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一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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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来一路读-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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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美国的国歌在运动场上响起,当星条旗冉冉升起,当全美国全世界都注视着这儿的时候,汤米·史密斯缓缓地、坚定地举起了他戴着黑色皮手套、紧握拳头的左臂!他把黑色的拳头举得高高,直指云霄,却把头深深地低下,目光低垂,俯视着脚下的土地。约翰·卡罗斯看着汤米,毫不迟疑地举起了他戴着黑手套的左拳。
在美国的国歌身中,在国旗庄严升起的时候,他们两人像两尊黑色的雕像。他们是沉默的,就像他们祖先的家乡非洲大地,就像美国黑人400年的屈辱和苦难。他们就用这个沉默的姿态,提醒全世界注意美国黑人的处境,向全世界表达他们作为一个人,要求尊严、要求自由和人权的强烈愿望,他们要告诉全世界:
黑人依然未能获得自由;黑人的命运依然被隔离的镣铐和歧视的锁链悲惨地束缚着;在一个巨大无边的物质繁荣海洋中,黑人依然生活在贫困的孤岛上;黑人依然在美国社会的角落中潦倒,在自己的土地上过着被放逐的生活。(马丁·路德·金语)
全场观众愣住了!美国奥委会和国际奥委会的官员惊呆了!美国和全世界的人们,不管是什么肤色,不管是什么观点,看到这个镜头,都被深深的触动了,有些人吃惊,有些人感动,有些人震怒。
这就是我面前的这张美联社新闻照片。这是奥运会金牌短跑运动员汤米·史密斯和他的黑人兄弟约翰·卡罗斯人生最辉煌的瞬间。在时间的长河里,这只不过持续了2分钟,但是只有这2分钟,汤米和约翰真正表达了他们对人权和人的尊严的追求。这瞬间,被记录在几乎所有有关1968年的年鉴、百科和照相集中。这真是瞬间华彩,瞬间辉煌,一切,只是为了表达一项个人的理念。
为了这样瞬间的表达,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当时的国际奥委会认为,汤米和约翰的举动,是把政治带进了体育,是一种破坏行为。而美国奥委会的官员,像美国的很多保守民众一样,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公开地羞辱美国,是一种不爱国的行为。国际奥委会当天开会责令美国奥委会处罚这两个运动员。美国奥委会命令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立即离开墨西哥回国,并且终身不得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
只有他们自己明白,这个代价是什么分量。从此以后,他们必须和其它底层黑人民众一样地谋生了。尽管开始一段时间会有人请他们去做报告,他们是黑人的英雄,但是作为一个短跑运动员,他们离开跑道的那一刻,体育生命就结束了。他们和所有凡人在这样的处境下的经验一样,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找工作、失业,甚至饥饿,他们的家人也跟他们一起吃苦,尝尽世间炎凉。
很多年后,曾经有一度,汤米在洗车站以给人洗车为生。有一次,他洗的一辆高级汽车玻璃上贴着他的照片,原来这人是他的崇拜者。汤米看了,想起当年,不禁感慨万千。
岁月如水,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当年的行动,到底是对是错,是表达了黑人的正当呼声还是错误地混淆了体育和政治,人们已经不再深究。奥运会还在4年一次地如期举行。美国黑人早已不像昔日那样受人公开歧视。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里描绘的那一天,已经到来。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汤米·史密斯在他田径事业的最高峰上选择了他的瞬间表达。他所表达的理念是正义的,今天再不会有人怀疑他的爱国与忠诚。而当年,他却几乎付出了一切。
再一次仔细辨析这张照片,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表达的力度和深度是有所不同的。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罗斯亲如手足。当汤米在上领奖台之前匆匆把手套递给约翰,让他行动起来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做了。他行为的依据,除了作为黑人运动员的表达信念的愿望,还有他对于汤米的一贯信任。从照片上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不可抑制地一定要以这样惟一的方式表达自己。而照片上的汤米却不同,他是在燃烧自己,照片上的他就是一把火炬。任何看到这张照片的人,都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是一道生命的闪光在划破一个历史的瞬间。对于汤米来说,这就是生命的意义。为了一个理念的瞬间表达,他原意点亮和焚毁自己。
1996年,奥运会将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举行。美国奥委会找到了51岁的汤米·史密斯,邀请他担任传递奥运火炬的荣誉接力跑步。那天是星期六,汤米·史密斯举着奥运火炬,跑步穿越洛杉玑的繁华闹市区,穿过唐人街。人们挥舞国旗,美国的国旗和中国的国旗,在路旁欢呼着,叫着:“好样的,汤米,加油!”在同一届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为美国拳击运动员阿里,补授了他当年获得的一枚金牌。间接表达了国际奥委会对于当年美国黑人运动员表达人权理念的理解和支持。全场掌声雷动。在场的人们都知道,原来的那枚奖牌,曾被阿里奋力扔进了河水,以表达一个黑人运动员和汤米·史密斯的共同理念。
汤米说:“我只是做了千百万人应该一直做的事情,为争取人权而努力。”
第三部分 读书(一)国王,请恪守你的诺言(1)
在我们面前,是一个玻璃柜子,光线有点暗,再加玻璃的反光,一下子很难看清柜子里的东西。我们却充满好奇地站在柜子前面。这是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会大厦的圆形中央大厅里。1999年底,我们路过华盛顿,再一次游览国会大厦,这一次就是为了看一看这个玻璃柜子。
国会大厦的这个中央大厅,是整个建筑物最富丽堂皇最壮观的大厅,光线从天顶高高的穹顶上射下来,照耀着四周的雕塑、油画,特别是圆形拱顶下四周墙上360度的浮雕,讲述着美洲和美国的历史,吸引了参观人群的目光。这儿是参观国会大厦的出发点,是人群的集散地。可以看的东西实在太多,每一件陈列物后面都有一段历史故事。来不及看,来不及记,在这儿待的时间再长,你还是感觉自己过于匆忙,走马观花。
相比之下,这个玻璃柜子太不起眼,它靠着墙,静悄悄的。我们读着说明牌上的文字,不敢小看它的静默。在这个柜子里,曾经陈列过《大宪章》。
《大宪章》是785年前,英格兰的国王和贵族之间的一个协议,一份合同书。800年前,英国的国王和诸侯贵族们经历长期共处,形成了互相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国王把土地以采邑的形式分赐给贵族,贵族则向国王提供劳役和赋税。国王策划战争,贵族出人出钱去为国王打仗。国王和贵族约定俗成,打大仗或征重税以前是必须和贵族商量的。
13世纪初,英格兰国王约翰在对法兰西的长期征战中运气不佳,战争升级,贵族的负担逐级加码。到1204年,约翰国王丢掉了祖上传下来的在法兰西北部的土地:诺曼底和安如。国王只好再加税再征兵,这次他没有得到贵族的同意,违背了一向和贵族之间的约定。
这时,英王约翰还和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起了纠纷,教皇宣布对英格兰动用褫夺教权的禁止令,不再提供宗教服务,这立即在民众中引起了不安。英王内外交困,只好向教皇妥协。他接受了教皇任命的驻坎特布雷的大主教,并于1214年承诺罗马天主教会在英格兰的权力,承认自己是教皇在英格兰的封侯,教皇则将英格兰作为采邑回封给英王。
英王约翰为了夺回诺曼底和安如,准备多年,要和法王菲力浦二世决战,为此必须更多地征税征兵,负担都落到了那些诸侯贵族的头上。他害怕下面不服,就采用严厉的手段逼迫服从。这一仗,倒霉的英王又大败而归。
当英王回到英格兰想征收更多的钱用于战争的时候,贵族们终于不干了。1215年春天,他们起兵占领了伦敦,和英王形成对峙的局面。贵族开始和英王谈判。1215年6月15日,在离温莎城堡不远的兰尼米德,贵族们将一份文件面呈国王,国王在文件上加盖皇家封印。这就是英国历史上,也是西方政治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大宪章》。
《大宪章》立即被快骑送往各郡,向所有的自由人宣读。
《大宪章》共计63条款。这是国王和手下25个分封贵族的权力划分协议书,是互相对义务和责任的承诺。国王承诺实行较宽松的统治,而贵族们承诺将国王做出的权益让步落实到下面的佃户身上。很多重要条款涉及司法制度,国王承诺实行较为公正和宽宏大量的司法。最后,在条款中包括了怎样实行这些承诺和协议,在任何一方违背承诺的时候,另一方有些什么样的权力。
《大宪章》中,有两条极其重要的条款。第40条承诺:“任何人的权力和公正都不能被出卖、被否决、被拖延”。这一条从此在历史上开创了所有公民在法庭面前平等的原则。在第39条中,国王承诺,未经法律或陪审团的合法判决,任何自由人都不能被拘捕、囚禁、没收、驱逐、流放,或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伤害。这一条款确立了这样的规矩:国王想要惩罚一个人,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对国王的权力作出限制,是英格兰贵族的长期努力,而在纸面文件上明确作出规定并且由国王盖印保证,这是第一次。这是西方政治史上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
英王约翰几乎立即就想反悔。他向教皇申诉,说他是被胁迫的,是在武力威胁下才盖章做出承诺,要求教皇出面宣布《大宪章》无效。然而,《大宪章》有条款规定,25个得到授权的贵族在国王违背承诺的时候,有权使用武力强迫国王遵守承诺。教皇宣布废除《大宪章》的消息传到,贵族们立即起兵。1216年,英王约翰死去,他的9岁的儿子亨利三世继位。
贵族们组成的摄政委员会重新颁布了《大宪章》。以后亲政的亨利三世宣布遵循《大宪章》。所以,除了1215年的原始版本外,还有1217年1225年等后来版本的《大宪章》。此后的英王们也相继表示受《大宪章》的约束,陆续多次重新颁布《大宪章》。《大宪章》成为英王和贵族关系的一种保障。
在《大宪章》诞生后的700年里,它在英国政治史上的作用时大时小,有时几乎要被遗忘了。但是在关键的时候,它仍然是国王头上的紧箍咒,是对抗国王权力膨胀、防止滥权枉法的武器。1628年,英国女王伊莉莎白的司法大臣、詹姆斯国王的大法官、同查尔斯一世作对的爱德华·科克(SirEdwardCoke)在议会里吼出:“在《大宪章》面前,没有君王。”他向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们强调,即使是国王,也必须服从法律。
第三部分 读书(一)国王,请恪守你的诺言(2)
今天的人们看《大宪章》,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它纸面上的内容。《大宪章》诞生的时候,只是25个贵族要求国王承认他以前允诺的权利,恪守自己的承诺。它仅仅是国王和贵族之间的分权协议。但是,从《大宪章》到今日的英美法制,有一条清晰的成长脉络。可以说,今日英美法制的几乎所有重要原则,都可以在《大宪章》中找到萌芽。《大宪章》种下了今日西方法治的基因。
最重要的是,《大宪章》明确了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制约的原则。国王的从上到下的权力,必须有一个对立面。国王不能垄断一切权力,不能包办一切,不能一手遮天。国王必须把一部分权力出让给这个对立面,来制约国王。而这样的分权和互相制约,必须通过共同的契约,通过互相的承诺来实行,这就是法律。《大宪章》第一次明确了,国王也必须服从法律,没有人能够置自己于法律之上。
从《大宪章》的条款中,演化出了现在西方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在《大宪章》以前,西方历史上的国王拥有对臣民的生杀大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时还没有司法独立这一说。从《大宪章》中产生了英美法律中极其重要的“人身保护令”原则,从而有了今日妇孺皆知的法律思想:只有法庭有权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在法庭判定有罪以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
也是从《大宪章》中,直接推导出了“没有代表不纳税”的思想。凡纳税人都有权利派出代表,参与立法。从《大宪章》中产生了英国关于请愿权的法律,从而演化出一系列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大宪章》是后来英国《权利法案》的先声。
1765年,在经过耗资巨大的7年战争以后,大不列颠陷入了财政困难,议会决定把困难转移到北美殖民地身上,通过了《印花税法》。根据这个法律,北美殖民地的几乎所有文件,报纸、许可证、保险文件、司法文件,甚至扑克牌,都必须贴有印花,都必须交纳税款才是合法的。这个法令没有经过殖民地自己的议会通过,也没有殖民地的代表在英国议会里辩论过,完全是从上面、从外部强加于美洲殖民地人民的。这个时候的殖民地上层都熟知此前爱德华·科克对《大宪章》的阐述:共同法居于国会之上。根据科克的思想,如果议会通过的法令违背了共同法,违背了法理,或者是无法实施的,那么就必须按照共同法而宣布国会的法令无效。
《印花税法》造成了北美殖民地和英国议会之间的对抗。就像550年前英国贵族要求英王承诺他们的权利一样,殖民地民众要求英国议会恪守承诺,保障他们的权利,没有代表不纳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英国议会不愿意交给北美殖民地以同样的权利,北美民众就决定用战斗来夺取自己的权利。美国革命就这样爆发了。在革命的前夜,马萨诸塞州的议会通过了他们的印玺,那上面是一个民兵,他一手拿着剑,一手拿着《大宪章》。
15个月后,托马斯·杰弗逊写下了《独立宣言》。
现在,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家档案局的中央大厅里,和《独立宣言》、《联邦宪法》和《权利法案》这几项通称为自由宪章的国宝陈列在一起的,有一份1297年版本的《大宪章》。这是国家档案局从佩罗特基金会(PerotFoundation)无限期租借来的。
《大宪章》的原本,世界上现存17份。最初的1215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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