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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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药师-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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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识莱恩。布莱克?”
  “我和他曾经非常亲密——在他还活着的时候。”
  “活着”两个字又在嘴里回味一番。
  漫不经心的语气,似成相识的态度,同样的卷发,安德尔森脱口而出:“我竟然不知道莱恩有个哥哥。”
  男人步步逼近,打量鞭刑在青年身上残留下来的遗迹,目光顺着j□j的上半身,落在平坦的腹部。那里有一道旧伤留下的疤痕,枯叶梗一般附着在苍白如纸的皮肤上,一看就是当初复合得很糟糕。仿佛有什么长矛一样的利器,从背后完全洞穿过这具身体——简直是致命伤。活下来已经是主的恩赐。
  安德尔森的手高举过头顶吊起来,失去衣物遮掩的上半身一览无余。被刚才审问时的盐水鞭痕叠加在旧伤上,一条一条,触目惊心。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故意用手指按住新旧伤j□j际的地方,他漫不经心:“老天,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
  “几年前的事情,橡木城之乱。当时我是自由党的囚犯,被送到城外为难民做肉盾,被皇家骑士团的士兵从背后刺伤。就在那场动乱之中,莱恩死了。既然你知道莱恩,知道我是谁,我想你应该知道这道伤痕的来历。”安德尔森观察眼前的男人,慢慢开口:“你在明知故问。”
  “哦,我只是想听你亲口再说一遍。因为我听很多贵族小姐说,这道伤口是伯爵大人在索瑟沙漠沙漠勇斗强盗留下的。”他向门口抬起一只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既然伯爵大人亲自屈尊来鄙地打探军情,那么我们有足够多的时间在石楠山庄地牢里慢慢谈。”
  银色月光从旅馆敞开的大门昭进来,落在山榉木的地板上。门外停着一辆黑马车。和赛斯出行时低调的华丽不同,这辆马车确实很朴素。黑色顶棚,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马车夫穿的是简单的山民毡衣,高顶毡帽盖住眼睛,皮毛下露出健硕的肌肉。
  “和他一起上车。”他向叫做“本顿”的制服男人递了一个眼色,刚才审问的领头人便走过来,将安德尔森从绳索上解下来。本顿从旁边的山民手中接过一根牛皮条,把遍体凌伤的青年双手绑在一起,狠狠一推:“上车。”
  “等一下!”面具男人突然举起手,拖长了声音:“本顿,你一定弄错了。我是让你,跟他一起,上车。滥用死刑,是要受处罚的。迪恩,看看皮条是不是有多,把本顿绑起来,带回山庄。”
  安德尔森钻进密封的车厢时,戴着银色面具的男人正向赶车人走去。有那么一瞬间的单独接近。安德尔森声音很低:“我很高兴你还活着,莱恩。”
  背对着他的人愣了愣,原地停留了几秒钟,才慢吞吞的转过身:“伯爵大人在叫谁的名字?”
  回头,正对上一双干净透彻的灰蓝色眼睛,让人想起艾叶堡上方,安静的灰蓝色天空。
  就在几分钟前,这双眼睛还空空荡荡,仿佛里面盛满了弗翠兰德森林的巫婆水晶球里,飘荡不定的雾气。
  “我们已经上过那么多次床了。”安德尔森干巴巴的说:“你觉得一张面具有用吗?”
  刚转过来的人手里的马鞭顿了顿,又默默转了回身去。
  他摇了摇头:“莱恩已经死了。在橡木城违背自由党原则救丹顿贵族时就已经死了。他的尸体留在橡木城最后一道城墙里面,布满了人们踩踏的印迹。被他救的人,现在已经宣誓向新王柯帝士效忠,伯爵——迪恩,把伯爵大人嘴巴堵起来。”
  听到召唤的自由党少年取下自己的软帽,塞进安德尔森嘴里。
  灰蓝色的眼睛刚被擦亮,又熄灭下去。
  马车在夜色中疾驰,赶车人换骑在马上,戴银面具的首领屈起腿坐在赶车人常坐的位置,背靠在闭锁的车门上,和门里的人只隔着一层老旧的木板。喷火的小龙依旧装在笼子里,放在他左腿边上。长夜寂静,他无聊的玩着手里长长的马鞭,用鞭头戳小龙被布条堵起来的嘴:“蜥蜴,喷个火帮我取暖?”
  小龙愤然反抗,不久就听见它主人隔着车门用脚踹门板的声音。
  他把音量提高一点:“迪恩,把伯爵大人的看管好。”
  “你主人永远是不说话时比较可爱。”他继续用马鞭挑衅小东西:“你说,被床伴背叛痛苦,还是被爱人背叛痛苦?有人说这取决于你把背叛你的人当床伴,还是爱人——啊我忘记你的嘴也被堵上了。”
  因为临时改作囚车,马车内部没有点灯,门窗都锁着,照明只能靠窗户缝隙里透进来的月光。车身虽然不新,木匠用的是北方森林老旧坚实的山胡桃木,就算在寒冷的天气,车厢内部依然干燥舒适。自由党崇尚简朴,首领的车内朴素得惊人,没有桌子这类陈设,只有蒙了鹿皮的木板可以当椅子做——安德尔森当然没有坐的资格。他听到自己宠物在外面被欺负的动静,踢了会儿车门泄愤,就靠在角落里睡着了。
  寒冷,旅途的劳顿,和死刑导致的伤口,把他从睡眠女神的手中接过去,推往意识的更深远。
  直到马车在一处山谷停下来。
  车门被打开,晨光照进来,让同样被绑在角落的自由党人本顿眯起眼睛,蜷起身体。
  银面具探进半个头:“有人死前,嘱咐我让你看一个东西。”
  车厢角落清秀的青年沉沉的睡着,略带淡金色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他的额角比平时都苍白,私刑留下的伤痕暴露在晨光底下,触目惊心。
  银面具叹了口气,脱下自己旅行便装的披风,裹在熟睡青年的身上,独自眼前的景色。
  穿过杂木丛生的山地,马车到了北方高远的一处山谷。从这里起,弗翠兰德森林的乔木每一棵都笔直挺拔,向着蓝得惊人的天空延伸。而森林的边缘,是开满紫色欧石楠的山谷。正是石楠开花的季节,荒原上都是波浪起伏的浓郁紫色,大片大片,仿佛是用全世界上最深沉的忧郁染成。
  马车顺着一条笔直的路进了一座隐藏在高原山谷中的小镇。小镇很繁荣,房屋建筑都是仿佛民谣中才纯在的纯白色,人口密集。它像一块纯净透明的水晶,被整个开满深紫色石楠花的山谷所包围。                    
  作者有话要说:  一如既往的粗糙,让我回头修一下苦逼的文字。
  大家知道灯泡的口味比较奇特,最近颓废了一段时间口味更奇特了,所以先向之前看见小安苦难史弃文的大人和之后可能砸灯泡的大人和小安表示歉意。这货最近转向了,回到写棋手的甜文路线,决定以新的方针填完此坑。填坑速度很慢,很慢,很慢……所以大人们可以慢慢养肥慢慢来。我就是在这里和大家打个招呼,说这货还活着T T
  还有在香水店停更期间写了两篇长评的叔通宵,如果你在,灯泡向你表示它的愧疚。
  还有,此文不V。


☆、一

  天气比任何季节都要温凉,推开窗户可以看到平静的海洋和趋于枯萎衰败的山榉木林。天空干净得不含一丝杂色,遥远的边际开始出现铅灰色积云。我把夏天的亚麻长裙叠进柜子里,取出深色羊毛披风。秋天总是色调明亮,气息温和,让人一整天什么都不想做,就靠在窗边的摇椅上读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最好膝盖上再搭上一条格子毛毯。听说过几天会有雨,放在桌上的信封微微有点潮。
  希望明天邮差能顺利的把它寄出去。
  虽然我不知道大海那头收信的人是否还活着。
  可是亲爱的西西莉亚,我希望你来得及读它。这是我答应告诉你的,整个事件的真相。
  我叫安德尔森布兹,是海边小镇柯尔唯一的药师。
  每当我回忆起莱恩,总是记得他靠在我家门框上向我抛媚眼,拿了一块龙涎石不打算给钱。
  “我顺着海边的卵石小路一直走下去,觉得路的尽头一定会遇到天使。亲爱的我正好看见你和你的药店。现在手头有点紧,但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我的心送给你。”
  他是这个药店的实际出资人,而且沿着小路一直走,不管巧合不巧合尽头一定是这里。但是每次见面莱恩都善于制造出一种恰巧偶遇的情调。
  莱恩布莱克是游吟歌者,有个私人马戏班,在丹顿全境巡回演出,每年秋天正好到柯尔,一呆就是一个月。
  他会趴在我工作室窗外说:“安德尔森,你的灰蓝色的眼睛和金发美极了。”
  或者“昨天去酒馆时看见你喜欢的莉莎了,她嘴唇上长满了绒毛。”
  当时我似乎喜欢过一个叫莉莎的女孩。她身体丰满健壮,有一头浅黄的头发,笑容甜美,是整个柯尔小伙子倾心的对象——我也不例外。莱恩没少挖苦我这一点。
  莱恩不是沉稳英俊的男人,但是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可以轻易的与各种各样女人调情,在粗鄙的乡村酒吧和公爵夫人城堡中奢华的大厅里混得同样如鱼得水。他的马戏班子全部家当包括一辆敞篷马车,两个小丑,弹竖琴的姑娘和一个打杂的伙计,而他本人兼任车夫和管账。乌黑卷曲的长发仔细上过发蜡,软帽上装饰着一支孔雀羽毛。长袍是惹眼的深紫色,上面装饰着夸张的金色图案。如果不是脸上经常挂着讥讽的笑容,衣服穿得花里胡哨,有时候我几乎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每当他抱着手臂靠在我门边看我调配草药,会给人一种我们相识已久的错觉。
  其实我们只保持了单纯的床伴兼朋友关系。
  五年前艾叶堡皇室叛乱,莱恩带着马戏班去那里教堂的墓地挖坟。他说想弄点死人的牙齿去集市上换钱,结果运气不好把我挖了出来。
  后来他承认,当时完全是因为看上了这张的脸。
  “基督保佑,我打开一具棺材,看到了我的睡美人——还剩一口气!”并且毫不犹豫的提醒:“宝贝,如果你没钱支付报酬的话,可以陪我睡觉。”
  据说我刚被从棺材里拉出来时满身是剑伤,莱恩把我染血的绷带挂在敞篷马车上当马戏团的标志,三个月都没褪色。因为膝盖上的伤太严重了,所以那年春天到濒海小镇柯尔时,莱恩说海边空气温暖湿润,建议我留在这里休养。于是借他的金币开了这家药店。
  我问过莱恩他为什么会想做游吟歌者。
  他把食指竖在唇上摇了摇:“嘘,因为我在找一个人。”
  “安德尔森,你听过安德烈王的私生子吗?”
  这个国家叫做丹顿,由四个公国联合组成。顺着贯穿全境的玛瑙河由南往北依次是滨海的枫叶郡、康沃尔平原、西方沙漠的瑟索和北方森林所在的弗翠兰德。从北方森林再往北走有终年积雪的山脉,居住着传说中和巨龙一起生存的龙族。
  统治丹顿的是兰开斯特家族。五年前,老王爱德华驾崩,新王柯帝士兰开斯特继位。继位后柯帝士很快重修位于王都的温泉宫。他的奢靡生活是建立在沉重税收上的——以草药来说,五年前每月只用向税收官交十五枚铜币,到现在涨到了五十枚铜币。繁重的赋税和猖獗的奴隶贩卖终于引发了起义。起义者自称自由党。他们坚持称柯帝士不是皇室的真正继承人,因为爱德华王有一位私生子,并且依然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给亲爱的220酱,圣诞快乐!
  PS我知道……这样结尾不是很好……请当做我没填过它,跪……QAQ
  我错了QAQ


☆、二

    莱恩是自由党人。
  有一天下着大雨,他百无聊赖的在我工作室里看我把头天熏染香膏的玫瑰花撤掉,换上今天的新鲜花瓣,表情特别平静:“亲爱的,其实我已经很深刻的思考过了。我知道你爱我,亲爱的其实我也爱你。我决定不向爱人隐瞒任何事情。”
  他吻我:“亲爱的,你会不会因为我是自由党人而抛弃我?”
  “你会被皇家骑士团处以绞刑的。”
  “宝贝,那时候你要一个人坚强的生活下去。”
  我不会因为失去他而活不下去。为自由党提供有毒草药,是为了还当初他把我从棺材里挖出来时欠的人情。我一直没有纹上自由党的双头鹰标记,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他参加了这场争取自由的战争。
  或者说,人民和皇家骑士团之间的战争。
  西西莉亚,战争的结果,你早已知道了。
  说到皇家骑士团就不得不谈起丹顿的军事制度。正如我之前所说,丹顿是由南方海国枫叶郡、东部平原康沃尔、西方沙漠索瑟和北方山地弗翠兰德四个公国组成,首都是温泉之都圣华沙。第一位丹顿王为了控制四大公国,设立了皇家骑士团。
  传说皇家骑士团的最高指挥赛斯埃尔伯徳侯爵殿下,获得现在地位只依靠一点:对柯帝士的绝对忠诚。他曾经心平气静的将自己前主人杀死,封入棺材里,也曾经毫不留情的烧毁自由党人的城市。
  第一次见面时,我执行自由党的任务,不小心上了他的马车。
  第二次见面时,他烧毁了橡木城。
  不错,赛斯想杀我。
  当你发现,当年亲手放进棺材的前主人还活着时,该怎样修正这个错误?当然是为他再准备一口棺材。
  在莱恩将我从棺材里挖出来之前,我的名字叫安德尔森兰开斯特。兰开斯特公爵是柯帝士的表亲,拥有整个艾叶堡。后来在艾叶堡之乱中,整个家族被以叛乱罪,被处以绞刑。莱恩曾经问我:“安德尔森,你知道兰开斯特公爵和女仆有一个孩子吗?”
  “哦,那个孩子死在艾叶堡的j□j中了。是他自己的骑士向柯帝王叛变,亲手将小主人送进了棺材里。”
  后来莱恩死了。
  那时我才觉得,天空变得空空荡荡。你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却知道上帝永远听不到自己的祈祷。于是我重新捡起了自己舍弃已久的姓氏,回到柯帝士的宫廷中,继厌恶的父亲之后,成为新一任兰开斯特公爵。我始终记得当年赛斯告诉我的话,要毁灭一个政权,必须站在它的内部,像蚕吞噬桑叶一般,吞噬它的新鲜血液。
  西西莉亚,刚才这些故事已经被说书人添油加醋写在羊皮纸上,在在丹顿到处贩卖。你可能读过那篇名字叫《贵族药师》的小说,里面一半都是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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