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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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灭君王-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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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决定,此刻正在争论,很快就来告之于你。我和他们不是一路的,我是来剿你的,因为你很有意思。”我前一句话是高声说的,后一句用能量控制着,只有百贼婆自己能听到,但是她分辨不出区别。

百贼婆听罢,微微一笑,抬手,手下们顿时无声。接着,几个好看的手势一打,一挥。马贼快速分成三队,两边各四百,中间二百,起跑,奔驰,开始加速。

看来,中间一队是对付我们的,其他的去攻击商队。

他们刚摆出队型,我就命令大熊和叁千金各带十名鬼卫阻拦和追杀两边大部队。我不担心他俩的安全,有那身盔甲护体,不是马贼能伤的。

至于中间的二百贼人,咱自己对付。

“轰隆隆”千马齐动,百米对冲,还没迈几步就接上了。出枪。

宽刃枪尖以肉眼难见的速度刺入最能冲的赤膊大汉的脑门,将其半个脑袋竖直一分为二,再一拧,甩开,免得那些红白之物喷溅到咱身上。

又是快速几下,枪身挡开几把马刀,电刺而回,哧哧几声,几个马刀主人全部咽喉中枪,他们的动姿未变,我已经擦身而过,冲入后面的贼骑之中。

大枪一抡,半圆范围内的七名马贼连刀带头或者半个身子与原配分别,但,还没开始掉落,我和横行又冲了过去。

拧身向后反刺几枪,把冲过的几个漏网马贼刺死,他们的身子也还是原状态时,大枪自身后转回,换手,枪尾挡开面前而来的三刀四矛,挺枪回敬,刺四扫三,人死。

唰唰枪影连闪,再后面的马贼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手中武器都未抬起,就被我连中十九人。

速度太快,眼前一空,我已经冲出二百贼群的队伍。

此刻,最开始的分脑者这才落马着地;其他的,都还在空中各摆造型下落着;身体分家者的上半段正凌空翻滚,血还未喷高;后来刺中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然中枪将亡,还在纵马前冲中。

太快了,太快了!这就是闪电出手,横行马速。

“独**,跑什么?回来玩玩!”我高声叫着,横行马已经转过身来,准备前冲追杀。这句话,我是冲着右侧大队马贼里要去攻击商队的百贼婆喊的。不能让她去,去了会死不少人。鬼卫不放激光枪,身手速度方面拦不住武者高高手。当然,百贼婆也杀不死鬼卫。

百贼婆闻声,身体一震,回头怒瞪了我一眼,继续前行,居然不点我。

有判断,有深度,不上咱的当。怪不得班东旭都没拿下她,让她逃掉了。不过,班东旭管理城市方面没得说,打仗不一定在行。

此刻,我后来刺中的马贼才有人感到身体有异,开始惨叫落马;某些神经反应迟钝的,还在疯狂加速。

唉,出手太快了,也有弊端。因为,人只有大脑遭到致命伤害,才能立即丧失意识。心脏碎裂后都需要一定过程,才可彻底毙命。战争中,很多士兵身体中弹了,一时半会都没察觉,就是如此。在地球时,听专家说过,人的脑袋被一刀砍掉,仍会产生几秒剧痛……

想这些干啥?追!追百贼婆,别人不管,此时离她也不远。

横行是什么速度,稍一加速,很快追上。

无声偷袭,百贼婆身后的几名马贼全是刺脑身亡,连一声惨叫都没发出,我就与她并驾齐驱了。

百贼婆觉察有异,转脸看来,忽然见到我正对着她微笑,可是足足惊了一下子。

不待她作出反应,我的大枪枪杆已经挡在了她的一个半胸下面,猛地向后一抡,右手换左手,180※#176;大角度转变,她就从我的右面来到左面,但是屁股下面已经无马,身体几乎被抡得对折了起来,棕色的大腿划出了虚影,还挺好看。

枪一震,她落地。武者高高手的功夫在那摆着,她落地时是倒退的,仅仅踉跄了几下就站住了,手中兵器在这么大的反作用力下,居然还实实在握。

我勒马而回,看着脸色惨白却不说话的她,当步就有点同情心过盛了。咱对女人就是心软,她是咱动用暴力对待的第一个女人。尽管,还没有真正地伤她。

我看着她,她也在盯着我,看不出她对我有什么明显情绪,无恨,无气,无惊,无怒,很平静,如同她第一眼见到我时的表情一般。这也太沉得住气了吧?宗师气度?

这时,众贼已经作出反应,“呜~~~”其中一个次首领吹起角号,召唤其他前冲的队伍回来。因为,他们的老大落马了。

我俩互相看着,好象落入情网23天的恋人一般互相凝视着。为什么23天?不知道,随口瞎说的。

我任由全体马贼奔了过来把我俩团团围住,任由大熊他们在外围狂砍猛杀地想与我会合,我就不信瞪眼瞪不过她!

终于,她抬手制止了众马贼,放开一条路让大熊他们进入了包围圈。

大熊他们都周身是血。唉,真不注意卫生,有爱滋咋办?我还要给你打针,我心里暗自批评着。

“你为何不说话?打算怎么处置我?”百留一开口问我,并把武器cha入地面,空手立在我的马前,又制止住大哗的众贼。她放弃抵抗了。

不错,不做无谓地挣扎,明智。我对其好评再涨。

于是,我口气温和地回答:“怎么处置你,我还没考虑。但是,为什么非要我先讲话?”咱真是不明白,难道这方面马贼有讲头?故,请教之。

听到我的反问,百留一也愣了愣,她抬头仰视着我道:“你想要我的命,尽管拿走。想要他们所有人的命,我会让他们逃,尽可能地多逃出几个。你说呢?”她的声线中性,且中气十足。

接着,她转身对手下大喊道:“我一死,你们这些兔崽子立刻给我四散开逃,你们杀不死他,他是大宗师境界的人。妈的,记住我的话!所有地狱里被我见到的,我一定再宰他一次。”她就这么背对着我喊着,丝毫不在意我会从背后出手弄死她。

众马贼没有一个出声的,有的眼巴巴地看着她,更多的在怒视着我。

娘的,这叫什么事?看看这个局面:她一个马贼头子,整得和英勇就义一般;我这个剿匪的,反而成了罪恶之人黄霸天。不过,我已经确定了:凤翔专出女疯子,哲圻遍地有爷们。一个有血性的星球,我喜欢这里。

“你被劫持了,先让商队过去再说。”我说完,一探腰把她提上马,放在我的身前背对着我。然后心想:这横行太高了,捞个把人差点把我自己竖下去。看来,加高的针必须停了。

接下来,叁千金回去通知商队战型甭摆了,大家散了吧,继续赶路吧。

我身前的肉票,马贼头子百贼婆下命令让开道路,大家夹道等候。我估摸着,那么大的商队爬过来,还早着呢,且等呢,那就聊聊天吧。

“小贼婆,你在想什么?”我问话的同时,身体在感受着肉票惊人的结实和弹性。

还不过瘾!我对横行发出了精神命令,随后,横行开始不断地原地踏步走。嗯,这样一来,感觉更清晰了。咱最烦等待,等人,等车,等钱,都烦。现在这样,心里就不会烦躁了。

“我在想你是什么人?凤翔何时出了你?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来对付我?”她顿了顿,继续道:“可以的话,不要叫我贼婆。还有,让你的马停下来,你想把我怎么样,随便你。我对你有这么大吸引力吗?”

“有!很有。”我想也不想,随口就回。小贼婆说话挺呛人呀。横行,幅度加大。

“随便,你这样的男人,我也有兴趣,我会很配合的。”她淡然而回,但是能听出其中的气愤。

“为什么做马贼?你很缺钱吗?”我岔开话题,并让横行停了下来,因为她的铁背心会磨破我的衣服。

“缺!不缺钱谁会做马贼?大宗师都和你一样问题这么多吗?”肉票口气冷淡地顶撞我,看来她不爱说话。

“问题不多,怎么进步?你看你这一句话,字不多却有两个问题,你就很具备成为大宗师的潜质。”我回完这句也闭了嘴,不爱讲话就算了,勉强的没意思。咱用精神力和唐诗宝贝儿贫嘴。

她半天不见我反应,回头看了我一眼,又迅速转了回去。

我知道,我和唐诗贫嘴逗乐时,外人眼中的我,一定是不声不响却表情淫荡。那咱不管,总不能让我板着脸和唐诗说话吧,即使唐诗看不到,也不行!

过了良久,商队才远远行来,速度也不慢,时间都用在列队上了。就这样,在众马贼或木然或愤怒地注视下,商队的人或奇怪或惧怕地行远了,难得一见的马贼夹道欢送商队的场面宣告结束。

咱的三辆大马车也过去了,行出一段停在路边等我;大熊他们也过去了,只有我一人处于马贼中。

“能保证以后不打劫古丝的商队吗?”我凑到她耳边轻轻问道。

“能!你会放过我们?”她终于失去了冷静,诧异问出。

“嗯,我只对古丝有感情,你能做到,我懒地管。”我用嘴唇碰了碰她脸上的一条小疤痕,继续道:“你若做不到,我还会找你。还有两件事:一,你若不想做马贼了,去古丝找我,我保证你们所有人比做马贼赚得多。二,你对我来说,很有吸引力。我叫,君不灭,记住了。”说完,把她轻轻放下马背,看了看她,横行朝马车行去。

“我会按你说的做!”她在后面喊着,声音有些走调,不过,口气不那么冰冷了。

当我走到马车跟前时听到后面传来“小猴头们,回寨!”

我喜欢这片土地上的人。大枪一指前方:“全速,超过商队。”!~!

第三十四章点翠游玩

(喜欢此书的朋友,请慷慨推荐+收藏支持火焱,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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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点翠城。!

“芙点翠”城,水城,因有一湖面积颇大,湖中心有一小岛,岛上无他,遍开芙花,故此得名。

城市中水道纵横,家家都种有各色芙花,有点地球的江南水乡或是威尼斯的感觉。而且是凤翔著名的娱乐之城,旅游胜地,夜晚也是满城灯火通明,游人不断。故,又叫“翠无眠”之城。

今日,我们一家子来到此城,探友兼旅游。

来这里需多绕一天路程,是应紫云的要求来的。她对此城早就神往已久,可惜交通不便,一直没有机会。而且,凤翔的另一位音乐大师——孟觉悠然,就在此城。

此女的年纪比紫云还要小几岁,但名声更显。她的作品流传极广,遍布大陆,虽不善唱,但是箫筝双绝,她演出时习惯配一女弟子用嗓音和声,效果更佳。

紫云很佩服她,她对紫云的评价也同样极高,两人仅凭作品就惺惺相惜了多年。在给国主祝寿表演时终于得见,相见自然恨晚,一面即成好友。

紫云想去芙点翠探望知音好友,我当然乐意满足之,这没得说。

安排大熊晚上和叁千金一车,小晴小芸和那那然然三人一车,丝毫不挤。开夜车赶赶时间,去那里多玩几天。反正从芙点翠再去国都,正常赶路只要四天,以咱的马速,一天半即可。如此,至少能玩六、七天。

上午9时入城,找到最好的客栈住下,沐浴,用餐,下午1时出门逛街。鬼卫只带十人,另十人留在客栈看马守车。

出门可乘船,街道只一半,另一半,水对面。

这要是相识者在街上遇到,还得踩舟踏船才可相会,再或者大声聊天,行一石桥再疲惫相搀。

常有高来高去的轻身武者噌地跃过对岸,多时几人相错也挺好看。

尝小吃、买小物件儿、赏花,我们就这么随意地溜达着。

咱这一众人自然是极其显眼,男酷女艳,还有吓人鬼面。

那那然然头缠丝巾,只lou双眼。也应如此,否则,她那张脸lou出来再和身边其他女孩子一比,绝对最招视线。

我没问她用什么绝招把自己长成了那样,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决定等再熟悉些,把她搞晕,弄去战舰,让机器人用人造肌肤给她换一张脸。

太不协调了!论身材,她绝对黄金比例,实为眼前众女之最。这种身材的女人没什么特殊情况,绝对长不出那般奇特的怪脸。过些日子吧,问问她自己乐不乐意再说。

就这么慢慢走着,找到了孟觉悠然所在的“点翠闻三天”。这里是一个音乐茶社,意思是孟觉悠然三天才表演一次,一次之音足以绕城三天。嗯,够夸张的,比绕梁三日还狠。

人不在,出去了,晚上才能回来。这还是报上紫云的大名才给的信息,否则,单纯的追星族,人家才不点你呢。

留下明日上午再来探访的口信,走人。

说起孟觉悠然,比起紫云以前,那绝对是天生幸运儿。既是城主的外甥女,更是孟觉大商家的千金小姐。

哲圻没有什么女孩子不许抛头lou面的规矩,只要自己不怕被歹徒抢走,爱做啥就做啥,爱去哪就去哪,尤其是凤翔这个女权国家。

孟觉悠然自小受研究音乐一生的祖母影响,喜欢音乐,天赋也适合,家庭条件又允许,所以年纪轻轻就能在其领域取得了如此成绩。

哲圻大陆玩艺术的都是女性,女性钻研,赞;男人玩它,贬。很奇怪的意识。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男人大都崇武,即便身体不适合习练玄法,也不能碰太柔的玩意儿。男人,只能唱军歌,哼战调儿。舞蹈没限制,爱跳你就跳。

凤翔国对欺凌女性惩罚极重,所以,街上几乎见不到牵狗溜鸟的纨绔子弟调戏民女。若是有人胆敢尝试,那对不起,满街武者会当即给他施以宫刑,捏爆某物。

当然,有利也有弊,某些风气好了,某些隐患也会存在。就说武者,这些个亡命之人,难说走在路上不会遇到仇敌,一旦见着了,直接就抡兵器对掐,疯狂中不小心划着一个半个良民,都是常有的事儿。

所以古丝就严禁持械,只是此举难度太大,班修罗努力了好多年才形成局面。

武者多犯禁,这是规律。城内高手爱犯事儿;城外的山贼、马贼、水贼、这贼那贼,也都是武艺儿在身,极为难剿。仅这方面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就足够国家政权机构头疼了。

这不,正想着呢,前面就有武者开抡了。而且,追逃之间,正冲着我们奔来。

在逃的是两个皮甲敏武,快速冲来,见到我们这一众组合,马上判断出很不好惹。其中的一个中年人脚下不停,双手一礼道:“避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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