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纵横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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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纵横娱乐圈-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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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有办法,我也不想离开,好了,别这样,又不是生离死别,别搞这一套,等以后我把京都环境跑熟,你以后有机会来京都,我一定带你游遍所有地方!”
“好,那是你说的,我以后一定回去看你的,咱们常联系吧!”
“嗯,一定会常联系的!”姚红燕点头,课本已经被她全部折叠起来,中年男子将书籍搬起来,三人一起走出了教室。
看着姚红燕身影渐渐离开,林子杰心里五味陈杂,颇不是滋味,好不容易熟悉了一个人,那个人突然又走了,就算没有什么关系,但那种伤感的情绪,还是会有的。
姚红燕走到了教室门口,顿下身子,转过身偏头看了林子杰一眼,接着便是消失在了林子杰视线。
而就在姚红燕没有走多久,林子杰手机便是传来她的一条简讯:“林子杰,桂花树下,三年之约,我希望你不要忘记了,我会一直等着你三年的,不管那时候的你怎么样?若是你真的喜欢上了别人,我也不会怪你,因为你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只能怪我们两个没有缘分,但三年后,我会在京都一直等着你,若是你不来,我就会从京都过来找你,缘深缘浅,我希望我们都能谨记那一个承诺?”
看完简讯内容,林子杰笑了笑,回复道:“放心吧,三年后,我一定会去京都,到时候,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你跑不掉的!”
姚红燕:“听到这句话,我忽然感觉到了一种幸福,谢谢你,林子杰,三年后,京都,不见不散!”
林子杰:“不见不散!”
短信发过去,林子杰看了看姚红燕那空荡的座位,忍不住微微失了神,令他一阵怅然若失。
坐在课桌位置看着书的杨紫涵,看着林子杰望着姚红燕座位,这时候,她那如黄莺出谷的声音道
“怎么了?舍不得她走是么?”
林子杰回过神,转头看向杨紫涵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舍不得也要舍得,有什么办法?”
“是么?你很喜欢她是么?”杨紫涵忽然问道
“还好,我不得不承认,姚红燕虽然外表行为有时候的却很轻浮,但不得不说,那都是表面的,她人其实还是挺不错的,我感觉自己似乎的却有点喜欢她!”林子杰凭着自己感觉应道
“哦!”杨紫涵听着那句话,不知道怎么回事,胸口感觉似乎忽然被堵住了一般,有种难以言说的窒息感,那表情一时也显得相当难看,为了掩饰这种感觉,她直接道:“好了,不和你说了!”
这一句话,说的有点冲,似乎有点生气的成份?说完后,她直接是坐直了身子,看着手里的书,再也懒得看林子杰一眼,不过她的心,却是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这种心脏跳动,不是心动,而是心痛。
林子杰相当无语,看着似乎突然生气的杨紫涵,微微愣了一下,暗道:“女人真是奇怪的很,好好说着话,怎么就忽然生气了?真是令人琢磨不透啊”


第六十六章 卖唱的美女
荏苒间,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林子杰一如既往,空隙的时间用手机码字。
只不过,少了一个姚红燕,杨紫涵一天都没有和他说过话,令他似乎闷了不少,有种孤独凄凉的感觉,这不由得令他很想快速结束这几天学习生涯。
下午五点多钟,在学校食堂吃了一点饭的林子杰,回到租房,打开了电脑,将今天手机码出来的字分了一下段落,便上传了进去。
打开后台查询,订阅高订已经到达了二万五千多,均订破了两万,月票依然第一,而且令他很滑稽的是,月票新书榜虽然还是第一,但是,却发现第二名的《剑侠》,竟然月票速度减慢了许多,两人月票相差达到了一千五百多张,这还是新人与白金大婶的距离么?怎么变成了白金大神与至高神的距离?
而且,今天一天,暴涨的月票似乎有点多,《极品家丁》不仅月票挤进了总榜第二,竟然还进入了24小时热销榜第一。
“怎么回事?”
林子杰狐疑,打开书的主页才发现,竟然有一个叫乌蒙山的读者,打赏了一千万王牌币?换成人民币,就是十万元?
土豪啊,林子杰没有想到,自己读者竟然会有这么一个土豪。
而月票在总榜,《极品家丁》是5432票,而第一名自然是电子订阅大王,李家二少的书籍《圣战》,第三名是骑老虎的鸡《霸神》,第四名是牛头马面《嚣张纨绔》,第五名是刀锋《剑气凌天》。
一个新人,上架不到几天,月票力压两大至高神刀锋与骑老虎的鸡,这份荣耀,当真风光无比。
等林子杰查看书评区,竟然无数的读者扬言,要《极品家丁》第一个月,要拿到月票总榜第一,无数人都在号召,投月票。
不过林子杰看了看与第一名《圣战》月票差距,却是如同泼了一瓢凉水,两人月票相距高达三千多票,而且看了《圣战》书评区,此书的情节已经进入了一大波**,打赏人数汹涌无比,月票可谓是突飞猛涨,想要拿第一,几乎没有可能。
“至高神就是至高神,粉丝凝聚力如此强大!”林子杰当然清楚,至高神的地位岂是如此轻易的撼动,别人的粉丝凝聚力自然是经过多年凝聚而成,自己,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而已,所以,林子杰现在根本就没有抱以信心。
像他以前看过的那些娱乐小说,就极其的夸张,一书封至高神,什么几百几千个盟主,甚至同时更新好几本小说,那些网站至高神输的惨不忍睹,那都是不太现实的问题。
林子杰倒是想过双开,不过因为读书的原因,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而且,他本就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人,不喜欢一心三用,做一件事情,就要专心的完成。
《极品家丁》,只是林子杰凝聚粉丝的一本书,第二本书,林子杰才会放手大干,而且,第二本书他也想好了,发表《神墓》,也算是他喜爱的一本,像什么《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盘龙》这些,他当然也会发表,当然歹等到《神墓》完结。
至于什么时候进入娱乐圈,当然要等着他声线音嗓发育好,差不多要进入高中以后,才开始着手这方面工作。
收回心思,林子杰进入了作者后台,查看了一下稿酬,竟然已经支付下来了?
因为再过一段日子就要放假的原因,林子杰要回老家,码字自然不能中断,他得买一台笔记本电脑才行。
拿着银行卡,林子杰出了出租屋下了楼,走出了凤凰小区,便是拦上了一辆计程车,直往市中心而去。
坐在车子后面,这时候,倏然传来了姚红燕简讯:“我明天就坐飞机走了,你在哪里?我想见你一下,以后可能都看不见你了?”
林子杰回信息:“我去商业街了,那你过来,我在商业街路口隆鑫百货等你,我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姚红燕:“好,我立马过来了,你等我一下!”
车子行驶在熙攘的街头,林子杰打开车窗,看着外面璀璨的灯光,不一会儿,便是来到了商业街中心路口。
付了钱下了车,只见商业街人头攒动,汹涌如潮,各家商店音乐跌宕起伏,不绝于耳,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
站在人流中,林子杰站在隆鑫百货外面路口,等候着姚红燕,倏然这个时候,一道清脆如黄莺啼鸣的歌声传入他耳中,林子杰目光望去,只见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孩正站在一处街头,手里拿着一把吉他,正在唱歌。
女孩面若桃花,穿着一袭深红的裙子,下身黑色的绒线紧身裤,三千发丝自然飘起来,在她的面前。摆放着一个音箱,而她前面,则是摆放着一个纸箱,似乎是个卖唱的?
女孩声音婉转动人,歌声清脆而优美,这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女孩,只不过,她虽然唱的很卖力,但人流从她面前走过,却鲜有人在她面前驻足。
唱了一会后,女孩见没有人欣赏,停下弹唱,失望的托起音箱,然后对着一名路人问道:“先生,要不要点一首歌?”
那路人摆了摆手,女孩继续对着一名路人询问,鲜有人搭理她,这时候,她渐渐的走到了林子杰面前,林子杰笑着道:“美女,给我唱一曲怎么样?”
林子杰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处于怜悯,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孩给你唱歌?竟然还没有人搭理?这还有没有天理?
那女孩抬起头,灵动的眸子看向林子杰,见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脸色微微泛红,不过她很快收敛了那种心思,托着音箱走到了林子杰面前,露出皓白的贝齿,道:“先生,你想唱什么歌?”
“嗯,多少钱一首?”林子杰先是问了一下价钱,有点担心太贵,把自己坑了。
“十块钱一首!”女孩莺脆道
“哦,那你随便给我唱一首吧,唱完后,让我玩一下你的吉他,我好久没有弹过吉他了,过过手瘾,你放心,我就弹一下而已,多给你二十块!”林子杰笑道,他的却很久没有玩过吉他了,在原时空,他在读高中时玩过几年,后来上大学就很少玩,之后走上社会,就更加没有碰过吉他,正好,今天看一下技巧是否还在。
“你也会吉他?”女孩好奇道
“嗯,学过一下!”林子杰道
“那好吧,你想听什么类型的歌?”女孩道
“随便吧!”
“那就唱一首最近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首《那一年》,怎么样?”女孩试着问道
“嗯,可以!”对于这首歌曲,林子杰没有听过,不过他的目的,就是见一个小姑娘卖唱,挺不容易的,照顾一下她的生意,顺便过一下手瘾,别的倒是没有多想什么。


第六十七章 歌震路人
小美女梨花浅笑,将音箱放下,很快便是唱起了《那一年》那首歌曲。
虽然面对的是与自己年纪一样大的男孩,但小美女似乎早已习惯,直到唱完,都没有紧张过。
歌曲演绎完毕后,在林子杰心中,总的来说,还算不错,并没有出现什么小瑕疵,音准把握的也相当精准,吉他技术相当娴熟,一个女孩能够将技术连那么好,足以可见这女孩是一个很能吃苦有毅力的女孩,因为学过吉他的人都知道,练习吉他的时候,刚开始按琴弦是非常疼的,直到手指长茧,才不会很疼,很多人就是忍不住那按琴弦的疼痛,学了一段日子,便放弃了。
“唱完了,你要试试么?”歌曲唱完,小美女想起了林子杰要玩一下吉他,问道
“好!”林子杰微笑道
小美女嫣然一笑,忽然很感兴趣起来,将吉他递给林子杰,有点期待他吉他技术怎么样。
接过吉他,林子杰用手指甲扫了一下琴弦,音质量不错,不过琴弦音准不是很准,当即在吉他琴钮那里调了一下音准。
调完后,林子杰不想站着玩吉他,他习惯坐着弹吉他,看了看四周,来到了隆鑫百货前面广场中央,有一处四方形石台上,坐在了石台上,翘起二郎腿,将吉他搭在自己腿上,左手按住一个和弦,想了一下,该唱什么歌曲呢?
说起玩音乐,林子杰什么样的歌曲都喜欢,不管是快节奏的,慢节奏的,沧桑的,嘶吼的,不过,要说最喜欢的,就是那种唱的令人比较奔放的歌曲。例如《怒放的生命》《春天里》《死了都要爱》那种。
在原时空,他嗓子条件不是很好,对这种音乐驾驭能力有限,可在这个世界,他发现自己目前的嗓子先天条件不错,所以想了一会,决定唱一首《春天里》试试。
这首歌曲,在原时空先是经过旭日阳刚才火遍大江南北的,那沧桑的歌词,以及愤怒的高音,仿佛对尘世发出不干的嘶吼,林子杰很是享受那种唱起来很酣畅淋漓的感觉。
当即,他左手按和弦,娴熟的转换着,右手轻轻的撩拨琴弦,一曲行云流水的前奏悠扬的在广场上传开。
前奏弹唱完毕,林子杰那清脆清亮的嗓音发出来:“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那时候的我还没有剪去头发,没有信用卡没有她,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林子杰跟着节奏唱着,唱起来竟然行云流水,没有什么阻碍感,除了语音稍显稚嫩,简直天生一副好嗓子,一时间,令他沉浸在了音乐之中,他那清凉细腻的歌声悠扬的漂荡开,一时竟然吸引了些许人注目,很多人经过他面前,不知道是被他的歌声感染,还是那歌里的歌词,竟然顿下了脚步。
而那小美女,听着那流水般的音乐,那动人心弦的歌喉,以及那林子杰那娴熟的吉他技巧,简直惊呆了?给她一种很是专业的感觉?
整个过程,她都没有发现什么瑕疵的地方,不管是节奏把握能力,还是声音,一切都是流畅自然。
“可当时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林子杰声音无限拔高,眼睛微眯,唱到这里,整个人忍不住直接是站了起来。
因为他忍不住要奔放!他感受到了这首歌需要表达的意境,他也要完全的渲染出来。
而那些在听着他的歌声路人,听到这里,也仿佛受了感染一般,心神都是跟着节奏提了起来,洗耳恭听着这美妙奔放的音乐。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林子杰愤怒的咆哮着,嘶吼着,这般狂奔的豪迈声音,直接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行人,渐渐的,围在林子杰身边的人,越来越多,就连那小美女也是颇为意外,没有想到林子杰唱的歌声,竟然如此有吸引力?而且,她自己心神竟然也跟着节奏忍不住奔放起来。
她暗暗与林子杰这歌曲比起来,自己虽然唱的不错,却的却有点像无病呻吟一样,怪不得人家听了,都走了。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一遍完毕,林子杰睁开眼睛,左手和弦不断转换,右手不断的拨弄琴弦,当看着有那么多人听自己音乐时,也是令他微愣了一下,不过他却没有在意,因为他在原时空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面。
间奏完毕,林子杰再次唱起了第二遍:“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那时的我还没冒起胡须,没有情人节没有礼物,,…………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如果有一天……请把我留在,这时光里………”
一曲终于渐渐落下帷幕,而这时围观的人群高达三四十人,这些人听完这首沧桑的曲子后,心里依然有着那种奔放感在心里回荡着,意犹未尽,绕梁不绝,爆发出一片热烈的欢呼声。
“好,唱的非常的好听,小伙子,这歌曲叫什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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