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财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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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财俊-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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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儿,跟着二叔跑,不许停下来。”

“你能行的,快点来追我。”

每次超过林天一圈,林敬之就会用话语鼓励,林天性子也是个比较坚韧的,就这样,四岁多的他一直围着院墙跑了七八圈,才再也抬不起大腿,一跤摔在了地上。

看着儿子小呼吸粗喘,满头大汗的模样,林周氏的小心肝一抽一抽的疼,恨不得把儿子所受的苦,全部转嫁到自己的身上,此时她见儿子摔在了地上,连忙就要跑过去把儿子扶起来。

不过有人已经提前一步,把林天抱到了怀中。

这个人正是玉姨娘,玉姨娘见林天小小年纪,性格就这么坚韧,心中大是赞赏,说不准勤能补拙,这个小男孩长大以后,在武学一途中,也会有一番不小的成就。

把林天抱起来,玉姨娘径直走到小院中间,然后把他放在地上,两腿岔开,按了下去,因为小孩的骨头软,韧带的弹性也好,跑了半天,又做了热身运动后,玉姨娘也没用多大力气,就将林天按到了底,来了个大劈叉。

因为两条腿只有稍许不适,所以林天并没有哭泣。

这时林敬之与林周氏,也急步走到了近前。

将林天按到底,玉姨娘又双手扶着他,伸出一只脚,在林天后边的大腿根部轻轻踩了一会,接着抱起来,把让他前后腿换了个方向。

“天儿,你痛不痛?”终是没忍住,林周氏一脸紧张的问出了声。

若是一点也不痛,那也不可能,不过二叔父曾给他说过,男子汉是不能轻易流泪的,所以林天不哭,他紧咬着嘴唇,用力的摇了摇头。

这时,林敬之微微一笑,对着他伸出了一根大拇指。

林天见状,眸子一弯,也咧着嘴笑了起来。

玉姨娘帮林天做了一会拉伸动作,就让他站了起来,开口道:“接下来你想玩什么我都不管,但有一点,你不能躺下来休息。”

这话一出口,林敬之就听明白了,左右不过是让林天多运动而已,小孩嘛,一边玩,一边就把身体给锻炼好了,于是他抬手一指,将立在大院门口处,随着林周氏一起来的几个小丫环叫了过来,“你们几个过来,日后早晨就由你们送天儿过来,来了以后不要回去,只管陪着天儿玩好就成,嗯,要多做些游戏。”

只是陪主子玩自然是好差使,不过玩什么游戏呢?几个小丫头皱着眉头,没了主意。

林敬之见状自然有办法,直接把老鹰抓小鸡的玩法教给了她们,于是不大功夫后,小院内就响起了阵阵清脆的笑声。

好久没玩这游戏了,林敬之也过了把瘾,他当老母鸡,护着身后一群丫环小鸡,林天要多运动,自然就是老鹰了。

他原本要林周氏与玉姨娘也一起下来玩的,但林周氏却是连连摇头,她性子本就腼腆,而且是主子身份,可不能像那群小丫环般无拘束的疯跑大笑。

玉姨娘则轻轻摇了摇头,她自小到大,从来不玩小孩子做的游戏。

正当林敬之护着身后的小鸡崽,累的满头大汗时,院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声,随后就见侍墨一阵风的跑了进来,也不给几个主子请安,就慌忙道:“二爷,城守王大人下了请帖,请您尽早去千里香酒楼叙事。”

来了!

林敬之眸子一眯,将请帖接到了手中,翻开看了看,大概的意思无非就是说北方爆发了大面积的天灾,而朝廷又没有足够的钱粮赈灾,所以打算将城中有名有姓的富豪全部聚在一起,筹措些银两。

每逢乱世,英雄辈出,同时,也是官员捞取政绩的好机会,若是王蒙能安顿好洛城的数万流民,将来报上去,也将是大功一件。

当然,如果反之,若是闹出什么***,那他城守位的位置,就得腾出来,换个人来坐了。

由于早就料到王蒙会有此举动,所以林敬之不见半分慌乱,沉着的吩咐道:“侍墨,待会我会出府一趟,你就别跟着去了,你留在府上,让厨房多熬些稀饭,嗯,要稠一些,可以让人吃饱肚子,里边记得要添些红豆与少量的食盐,另外,你再把开棚济粥要用的物什全部整理齐备,等我一会回来,咱们林家就第一个开棚济粥,接济北方的流民。”

“是!”侍墨应了一声,原本要走,但又想起来一事,就走上前,耳语了几句。

林敬之闻言点了点头,然后摆手示意侍墨赶紧下去准备。

原来昨日晚间,林家的暗卫见大道上流民甚多,可以趁乱出手了,就在一处偏僻的树林中,果断出击,将月姨娘的娘家人,和林乐全部斩杀,埋在了地下。

听到林敬之说要出府,玉姨娘便走回房间换了身干净的衣衫,她院中的丫环则打来清水,帮林敬之把脸上的汗水与浮尘洗拭干净。

安顿好林周氏,要她看着林天玩耍,累了也不能休息太长时间,林敬之与玉姨娘,便并肩走向了府门方向。

来到门口,护卫们早已牵来了马匹,自那黑色的骏马被玉姨娘驯服以后,就变成了她的专用坐骑,林敬之则只能骑次一级的白马。

出了府门不久,林敬之就遇到了一拨又一拨的流民,这些流民二三十人一大群,三四五个一小堆,应该是来自一个地方的,而且是全家都跑了出来避难。

瞧着这些人麻木的表情,与蓬头垢面的模样,林敬之心中一紧,他从来不想做什么大善人,但若要对此视若无睹,也是没有可能的。

因为,他还有良心。

为了能早点回来开棚济粥,他双腿一夹马腹,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由于大街上人多,所以过了半柱香的时间,他们一行人才来到了千里香酒楼的门口,飞跃下马,他也不停留,就与玉姨娘一前一后走了进去,比他来的早的人已经聚在了大厅当中,其中最显眼的就是穿着一身官袍的王蒙,这个洛城的城守大人。

随着他的走入,大厅人的众人都望了过来,然后点头示意,继续与身旁的人聊天,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王蒙王大人,就紧紧盯着他的身影,目光吞吐不定,意味难明。

第一百五十七章 试探与利用

进入大厅,林敬之边走,边打量王蒙,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见到此人,王蒙看上去四十多岁,脸形瘦长,皮肤微黑,下巴上蓄有三寸来长的胡须,远远看去,宛似一只黑脸的山羊。

今天此人穿了一身官袍,面无表情,脸色刚正,颇具威严,官袍的前胸与衣袖处绣满了七彩的花纹,显得华贵异常。

脚下是一双黑红相间的官靴,双腿微开,脚尖向外,脚跟朝里,站着八字步。

若非早知道此人是个狼心狗肺的贪官,不认识的说不准还真能被此人一脸的正气给糊弄过去。

看来不管在哪个年代,只要是当官的,都很会装!

“晚辈林敬之,见过王大人。”来到近前,林敬之含着笑,抱拳施了一礼,因为他头上顶着一个举人的名头,所以自称晚辈,而不是草民。

其实除了可以自称晚辈以外,他若是想要拉近二人的关系,还可以自称学生,不过二人暗底下已经是不死不休,他也懒的去套近乎。

王蒙摆出一副和善的笑容,客气的虚扶了一把,“贤侄请起,不必如此多礼,今***能前来赴约,慷慨解囊,赈济流民,是北方难民的福份啊,本官在此,替他们说声谢谢了。”

说罢,虚伪的对着林敬之弯腰施了一礼,这一礼很深,前身向前足足弯了九十度,非常的标准,也显得很有诚义,这个举动,立马把酒楼内众富豪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一个个对着这个方向指指点点,对王蒙赞誉有佳。

面子文章谁不会做?又不用花钱!

林敬之见状赶紧弯腰九十度,还了一礼,随后,把声音放大了许多,起码能保证酒楼内的众人,都可以听到,

“王大人客气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如今我大乾王朝天灾四起,正值用人之际,我辈自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替皇上分忧才是。”

“好,说的好,好一个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贤侄的才名一点也不减当年!”王蒙突然也放大了声音,说的是一腔正气,随即又道:“只是贤侄却立誓不入朝为官,当真是可惜啊。”

林敬之的事迹,在场的众人都是知道的。

这时突然有一个中年人站了出来,开口道:“王大人,那也不见得吧,林贤侄以前不是也说过不再吟诗作对么,可前一阵子,林贤侄好像就作了一首足以流传千古的名诗吧。”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林公子,那首七言绝句真的是你作的么?”一个年轻人随后喝问。

“不错,是我作的。”林敬之知道他们说的正是自己剽窃诗仙李白的那首望庐山瀑布,就大大方方的应了下来。

“那既然贤侄能破了誓言作诗,日后自然也就能入仕为官喽?”先前的中年人又道。

这个中年人姓钱名旺,与林家一样,也是做玉石茶叶生意的,财大气粗,势力不比林家小多少,林敬之怀疑前一阵子此人也有派人到自家店铺门口闹事生非,挤走顾客。

要买玉石,除了林家,就属钱家的货物质量好,种类多,这些日子以来,林家店铺生意惨淡,估计有一大半客人都转而去了钱家购货。

此时这个钱旺的话题一直围绕着他以后会不会做官,是何用意?

是试探自己么?

若是仍说日后不会做官,此人是不是就没有顾忌,日后仍然会把林家当作是软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钱家不比林家,在朝中,是有官员撑腰的。

不过林敬之毕竟才名在外,最近又作了一首惊艳之作,若是他真的改变主意,以后想要当官,对钱旺与王蒙来说,还真是一大隐患。

“不会吧,以本官看来,林贤侄定然是游山时一时兴起,这才在无意中破了几年前许下的誓言,作了首妙诗,这官道一途,贤侄应该不会有兴趣吧。”林敬之还未想好怎么回答,王蒙已经提前插了一句。

瞧着钱王二人满脸试探的表情,林敬之眸子微微一转,故意岔开了话题,回道:“王大人,赈灾事大,晚辈身上的事小,您看洛城有名有姓的豪门家主们几乎都到齐了,筹款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说实话,对于官道一途,他现在仍然是尽量避而远之,若非逼不得已,他是真的不想踏进这块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虽然他的才名不小,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一来,他在朝堂之中没有熟人照应,二来他如果真要踏入仕途,就破了自己的誓言,成为一个言而无信之人,所以他估计就算是穿上了官袍,这一辈子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

所以他故意不接这个话题,就是不想让这二人探清楚自己到底是做何打算,让他们胡思乱想,拿不定主意,心中有了疑惑,就不敢太过乱来了。

不过他却不知道,王蒙已经被上面逼的不行,已经打算在明面上与林家过招了。

“贤侄说的是,目前赈灾的事情最大。”王蒙见林敬之不欲说出心中的打算,知道再问也是白搭,就顺着话题,引了开来,他撩了下官袍,迈着官步,缓缓的走到了酒楼大厅的中央站定。

“敬之,你那首诗可真是了不得,现在洛城的百姓已经是家喻户晓了。”王蒙刚刚走开,一个青年就挤了过来,生意场上,不管是谁,有敌人,自然也有朋友。

这个青年姓贾名林,家中是做纱锭布匹生意的,家族势力同样不小,今天他穿了一身华丽的蓝色长袍,大约二十出头,个头很高,比林敬之起码高出半个脑袋,长相也不错,脸上满是钦佩。

此人与已故林敬之是在生意场上认识的,颇为投缘,就做了朋友。

“只是一首诗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林敬之随意摆了摆手。

贾林一听不乐意了,“什么叫做只是一首诗,还而已?那可是能流传千古的绝句啊!若是哥哥我也有这等才情,今晚就能走进流烟阁头号花魁杜飘飘的闺阁之中。”

说罢,识女无数的豪门公子哥贾林已经是满脸的向往,可见这个杜飘飘,定然是相当的美艳。

流烟阁,洛城最大的风月场所,在这个年代,开设妓院是不犯法的,而文人骚客们,更是以能夜宿知名花魁的香闺为傲,许多大型妓院场所中的花魁可不是有几个银钱就能上的,相貌,才情,家世,缺一不可。

而且要花魁同意才成。

洛城的流烟阁,就是如此,当然,之所以能定下这等规矩,主要是因为流烟阁幕后老板的势力相当庞大,就算是洛城的官员进去,也是不敢惹事生非的。

“敬之,要不今晚我请客,昨们一起去流烟阁坐坐?”回过神来后,贾林又道。

瞥了眼正在大厅中央慷慨陈词的王蒙,林敬之摇了摇头,小声回道:“贾兄还是自己去吧,小弟大病初愈,而且事物繁忙,可没时间陪着贾兄去流烟阁里风流快活。”

家中的几个妻妾都还没搞定呢,林敬之哪有心思花钱去妓院找女人。

贾林听罢脸上升起一丝失望,随后小心翼翼的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这里,又轻声道:“敬之,这回你可一定要帮哥哥的忙,哥哥也不瞒你,自你这首七言绝句流传出来以后,那杜飘飘就放出话来,说如果谁能把你请进流烟阁,与她饮一壶酒,赏一回月,就愿意让她的贴身丫环杜丝丝陪谁一个晚上。”

杜飘飘除了长相美艳,才情更是名满洛城,虽然认识了不少的青年才俊,今年也已经二十一岁了,但仍然是处子之身,而且她的贴身丫环杜丝丝,也是相当的貌美惊人。

林敬之闻言一阵哭笑不得,只是作了首诗而已,先是王蒙与钱旺试探自己,看自己日后会不会改变主意去当官,现在贾林又想要利用他,入驻美娇娘的闺房,他正待再次开口拒绝,却突听耳旁传来一声轻咳,听到这个声音,贾林身体一颤,脸色就白了下来。

第一百五十八章 五万两白银

发出声音的人是个中年人,穿了身深紫色的华丽长袍,四十出头,面白无须,身高与林敬之差不多,此人正是贾林的父亲,贾南山。

贾家与林家经营的货物不同,没有生意上的冲突,所以以前两家的关系还算不错。

“小侄过见贾叔叔。”林敬之闻声后,赶紧转过身来,给贾南山行了一礼。

贾林则低着头,没敢说话。

贾南山先是瞪了自己儿子一眼,这才亲手把林敬之扶了起来,不过脸上的笑容,却似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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