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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终于悄悄的来临了,阿正努力拼凑着记忆,回想起那个冰冷的夜晚。那是好不容易可以见面的机会,两人还是约在了电影院。面。有好几次,下了班之后已经是筋疲力尽的阿正还是抵挡不住思念,偷偷地步行2/30公里路,只为了见她一面。旋子会出来,本来就娇小的她,经不住思念,缩在他的怀里像猫一样轻轻抽泣着。旋子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打湿阿正的前襟,烫进他的心里。这样的好,这般的柔情,怎能叫他不对这个连想你都不敢轻易开口的女子心疼?紧紧拥抱着埋在自己胸前的旋子,阿正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会对你好的,一定会的!
但是现实总是会不经意的跳出来提醒,而时间也一点点的过去,不留任何一点余地。阿正开始考虑自己的将来。毕竟还是一个16岁的少年,对于遥远的未来,他心里有的只是不安和恐惧。旋子是基督教徒,还比他大上两岁,这些对于家里迷信的长辈们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事情。家里的压力压的他喘不过气,以至于他没发现,自己对旋子的关在散场的时候,阿正的手机丢了。那部手机已经是阿正今天第五次犯的同样错误,以至于他心急如焚,无论如何都得把它找回来。拥挤的人群中,他们原本相牵的手被挤散了,可是阿正却只记得一直向前向前,而旋子却只能在背后默默祷告……
幸运的是手机在最后还是被找了回来,而当阿正雀跃欢呼的时候,旋子却开始嘤嘤的哭了起来。就在刚刚,她跟上帝祷告,只要手机可以找回来,就算让她和阿正分手她也愿意。阿正愤怒了,顾不得刚找回来的手机,旋子的这种祷告让他心寒。难道她真的宁愿相信上帝也不把信任交给自己?
在十字路口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放开彼此的手,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阿正知道她在他背后哭泣着,他的心揪得多紧,只有他自己知道。可是他没有办法再让自己回头,即使那个孤单单的背影,迁徙着他一生的柔情。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的话,你该拿什么来拯救我们的爱情?
记忆里总是有很多的事情,一点一点拼凑着过去。也许这就是现代爱情的结局,有遗憾,却无法后悔。只是,每次樱花再次飘落的时候,记忆里的味道就全是你。
第六节 错过他
他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银行职员,她是他的储户,手里攥着一大把零钞来存钱。他从没有见过像她那样清纯的女子。他开始暗恋她,一周没看到她来,就没着没落的。她还是一个中专生,18岁,来自那个有巴山雨的穷困山区,家里还有读书的弟妹,她在读书之余还要出去打工,手中的那一堆堆零钞是一家的救命钱。
为了她,他戒烟,不再买名牌服饰。他匿名把省下的钱悉数打在她的存折。有一次,她前来取钱,他看到她的手指包扎着一小块纱布。她笑笑,说:“不要紧,是学车时不小心弄破的,谢谢!”他却把这件事放在心,提着一大包东西去看她,但是,他没有进校园,在一张小纸条给她留了言。
她找来了,对他说:“你别瞒我,我知道是你。从你望我的眼神。”她是来告别的,她要回到家乡去,她的父为她说了一门亲事,那家有钱,对她病重的父母一直很照顾。没有那家的支持,她的弟妹就不能读书。
那天晚,他喝得大醉,眼里布满血丝。她那么坚决,一下就把自己拒于千里之外。
许多年后,他去三峡参加一个会议。在宾馆山脚下的一所小学前,他遇到一个女子,怯懦地喊着他的名字。这时的他,已经是一家银行的行长,随他前往的还有他的妻子。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半天,实在是想不出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他恍然大悟,狠狠地打自己一嘴巴,怎么会是她?
他一夜无眠,头脑尽是她少女时代的倩影,多年的情愫像烈日下的柴火,凭一抹记忆的亮点在漆黑的夜晚“轰”地点燃了。他在妻子的面前隐藏了对她多年的思念,他不跟妻子说,也不跟任何人说。
天亮时,他试着向当地人询问,才知道她在那所小学教书。服务员说:“她是个可怜人,她患了家族遗传病,坏了相貌,一个人孤孤单单。听说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家境十分好的男孩看中她,她没同意,却跟身边的人不停地说哪个男孩怎样对她好。说到底,她怕害了别人,连累人家。她真可怜。”
他的心被蜇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坚决的拒绝其实包含着这样的深情。他想去学校找她,却被告知她不在。
会议结束,他怀着不安的心登上客车。就在车启动的时候,一个服务员跑过来,急匆匆地交给他一封信。做在颠簸的车上,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纸条,那是他多年前在她手指受伤时,他写给她的,反面有一行字:“对不起,忘了我吧。”
他背过脸去,把那张纸揉成一团,丢在车窗外翻滚的江水里。妻子好奇地问:“你怎么了?”他笑一下,说:“没什么,我忘了给山下的人道一声谢谢。错过啦,错过啦……。”
第十一章 酔
第一节 爱上一只癞哈蟆
我一直搞不懂,歪歪为什么大学毕业了还非要与我同租一套房子,她没必要省那几个钱,而且我还经常对她没好声好气的。说真的,歪歪的优点挺多,比如她漂亮,或者说是妩媚迷人,我和她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百,不过都是冲着她去的;她温柔,可以说是柔情似水,我把她数落得跟卖笑女郎似的她都不会介意;她大方,那些男人们孝敬她的食物,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皮。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她,我觉得自从我和她在一起后,她就克得我没一个男人喜欢。
开始我没发现,可是后来,我好不容易“钓”了个差不多的男人回来,当歪歪冲着他那么微微一笑后,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歪歪的那一笑犹如三月的春风中绽开点点桃花,我看见那匹色狼口水都要流成河了,他说他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中的女神。
我很卑鄙地把那个家伙约到咖啡馆,告诉他歪歪有过多少个男人,在她的眼里男人不过是提款机,不过是手中的玩物。那个男人一脸吃惊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我真没想到你把她说得这么不堪,她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一刻,我明白我说什么在那个傻瓜男人的眼里都是巫婆了,我把手里的咖啡狠狠地泼到他的脸上:“那么,你滚蛋吧!”
就这样,我25岁了还没交个像样的男朋友。25岁了哎!就算我不是什么牡丹、芍药,不是什么玫瑰、海棠,就算我只是一朵小喇叭花,可是过了25岁我也会一天天地蔫下去。都是那个该死的歪歪,我发誓不要让她落到我手里,否则我一定把她收拾得有皮没毛的。
歪歪交往的男人都是非富即贵,而且还一定要英俊。和歪歪住在一起最大的好处是,我能免费欣赏到本城差不多一半以上的优秀男人。不过,最近,歪歪经常带回来的这个孙宜桐可不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是他既不英俊也不潇洒,还有点木讷,好像也没多少钱,那辆还算新的切诺基和那些大奔宝马在一起简直就成了乞丐。我觉得孙宜桐同歪歪的那些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个癞蛤蟆。歪歪说他是个动画设计师,一个作品就是几十万,八成歪歪看中的就是这点,又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等歪歪榨光他的油水,吐出白森森的骨头的时候再发现她是个妖精就晚了。不过,歪歪可以钓我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泡她的男人呢?反正我寂寞得要死,这个孙宜桐还满合我的口味,那些风流倜傥的男人我也拴不住,打打这个书呆子的主意还是可以的。
我准备打孙宜桐主意的时候才发现,我钓男人的经验实在欠缺,好在我身边就有一个钓鱼高手,可以随时免费咨询。当我听着歪歪毫不保留地向我传授“钓鱼秘籍”的时候,我心里还真的有一点羞愧,她不知道我准备钓的是孙宜桐哦,虽然孙宜桐只是她那堆男人中最不出色的一个,我还是觉得自己挺阴险的,但我太渴望恋爱了,偶然卑鄙一下还是可以原谅的。
我首先接受歪歪的建议扔掉了那些老土的服装,穿上了符合我气质的阿桑娜服饰,虽然一件小衫就两三百,可是,真的好漂亮哦!再化那么一点淡淡的妆,我觉得自己起码已经从喇叭花晋升到月季花了。
孙宜桐再见我的时候果然眼睛就闪了那么一闪。他终于发现我的存在了,呵呵。
可巧,歪歪那天要出去拍广告,让我招呼孙宜桐,我借机向他请教电脑方面的问题。歪歪说,如果想钓一个书呆子男友,就必须要学会找他帮忙,否则他就是喜欢死你也不知道怎么追你,你要给他提供追求的机会。那个孙宜桐果然乐颠颠地给我解答了不少问题。我露出一脸崇拜的表情,好像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动画设计师而是比尔·盖茨,虽然我自己觉得那表情恶心得要死,可是孙宜桐很喜欢,他看我的目光又那么闪了闪。天,我晕!
快晚上的时候,歪歪打电话回来,说她有事情要挺晚才回来,不要等她吃饭,这正合我意。我温柔地挽留孙宜桐在这里吃饭,我发挥了自己25年来最高的厨艺水平,做了一顿让皇上见了也要流口水的菜(有点夸张,原谅小女子的自吹自擂),我看到孙宜桐像狗一样用他的鼻子嗅了嗅,看我的眼睛第三次闪了闪。我心里那个乐呀就别提了,歪歪说如果你能让一个男人发现你的3个优点,你就抓住了他的肺(据说抓住他的心还要让他的眼睛再多闪几次)。我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这个标准,可以说是首战告捷呀!歪歪,我陈北北也不是吃素的呀!
那天送孙宜桐走的时候我一直目视着他的切诺基跑没了影才回屋,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就不信他能不被我的温柔淹死。
我是一家快要倒闭了的杂志社的不受欢迎的编辑,工作清闲得很,因此时间有的是。歪歪却是小有名气的平面广告模特,忙得要命。所以活该孙宜桐来的时候十有八九都是我陪着他,让我有时间把从歪歪那里学来的绝招在她男朋友之一的身上小试锋芒。
这个孙宜桐渐渐地不找歪歪了,开始直接和我约会。坐在他的切诺基的前座,看着他把车开得飞快,我觉得这家伙也不那么呆嘛,还,还有那么点帅。也许金子不放在钻石堆里的时候,它的光彩还是蛮耀眼的嘛。我越来越喜欢孙宜桐。
歪歪忙着拍广告,忙着约会那些她通讯录里排号的男人。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把孙宜桐给忘了。
我上班的那家杂志社终于倒闭了,换句话说,我失业了。我实在很失败,看着歪歪那么鲜活生动有滋有味地活着,我的心里就有一种酸楚感,我觉得歪歪的确比我优秀太多。
孙宜桐知道我失业后,介绍我替他们公司编动画小剧本。这个工作做起来不难,收入却不少,我一下子就解决了生活的难题。我同孙宜桐做了同事,和他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
一次,我在一大帮同事面前帮孙宜桐系了鞋带,那帮男同事羡慕的眼光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这招儿把他感动得要死。我相信,我已经牢牢地抓到了他的心,同时也向那些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宣布:孙宜桐是我陈北北的,你们都给我闪远点儿。
我找工作虽然是孙宜桐帮的忙,可实际上我总觉得是受惠于歪歪。
趁歪歪有时间在家吃晚饭,我特意做了红酒鸡。她瞪着眼睛看我:“没事儿献殷勤,不会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吧?”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心虚地以为她知道了我和孙宜桐的事情,就急忙说:“孙宜桐帮我介绍了工作,他是你朋友,我是借你的光,所以要感谢你啦。”
“就这么简单?”歪歪的单凤眼差点把我的后脑勺射穿。
“那你说还有什么?”我只好以进为退。
“我可听说你和孙宜桐在恋爱呢。”歪歪说。
“什么?”一口鸡肉差点卡在我喉咙里,“你别听人家乱说,那个癞蛤蟆我可没兴趣。”
“我就是听那个癞……蛤……蟆说的。”歪歪给了我一个大白眼。
什么?孙宜桐居然会告诉歪歪?不会是诈我吧?
“你嘴巴张那么大,想给小鸟做窝呀?说人家是癞蛤蟆,哼,也只有你这么没眼光的人能说出来,他是我交往的男人中的精品哦,你不要我要收回喽。”歪歪把一根鸡骨头夹到我碗里。
“别,你真的这么以为?那你是不是生气我抢你男朋友?”我小心翼翼地问,真担心歪歪发起飙来挠我个满脸土豆丝。
“怎么会?他不适合我,孙宜桐本来就是我赔给你的,算是帮你赶走上回那个色狼的补偿吧。哎,有些人呀,就是发现不了本姑娘的良苦用心。”歪歪摇头晃脑地叹气。
我用一块鸡肉堵住了她的嘴……
不过,说真的,那只“癞蛤蟆”的确挺可爱的。我想,我要好好爱他,谁也休想把他从我手里抢走。
第二节 爱到深处的人,一定有一颗卑微的心
娶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三十五岁,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婚期。他兄弟多,人又长得不好看,攒钱帮兄弟们娶了媳妇,自己就老了。
她是外省的媳妇,漂亮俊俏,媒人花了三千块说给他。他像得了宝一样,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那时,他并不知道她是来骗亲的,她因为貌美,骗了好多男人,骗了就跑,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可这次,她露馅了,跑到半路,被他的家人追了回来。然后有人要打她,骂她是骗子。是他拦住人们,一夜夫妻百日恩,何况,他是真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个俏样子。
他给了她路费,送她到车站,站在一起,她比他还高半个头。她长发飘飘,他秃了头;她双腿修长,他有点罗圈腿。他站在那里说:“跟着我,不会委屈你,可怕你嫌我难看,所以,放你走吧。”
临上车,他给了她二百块钱和一袋子东西,有吃的有喝的,还有他买给她的化妆品,廉价的口红与香水,却是他的一片心。
坐了一站,她下了车,她想,这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