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神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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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神之物-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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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说,是我自做自受耽误了时间。”青年警官别过脸,没有回答。“你当我是笨蛋吗?”武子陵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林莫离骑在他的身上,像是要把这几日的苦闷全发泄在他的身上,高高地举起拳头……
  
   武子陵却没有反抗意识,闭着眼,迎接重拳落下。
  
   但隔了很久,想象中的疼痛感并没有袭来。
  
   “我最后问你一句,你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林莫离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
  
   “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
  
   “好,明天我们出发,去这个地方。”林莫离指了指那张简易的地图,然后起身跨过他的身体离开,大门被关得很响,宣示着对方的不快,也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呐,宇,找这个人一起合作,真的没问题吗?”他向空无一人的房间询问,当然回答他的只有沉默。
  



第25章  Chapter13
   这世界没有永恒的东西,任何事情任何物品都有它的保质期。在保质期以内食用,安全;在保质期以外食用,危险。
  
   当然还不至于上升到失去生命,但身理上的厌恶还是有的。
  
   就拿爱情来做比喻,在保质期以内,那是热恋;而保质期以外,就变成味同嚼蜡,甚至是敌人。
  
   卓王笙的人皮衣衫也是如此。前几天还能愉快地披着它到处游走,但没了两日,人皮失去光泽,散发恶臭。这件事弄得他很是苦恼。
  
   不过,那毕竟是他第一次从业,算是技艺生疏。所以为了下一次更好的执行,他做了相关的功课。
  
   比如如何用剃刀,分开皮与肌肉,皮与脂肪。可一想到肌肤下那黄色油腻状的液体,他就不寒而栗。看来在进行作业时,还是要避免这些脂肪堆积之地。乳房、腹部,还有大腿。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看来背部肌肤是理想之地,可以整片分离。
  
   最完美的方法,便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或者把人倒吊在树上,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割一个小口,在血液流尽的过程中,慢慢分割他的肉与肤。此时被剥皮者还有力气惨叫,那是一种有关声呐的波长,方便整个剥皮的节奏。
  
   待皮肤完全剥尽,他的肌肉会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不仅可以清晰地看到血管的跳动,还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日光线照在他的身上,肌肉纤维不停地闪光。异常漂亮。
  
   失去皮肤保护的肌肉不一会便生出一层薄薄的膜,粉红色的,像刚生出来的熊猫或是老鼠。代表着新生。
  
   这样的场景光想想都让人激动。
  
   那段时期卓王笙迷上了剥皮这项艺技,去肉铺买一些带皮的肉回来练习,甚至是在自己的身上做试验。
  
   各种各样的刀,各种各样的力道,最后还是觉得随处可见的剃刀最拿手。
  
   功课准备就绪,可是绵羊又在哪里。
  
   
  
   日子还算平和,至那天拔完指甲后就没有别的什么动作。对方还主动询问他,想看什么书。他回答,说是想看乔治·奥威尔的《1984》。
  
   “自我意识过甚的话,有时并不是什么好事。”对方虽如此告诫,但最后还是为他带来了这本书。
  
   在他阅读这本书的时间里,那个叫卓王笙的恶魔,搬着椅子坐在他床边歪着头看着他。
  
   林莫羡努力装作不在意,脸却不自主地红了。
  
   为了掩饰尴尬,他问:“有什么不对劲吗?”
  
   “我只是在想,羡会不会牺牲自己的全部,为了拯救全世界的一种可能。当然我这里的牺牲不单单指的是生命,也许是向恶魔交托灵魂。把自己变成恶的集合,做尽坏事,而向善的本心不会变。
  
   “想要世界和平,人间美好,但那样未来实现的概率非常小。你牺牲掉的所有尊严、原则、品质、生命,最后也只能成为笑谈。会不甘心吗?还是大从一开始就不相信美好世界能得以展现的事实。”
  
   “不,我相信会有世界美好的那一天。”
  
   “哇唔,乌托邦式的理想未来。但你为什么会看反乌托邦的寓言书呢?”
  
   “《1984》反对的是极权。”
  
   “那世界美好的那一天靠什么得以实现,科技还是民主。要知道任何模式的社会发展到一个极端都不是理想社会。如同绝对意义的能量守恒是不存在的,这世界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消耗,人心也同样会消耗。
  
   “人们所认为的理想世界总是在远古时代或是遥远的未来,但假若我们真的回到了过去穿越到未来,就发现不管是什么时代,都有人不满足,不幸福。那样的世界还叫美好吗?”
  
   “不满足、不幸福的人毕竟是少数。”
  
   “对,每一个和平时代,不满足、不幸福的人数都在少数。这样才能使人类生存下去。否则只有带来战争,带来哀鸣。
  
   “不过,按你的意思,牺牲小众,为大众带来生存的机会,幸福的空间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好,就算不去夺取他人的性命,单单就牺牲你一个,把你的全部奉献给上帝,救人民与水火。你可愿意?”
  
   “不是说这是一件荒唐的事吗?”
  
   “不荒唐哦。虽说我不相信任何鬼神,但来到这里后有人要求我读圣经,让我学会向上帝祈祷。不算最诚心的那个,却得到启示。说是让我信主,信主的奴仆。
  
   “这样,你可愿意拯救全世界。”
  
   “我不知道。”
  
   “你这样回答,可真叫人感到不幸福啊。”卓王笙拍了拍手,大量的牛头马面从时钟地下那个虚幻的门里鱼贯而出。他们拿着剪刀、熨斗,棉花棉签各种医用消毒工具。虽不知道他们即将要做些什么,但对于林莫羡,就像被蛇咬过的农夫,看到井绳,发着抖。
  
   “不用那么害怕,至少这次不是让你十指连心。痛倒是其次,可能暂时说不了话。这也是民众投票的结果呢!尽是一些残忍的笨蛋。所以英雄要死在战场,落在人民的手中,只有无尽的质疑,不信任还有折磨。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样的方式拯救世界。如果来一堆外星人、丧尸、大洪水、火山爆发都要比现在的情形要好。到那时你在人类的头顶上振臂一挥,弄不好我会跟随。
  
   “哎呀,光是我一个人叽叽喳喳个不停,人类的救世主,请问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我……”林莫羡发现自己牙齿打颤口不能言,再说他也没什么好说的。被这么荒诞的理由绑票,逃走又无能为力,说什么都于事无补。遂断了说话的欲望。
  
   “你满身都是冷汗呢!说起来,这游戏还是有安全词的,‘我不是一个好人’之类的。当然这安全词是伴随着实际的行为,比如说杀掉我,才有可信性。
  
   “好了,下面仪式正式。今天要对你的舌头进行改造。岛国有一本书叫《蛇舌》不知道你看过了没,就是把舌头变成像蛇啊、蜥蜴啊那样分叉的。比较温和的方法,就是在舌头中间打孔,然后慢慢将这个孔弄大,最后刀把舌尖部分切开。
  
   “但我们今天施行的是一种立竿见影的方法。一下子用大剪刀把舌头剪开,然后用熨斗烙一下止血。怎么样,据说现今酷男倩女的时尚哦。很令人期待,这样舌吻是不是会非常有感觉呢。”
  
   卓王笙示意拿着大剪刀带着牛头面具的怪物上前,另了几个牛头马面上前固定好他的四肢。
  
   “没有麻醉呢,所以会很痛。为避免痛极咬掉舌头,不可避免行为上会粗暴一些。见谅!”卓王笙用毫无诚意语气说着歉意的话。
  
   牛头马面为他带上一个口枷类的东西,放在口里的那部分,类似捕兽夹,像野兽的牙齿,中间布满了锯齿。锯齿是内低外高,把舌头放在中间,伸出来很容易,但缩回去,剧痛无比。
  
   牛头马面为他带上,用镊子把舌头拉出。锯齿卡在味蕾里,想要缩回舌头,必定会伤痕累累。他试着缩了几下,疼痛不已,也就放弃了。舌头失去了口腔的保护,暴露在空气里,众人眼下,羞愧地流了满地的口水。
  
   “哦呀,这么快就湿了,真是淫荡的家伙。为了避免有人指责我滥用私刑,那我就为今日的剪舌赋予某种意义。那就检验你在痛苦的折磨下,是否会向恶魔低头。”卓王笙亲吻他的耳垂,诱惑道:“羡,让我们一起舍弃神的庇佑,带着世人的诅咒,下地狱,好吗?”
  
   其实疼痛本身并不可怕,击倒人们的,往往是一些有关疼痛的想象。痛,也只有那一瞬间。人类本身又进化了数万年,遂具有避免疼痛的保护意识。比如碰触火源,会不自主地缩手。遇到危险,会选择逃避。在逃避不了时,也不会坐以待毙,那时大脑会产生一种名叫智慧的某物。
  
   林莫羡是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用剪刀咔嚓一下,把舌头剪成了两半,口水一下子变得鲜红。灼热的铁,与柔软之舌相遇,碰撞出烤肉的味道。
  
   在他的脑海里先是画面,然后才有痛觉,在痛觉超出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外时,意识陷入了昏迷。感谢侩子手没有用冰冷的水把他泼醒,也因此做了一个美好的梦,梦里哥哥牵着他的手,一起离开了那个名叫孤儿院的牢笼。
  




第26章  Chapter13and1/2
   车是2010年款的路虎卫士,开车的是一大早来到武子陵的楼下,叫他出发的林莫离。而在一边导航的,就是咱们的青年警官。
  
   “总之,先向南行吧!”在乱指一气后,被莫离呵斥道“到底知不知道具体位置”,对方如此说。看到青年警官并不像是开玩笑的模样,他也只能叹了口气,开往南边。
  
   弄不好对方是在报复他昨天晚上的事,林莫离不禁这样想。不过,算了,和这种人生气,那一路上有他好受的。虽说也只是相处了几次,但对方好脾气外表下下,其实也是一个固执的家伙。
  
   “沈宇的那张简易地图,画得是云南的某个小村落。相信像你这种生活在北方的人,单从这张图片根本就毫无头绪。”
  
   你是在小瞧我吗?林莫离生气地摆了一个急转弯。让没系安全带的青年警官撞到了头。
  
   武子陵看了他一眼,无奈地摸了摸撞痛的地方继续说:“我当初也是毫无头绪,后来在一个朋友的点拨下,才知道那是属于南方某村落的结构。并且非常机缘巧合,让我知道那个地方名叫墨村,是一个出来容易,进去很难的地方。”
  
   “后座下面。”林莫离一边开车一边面无表情地说。
  
   “后座下面什么?”武子陵一脸迷茫。
  
   “我说后座下面有医药箱,你是听不懂华国话吗?”
  
   闻言,青年警官从两个前座之间的空隙,伸手到后面摸索,果然摸到了一个医药箱。打开一看,里面有云南白药、感冒药、创可贴、板蓝根……
  
   “想得挺周到的嘛!”武子陵赞叹着。可对方却板着脸没有说话。
  
   这家伙还真不坦诚。少年警官在心理感慨道。
  
   此时汽车已驶上高速,两边都是大片大片的农田和低矮的房屋,金黄的麦子在风中摇曳。
  
   “告诉我信息的那个朋友也不是那个村子里的人,不过,他的老家就在附近。他小时候很调皮,在一个地方呆不住,这也是为什么长大了要从那个地方到大城市里来。他经常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闲逛,但唯独这个村,他从来没有去过。
  
   “所以看到这张简易图时他有些吃惊,因为按照他的话来说,这不就是他老家的村子嘛。可仔细一看,又觉得不像。弄得他也不太确定。但在后来,他想起了他们那边的一个传闻。”
  
   
  
   大概在十几年前,云南大山的某个交通闭塞的小村里。那时青年警官的这个朋友K,是一个十岁都还不到的小屁孩。整天和村里的小朋友一起打架,不管是挨打还是揍人,练就了一身的铜皮铁骨,很快便成为村里的孩子王。
  
   也不知道从哪位老人口中听到古代打战的故事,k得知后,十分向往。自称为王,经常拿主意的那个称为军师,村里面除了他,最能打架的则封为将军。
  
   三个人臭味相投,很快觉得村里不再有挑战,遂把目光投向了邻村。
  
   k的家乡和附近几个村落,处于云南山间的一块大盆地内,东西南都是高山,唯独北边是一大片郁郁葱葱的丛林。按理说这儿依山伴水还有小树林,随着华国的经济发展,怎么招都要走向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可到现在村子还是从前那个样子。
  
   k认为,这主要原因还在公路的问题上。
  
   要是能在北边的林子里修一条公路,就能直达温明,北上南川了。可偏偏几个村里的村长不同意。理由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北边的丛林非常邪乎。
  
   有关丛林的传闻k从小就知道,大人专会说一些有关林子里吓人的事。目的就是要孩子们少跑进去玩耍,因为每年都会有一些人进去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当然那都是老一辈的封建迷信,小孩子接受新世纪的教育,对于这样的说法不以为然。但在修路的时候,小孩子也插不上嘴,故最后公路是建在山上,绕一个大弯才能到达别的地方。甭提有多不方便。
  
   话说回来,那个盆地上的好几个村落里的小孩,都被他们三人扫荡,征服。三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很快就觉无趣。遂把目光投向了那个神秘的丛林。
  
   其实丛林的边缘地带还是有一些住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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