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了请闭眼之暗粼》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他来了请闭眼之暗粼- 第4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于是两人上了车,一路向北疾驰而去。

薄靳言、简瑶和安岩的车开到加油站时,恰好看到方青搭档的车开出来。简瑶大声问:“方青呢?”刑警答:“他遇到个朋友,上了他的车先走了。”简瑶奇怪地问:“谁啊?”刑警答:“叫老洛,开的辆黑色Jeep。”

简瑶一怔。

旁边的薄靳言已冷声开口:“追!”

安岩是开车的,抬起头,神色亦是凛然。简瑶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她抬起头,望见前方黄色路上,尘土飞扬,天,昏昏暗暗。

追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前方拐角处,果真出现一辆黑色Jeep。车速极快,远远地望不见车上有谁,只觉得那车竟像是奔命似的,一个拐弯,又把他们甩开了。

那边车上,方青望着前方,手搁在车窗上,全部注意力都在搜寻道路前方、两旁的嫌疑车辆。窗户被他打开了一条缝,时不时有柔软的风吹进来。他用鼻子嗅了嗅,忽然开口:“老洛,我怎么闻到车上有股子血腥味?”

他侧头望去,却见洛琅神色十分淡定,甚至还摸出根烟,含在嘴里,又拿出火机点上,而后答:“你这鼻子,不比我的鼻子差。不是你背上的味道么?”方青一怔,回头一看,把自己衬衣一扯,果然看到一些血痕,还有点疼。不知道是在山中那棵树枝上挂的,自己居然一直没察觉。

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又说:“老洛,不是吧。是你身上的血味。”

洛琅只缓缓低下了一点头,目光扫见自己右胸的衬衣,终于还是被鲜血浸染了。他复又抬头,看着前方,继续开车。

风窸窸窣窣地吹进来,两个男人都沉默着。过了一阵,方青说:“老洛,你这是何苦?”话音未落,他已伸手拔枪。

哪里知道洛琅的动作比他更快,一拳已狠狠击向方青太阳穴。方青侧头避开,同时牢牢抓住洛琅的胳膊令他动弹不得。谁知洛琅另一只手离开方向盘,竟闪电般从座椅下抽出一根铁棍,一棍狠狠砸上方青的脑袋。原来这才是他的真招数。开车的同时、短暂的瞬间,还能想出这样狡猾狠辣的攻击手段,连方青都始料未及,当真是不要命的打法。方青闷哼一声,头直接垂落,不动了,后脑有鲜血汩汩地流下来。洛琅深深吸了口气,丢掉铁棍,猛的抓住方向盘,车差点就冲下悬崖去。再抬起头,就见后视镜里,薄靳言他们的车已经出现了。

洛琅继续忍受着胸口的剧痛,脑子转得飞快。要怎么摆脱简瑶他们,并且不引起怀疑。同时看一眼方青,这位老友的伤势应当不至于致命。想到这里,那种难受的、想要恶心呕吐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他解开方青的安全带,一把将他推倒在座椅前方地上蜷缩着,然后拿出枪,垂落在身侧,等他们开过来时,再静观其变。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竟然连招呼都没打,就听见“砰砰砰”几声,有子弹射向他的轮胎。洛琅骇然回头,看到副驾上,简瑶持枪,面色冷肃,在尘土飞扬中不可细辨,举枪正在射她的车。洛琅心头巨恸,一时间恍然若失,他知道什么都完了。可刹那间又有解脱的爽快,这不正是他想要的吗?

他的心念流转间,安岩已加大马力,追了上来。

这厢,安岩一声不吭只听薄靳言调令。简瑶握着枪,声音在风中还有些嘶哑:“靳言,你确定……是他?是洛大哥?”

薄靳言的声音沉静无比,仿佛具有稳定人心的力量。“确定。”他说,“方青一定已经发现,并且被他暗算。继续开枪,射他轮胎,迫他停车。”

简瑶的心中,特别的冷。她什么话也没有再多说,举枪再次射向对方左后轮。她注意到对方始终没有开枪还击。

“嘭——”一声,射中了!黑色Jeep的行驶路线瞬间一偏,右后轮也冒着烟。他无法再逃了!

第91章

电光火石间,两辆车已侧身而过。简瑶的动作也顿住。她看清了驾驶位上,一脸苍白、胸口淌血的洛琅,他的右手拿着枪,但是半点没有朝她射击的意思。方青的身影隐约匍匐在车内。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似悲似恸。

而洛琅也在这一刻看清,身旁的车上,安岩一脸坚毅,简瑶目光怔然,薄靳言静坐如山。他的心中突然涌起巨大的悲痛,心意已决,猛的打弯方向盘,撞向他们的车!

——

简瑶只昏迷了一小会儿,就醒了过来。抬头望去,只见这偏僻的公路上,洛琅的车横在路中,车头已经撞瘪,方青依旧昏迷着。而他们这边,安岩大概是在撞击的最后一刻,反应极快地将车往里打弯,结果撞在了路基上。车也撞得七零八落的,安岩满头的血,趴在方向盘上。简瑶立刻伸手一探他的鼻息,又大致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松了口气。

满地的烟尘中,薄靳言靠在后座上,脸上也有撞伤的血痕,俨然也晕了过去。简瑶仔细察看了他的伤势,知道只是轻伤,放下心来。她强迫自己冷静思考,现在第一要务是请求支援和救援,而洛琅中了枪,不可能跑远。

她下了车。

此时暮色降临,迷蒙的颜色笼罩着山野。她举目四顾,竟真的在远处的山坡上,看到一个人影,正在树丛中穿梭。不正是洛琅!

刑警的本能取代了思考,她立刻抓起电话,向指挥总部汇报了方位,然后抓起枪,快速追了上去。

洛琅已经快要走不动了。

刑警的那一枪打得好狠,一整天的逃亡,也耗费了他大多数体力。他现在就是靠意志在支撑。跌跌撞撞间,只见树木丛生,天比山高。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死,也不能死在简瑶的跟前。

哪知道老天偏偏不叫人如愿。他刚爬上山坡最顶端,脚下就是悬崖,却听得身后一声冷冽的喝止:“站住,不要动。”

那声音他已听过千百遍,刹那间肺腑仿佛都凝滞住。刹那间,竟有尘埃落定感。他竟然微微笑了,转过身去。

简瑶用枪指着他。

她看到他胸口衬衣已经完全被血染红,也是一怔,眼中情绪涌动。

“怎么会是你?”她问,“石头仔?”

洛琅的身体微微一震,点了点头:“是的,我是。二十年前,你父亲脖子上致命的那一刀,是我砍的。”

简瑶说不出话来。

洛琅的眼中,有泪水蓄积。

简瑶的嗓子已经嘶哑了:“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苦笑道:“我控制不了。”

简瑶的心犹如在狂风中摇摆着,然而她忽然想起洞穴中的那十二具尸体,想起受害者家属们得到消息后痛哭流涕的面容。她的心忽然冷静下来,她的目光也变得沉静,慢慢持枪逼近他。

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

在她靠得足够近的一刹那,洛琅突然抬手,袭向她的手腕。她霍然一惊,侧身想要避过,然而洛琅的动作太快了,她甚至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明明还隔得那么远,她的手腕已经被他牢牢抓住。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扣动了手中的扳机。

“砰。”

洛琅的身体微微一震。简瑶的眼睛陡然睁大。

然而洛琅的身手速度居然未减,反手就夺走了她的枪,然后一个手刀劈在她的后颈。简瑶直接倒地不起,洛琅扶着右肩新的伤口,他已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血能流了。他低头看着她昏迷在脚下的样子,忽然间眼泪流下来。是痛苦而又解脱的泪啊,他对自己说过,不能死在她的面前。

他丢掉枪,转身,继续朝崖边走去。

天昏昏,地暗暗。

他脚步踟蹰,就像已行走在那个充满鲜血和杀戮的世界里。他高一脚浅一脚,不知何时就会坠落下去。

天马上就要黑了。

是后脑冰冷坚硬的触感,把他从迷梦中唤醒。他转过头,看到薄靳言冷峻的容颜。几个小时前,是他持枪对着这个瞎子的脑袋,确定他毫无知觉后,转身逃离。可几个小时后,瞎子已经抓到了他,持枪精准地对着他。而薄靳言身后,简瑶已经苏醒追上来了,只隔着两三步远,抬头望着他们,漆黑的眼睛,宛如所有人身后的夜色。又也许正是简瑶给这个瞎子指的方向。他们总是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他们是天生一对,任何人都插不进去。又或者是他意识已经完全迷失,连一个瞎子摸到他身后,找到他甚至瞄准他,都未察觉。

他终于还是被他们俩抓到了。

——

洛琅的人生,是从16岁那一天开始的,也是从那一天结束。

寂寞的小城,优越的家境,无人管束的少年,多多少少都有无法无天的心。加之那时候《古惑仔》电影热遍大江南北,小城里到处成立了“斧头帮”、“大刀帮”……男孩不混上几天江湖,那还有什么意思?

洛琅加入了斧头帮。

父亲做生意常年不在家,母亲每天最大的追求就是打麻将,高兴了就扔10块钱给他,让他出去吃碗粉。有时候,洛琅会一日三餐连续在外面吃粉,剩下的钱打游戏。没人给他做饭。

那时候学习成绩也是非常糟糕的。洛琅根本就没想过未来,未来他只想继续在斧头帮混,他觉得混成一届大佬,也是不枉此生了。

但少年倔强的脾气、强烈的个性,已经显现。看到有人欺负比他还小的小弟,他会出手;看到帮派里有人偷摸拐扒,他会皱眉,走远。所以他也很得小头目的赏识,没读过半天书的大混混,觉得这石头仔有“大将之风”。

那天晚上,大家都吃了酒,不知怎的,情绪就激动起来。不知怎的,就说到了县城最有名的神探简翊。起初,还都是畏惧的,说得神乎其神的。“你知道吗?简翊在现场走一圈,就知道凶手是谁!大刀帮的黑三,就是这么被他抓到的,抢劫杀人,判了死刑!”

第92章

起初,洛琅也只当奇闻逸事去听。可后来,越说越离谱,越说越激愤。

“那个简翊啊,就是瞧不起我们这些混江湖的。觉得我们都是垃圾!他根本不知道我们也讲义气,什么东西!”

“天下乌鸦一般黑,警察有什么好东西?那谁谁,犯了案,最后托关系,还不是被放了出来!没钱就不行了,呵呵,没钱!”

“嘿,你说简翊会不会也收?”“当然呢!”

“你看那简翊长得白白净净的,听说上次还有个女罪犯想跟他呢,真是龌龊!背地里不晓得搞了多少女人!”

“麻痹!人渣!”

“那是,这年头,出名的不是有本事的、真正为我们百姓的,而是有手段的、心狠手辣的!”“对对对!”

……

混混们有多少在简翊、在警察手里吃过苦头,描绘时有多少污蔑和自卑的成分在,那时洛琅还小,又怎么会知道?听完之后,只觉得这简翊真的是沽名钓誉、罪大恶极之徒,譬如《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大反派!

于是听完后,洛琅也砸了酒杯:“妈的,人渣警察!”

后来不知谁说了句:“兄弟们,敢不敢去给这人渣一点颜色看看!”

大家起初都是一愣,可是喝高了的脸上,一张张都是盲目的通红。“去!去!去!”

酒壮人胆,人多势众。他们已被内心燃烧的情绪控制,对错已经不重要,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出口。发泄的,其实是他们对自己的不满。

有混混看到简翊的警车今天去的是他父母家,这样正好,也像是上天注定了简翊要遭此劫难。要是他回了警察大院,混混们哪里敢去,肯定原路折返。第二天酒醒了,哪里还有这滔天大胆?

走到简翊父母家门外时,他们听到了电视机的声音,还有非常沉静温和的对话声。在寂静的夜里,与他们身处的清冷的外边,像是两个世界。一种孤寒的壮烈的情绪,袭中了混混头目的心,他举起刀,面目阴狠地冲了进去……情绪是会传染的,来之前只说“给简翊点颜色看看”,但到底是给怎样的颜色,其实谁也没想好。只是当他们都冲进简家时,当有一个人杀红了眼时,其他人也就红了眼睛。在这一刹那,他们面对的不是孤身警察和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他们好像还是在和别的帮派群殴砍人,砍砍砍、冲冲冲!等发现人都被他们砍死,都是在一段时间之后了。

洛琅从走进简家开始,就有点懵懵懂懂的。他一直以为是暴打那个警察一顿,“给他点颜色看看”。可当他一走进去,看到满地的血,脑子里就浑浑噩噩的。

一切都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

满室飞舞的刀光和血肉中,他忽然感觉到地上有一只手,抓住了自己的脚踝。他浑身一颤,低下头去,原来此刻身中数刀的简翊,正好爬到了他的脚下。不知怎的,抓住了洛琅的脚。

洛琅整个人都呆住了,全身就好像有蚂蚁在爬。那蚂蚁是红色的,从脚踝,一直爬满全身。

可这时,简翊竟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啊!此后日日月月年年,就此刻进洛琅的眼睛里,他再也忘不了了。闭上眼,仿佛还能看到那个刑警趴在自己脚下。

那双眼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漆黑的、沉静的。十六岁的洛琅,从未见过有人拥有一双这样澄净的眼睛,因为彻底的干净,拥有彻底的无声的力量。可此刻,洛琅竟也看到,那漆黑的瞳仁里,有悲哀的颜色在蔓延。因为有鲜血,从他头发上滴落,落进了那眼睛里。

在看清洛琅的一刹那,简翊明显一怔。似乎并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孩子,参与来屠杀自己全家。可这一个眼神,却如同重击,撞在洛琅的心上。他瞬间竟难以自制,大脑一片空白,双手也在发抖。这时有人在他耳边喊:“砍!砍!”

他听到内心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等他回过神时,已经手起刀落,正正好砍在了简翊的脖子上。

他砍断了他的脖子。

简翊终于死了。

令他咽气的这一刀,是他砍的。

眼泪在洛琅的眼眶中打转,他哭了出来。满地的血腥中,疯狂的人性里,少年持刀而立,不知何去何从。

忽然间,他注意到,旁边上锁的电视柜柜门,微微一动。他竟然好像看到了一双眼睛,躲在柜子里。他的心中冒出一股寒气——如果柜中有人,那他们都跑不了。

可如果说出来,柜中人必死无疑。看那双眼,明明属于一个孩子。比他还小的孩子。

洛琅这么恍恍惚惚站了好一会儿,又好像只是站了几秒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