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如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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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如毒-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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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回去,那里承载了太多的疼痛和寂寞。
也许,我应该回去,独自回去,即便那里承载了太多的疼痛和寂寞。
我二十六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胆小和懦弱呢?看看人家崇想念,父亲死了,母亲自杀了,他离开法国的外公外婆独自来到了这里,只为了要将父亲的一切继承下去。
他的父亲崇安同,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但,他并非一个企业家那么简单,报纸上的报道并没有完全地展现他的所有,至少我所知道的,就不简单。我还知道,崇安同和父亲傅瑞聪之间乃至和房明忠之间,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他莫名其妙地死于车祸中,甚至来不及同他唯一的儿子和爱人告别。
我不懂,不懂想念的母亲为什么可以选择死亡——为一个男人去死,那该是多大的勇气和多执着的信念?至少,我从来没想过为傅云翔去死,因为——他根本不需要我为他去死。
有时候,不被需要,也是一种痛苦。
想念,他肯和我订婚,是因为我是傅瑞聪的女儿——他才二十一岁,他能做到多少?
放下画笔,我坐在地上,仰头看着画出神——
手机响起来了,我看着画,手从兜里掏手机——
是父亲。





挂绿
更新时间:201248 1:07:50 本章字数:1931

安娜苏像巫女,她笔下打造出来的衣裙也是如此,纯粹的黑色、不纯粹的蓝色紫色红色黄色,构成了她的主色调,加上丝质料子和蕾丝花边以及奇特的花纹,将女人的神秘和高贵同时显现——正如丛林中走出的巫女,手中蕴含着强大的魔法,女王,也不过如此了。
我爱她,是因为龙脊,是的,就是龙脊。安娜苏是欧洲的巫女,龙脊的女人,则是壮家人的巫女。而我的母亲,是最美的巫女。每当父亲看到我这样的打扮,他的眼底会闪过一丝奇特的色彩,我知道,那是看到了母亲的色彩。我是故意的,我要时时刻刻提醒他,我的母亲为他而死。
身上的连衣裙是蓝色和紫红色相间的条纹,透着黑色的绣,我蹬着一双暗红色的靴子和崇想念进入了博雅首府。这是傅云翔买下的房子,昨天父亲打电话给我,通知我今天带着崇想念过来吃饭。
吃饭?他这样忙,怎么会有空搭理我们这一对小的?
当我进入这幢房子,我心里就有了底。
房明忠正在客厅和父亲、哥哥喝着茶,看到我和崇想念出现,他笑呵呵地招呼:“阿兰,想念,来,一块坐。”
“房叔叔。”我冲他笑,看一眼傅云翔,他还是那样云淡风轻地笑容。心中的恼恨猛然一冒,我刻意拉了想念的手,和他亲热地在沙发上坐下。在我拉住他的一刻,他下意识地躲了躲,我使劲一抓他的手,指甲肯定把他的掌心掐红了。
“爸,房叔叔来这里吃饭你怎么都没告诉我?”我随意和父亲问道,那手,再狠狠一掐崇想念的手,才放开。
父亲那刻板的脸和强调一直没变过:“你过来不就知道了。”
干嘛,想给我搞突然袭击?我也不在意,乖巧地和房明忠拉起了家常,等待他说出他的目的——反正,我不去提醒,别搞得我多么迫不及待似地。
终于,房明忠说出了他的目的:“阿兰,最近还和晓忠见面吗?”
果然,是为了净心——晓忠而来。我回答他:“那天的订婚宴后见了一次。”
房明忠哦了一声:“你们聊到他还俗的事情了吗?我是说,你看,那一天正巧是你和晓忠的生日,我想着该给你和晓忠一块热热闹闹地过生日,你们有什么打算吗?”
这话的意思,看来是在担心净心到底肯不肯乖乖还俗,这老头子还是了解他的儿子,那是一个脾气古怪的人,谁也摸不准他到底在想什么。我坦白说道:“聊了一点点,不过晓忠他没说太多。”
房明忠的眼底有了那么一点点的焦急,但他没在脸上表现出来,接着说道:“你看,你和晓忠是好朋友,你要常去看看他,这日子也快到了,他要是有什么打算早些和你说,我们老的也好安排——”
我点头:“嗯,我会的。”
房明忠,是要我去监督净心、去诱降净心、去蛊惑净心,让他原本属于世俗的一面占上风,那么就会按照原定的计划还俗了。他说得恳切,近乎请求,这样的一个长辈为了他的唯一的儿子真是费尽心思。他是多么疼爱这个儿子,以至于这些年来对我如此和颜悦色,哪怕他的心底对我有着怨恨——即便有那么一丝丝也是怨恨。
晓忠会成为净心,和我有关,我是个导火索。孽缘,总是超乎你的意料之外。
我既已点头,房明忠也就放心了,转而笑道:“对了,我知道阿兰喜欢增城挂绿,昨天我弄到了一箱——虽然已经过了时节——”
我已经惊喜得要跳起来:“挂绿?哪里?哪里?”荔枝,我最爱吃的水果,这东西原本是八月最好,现在已经是初秋了居然还有?
房明忠看我这样子,笑得更和蔼:“交给你哥了,不过味道已经没有八月份的那么好了哦。”
再不好,那也是挂绿啊!那作为贡品的品种,因为荔枝身上有一道绿色而闻名,1955年曾经将部分上供给国家领导人,剩余的则在广州南方大厦和增城戏院公开发售的挂绿啊!我已经按捺不住,看向傅云翔:“在哪里?”
傅云翔站了起来:“我带你去。”
他走过来,扶着我的肩膀,我一歪身子,巧妙地甩开了——这心里头,还有着气呢。他也不在意,自然地放下手,引着我去了厨房,打开冰箱,里头的一篮子挂绿看得我要馋死。
傅云翔拿了出来,放在桌上:“喏,别吃多了,一会还要吃饭。”
我不理他,乐滋滋地摘了一颗,在手中端详,色泽红润但不会艳光逼人,手指捏一捏,饱满有弹性。我笑起来——这,还真像是女人的胸脯。我一笑,傅云翔就似乎明白了什么,双手撑在桌上,看着我笑:“又在想歪了吧?”
“要你管。”我白他一眼,想歪,想歪又怎样,我脑子里的东西,还不都是他教的?





Better off Dead
更新时间:201248 1:07:54 本章字数:1738

我想剥开荔枝,却发现——我似乎已经不太会剥荔枝了。
“我来。”傅云翔拿过了我手里的荔枝,修长的手指灵巧地剥着荔枝壳,那壳听话地去了,露出里头的嫩肉来,晶莹剔透饱含水分,但是却不会溢出表皮。
我念道:“挂绿爽脆如梨,浆液不见,去壳怀之,三日不变。”这宝贝的特别之处是凝脂而不溢浆,用纱包裹,隔夜纸张仍旧干爽如故。
念完屈大均的这诗词,我忽然就不悦——就连这,也是傅云翔教给我的,彼时,他正用他的手指给我剥壳,那眼神带着专注,像是一个最儒雅的诗人。
“好了。”傅云翔将荔枝递到我的嘴边。我看了他一眼,垂下眼帘,唇含住了这鲜嫩嫩的果肉,一点点将它送入我的口中。最后,吃尽了,轻轻一吐,将果核吐在他的手掌心。他则将果核丢弃于垃圾桶里,如此,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他宠我,宠到不可理喻,宠到我离不了他,也许这就是他的目的。
我转过身,背对着傅云翔,他从身后圈住我:“阿兰,别闹脾气了,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要什么?我要什么?我只是要一段正常的感情,我不要这样沉溺在他的怀抱里。
可是,我又该怎样做到?也许,崇想念是一个突破口。
巴克龙酒庄创建于1726年,创建者是大家所熟知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他将这酒庄传给了他的朋友巴克龙,从此酒庄便称为巴克龙酒庄。据说,孟德斯鸠在世时,每当巴克龙出征他就会准备好自酿的葡萄酒,坚信这可以为朋友带来好运,而每一次,巴克龙也就安全回归。
孟德斯鸠死后,这类似于祈福仪式的酿酒由巴克龙的妻子延续,于是,巴克龙被赋予了爱情的象征——从友谊升华到了后来的爱情,与爱有缘者将会饮此酒。
这样美丽的故事在我这种人的脑子里,所感兴趣的,是孟德斯鸠和巴克龙的深厚友谊——貌似比爱情更升华,谁知道呢,呵呵。
我示意坐在身边的崇想念品尝桌上倒好的红酒:“想念,你尝尝。夜无眠的老板特地给我——留的。”或者说,是给我和傅云翔留着的。这间酒吧是会员制,不接受别的外来客户。从傅云翔那里出来,我就驱车来了这里,想在这珠江旁尝尝美酒。
想念看我一眼,拿起酒杯,轻轻摇动,看里头红光摇曳,凝视着液体顺着杯壁缓缓下滑,屏住呼吸酌一口,细细品尝,最后,总结:“巴克龙的酒,有着华贵艳丽的色泽,是花香、果香、木香的完美结合。层出不穷的味道如爱的浓郁和淡雅、激烈与柔和、甜蜜和酸涩。”
我再次被他此刻的表情惊艳到了,这个小正太,总会让你不断地发现他的美丽。看看他,高贵优雅,可不像极了贵族嘛!
昏暗的灯光中,他和侧脸和傅云翔的侧脸重叠在一起,让我心口发痛。
崇想念忽然朝我发问:“这酒吧里的曲子是什么?”
我回过神来,回答他:“Linnzi Zaorski 的《Better off Dead》,有意思吧?”我喜欢这个歌手,因为她奇特的唱腔,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腔调,像是在玩弄歌词、曲调、包括她的嗓子。
崇想念点头,我拿起桌上的酒杯,和他碰杯子:“想念,我感谢你。”
他有点奇怪:“感谢?感谢我什么?”
我轻笑,凑到他耳边:“感谢你能够一直陪着我睡觉。”真的呢!
他猛然侧头看我:“什么?”
我歪斜着身子,靠着他的肩膀,柔声道:“有人陪着睡觉很好啊,不是吗?不会寂寞也不会孤单。”
他盯着我,还想说什么,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别吵,你听,听这歌词。”
你从来没有对我好过,从来没有友善和温柔,为什么我要一直围绕着你,我在床上是如此的孤单寂寞,宝贝啊,我要被哀伤填满了。
算了吧,算了吧,我倒不如死了好,好过被你这样吊着。
我不想听到别的女孩叫你宝贝,我不如死了好。
你为什么不能更爱我一些,为什么不在我的门外送上玫瑰?而要让我在地上哭泣,哭泣着想你?
我不如死了好。





酒不醉人人自醉
更新时间:201248 1:08:11 本章字数:2106

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崇想念如此一个美人陪伴在身边,我还真容易就醉了。他扶着我要走,夜无眠的老板已经走上来,好心劝我:“阿兰醉了,可不要开车。”
我醉眼朦胧地看他一眼:“你又不是我哥,管不着。”
夜无眠的老板无奈地笑了:“这是你哥叮嘱的,只要你来这里喝多了都不能开车。”
傅云翔,又是傅云翔,他怎么就跟影子一样地缠着我?我要发作,崇想念一抱紧我的腰,跟夜无眠的老板客气道:“放心,我不会让她开车的。”
我笑了:“是嗟,这还有个男人。”不是傅云翔,是另一个男人,多好。
我倚靠着他,脚步有些轻飘飘,往外头走去。这秋日里的冷风一吹,我顿觉舒服许多,靠着崇想念走向车子,嘴里哼着小调。他将我扶进车子里,再坐上了驾驶座,启动了车子。
我的嘴里,还在哼着曲儿。
“你在唱什么?”崇想念问我。
我朝他醉醺醺一笑,低声道:“山歌,壮家的。”他不会懂的,他哪里会懂的。
崇想念看了我一眼:“你——”
我打开了车窗,让秋风灌进来,模糊了他的话音。我眯了眼,转头问他:“你刚才在说什么?”
“没。”
没?不愿意再说,那就算了,我也懒得去追究。我看向窗外,任由夜风吹过我的面颊,将我的酒气吹走,将我额头的热度吹散。迷糊中,感觉有些眩晕——
眩晕——
阿兰,天凉了,你喝酒了不能吹风,会生病的。
傅云翔的声音又在我的脑子里回响,我闭上了眼。
吐,用力地吐,将腹中的酒都吐尽了,才算舒服。我冲了马桶,重新回到了浴缸里,热水包围了我,却让我更加难受了——完了,真的生病了。
“阿兰,阿兰。”外头的崇想念在敲门口。我动了动身子,发现起不来,喉咙里也发不出更大的声音,只好趴在浴缸边,孱弱无力。
“阿兰,你没事吧?我进来了?”
我有气无力——进来就进来吧,还废话那么多。
咯嗒,门口打开了,崇想念走了进来,我用力地抬起头,朝他笑:“想念……”咦?声音忽然沙哑了?
他奔了过来,将我从浴缸里扶起:“你这是——怎么这么烫?”
他的脸又红了,因为我身上什么都没穿,他扶着我出了浴缸,手忙脚乱地扯过了浴巾给我围上。我靠着他的胸膛,低声笑:“热水泡得太久了当然就烫了。”
“哪里是热水的原因,是你发烧了。”崇想念低声斥了我一句,扶着我走出了浴室,又将我扶到了床上躺着。
我喃喃道:“发烧了吗?嗯……我喝了酒,不可以吹风……”不听傅云翔的话,我活该。
“我们去医院。”崇想念说。
我摇头:“不去医院,不用去,只要吃药,降温,喝水,就好了。”我不喜欢去医院,我怕打针,很怕。每次我发烧,傅云翔就会在我身边照顾我,我不要去医院,他就不带我去。每一次,我都会在迷糊中听到傅云翔和傅瑞聪在说——别去医院,阿兰不喜欢,我能照顾好她,实在不行,家里留个医生就行,但不能让阿兰看到,看到穿白大褂的人她要哭的。
“必须要去,万一烧坏了怎么办?”崇想念不同意,想要将我拉出被子里。
我往被子里钻:“不去不去,我不要去!”不喜欢医院,不要去。
我的头一阵阵热和痛,哭起来:“不去,阿妈在那里。”
不去,阿妈在医院里,她就是死在了医院的床上,我就是在那里诞生的。
崇想念没再劝我,也没再拉我,我放心下来,闭着眼睡觉。迷糊中,听到他在走动,不一会,扶着我坐了起来:“阿兰,吃药。”
只要不去医院,什么都好,我听话地靠着他,把药吃了。“再多喝点水。”他说,我也听话地照做了,即便他不说,我也要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我的病才会好得快,才不用去医院。
“慢点喝。”他劝我,给我擦掉嘴角的水。
我喝足了水,哑着声音道:“热……”好热,好烫,浑身都在烧。
崇想念扶着我躺下,他轻声道:“我给你降温,别怕。”
我躺着,闭着眼,感觉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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