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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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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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踏上征途,这场战役就先成就了费仲的威名。
  当初扩建都城,费仲去各诸侯处刮地三尺,虽然诸侯多有怨言,看到雄伟繁荣的朝歌,还是觉得物有所值,只能忍气吞声。商王东征,之前照例应该又是一通横征暴敛,可是出乎诸侯意料的是除了粮草和登人,这次东征居然其他什么都没有要。诸侯这才知道在费仲的“宽进严出”政策下,扩都的费用只花了一半都不到,剩下的足以对付东征的军需。而朝歌的朝臣则是整天只看到额头上顶着胥靡烙印的小鬼坐镇指挥军队的后勤补给,对着每天进进出出不断变化的粮草、铠甲、登人、马匹、战车如数家珍。后备军需数以千计,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有多少还差多少,费仲甚至都不用看账目,就能报得一个不差。据费仲的夫人说,他就连说梦话都是在调集军需,如果敌人要刺探军情,只要把费仲抓去严刑拷问,大邑商的军事机密立刻就暴露无遗。而诸将闻言,都说费夫人言过其实了——何必浪费力气严刑拷问?只要费仲一天不在,军队的后勤立刻就会乱成一团,连战场都不用上,就直接败了。
  龟甲占卜示“东征大吉”,于是受德派亲军卫队在黎地布置了一个威武雄壮的盛大会场,传旨各镇诸侯,举行大蒐(阅兵式)。
  这是武丁征伐四方以来,最盛大的一次大蒐。大蒐当天会场上人山人海,战车成排,战马嘶鸣,刀枪斧钺矛戟林立,雄壮空前,威武绝后。诸侯之旅编成左、中、右三自,每自各一万人。步卒(步兵)、多马(骑兵)、多射(车兵)全部以铜胄装束,各执刀、戟、斧、钺、矛、戈、箭、镞等兵器,前所未有的象兵身披牛皮甲居高临下,更添睥睨众生之势。
  高高的土坛上,年仅二十六岁的商王一身铜盔铜甲,手持金背青铜大刀,腰挎斩将青铜宝剑,骑着高头大马热血沸腾地审视自己的威武军队。可是从众人看他的眼神中,他看到的却是不信任。
  商王太年轻,第一次御驾亲征,谁都不知道他的军事指挥能力如何;以前从来不曾有人用过大象打仗,如此大的动物如果听话自然好,但如果临阵退缩,只怕不用敌人打过来,大邑商的军队就自取灭亡了;两个胥靡出身的武将飞廉和恶来更是让太师闻仲、北伯侯崇侯虎等老武将觉得和他们并肩而战是一种耻辱;更不用说在出征以前,微子一方的人就在散布此仗必败的谣言。尽管受德一方也有恶来这块活公告牌,就连登人都看不起这个胥靡出身的多射,更不用说靠他的长舌来扭转朝堂上的舆论;尤其让受德寒心的是就连比干都对东征的结果不看好,只是没说而已;……
  可是受德需要用军功来立威。如果在这时候退缩,以后他就再也别想抬头挺胸地坐在商王宝座上,更不用说推行改革,从根子上彻底整治腐败不堪的大邑商。
  冷峻的目光扫视了一圈场内的众人,场内的窃窃私语渐渐弱了下来,只剩商王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天地间:“各位侯伯、酋长听孤一人讲话。人方蛮夷骚扰我边境已久,扰乱天下安宁。今日孤率兵亲征,敢烦各诸侯、酋长随行,务求一举平人方,保子孙万代永不再受侵扰。国家大事在祀与戎,众人不得有负孤一人旨意。”
  诸侯众人齐呼:“商王万寿无疆。”却没什么气势。
  受德觉得有些下不了台,正尴尬,一声清越的琴响划破凝固的空气:
  对酒当歌兮江山如画
  狼烟四起兮无以为家
  鹏程万里兮嘶鸣战马
  赞我殷商兮志在天下
  “叔父!”是比干的嗓音!
  和受德一样,众人从来不曾听过比干鼓琴,更是从来不曾预料到温文儒雅的亚相竟能在琴弦上拨出如此铿锵豪迈的曲调,都忍不住侧耳倾听。
  比干的琴声和伯邑考一样极具感染力,但如果说伯邑考的琴声是营造出一场虚幻的迷梦,比干的琴声就是把残酷的现实血淋淋地呈现在众人面前。琴声从空旷悠远渐渐转为低沉,仿佛风雨欲来前的沉默,压得每个人心头都沉重难耐,就连马匹都不耐烦地喷着鼻响,象群都难受得摇头晃脑,恨不得好好发泄一通。
  琴声仿佛被堵住的洪水,土越填,浪越高,带着众人的心蓄势至极致,最后终于一泄千里:
  雄兵百万豪情万千何等风流
  人生百年莫道易逝壮志难酬
  不畏艰险几度冬夏几度春秋
  甲骨难载我英名常留
  龙行天下猛虎啸谷威震群兽
  顽石难阻长江黄河一路东流
  冰封雪盖骄阳似火笑对情仇
  天下不服我致死不休
  过关涉险群雄争霸天地悠悠
  沧海桑田长空舞剑一壶浊酒
  铮铮男儿志在四方后顾无忧
  天下皆为我大商诸侯
  受到琴声的感染,所有人都开始跟着一起唱。随着铿锵的曲调,先前低迷的气势一扫而空,不踏平人方誓不回朝歌。
  “好一个‘天下皆为我大商诸侯’!”受德策马一骑当先,“我们走!”
  “商王万寿无疆!”这一次的呐喊声直响彻云霄。
  可怜这副孱弱的身躯无法陪着你上战场,只能一曲高歌为你送行。直到出征的队伍已经消失在地平线,比干依然抱着琴,目送他们远征。
  叔父一人就胜我雄兵百万。浩浩荡荡的队伍离开朝歌,一直走出很远,受德回过头,似乎还能看到那个抚琴的白色身影,对着大军离去的方向长跪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乳虎啸谷

  “先王宾天以前曾赐老臣打王金鞭,上打昏君,下打奸臣。大王英明,老夫的金鞭不敢打,但若是有奸臣误国,老夫的金鞭必定不饶。”这是太师闻仲对飞廉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后悔的一句话。
  这是新王第一次御驾亲征。虽然受德以前也上过战场,在一辈子都在为大邑商南征北战的老太师闻仲看来,他依然不过是个嘴上没毛的奶娃娃。闻仲只把受德当个鼓舞士气的摆设,什么都不敢放手让他干。
  与大邑商东面的人方部落第一次交战,完全是闻仲在指挥。按照他的作战习惯,先把队伍编成一个个方阵,每个方阵为一个作战单位。前锋为左中右三队骑兵,中间为五辆战车,分左、中、右三组,中间一组三辆,左右各有一辆。共计五辆战车,车上有驭者一人,甲士三人。驭者居前,击杀者居左右两厢,射者持弓矢居中。战车后面是步卒,右手持利刃,左手持人面青铜盾牌。分左、中、右三列纵队。按照闻仲的经验,这样安排军队,骑兵、战车与地面步卒可以密切配合,冲锋陷阵,胜算可以大很多。受德别出心裁的象兵部队被安排在了最后,美其名曰“压阵”,而他的两个胥靡出身的亲信也被安排和受德一起作壁上观,美其名曰“要是大王初征便出意外,以后的仗都不用打了,一定要有人保护大王”,其实是让飞廉和恶来一起陪着受德坐冷板凳。
  出乎闻仲的意料,向来脾气暴躁、说一不二的受德居然对他的安排没什么意见,乖乖地找了个山头,带着飞廉和恶来看戏一样看闻仲打仗。
  “觉得太师闻仲怎么样?”受德问身边的人。
  飞廉没有答话,只是任由□的骏马悠闲地打着鼻响,啃着青草,似乎根本不知道下面正杀得血流成河。
  “他怎么做上太师的?”恶来倒是毫不顾忌地发表长篇大论,“武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只有武艺极其高强之人才敢用短兵器。人方部落善使长弓,就该先用弓箭来对付。虽然他们的箭术比我们精湛,可是我们的箭头都是青铜的,比他们的骨、蚌箭头杀伤力大,而且我们一方有铜甲,他们最好也不过是皮甲。如果一上来就是弓箭手对射,我们可以对他们造成大面积的创伤,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却未必有多大。先用弓箭手灭掉一批敌人,后面的骑兵、步兵、战车兵的损失就可以小很多。可他偏偏一上来就用骑兵做活靶子,不是把手下的人往死地里送吗?”恶来在马背上直了直腰,“一样是太师,他怎么和你的比干叔父差那么多?”
  “所以叔父已经是亚相了,闻仲还只是太师。”受德嗤笑,“只会按部就班,固步自封,年纪再轻,也和活了几百年的老古董一样,只会沉浸在过去的辉煌中,根本不懂何为与时俱进。所以我才不喜欢世家出身的官员,不论是文臣还是武将。”
  “这样说来,亚相还真是世家子中的异类啊。”第一次见到比干,发现一个贵族看到自己额头上的胥靡烙印,眼神中竟然毫无鄙夷之色,恶来就觉得他十分与众不同。
  “仲衍从很久以前就说过,‘有其叔父必有其侄子’,如果没有叔父,大概我也会和你看到的其他世家子一样吧。”至于比干,谪仙的眼界自然不是凡人能揣测的。
  恶来点头表示同意:“你也是世家子中的怪胎,放着王子不做,来做胥靡。”
  “多射恶来,小心孤治你大不敬之罪。”受德想了想,“孤真是给你封错官了,应该封你为‘多舌’才对。”
  “你刚发现?”恶来大言不惭地接受了新的“官职”。
  见过皮厚的,没见过皮厚成这样的。受德无语了。
  受德语塞的表情让恶来十分有成就感,于是继续向大王证明比起“多射”,他更适合做“多舌”:“如果亚相能上战场,你会带他一起来吗?”
  “不会!”受德回答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恶来不解,“凭亚相的韬略,如果用在战术上,肯定比这个什么闻太师高明。”
  “叔父他……重文轻武。那点韬略用来在朝堂上和人斗心眼,确实无往不利,用在战场上就未必了。”最主要的是如果把比干带在身边,受德还有心思打仗吗?尽管两个人是真心相爱,这份叔侄之间的禁断之恋毕竟不为人世所容。在许多方面,受德都愿意和恶来推心置腹,甚至会故意利用他的长舌来为自己造势,但是有些事实在是不能让这块什么心事都藏不住的活公告牌知道。
  “你觉得我们的骑兵怎么样?”受德换了个话题。
  “太笨拙。”恶来还是摇头,“骑兵比之步兵、车兵的优势应该在于快、灵活,可是驮着一身铜铠,有几匹马还跑得动?相比较之下,人方部落的马匹虽不如我们好,但是骑兵轻装上阵,速度和灵活性反而胜过我们。”
  “可是用骑兵做先锋,如果没有一身铜铠,只怕一个照面就被对方的弓箭手射得全军覆没了。”
  “也是。”恶来抓了抓头,“又要快又要坚固,该怎么办?”
  “彻底改变策略。”飞廉终于开口。
  “没错!”受德一掌拍上马脖子,差点把自己的坐骑拍得趴下,“骑兵轻装上阵,根本不用他们打先锋就可以了。”
  “可惜闻太师不会让你如愿以偿。”恶来叹了口气,“受德,你任由他安排一切,就是想让他吃败仗死在战场上,免得他以后一直干涉你,是不是?还‘先王赐金鞭,上打昏君,下打奸臣’,胥靡出身的就一定是‘奸臣’?仗着前朝老臣的身份威胁新君的‘奸臣’到底是谁?他那次对父亲提起他的金鞭,我就在怀疑他是不是每天打自己。”
  “话不能这么说。”受德弯下腰,盯着战场中的闻仲,“要他受点教训不假,但是他不能死。太师闻仲怎么说也是我大邑商的股肱之臣,除了有点自视甚高,为人还是不错的。能为大邑商南征北战这么多年还没死,说明他绝不会是酒囊饭袋,留着还有用。最重要的是他在军中的威信无人能敌。如果他死了,我们三个谁指挥得动这些人?换言之,只要能让他信服,就不怕以后在军中没有人听你们指挥了。”
  恶来不明白了:“所以……”
  “所以……”受德如愿以偿地看着闻仲渐渐陷入困境,“到我们上场的时候了!”
  *****
  双方已经混战成一团,战术什么都派不上任何用处,纯粹是比拼装备和兵力。人方部落骁勇善战,即使殷商一边在武器和铠甲上占尽优势,竟也敌不过对方。闻仲是主帅,不仅要指挥全军,更是众矢之的。先王托孤之臣也不负厚望,身中两箭,依然一对四地招架敌方主将的攻击。
  人方部落的弓箭手瞅准时机,一箭射中闻仲的坐骑不受马甲保护的眼睛,箭支从另一只眼睛穿出去。闻仲□的骏马双腿一沉,忙于招架敌人的老将一时不备,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先前的激战已经让闻仲脱力,此时倒在地上,更是被一身沉重的铠甲压得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敌人举起大刀,阳光在锋利的刃口上闪烁,接着就向自己的脖子砍来。闻仲以为自己的戎马生涯要到此为止,突然听到一声怒喝,视线中的大刀应声凭空消失。闻仲挣扎着爬起身,才发现要取他性命的敌方将领被飞廉掐着马脖子,连人带马一起掀翻在地。
  救下闻仲,飞廉随手抄过对方的斩马刀,左劈右砍,如风卷残云,将围攻闻仲的三人全部马斩首,人斩腰,连人带马一起砍。闻仲还没有反应过来,飞廉已经像抓稻草人一样轻松地抓起他,飞身上马撤离。
  收兵的号角带着几分英雄末路的凄楚,居下风的殷商军队本已无心恋战,听到收兵的信号,立刻撤退。而苍凉的号角对人方军队而言却像是冲锋号,让他们乘胜追击,越战越勇。飞廉的坐骑不见得比闻仲的好多少,光是驮着两个壮汉就已经够累了,更不用说还要加上闻仲的一身盔甲,很快就跑得口吐白沫,后面的追兵依然越迫越紧。
  “放我下来!别管我,不然你也逃不了。”闻仲大喊。
  飞廉一言不发,突然跃下马背,反手一掌拍在马头上,马登时头骨碎裂暴毙。飞廉用死马做牵制对方的路障,自己扛着闻仲就走,竟然跑得比马还快,很快就超过原本跑在他们前面的军士、登人,第一个撤回到大后方。
  匆忙之中召集起来的殷商军队大多是登人,人数虽多,却没几个上过战场,只在出征以前由闻仲集中进行过简单的军事化训练,真的到了真刀真枪拼命的时候,一见己方落了下风,便流露出怯意,听到收兵号,忙不迭四散奔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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