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史同人]桃花番外镜花by映日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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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桃花番外镜花by映日孤烟-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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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梨也笑了。
  “可以,除非你答应我,不杀我们公子。他已经没有容身之处,请你保护他。”小梨说,“否则我就把这本书丢到火里去。”
  王怜花表情很诚恳:“独秀夫人是家母手帕交,便是没有这东西,我也该保护他。”
  小梨好像相信了,却又有一点不甘心,只道:“只要你重复一遍‘我王怜花发誓保护徐独秀周全,如有食言,天罚我这负心之人日日心痛;至死方休。’我便将此物给你。”
  王怜花觉得这个誓言很可爱,于是决定把发誓当一回发财。反正也不是非杀他们主仆不可,不杀也就罢了。
  “我王怜花发誓保护徐独秀周全,如有食言,天罚我这负心之人日日心痛;至死方休。”
  小梨默默地把手中事物递给他。
  那是一本发黄的手册,封面在小梨拿出来的时候,居然被火熏焦了,一拿之下纸张便掉了一半。
  露出了内页第一张的两个大字。
  。
  话蛊。
  王怜花猜想到了其中可能的含义,不由脸色大变,惊疑地看向小梨。
  小梨悠悠地道:“夫人说,话蛊的蛊药,气味和木头烧焦的味道是一样的。”
  火光映红了她的脸颊,她看上去就像在害羞。

(十二)
  据说,只要说完那番话,这个人便会屈服。
  夫人所说的话,从来没有不准过。
  但眼前这个人看上去并不是这样。方才他的表情是惊疑,现在却更像是惊奇。
  他问她:“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谁?”
  小梨低声答道:“你说,你说你叫王怜花。”
  王怜花继续惊奇地问:“难道你不知道王怜花是谁?”
  小梨感到很茫然,回答说:“难道王怜花不是你?”
  王怜花突然觉得有点哭笑不得。
  “如果你知道我是王怜花,你应该知道我有一千种办法,让一个人虽然毫发无伤,却生不如死。”他淡淡地,用一种完全不是威胁,只是陈述事实的语气说道,“而且这誓言并不包括保护你,因此你现在就可以死掉。”
  小梨突然跪下了。
  地上是一丛丛的火焰,她就跪在火焰中间。
  “王公子,我现在就可以死。但是……请你,不要伤害我们少爷,求求你。”小梨深深地深深地叩下头去,火焰烧灼到了她的发丝,“少爷什么也不知道,请你放过他……”她说到哽咽,泪珠在火光的映照下晶莹璀璨,宛若宝石。
  周边的木柱开始崩坏,家具开始渐渐倒塌,有一些碎末砸到小梨身上,她慌乱地躲,但是无济于事。
  王怜花负手而立,不说话,也不笑。
  他不像站在火丛中,却像站在戏台前看演出一样悠闲。
  戏里的角色是生是死,又与我何干。
  只是嫌表演的不是名角,又不是他喜欢的戏码,于是便有一搭没一搭地看,是一种无心的残酷。
  直到小梨被落下来的立柜的残片砸中头顶,倒在地上。
  王怜花才慢慢走上去把她拎了起来,像拎起一根烧焦的木柴。
  他很有点懊恼地喃喃自语:“她又不是沈浪,怎么知道我不仅又怕死,又怕痛,还有点怕麻烦。”
  
  小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辆马车上。
  车外在下雨,噼噼啪啪的响声。马车仿佛是在泥泞的山道上行走,摇晃地厉害。
  她一醒来就看到了两个对比很强烈的人。一个很难看,一个很好看。
  难看的那个,鼻青脸肿,披头散发,五花大绑地塞在车厢角落,嘴里还堵着一块破布,发出唔唔啊啊的声音,非常不雅观。
  好看的那个,好看到无法形容,在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是她这辈子看到过的最好看的一个人。
  只是她看到难看的那个便觉得心里温暖,看到好看的那个,却怕到骨髓都要结冰。
  王怜花笑嘻嘻地说道:“小梨姑娘,你怎的不好好谢谢你的救命恩人?”
  小梨张了张嘴想发声,一张嘴却是抽痛的呼气声。
  王怜花一伸手撕开了她的衣衫,并在撕开她衣衫的一瞬间捂住了她的嘴。
  她的肩上有一处火炙的烫伤,血肉与衣衫粘连,撕开的那一下真是撕心裂肺,被陌生男子撕开衣衫的惊恐倒在其次。
  王怜花从怀中掏出一个药瓶,打开往那伤口上撒了点粉末,然后放开了手,皱眉道:“人家跪着求我我都不见得肯给他医治,你且不要不识好歹。”
  小梨只觉伤口处冰凉沁人,痛觉既不明显,神智更加清明了几分。
  王怜花道:“你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女子,这些作为是谁教于你,你可说来听听。”
  小梨怯生生地道:“可不可以,先放开我家公子,他看上去……好像很不舒服。”
  王怜花冷冷地道:“你不快说,他只会更不舒服。”
  小梨咽了咽口水,不敢再争,只得一五一十地说来。
  人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不管哪朝哪代,谁人的江湖,却都总有这样一种人,热衷于论武排次。这些人通常自己武功并不是很高,胜在涉猎较广,对各家武学都有研习,都可以说出一二,品评起来,倒也真是头头是道。
  百花仙子刘独秀的百花谱便是三十年前江湖上出名的一份武林群雄座次榜。
  当时武林中风头最健的有两个女人:红莲女侠和云梦仙子,一个是巾帼雄心,一个是美人柔情,一个叫人拜服,一个叫人神迷。
  刘独秀是王云梦的手帕交。她出生武林世家,所学所知皆是渊博,对于奇门武学,也涉猎甚多,算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女才子。
  要么你是侠女,要么你是美女,否则何以在江湖中扬名立万?才学这种东西有何用,武林又不是翰林。
  刘独秀偏是不信。
  她与王云梦自小一起长大,她不信王云梦就比她强那么多。
  他人即地狱。
  她决定做一件大事,来盖过王云梦和林红莲的风头。她也真的做成了。
  她制定了百花谱。
  正所谓纵览百花,一枝独秀。于是一时风头无俩,被称为百花仙子。
  但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这个排名很满意。
  不满意的人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找排名比自己高的人比试,另一种就是找排名的那个人理论。
  找第二种比着第一种安全。理论不过的人,也会想到用别的方法泄愤。
  还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你既然对武学典籍知之甚多,你肯定有这么多武学典籍。
  百花谱不仅使刘独秀家破人亡,且引得江湖血雨腥风,整个武林因此而重新洗牌。洗牌之后,百花谱便成了过时的东西,而被渐渐遗忘。
  刘独秀默默地退出了这个江湖。像很多昙花一现的人物,以为自己可以成为一部传说,最后发现那只是一则笑话。
  而王云梦对刘独秀一直暗中帮助,互有联络,不管是因为从小到大的情谊,还是因为刘独秀所知的武学典籍和奇门论著。
  之后便是小梨的叙述。
  刘独秀嫁给了一个姓徐的秀才,完完全全不是江湖中人,因为她已经被江湖彻底抛弃。
  写在门上的那八个字,更像一句自嘲。
  她无法忘记灭门之痛,终其一生都在担忧有仇家、有贪图典籍的人找上门来。
  虽然在她活着的时候没有,或许有但被她和王云梦结果了,但不保证她死了以后也没有。
  于是她嘱咐她收养的孤女小梨,如果有一天有人上门来找任何一本手记,就用这样一个办法,来保护她的儿子,并且同时毁去剩下的所有。
  只不过王怜花要的,正好是那一本,这是他的幸运之处,至少他还可以尝试找出解法。
  而他的不幸之处在于,这个陷阱一直在那里,并不针对他一个人,于是他作为一个没有防备的倒霉蛋第一个踩了进去。
  王怜花想到这里就恨不得把百花仙子拖出来鞭尸。
  因为在小梨昏迷的时候,他很快就抓到了徐常秀并且尝试性地揍了他一顿,发现这个蛊好像是真的。
  他的心居然真的会痛,绞痛的那一种。
  揍他轻一点自己的感觉就轻一点,下手重一点自己也多痛一分。虽然他还是很有技巧,很有分寸地把徐常秀折磨了一番,但胸口一股恶气实在无法纾解。
  自那手记上看来,蛊有三种,分为话蛊、药蛊和血蛊,话蛊自是其中最轻的一种。
  就是在蛊药发生作用的同时,让中蛊的那个人自己说出誓言来,然后便永远受到这个誓言的束缚。这其实不过是苗疆女子常用来绑住情郎的一种小手段而已,并不真的对身体有什么伤害。
  如同儿戏的东西最叫人轻敌,却不知道女人的执着几乎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它不让你死,却要缠你一辈子。
  只有一种解法,就是断情绝爱,方能毫发无伤。
  断情花。
  这种玩意儿连王怜花都没听说过。
  据说是苗疆才有的东西。
  王怜花在脑中浮现出遮天蔽日的灰暗树林,终年不散的瘴气。他并没有去过苗疆,却不可遏止地对那里有偏见。雨雾的气息从车帘的缝隙透进来,仿佛就是他想像中的苗疆的气息,让他心绪紊乱。
  于是就想到沈浪。
  下雨天的时候,他最喜欢的便是窝在沈浪的怀里,听雨滴落在地上的声音。有时候也难免觉得这样缺乏男子气概,可是为了面子舍弃乐趣从来不是王公子的作风。
  整个世界都凌乱而潮湿,像暴雨中的泥洼一般一塌糊涂,只有他一个人躲在最温暖最宁静的地方偷笑,是多么美的一件事。
  沈浪有时候会在雨天从外面回来,他有时候会去迎接他,有时候不会。
  若是碰上了,沈浪知道他不喜欢湿漉漉的气息,便小心地不让身上的水气沾到他,只是在他唇上轻吻一下。
  他有时候会催他去更衣,有时候心情好,便把轻吻变成深吻,于是便觉得沾在沈浪面颊和唇上的雨水仿佛也有点甜甜的味道,不是那么讨厌。
  。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雨雾愈浓。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节的时候,突然想起上一节的“桃花坞里桃花仙”应该是“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俺这没文化的人写得高兴把他们俩合体了,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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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经指出,断情绝爱这句话不妥~~~
这句话俺原来写的意思是,断情花之于蛊毒的治愈能力仿佛断情绝爱之于苗女的情意一般,那是个比喻啊比喻,不是真的要断情绝爱啊~~~~~
是有歧义,写的高兴地时候又忘了仔细推敲了,全写完再统一修吧~~汗~~~

(十三)。
  看这情形,今夜怕是要宿在这颠簸的马车上了。
  王怜花拿下徐常秀嘴里塞着的布条,解开绳子,丢了食物与水给他。
  徐常秀原以为自己行动方便,不想下半身丝毫不能动,顿时惊恐至极。
  王怜花好气又好笑道:“刘独秀的儿子,难道连点穴也不知道么?”
  小梨抚慰一般抓住徐常秀的手,回道:“既然点穴就可以叫人不动不言,为何故意绑住我们公子?”
  王怜花淡淡地道:“因为能动的时候被绑住比完全不能动要更叫人不舒服。”
  徐常秀刚骂:“你这个衣冠……”便被小梨拽了一下。
  小梨道:“公子,原本是我的不是,也怪不得王公子。”
  徐常秀瞠目道:“小梨,你……”
  小梨转向他,正色说道:“王公子并无加害我们之意,反倒是我们今后还要仰仗王公子,不必伤了和气。公子你也累了,先吃点东西罢。”
  王怜花忍不住赞叹道:“小梨姑娘果然知情识趣,刘独秀若有你这般聪明,何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小梨低头道:“王公子不杀小梨,小梨已经感恩戴德,并无怨念。”
  王怜花笑道:“我若杀了你,难道要自己来服侍你们家公子?”
  车厢之内,仿佛欢声笑语,一派融洽气氛。
  只是突然有一声凄厉的惨叫,揭开了安宁和睦的这层皮。
  前方帐幔上,溅出一片血影,然后是人体落地的闷响。
  王怜花迅速点住了徐常秀身上穴道,使得他以一种将饼送进口中的尴尬姿势停在那里。
  “我都多久没杀过人了,这些人才来了几天啊,就杀了一个。”王怜花叹了口气,牵过小梨紧紧捂住嘴的手,居然凑在唇边轻吻了一下,然后用哄骗小女孩的语气说道,“小梨姑娘,我且教你知道,我不仅如你所说的这般善良大度,还要做一件你们家公子这辈子都做不了的事。”
  “就是在恶党来的时候,英勇地保护你。”
  小梨瞪大了眼睛,另一只手紧紧握住了被王怜花吻过的那只手。
  像她这么容易脸红的姑娘,此时脸居然白得像张纸,真是不解风情。
  王怜花并不介意,只是微笑着向她比了一个奇怪的手势。
  。
  雨夜疾驰的马车,单调的马蹄声仿佛在诉说旅人急切归家的心情。
  没有任何预兆的,车夫突然以诡异的姿势栽倒在地。
  散开的那一片血雾,和临死前的一声惨叫,也迅速地被夜晚的黑暗吞没。
  马儿受惊,往前狂奔。
  只见帐幔之中伸出一只细白的手,紧紧勒住了缰绳。
  马儿几声长嘶,却是挣扎不得,只得在原地停步,呼呼地喘气。
  就在刹那之间,漆黑的夜色中开出了一朵红色的花。
  世间若有这样的花,怎教人不感叹这寂寞的韶华。
  王怜花微笑的样子很好看很自然,端坐的姿态一样气定神闲。
  “三位冒着这么大的雨,在这里等在下,如此情谊,真是感人至深。”
  巫行云的脸皮自然比林红莲和林镜花要厚多了。
  “若是等王公子这般佳人,莫说是淋个雨,便是等上三天三夜,巫某也不觉得有什么不甘。”
  王怜花听了这不太舒心的恭维,挑了挑眉毛。
  “听这意思,莫非三位是要劫我这良家少男的色来?”他说话的语气正经得一塌糊涂,以至于林红莲母女差点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巫行云却拍手笑道:“是极是极,王公子这么知情达意,再好不过。”
  王怜花道:“以一敌三,在下肯定是要败的。不过在下幸好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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