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牡丹真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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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牡丹真国色-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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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太息曰:“此天意乎!”
是夜,明朗薨,年十九,追封镇国公,谥“武勇”。哀耗出,六军缟素,举国哀恸。
朗遗志曰:“万事从简,惟愿葬于云州城下,为陛下守疆土矣,勿置墓志、守陵卫。”上感其志,竟从之。

嘉顺三年春,有少妇人从北胡来,至朗墓前,伏地恸哭竟日,几不能言。或问之,对曰:“吾乃朗妻。求见一晤竟不能得,痛何如哉!”因求开棺视之,惟求留一物与朗。众感其言,遂开馆。然棺内竟只留朗生前所穿铠甲一领,长刀一把,马鞭一支,除此更无他物,众皆骇然,相谓曰:“大将军乃天狼神下凡,此番历劫已完,自是回天庭复职矣。”于是百姓兵士莫不膜拜,复复墓如初,立庙堂供奉。少妇人取发簪一支置棺内,再拜而去,竟飘然不知所终。上闻此事,默然久之,曰:“朗无妻。然此女可感可叹。此事勿复提。”

嘉顺三年四月,孝端皇后诞皇长子——孝端皇后者,丞相明正之胞妹也,亦与朗有亲。后请上名之,上沉吟曰:“朕欲以朗字名之,后以为何如?”后初讶然,既而失笑曰:“陛下竟以明朗为子乎?”上亦笑曰:“朕尝以太子府赐之!”后大笑不能止。上叹曰:“后竟不思明朗耶?”后怅然久之,对曰:“如何不思耶!至今亦时常于梦中见之,亦惟梦中见之矣!”上亦叹惋。后皇长子果以“朗”字名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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