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反穿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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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反穿手札- 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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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些布料和草帽,随便买了几套,外加替换穿的外衣什么的,两人加在一起也是几万出去,就这还是没认准牌子买,若是纤绣坊的纱衫,还得更贵。含光看看商厦里随处可见的顾客,见她们手上琳琅满目的购物袋,再想想昨日去的平民居住区,不禁是摇了摇头,道,“刚来的时候,还觉得这里和从前不同,平民的生活,和富豪也差不得多少。如今越住越觉得,其实差得还是多,而且现在也越来越难有读书人一步登天的事情了。”

放在从前,若是才智过人,能在官场上混,从家徒四壁到家财万贯富甲一方,也就是几十年的时间,现在商战这么激烈,要白手起家哪有那么容易?若没有两百年前那样,开放出新领域,大家都有机会的好事情,如今的穷人就是再有才华,也只能往小富去奋斗,富甲一方,那是别想了。而于此相得映彰的,便是不少败家子败掉家财的速度要大大减缓,不比她那时候,若是家里的靠山倒了,孩子又没能力,不消几年都能把家产给败了,这里即使是财团式微,又或者本人极无能力,有基金的存在,也可以过着十分体面、一掷千金的日子。

含光也说不上好不好,只是觉得有点说不出的味儿,刚来的时候,她觉得这里处处都好,仿佛人间仙境,现在却又改了看法,对现代有一点点失望——虽然这时代看似繁华,但却好像又要比她那个时代,缺少了一些活力。金字塔尖的天家倒塌的速度倒是很快,不过由大官宦转型成的大商家这一层的人,却又要比她那时代的官宦人家,还要更自高自大了。

不过,这些事和她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含光也没想过要跻身于这样的圈子里。这时代最好一点,就是女性单人也可以自立门户,拥有财产也不怕被人欺负。偶然有点感慨,想想也就算了,回酒店以后换了得体的衣服,她便应于思平的邀请,和他一块到海滩上漫步。

他们住的独栋别墅,前头就是海,这时候是淡季,住客也不多,寥寥几名,都在远处说笑,含光好像还看到几个白人出没,于思平也看见了,便对她道,“这里是秦国疆域最南端,很多时候东南亚那里的贵客,会让到这里招待,估计又是东南亚的白人庄园主来谈加工了。”

含光听得模模糊糊的,忙和于思平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原来战争结束以后,东南亚的庄园主都愿和秦国做生意,所以南边的国际贸易逐年都更活跃,现在沿海也常见到白人了。甚至还有些白人财团,欲过来打开交际圈,只是秦国这边的圈子比较封闭,而且十分排外,所以还没形成潮流而已。

“再过上十年、八年,也许甚而会有人想要用联姻的方式进入秦国,就不知道哪家‘old money’会屈服了,要知道,钱的力量是很伟大的。”于思平幸灾乐祸地笑了几声,“在鲁国,也就是权家、孙家,到现在都还坚持不和白人通婚了。别的世家早都改了规矩,只要是说华语,能融进圈子里的,都算是华人,可以通婚。只要能力够出色,甚至还可以做家主呢。”

“啊?”含光大为吃惊,“那鲁国还和秦国结盟?这么说,按血缘两国已经是越走越远了啊。”

“那些白人和混血儿,也都认自己是华人啊。”于思平漫不经心地道,“汉语说得比谁都溜呢,认同感强得很。你这倒是不必担心,不过,却误解了结盟的原因,结盟又不是因为同文同种……”

他嘿嘿一笑,“国家间的分分合合,只有一个原因,那便是永恒的利益。秦、鲁两国能联盟,是因为彼此间国势均等,又都需要一个帮手,就是在联盟之前两年,一度还闹得非常剑拔弩张,差点就要开战呢,局势一变,可不就又腻乎上了。”

含光也无法反驳这句话,不过她对这种事没太大兴趣,也就不往下追问了,而是细心感受着着洁白的沙砾在脚趾间流动的奇特感觉——她早把鞋脱了拎在手上。“于思平,你瞧,海多蓝啊——看起来好清澈,海水真的是咸的吗?”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于思平说。

含光还真跑到水边,那指头沾了一下,损了损又忙吐掉了,于思平被她逗得莞尔,“海水的腐蚀性要比淡水强的,你若要下去游泳,记得戴泳帽。”

含光一个旱鸭子,哪敢往这么广阔无垠的大海里冲?她忙摇了摇头,“我不去!我——我还是去那边淡水泳池里泡着好了。”

于思平也不在乎,“行啊,走吧,我教你游泳去。”

两人往回走了几步,向上攀登一段台阶,便到了无边泳池,于思平随意脱了上衣,蹬掉外裤,露出了精壮修长的身材……

含光忽然有点不好意思,眼睛不知道该不该往重点部位偷瞄几下,不过这暧昧的气氛,很快又被于思平给破坏了。

“来。”他掏出了刚买的泳镜、泳帽、鼻夹、耳塞一整套,先以身作则戴上了几样,顶着个颜色鲜艳的鼻夹和含光说,“你也装备起来吧。”

……含光觉得自己要是羞涩退缩,好像都对不起这么专业的于思平,她也就默默地拿起亮橘红色的鼻夹,先夹到了鼻子上……

虽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穿着贴身泳装,是有点小羞涩,不过泳池里就于思平和她两个人,而且含光毕竟穿越有年,也习惯了短打服装,再说,于思平态度自然,好像含光和男人也没什么区别——穿戴上那一套装束后,他的吸引力也下降了很多,是以她很快也就克服了自己的别扭心理,跃入水池,认真地和他学起了漂浮、憋气。

于思平态度很专业,一般都没什么身体碰触,只有在她学漂浮要往下沉时,才托一把肚子,含光也并未抵触——倒是她实在满害怕的,毕竟是第一次入水,甚而还暗自希望,于思平能一直托着她咧。

那之后,一步步往下,肢体接触不可避免也就越来越多……不过她已经学入迷了,倒也根本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老梗

?虽然前辈子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但这辈子含光的运动量并不小;一直都有骑马的习惯;也就是这半年开始上大学了;才减少了一些运动。不过她体能不错,肢体协调度也还可以;学游泳并不算太困难,大半天下来;已经可以套着游泳圈在泳池里来回扑腾了,就是把游泳圈去掉,也能漂浮上一会儿;更可以试着打水前进,当然自由泳什么的;目前还是比较遥远,于思平打算先教她比较简单的蛙泳。至于他自己,倒是两种泳姿都会,含光习惯了水,在那来回扑腾的时候,他便自己游了几圈。

到了晚上,两人一道进市区又去探访当地的民间美食,吃过饭,回到酒店,在海风中散步消食,谈天说地,从穿越前的人事,到穿越后的一些故事,反正天南海北无一不谈。含光和于思平正好互补,因为对于某家人,她认识的是女眷,而于思平认识的却是男眷,两人互相印证一些传闻,都深觉有趣。

至于穿越后的事情,含光本人的经历就是一本摊开来的书,于思平的故事要神秘一些,他谈得不错,也许是怕吓着含光,不过他穿越后去过的国家不少,鲁国,东南亚,甚至连欧洲都去转悠过。这一点又是含光远远不如的,而以他的古人视角,看出的一些事情,又是许云深根本都不会在意的。比如鲁国的世家变迁,在许云深看来,含光连鲁国都没有去过,又怎会想要知道这个?但含光恰恰就很好奇,她二姐夫家,在鲁国那边发展得如何。现在那边的上层势力又是怎么个情况。

“总得说来,那边面貌是要比秦国开明向上不少,毕竟是多民族融合国家,民间虽然是华人占据绝对优势,但是混血儿也很多。”于思平道,“当然,华人优越现在只是稍微没那么明显了,但还是根深蒂固。民众也早已经对此全盘接受了,比如孙家三小姐,就被视为是公主级别人物。但和秦国这里不同的是,睿王如果要和孙家三小姐结婚的话,国内定然是有反弹声音的,有王室血脉被外国人污染的感觉,不过鲁国人就会很乐见其成,在鲁国,贵族阶层还是比较少见的,他们那里阶层流动性要更大一点。”

“毕竟是新政权,权贵少嘛。”含光随口说了一句,又好奇八卦,“当年建立鲁国的鲁王后代呢?”

“早都死光了。”于思平漠然道,“在新大陆上,鲁王一死,孤儿寡母的能有什么好下场?也是鲁王原本的几个子息全都留在秦国,早就被秘密处死了。后来生的,年纪差距太大,老爹死的时候才七八岁,能顶什么用?正好被卷入政斗里,下场就是连渣滓都不剩。他死的那天现在全国还放假呢,选举日——我听说秦鲁关系一开始比较僵硬,也和秦国人根本无法接受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有关。”

含光对当年到底发生什么事,的确也是好奇的,不过要说孙家、权家初代的秘辛,因为两家还很兴盛的关系,这却还是不多见的。秦国这边资料封锁得也很厉害,对于当年的事情,两国口径完全不一样,要找到真相,的确不容易。所以也只能接受这样泛泛的说法了,至于于思平,他对于这种事并无太大兴趣,倒是对于当时一些新技术出现的时间点如数家珍。含光疑心他穿越回去以后,既然没法用自己的知识,那么应当就是打着去找到牛人,然后先行发掘、占有的主意。

想到他穿越回去的时,对她算是个难得的提醒。提醒她于思平带她来,不过是为了做个约会示范,而她还想着要怎么来回绝他的示好,表现一下自己的难以取悦。不过话又说回来,都到琼州三天了,除了刚到那天晚上逛夜市时,于思平让她牵着自己的手以外,这几天两人说是约会,其实就等于是一起玩,完全没有电视剧里演的花前月下情节,虽说时常穿得很少、又做近距离接触,不过,于思平可一次都没有吃过她的豆腐。

既然人家没出手,那她也不能莫名其妙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啊,再说……再说于思平教她游泳,带她浮潜(在海里倒是又一次牵手了,不过她当时第一次下海,心里还很恐惧,对此十分感激,又请了教练来,教两人深潜去看珊瑚,这些全是她极有兴趣,又觉得非常新鲜的活动,含光一半时间都在“哇!好漂亮!”,另外一半时间,又是“哇!好好玩”,至于余下一点零星的空白嘛,那就是“哇!好好吃!”还有,“哇!好累啊……”。于思平好几天前说的话,她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不论什么时候,有钱当然都是好事。经过贫穷,她也就更能明白钱的好事,不过话说回来,之前在学校的时候,含光也不觉得于元正的生活水平和她有什么差距。抛开她乱买的那一票衣服以外,两人的衣食起居,其实质量相差不大,顶多就是她吃得再精细一点。这和古代时候的贫富差距比,那差别真的就很不明显了,在古代,于元正那个家境,和她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完全会是天上地下的差别。

现在,她算是知道钱在现代的好处了,毕竟对于一般的平民来说,在琼州岛享受秦国教练周到体贴的服务,在全世界保护得最好的海域里畅览美景,是一项较为昂贵的娱乐,甚至有一大部分家庭根本是承受不起的。而她现在就在此处,享受着蓝天、白云和幼细的白沙滩。

她大概是在第五天学会游泳的,虽然开学时间就在三天以后,但含光是发自内心地不想回去,她现在已经开始期待明年,又或者是寒假里再来一次了——并且还暗自希望还是于思平和她一块来,虽然照顾她也许让他很烦,不过……被照顾的她可是很爽呀。

“累死了。”这天两人爬过了五指山,徒步在林地里走了一天,回来含光简直累得浑身疼,洗过澡就倒在沙发上几乎不想动了。连于思平都露出一点疲态——他可是背了两人份的水和食物走了一天,且因为沿路没有商店补给,全原生态,可想而知一开始水壶有多沉重。

“今天别出去吃饭了。”他靠在单人座里,决定道,“叫客房服务吧。”

含光举双手双脚赞成,“我要去小睡一下,到吃晚饭的时候叫我。”

结果两人都睡过头,八点多才吃上饭,于思平叫的是西餐,“换换口味,免得老吃那几种口味,腻了,这家酒店算是难得西餐做得不错的。”

他为含光叫了鳕鱼,自己要了牛排,并给两人都点了酒。“成年了,可以喝酒了。”

秦国未满十八岁是不能饮酒的,不过含光这时候要质疑了,“你不是不喝酒的吗?”

“尽量少喝,又不是滴酒不沾,”于思平道,“一杯而已,你难道以为我会醉?”

他属于指着一杯葡萄酒,也能说出个一二三四的人,含光自然听得入神,她是知道白酒配白肉,红酒配红肉的,却只是不信有这么大的差别。于思平索性也给她倒了一杯红酒,让她尝尝是否有异。两人在露台上吃饭,虽然没有烛光,不过阳台灯光也不亮,配合上海风和隐隐的海浪声,边聊边喝,哪里还有什么‘一杯而已’?两瓶酒都被喝了个精光,含光这才去开冰箱,拿了冰淇淋出来做饭后甜点。

人喝过酒,总会放松点的,连于思平都不例外,他俊脸上涌起了些许潮红,先品了一口自己的咖啡冰淇淋,咂了咂嘴,嫌弃道,“唔,苦的,瞧着你的比较好吃。”

含光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只觉得头晕眼花,莫名想笑,听到于思平这么一说,便把自己的杯子拿给他,“吃吧。”

见于思平一下铲起了一大半,她慌忙争辩,“哎呀!太多啦!还我一点!”

于思平白了她一眼,把勺子送到她嘴边,“那就吃掉一口去。”

含光遂也大大地含了一口,余下约三分之一给他,自己却又不争气,直呼,“好冰!”

“好吃吗?”于思平问。

“嗯,还蛮好吃的。”含光要的是草莓冰淇淋,的确做得是鲜香无比,她点了点头,口齿不清地招呼。“你也吃啊。”

“嗯,我也尝尝。”于思平随随便便地说着,忽然越过小桌子,捧起她的脸,就把唇印了上来。

这一回,酒精麻痹了含光的知觉,而在这几日里飞快熟悉的体温和触感,又让她很难兴起恐慌,她愕然张口想要说什么,但却被于思平乘隙而入,好生品尝了一番她口中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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