翅膀硬了不是?啊?”
我沉默,我确实长大了,我已经18岁,是成年人了,关键是,我喜欢了那个女孩子——白鸥。
母亲的突然出现制止了父亲要动手的冲动,而我也幸免于难。
晚上,母亲问我是不是因为某个女孩子,我惊愕。母亲安慰我:“到底是长大了,不过别忘了我是你的母亲啊!你要是喜欢就试试看,我还是相信我儿子的选择的。”
我当然有过冲动,只是理智告诉我不可以那样做,因为那样只会弄巧成拙。
她朋友很少,我就让夏莱帮我,我和夏莱从小一起长大,不出所料她还是像以前对我有求必应。
后来事情在我的计划之下一切都进展的很顺利。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她笑的次数不再像以前那样屈指可数。
只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注意到我。。。。。。
后来每个周末,我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帮她补习功课。每一次,她都很乖巧地听我讲题,那样的温顺让我越发喜欢。我喜欢闻她发丝间淡淡的洗发水的清香,喜欢她小巧的耳朵,喜欢她那双清冽微微有些忧郁的眼睛。。。。。。
她有心脏病,而我是健康的,所以我有爱护她的义务,我这样告诉自己。
不管怎样,她喜欢上了我。
那个夜晚,她对我说:“我相信你!”
我忍住了亲吻她的冲动,她的一诺,千金难求,而我终究是幸运了一次!
她大一生日那天,我向她表白,她投到我的怀里,我的心脏几乎因为她的选择而罢工。
我和她这样的甜蜜持续了四年,我爱她四年,她也爱我四年,我想这世上最美好的事大概就是这样,我爱她,而她也刚好爱我,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如同我们一次次的牵手,我愿意和她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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