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蛰存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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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蛰存作品选-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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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五年间,我曾在上海主编过一个文学月刊《现代》,在一九三○年代的新文学运动中,也算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刊物。年来常有研究三十年代新文学史的青年学者来问及关于这个刊物的一些情况。因为事隔四十多年,我记忆不真,手头又没有一份当时的印本,匆遽答问,不免失实。今年五六月间,到徐家汇藏书楼去查阅了全份《现代》,录出一些资料,重温旧事,把曾经有人垂询过的几个问题,以及自己偶尔想到的事,写成这几段回忆,供文学史家参考。
  一九八○年八月十五日,施蛰存记
  一、创刊宣言
  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日本军队在上海吴淞发动了侵略战争,以蔡廷锴将军为首的十九路军奋起抗击,阻止了日本军队的推进。不久,蒋介石和日本军方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结束了战事。这次战役虽然不到三个月,但使上海的经济、文化、民生遭受到极大的破坏。几乎所有的文艺刊物都停止了。
  日本军队全部撤退之后,社会秩序逐渐恢复安定,文化出版事业正待百废俱兴。上海现代书局老板洪雪帆、张静庐计划创办一个文艺刊物。这家书局,在战事以前,曾出版过几种左翼文艺刊物,如《拓荒者》、《大众文艺》等,都被国民党禁止了。在国民党的压力下,他们又不得不出版宣传民族主义文学的《前锋月刊》,这个刊物,幸而被日本侵略军的一炮轰垮了。
  现在,这两位老板,惊心于前事,想办一个不冒政治风险的文艺刊物,于是就看中了我。因为我不是左翼作家,和国民党也没有关系,而且我有过办文艺刊物的经验。这就是我所主编的《现代》杂志的先天性,它不能不是一个采取中间路线的文艺刊物。
  于是,我在一九三二年五月一日出版的创刊号《现代》上发表了一个《创刊宣言》,全文如下:本志是文学杂志,凡文学的领域,即本志的领域。本志是普通的文学杂志,由上海现代书局请人负责编辑,故不是狄义的同人杂志。
  因为不是同人杂志,故本志并不预备造成任何一种文学上的思潮、主义或党派。
  因为不是同人杂志,故本志希望得到中国全体作家的协助,给全体的文学嗜好者一个适合的贡献。
  因为不是同人杂志,故本志所刊载的文章,只依照编者个人的主观为标准。至于这个标准,当然是属于文学作品的本身价值方面的。
  因为本志在创刊之始,就由我主编,故觉得有写这样一个宣言的必要,虽然很简单,我却以为已经够了。但当本志由别人继我而主编的时候,或许这个宣言将要不适用的。
  所以,这虽然说是本志的创刊宣言,但或许还要加上“我的”两字为更适当些。
  这个宣言是在发稿前夜匆匆写成,文字未经仔细思考。第二条所谓“普通”的,意思是“一般性”的。第五条所谓“标准”是指稿件取舍的标准。所谓“文学作品的本身价值”,意味着从文艺观点来审定的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五四”运动以后,所有的新文化阵营中刊物,差不多都是同人杂志。以几个人为中心,号召一些志同道合的合作者,组织一个学会,或社,办一个杂志。每一个杂志所表现的政治倾向,文艺观点,大概都是一致的。当这一群人的思想观点发生了分歧之后,这个杂志就办不下去。《新青年》、《少年中国》、《创造》,都可为例子。我和现代书局的关系,是佣雇关系。他们要办一个文艺刊物,动机完全是起于商业观点。但望有一个能持久的刊物,每月出版,使门市维持热闹,连带地可以多销些其他出版物。我主编的《现代》,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愿望,他们可以把我辞退,另外请人主编。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我的《现代》绝不可能办成一个有共同倾向性的同人杂志。因此,我在《创刊宣言》中强调说明了这一点。我主编的各期刊物的内容,也充分贯彻了这个精神。
  但是,许多人看惯了同人杂志,似乎不能理解文艺刊物可以是一个综合性的、百家争鸣的万华镜,对于我主编的《现代》,总爱用同人杂志的尺度来衡量。早在一九三四年,已经有人说这个刊物是不左不右,亦左亦右。谷非(胡风)在《文学月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粉饰、歪曲、铁一般的事实》,引“第三种人”的文艺观点来评论《现代》上刊载的创作小说,好像巴金、沉樱、靳以等作家的小说都是遵循“第三种人”的理论创作的。显然他是把《现代》看作“第三种人”的同人杂志了。近年来,有些文学史家,理论家,提到《现代》,有的说它是“资产阶级反动文学刊物”,有的说是“一度以第三种人面目出现”,有的说它“提倡所谓‘现代’观念”。我觉得全不中肯,他们没有一个人曾看过全份《现代》,更没有看过我的《创刊宣言》。
  《宣言》的最后一条,可以说是我的预见。我个人事实上只编了《现代》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共十二期。从第三卷第一期起,杜衡(苏汶)参加了编辑任务。这一改变,不是我所愿意的。当时现代书局资方,由于某一种情况,竭力主张邀请杜衡参加编辑工作,并在版权页上标明二人合编。杜衡是我的老朋友,我不便拒绝,使他难堪。但心里明白,杜衡的加入,会使《现代》发生一些变化。编辑第三卷和第四卷的时候,我竭力使《现代》保持原来的面貌,但已经有些作家,怕沾上“第三种人”的色彩,不热心支持了。编到第五卷,由于我和鲁迅先生为《庄子》与《文逊的事闹了意见,穆时英被国民党收买去当图书杂志审查委员,现代书局资方内哄,吵着要拆伙,我感到这个刊物已到了日暮穷途,无法振作,就逐渐放弃编务,让杜衡独自主持。不久,现代书局资方分裂,张静庐退出书局,另外去创办上海杂志公司。洪雪帆病故。现代书局落入流氓头子徐朗西手里,我和杜衡便自动辞职。徐朗西请汪馥泉接手主编《现代》,只出版了二期,因现代书局歇业而停刊了。我和杜衡编的《现代》,至第六卷第一期止,共出版了三十一期。以后的《现代》,可以说是另外一个刊物。
  辞去《现代》编务以后,杜衡和韩侍桁、杨邨人合作,办了一个《星火》月刊。这个刊物,才可以称为“第三种人”的同人杂志。他们隐然有结合“第三种人”帮派之意,我对杜衡的这一倾向,极不满意,因而连朋友交情也从此冷谈了。
  二、“第三种人”
  《现代》第一卷第三期发表了苏汶的《关于“文新”与胡秋原的文艺论辩》,在文艺界引起了一场大论争,非但在当时延续了一年之久,即使在以后,四十年来,新文学史家还经常在批判“第三种人”,一提到“第三种人”,就如临大敌,剑拔弩张。
  关于这一次论辩,十几年来,屡次有人来问到。有些是善意的史料征询,有些是敌意的勒逼检讨。我感到都无法回答得使来人满意,因为我对有关的那些问题,自己也记不清楚。一切学术论争,发展到热烈的时候,往往会不知不觉的离题愈远,歪曲了原始概念。到底什么人是“第三种人”?苏汶那篇文章里首先提出的所谓“第三种人”,到底是何等人物?有许多文艺理论家、文学史家,对这个问题似乎都没有深入研究。他们一般的都以为“第三种人”就是政治上、文艺上的中间派。这些人既不接受马克思主义及其文艺理论的领导,又不接受法西斯国民党及其文艺理论的领导。基于这样的理解,他们的批判结论总是说:在阶级斗争尖锐的时候,不可能有中间派。理由是:不是偏左,即是偏右,所以不可能有正中。或者运用“不革命即反革命”的理论,说:不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就是接受法西斯国民党的领导。这两个论点,其后者,“不革命即反革命”论,从前曾经时行过,现在已没有人认可了。其前者却至今还有人运用。天下一切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有两极就有中点。两极有变动,中点也跟着有变动。所以中点不能脱离两极而独自永久存在。但中点只是一个概念,人不能恰恰站在这细微的一点上,偏左或偏右是不免的。但偏左毕竟不是左,偏右也毕竟不是右,然则,无论偏左或偏右,还只能属于中。毛泽东同志也没有否定政治态度有左中右之分,那么,在文艺上暂时保持中间路线,有什么大罪呢?有什么该批判的呢?
  但是,以上这些话全是不相干的废话。苏汶所谓“第三种人”根本不是什么中间派。
  这里不能不引录苏汶自己的话来说明问题:在“知识阶级的自由人”和“不自由的、有党派的”阶级争着文坛霸权的时候,最吃苦的却是这两种人之外的第三种人。这第三种人便是所谓作者之群。(《关于“文新”与胡秋原的文艺论辩》)这话是讲得很明白的。所谓“知识阶级的自由人”,是指胡秋原所代表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及其文艺理论。所谓“不自由的、有党派的”阶级,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文艺理论。在这两种人的理论指挥棒之下,作家,第三种人,被搞得昏头转向,莫知适从。
  作家要向文艺理论家的指挥棒下争取创作自由,这就是苏汶写作此文的动机。不是很明白吗?“第三种人”应该解释为不受理论家瞎指挥的创作家。
  我当然不反对文学作品有政治目的。但我反对因这政治目的而牺牲真实。更重要的是,这政治目的要出于作者自身对生活的认识和体验,而不是出于指导大纲。简单说,这些作品不是由政治的干涉主义来塑定的;即使政治毫不干涉文学,它们也照样会产生。
  (《论文学上的干涉主义》)
  这一段是补充说明:作家要求创作自由,并不否定文学从属于政治,也不否定文学为政治服务。何丹仁(冯雪峰)写的那篇总结性文章《关于“第三种文学”的倾向与理论》,是一篇两边不讨好的文章,四十年来,一直受到党内理论家的批判。他把“第三种人”改为“第三种文学”,显然改变了“第三种人”的本意。他把苏汶的前后论点概括为五点,其第一点就说苏汶认为“文艺能够脱离政治而自由的”。我们把苏汶这一段文章来对照,可知何丹仁这一条概括并不如实。
  关于文学的阶级性问题,苏汶也有过明确的阐释:在天罗地网的阶级社会里,谁也摆脱不了阶级的牢笼,这是当然的。因此,作家也便有意无意地露出某一阶级的意识形态。文学有阶级性者,盖在于此。然而我们不能进一步说,泄露某一阶级的意识形态,就包含一种有目的意识的斗争作用。意识形态是多方面的,有些方面是离阶级利益很远的。顾了这面,会顾不了那一面,即使是一部攻击资产阶级的作品,都很可能在自身上泄露了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特征或偏见(在十九世纪以后的文学上可以找到很多例子),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就说这是一部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作品。假定说,阶级性必然是那种有目的意识的斗争作用,那我便敢大胆地说:不是一切文学都是有阶级性的。(《“第三种人”的出路》)这一段话只表明论战双方对文学的阶级性有不同的理解。苏汶并没有根本否定文学的阶级性,但何丹仁的概括却说苏汶以为“文艺也甚至能够脱离阶级而自由的”。
  我并不是在这里翻老帐,企图为苏汶“改正”。苏汶于一九四○年以后,走了另一条道路,加强了,或者说证实了,他的“第三种人”的反动性。听说他早已下世,他的一切言论行动,已随生命而长逝。“第三种人”的论辩,已归入新文学史档案,我本来不应当,事实上也从来不想,提起这件旧事,只因为十多年来,光临访问的青年,每每就这件事发问,我不便说出我的真实意见,只好随人随时支吾过去。现在我举出“第三种人”的原义,以及何丹仁的二点概括,不过是用作例子,以说明这次论辩,到后来双方都有点离开了原始概念,差以毫厘,失之千里了。这不是我现在的想法,当年这些论辩文章,都经过我的手,由我逐篇三校付樱我在校样的时候,就发觉有此现象,但我决不介入这场论辩,故始终缄默无言。
  当年参加这场论辩的几位主要人物,都是彼此有了解的,双方的文章措辞,尽管有非常尖刻的地方,但还是作为一种文艺思想来讨论。许多重要文章,都是先经对方看过,然后送到我这里来。鲁迅最初没有公开表示意见,可是几乎每一篇文章,他都在印出以前看过。最后他写了总结性的《论“第三种人”》,也是先给苏汶看过,由苏汶交给我的。这个情况,可见当时党及其文艺理论家,并不把这件事作为敌我矛盾处理。我现在回忆起来,觉得当年左翼理论家的观点虽然不免有些武断、过左,但在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对斗争性质的掌握是正确的。鲁迅对“第三种人”的态度,后来才有了改变。大概是由于《庄子》和《文逊的事,由于他怀疑我向国民党献策,最后是由于穆时英当了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他认为这些都是“第三种人”倒向了反动派,“露出了本相”,从此便对“第三种人”深恶而痛绝之。但是,在一九三六年的答徐懋庸一文中,却明确地说“杜衡、韩侍桁、杨邨人之流的什么‘第三种文学’。”这是指《星火》的编者了。
  对于“第三种人”问题的论辩,我一开头就决心不介入。一则是由于我不懂文艺理论,从来没写理论文章。二则是由于我如果一介入,《现代》就成为“第三种人”的同人杂志。在整个论辩过程中,我始终保持编者的立场,并不自己认为也属于“第三种人”——作家之群。十多年来,鲁迅著作的注释中,以及许多批判文章中,屡见不鲜地说我是“自称为‘第三种人’,”这是毫无根据的,我从来没有“自称”过。
  不过,我也不是对这场论辩绝对没有话说。在《现代》第二卷第一期(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出版)上,发表了苏汶的《论文学上的干涉主义》,我在本期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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