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着点儿。”班上还在小声议论着,我已经大步流星地回到了座位。进校一年多了,大家已经算是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分贝不高,不足以把学习部的检查人员引过来。学习部大检,一个绝妙的点子在我的脑海里萌芽,我的日记本有救了!
第二天早自习,检查人员果真走进我们教室溜达了。这个检查人员我认识,是“野蛮姐”的小弟。
“高翔。”我把两只手放在嘴边小声地叫他。他很配合地走到教室门口弯腰对坐在门口的同学说:“同学,请喊一下你们班的学习委员,谢谢!”我装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走出去,“什么事?”高翔问我。
四下没人,我凑近他的耳朵小声地说:“你退出来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男生拿着个日记本在开锁,知道他为什么半天打不开吗?”
“为什么?”
“因为那个日记本是我的,被他抢去了。”
“哦……”高翔恍然大悟:“我就说嘛,一个大男生怎么还写日记,还用那种粉红色的卡通娃娃带锁日记本,原来……”
“你能帮我收回来吗?”我眨巴着眼睛乞求。
“Noproblem,包在我的身上。”高翔弯起食指比了个“OK”的手势,拍着胸脯向我保证。我拍拍他的肩膀:“好孩子,拜托你了。那晚自习后我们活动室见。”然后高翔就大步走到杨旭东座位旁,杨旭东争辩了几句,最终还是乖乖地交出了日记本。
“Yes!”我像干涸的禾苗得到了微雨的滋润,陡然有了精神。这种兴奋是不能表现得太直白被杨旭东识破的。晚自习后我兴冲冲地来到了活动室,却见高翔低着头坐在那里,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种不祥的预感萦绕在我的脑海,我紧张地问他:“怎么了?”
“逸姐,我对不起你。”高翔抬起头来,声音里满是自责:“你的日记本被部长收去了,中午抢你日记本的那个男生来闹,部长就把日记本还给他了。”
“什么?”我的嘴巴惊得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千算万算,没想到杨旭东还有这一手。看来,杨旭东不是猪,我却是个自作聪明的多啦A梦。我自认为完美无缺的计划,终究还是百密一疏,日记本又被杨旭东拿回去了。唉,要是“野蛮姐”在就好了。千错万错,就怪那个新上任的部长不懂事,杨旭东几句话就把他收买了。相信这下子就算我变成贞子,也会立马被杨旭东打回原形的。他就是苹果里的那半条虫子,龌鹾的灵魂藏在光鲜的外表下,轻而易举地就骗过了毫不知情的学习部部长。只有咬开苹果,才能看清他的真面目。
第四十三章 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冬天的到来是没有预期的,那天早晨起床突然看见窗子上结了好看的冰凌花。在这个美丽的“天府之国”,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窗外这么大的雪。只是听爸妈说过,我出生那年是下了一场大雪的。而我,就出生在那个寒冷的冬季。在载满岁月痕迹的相册里,我看见妈妈抱着年幼的我,爸爸站在旁边指着前面要我看镜头,两人都是一脸幸福,只有我瞪着大大的眼睛不知所措。
此时,窗外又下起了纷纷扬扬的雪。多美的小雪花啊!开始零零落落,又小,又厚,又柔,又轻,就像那高贵的白天鹅轻轻抖动翅膀,飘飘悠悠地落下来。接着小雪变大了,变厚了,变得密密麻麻,就像谁用力摇动天上的玉树琼花,那洁白无暇的花瓣纷纷飞下来。妈妈说,昨晚下了一夜的雪,才使得房屋、树枝、马路都穿上了厚厚的银白冬装。
过了一会儿,雪停了,单元楼里跑出一个跳跃的身影。我那5。3的视力提醒着我,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杨旭东。他用铁锹把我家楼下地上的雪堆在了一起,铁锹铲在雪里好象铲在蛋糕上一样,很松。不多久,他就堆了很大的一个雪堆。他用雪球滚啊滚,滚到象盘子大小了,便把雪球抬到了雪堆上。一个雪人的模型差不多出来了后,他又开始做雪人的脸部和四肢。折下一段松树枝当手臂,弯弯的辣椒做嘴巴,蘑菇当耳朵,胡萝卜做大鼻子,最后用冻梨做了两颗大大的黑眼睛。
一个栩栩如生的雪人堆好了,他站在阳光下眯缝着眼,欣赏着他的杰作。阳光照射着他,他的眼睛反射出星茫般璀璨的光芒。少顷,他的眉毛微皱,眉心处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微微内凹的小十字架。他将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给大雪人披上,搓着手又看了一会儿。或许觉得自己太矫情,又呸呸了两声,才哈着气跑回家。
我躲在窗帘后面看着这一切,只是我不知道,杨旭东转到雪人后面去写什么。就像杨旭东不知道,他努力破译的那个密码,其实就是他自己的生日,而在日记本的扉页,我用大大的艺术字写着:杨旭东,我喜欢你!我们用文字作载体表达着情感,面对彼此时,那份情感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四十四章 高中过半,分道扬镳
仿佛只是一转眼,高中已经过半了。校园里那些丁香花又竞相开放,每一个枝头都是那么的绚烂。高三的学长们也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校园广播已经由流行歌曲变成了高考前沿。而我那一成不变的日子里,再没有了波澜,再不见了杨旭东。
在那个明媚的春日,杨旭东他带着诸如“不准踢球”,“做作业去”,“不许看武侠小说”之类的创伤和张舵令人怀疑的一句:“其实你是我最喜欢的学生之一”如此“虚情假意”甜苦交杂的味道,抛给“文理分班”一个飞吻,便跑去KANSASSTATE逍遥了。
文理科分班在即,Jerry也要回美国了。回国之前,Jerry跟在十分可亲可爱的Miss。郭屁股后头来对我们进行“宣传和渗透”,希望能带几个中国的学生去美国发展。而我们钟爱的Miss。郭也时不时插上一句:“出去闯闯的确有好处。”煽动者大家的心绪,然后再以自己情系西部,钟情尽心于教育事业的架势排出了一切“崇洋媚外”的怀疑。事实上,怦然心动,凭着还有两把刷子,这样扔下我们于不顾,无情无义,而又实在逍遥至极以至于让大家恨得牙齿痒痒的,不止杨旭东一个。同去的,还有五个,夏米是其中之一。
夏米走的时候,对陈鑫说:“以后再也不要穿那么古怪的衣服对一个女生表白了,而且现在的我们都还在萌芽的成长过程里,对爱的期待,往往过高。所以如果可以,等自己成熟得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才去爱吧!”
该走的终究会走,该来的想躲也躲不掉。去美国的那几个走后没多久,我们就分文理科班了。因为我们是英语特色班,一个班本身就只有二十几个人,学校便把我们三个班算成一个班来分班。
寝室里就我选择了理科班,虽然我至今也搞不清楚X先生和Y小姐的关系。但为了不再学那烦人的政治,我豁出去了。大家幽默地给了政治课一个形象的别称——“冬眠课”,听着那一成不变的大道理就想睡觉。记得一次连上两节政治课,第一节下了之后没人擦黑板,第二节政治老师看到,很生气地问:“值日生怎么不擦黑板?”然后就听到一个很理直气壮的声音:“谁污染谁治理!”全班大笑中,老师气得脸像热螃蟹。
因为我的选择,我搬去和理科班的女生一起住了,而原寝室自然也会来一个读文科的代替我的位置。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寝室里那最后一次卧谈会,那个晚上,我再一次失眠了。想着和寝室姐妹们的点点滴滴,虽然有争吵、有泪水,但更多的是“一笑泯恩仇”的包容与谅解。不知不觉间,枕头被一种咸咸的液体浸湿了。原来冬天里的那场雪,是在预示离别。我哭了,又笑了,现在的离别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生活。
第四十五章 你愿意加入“乌托邦”吗
“你愿意加入我们的‘乌托邦’吗?”一张纸条从后面传到了我的手上。乌托邦?写这张纸条的人《奋斗》看多了吧。我诧异地回头,只见最后一桌的潘玮和陈鑫对我招了招手。由于文理分科,我们从不同的班级刚刚走进这个新集体。虽然我们彼此知道名字,但最终还是不熟悉。庆幸的是,还有往日里和杨旭东一起踢球的陈鑫继续和我一个班。有时候我们会坐在他们曾经踢球的草坪上望着天空发呆,陈鑫总会触景生情地偏过头来问我:“你说夏米和杨旭东他们这个时候在干什么?”然后我就会敲敲他的脑袋:“你怎么说话的,说得好像他们两个在一起了似的。他们只是到那边去读书而已,OK?”每每听到这儿,陈鑫便会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如今,我不知道陈鑫跟潘玮说了什么,但还是回了一个友好的微笑,然后在纸条后写上:“‘乌托邦’是干什么的?为什么选我加入?”
不多一会儿,纸条又过来了,“就是个聊天的组织,聊天聊地、聊你聊我、聊音乐、聊哲学、聊世界、聊人生,聊什么都可以。选你是因为——我们觉得你有种奇怪的能量,给你个机会,你能摧毁整个地球。”开什么玩笑,天知道我怎么会给他们留下这种印象。不过,他们选取的这种方式和语言激起了我的好奇和兴趣。我能想到的是,因为这张纸条,我们也许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
“下午放学我们出去录歌,你听一下这盘磁带里面的《那些花儿》,我们要还原经典,需要你的笑声。”潘玮的习惯就是这样,突然窜到你的面前,没有任何铺垫地对你提出要求。
“我?笑声?”我看了一眼磁带的封皮——“朴树&我去2000年”。
“是这样,里面有一段歌配了一个女孩儿轻轻的笑声,我们都觉得那笑声跟你的特像。”陈鑫的补充每次都是必不可少的。跟他俩说话,就像是在翻字典,一个是词条,一个是解释。
我就这样认识了朴树,第一次听到这么纯而忧郁的声音,第一次知道有些话原来可以那样说,第一次知道原来可以有个人这么懂你,并且替你说出心里想说却不知该如何表达的东西。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听朋克、爱摇滚。我们避开老师的耳目,偷偷跑到学校的角落去练吉他,跑到校外的出租房去录歌,录下我们年轻的歌声和狂妄不羁的笑骂声……我感觉到初中时的那个我又回来了,我迅速地、疯狂地爱上了这种感觉,爱上并依恋上,不可自拔……
我们开始在课余交流彼此的思想,开始互相交换自己喜欢的书和音乐。我们读“村上春树”,我们听“朴树”。有着两棵“树”陪伴的高二,成为了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我开始用自己的脑袋来思考这个世界了,我不孤单,我有“乌托邦”陪伴。这是一个很独特的组织,或者说群体更合适一些。没有什么人更高的要求,只是要你有自己的头脑、自己的眼睛,我们开始以自己的思维来认识周围的人和事。
第四十六章 美国的太阳真比中国的红吗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想起杨旭东。我的日记本还在他那儿,而他居然拿着我的日记本跑去大不列颠逍遥了。逍遥?美国的太阳真比中国的红吗?
奇?我想起杨旭东刚到美国便惊慌失措,打电话给正在地球这一头熟悉的老爸求救的傻样。他竟说考大学是无望了,说想家不愿再呆下去了……那么,是什么令这个在中国耀武扬威的小子变身满腹牢骚的怨妇,发出这等感慨?爸爸是这么向我转述杨旭东对他老爸诉的苦的——一接近美籍同学并渴望其友情时,对方便各自走散,置他于不理;还要常常忍受有些神经质的hostbrother。我真不知道我是该同情杨旭东的不幸遭遇,还是该感谢那些清高的Americans帮我出了一口恶气。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书?再来看看一起去的夏米。夏米最懒,又没什么文学细胞,也不来那些个精彩的句子。因此,每每夏米的来信总能把我弄得感激涕零的。又一次竟写了五大张纸,还是正反两面的。每次夏米来信,陈鑫总会一把抢过去细细品味,没有整整一节课的时间是不会还给我的。看着陈鑫见信如见人的夸张表情,我的嘴角也会情不自禁地扬起好看的弧度。
网?夏米总不忘了在结尾处问一句:没想到我会写这么多吧?感动吧?然后调皮地画一个是在嘲笑我的鬼脸,陈鑫说那是夏米独一无二的签名档。这往往令我感到有些酸酸的又涩涩的味道。这味道如同夏米总把新奇好玩的事儿告诉我们,而那些劳神烦恼或者忧愁落寞的事却往往埋在心头。但聪慧如我,总可以在心灵里接到一丝的感应。譬如一开始夏米的hostfamily并不如意,常常弄得她暗自落泪,而落泪又被作为“违禁”被赶至门外。后来夏米换了人家,情况才稍有好转。年轻人总是朝着愉快想的,忧伤的感觉在心头一掠而过,就又剩下“傻呼呼的快乐”了。
说到快乐,大概最让夏米开心的事就是可以在美国看相当多的迪斯尼动画片,然后傻兮兮地记下来以便令我们这群“闭塞”的动画迷羡慕。还假装嗤之以鼻地说一句:“Ihopeyoucanseethem!”这时我便也会假装嗤之以鼻地回她一句“|小儿科!”然后暗地里在那些盗版VCD中寻找它们的踪影。这可不能让夏米知道,否则会令她笑掉大牙的。
我想最令他们难以适应的,应该是美国那快节奏的生活吧。毕竟,都是一群在闲适的“天府之国”生活惯了的孩子。曾经听过这样一段笑谈,说内地人走路是散步,香港人走路是小跑,美国人走路是用冲的。看看教过我们的那几个外教,他们走路那步子跨得真大呀,美国人本来腿就长,他们那一步当我们走好几步了。所以我们留在国内坚守阵地是对的,以我们这种龟速,在美国去生活肯定早就被当地人踩在脚下了。
第四十七章 谢婉怡事件
谢婉怡是我们这个新集体的文娱委员,弹得一手动人婉转的钢琴,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在金色维也纳大厅开一场钢琴演奏会,他也一直一直努力着。可是有一段时间,潘玮神秘兮兮地对我和陈鑫说:“你们发现了没有,我的女神最近有点奇怪!”女神是潘玮对谢婉怡得称号,当然,这只是单方面的,骄傲乳白天鹅的谢婉怡正眼看都不看他一眼。
后来从小道消息得知,谢婉怡的爸爸公司破产了,她已经从公主降为普通人。甚至为了偿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