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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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胄- 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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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之地。王半斤奉命率军北上,程义厚接替他在延州训练二十万大军。这两地之重要,对于当今大汉的天下来说乃是前两位。

相对来说,大周的西京洛阳反而不那么重要了。这里虽然也有重兵把守,不过其政治意义比战略意义要大得多。大周丢了西京洛阳,在士气上倍受打击。但洛阳的战略地位其实并不如何重要,所以在洛阳大周朝廷连十二卫战兵都没有安排驻守。

王半斤善攻,刘茂善守,刘凌派这两个人率领大军北上,就是考虑到这两个人在性格上和能力上刚好能够互补。由这两个人指挥这次大战,这次战役,力求将定安军主力全歼,以达到基本上清除大周战兵的目的。只要定安军一灭,那十万青州兵不过是一支孤军,没有什么威胁。

监察院不止三处才有密谍,四处的刺客,也是潜行的高手。相对于军队的斥候来说,四处的刺客更能轻易的接近周军的大营。军队的专业斥候发现敌情后,往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将消息传递回来。而监察院的人,潜伏,窥视,然后悄然退回,这是他们的基本功。

其实监察院的密谍在汉军大队人马到来之前,就已经观察冀州的情况很久了。消息通过监察院特殊的渠道快速的传递到汉军中,为将领们制定作战计划提供最详尽的情报。所以,当周军并不知道并没有察觉在六十万里已经有二十万精锐汉军虎视眈眈的时候,他们的敌人对他们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了。

刘茂站在山坡下的树荫里,用监察院制造的千里眼看着附近的地形,他是一个稳妥谨慎的人,习惯了到达某处后先熟悉地形,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因为,他是在确定危险的因素同时找出撤退的最佳路线。为谋进而先谋退,这是刘茂的特性。

“山远。”

王半斤叫着刘茂的字,走了过来说道:“过了这个小山包,在往前就是一马平川了,此处距离冀州六十里,这个距离很难发动突袭。怎么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想到好办法了没有?”

刘茂收起千里眼摇了摇头道:“大帅,六十里的距离太远了,就算骑兵突袭,六十里也已经力尽,强弩之末,定安军在冀州外面有二十五万大军,打击的力量如果不够大不够突然,很难一击奏效。”

王半斤走到他身边,接过千里眼一边看一边说道:“如果……能将这个距离拉近一半的话,就有把握了。”

刘茂皱眉道:“根据监察院送来的情报看,指挥定安军攻打冀州的应该是裴战的军事庞准,这个人,谨慎而又不缺乏锐意,性格果断且不鲁莽,实在是个对手啊。定安军的斥候巡察范围在四十里外,而且每隔十里就搭建了一座简易的烽火台,一旦有军情立刻点燃烽火,定安军大营就会立即做出应对。想靠近定安军三十里之内而不被对方发觉,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

王半斤摇了摇头道:“如果仅仅是烽火台倒也不难对付,忘记白衣渡江的典故了?一个烽火台的守兵不会超过三十人,虽然无法弄出什么商队什么丧事之类的幌子来,但别忘记了,监察院这次触动了二十名银衣,一名金衣协助咱们。想要屠掉一个烽火台的守兵,简单。先等等,等监察院的人把情况打探清楚了咱们再做决定。”

刘茂点了点头嗯了一声:“还有件事,为难!”

“何事?”

王半斤放下千里眼问道。

刘茂道:“想要一举击败定安军,光靠咱们突袭还是有些勉强,最好能联系上冀州城内的成德军朱三七,里应外合,两面夹击,这样的话一战将定安军打到不能翻身的会更容易一些。只是,我担心的是朱三七即便知道了咱们大军到来,到时候咱们跟定安军打得热闹他却站在城头看戏,毕竟无论是我大汉的军队,还是定安军,都是他的敌人。”

王半斤没有回答刘茂的话,而是把玩着手里的千里眼赞叹道:“王爷真是天纵之才,千里眼这么一个小玩意,竟然能让人看出去那么远,了不起啊。”

他赞叹道:“而监察院,就是咱们大汉的千里眼。”

刘茂不知道王半斤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插嘴。王半斤看着天空中飘荡着白云,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这个不用去考虑,朱三七不是傻子!”

“请大帅明示。”

刘茂谦虚的问道。

王半斤笑了笑说道:“山远,如果换做你是刘茂,如果看着我大汉的军队和定安军决战,会怎么做?”

刘茂沉默了很久后叹了口气道:“我会出兵协助汉军彻底击败定安军。”

王半斤哈哈大笑道:“你明白了,朱三七自然也会明白的。”

“不管是定安军击败了咱们,还是咱们击败了定安军,如果朱三七不参与进来的话,冀州的局面依然不会改变,只不过是换了个军队来围城而已。朱三七也能想得明白,既然我大汉的军队来了,那南返的定安军下场肯定好不了!他清楚,裴战完了。而裴战完了,大周最后的希望也就破灭了。他必须做出一个抉择,是抵抗我大汉雄狮,还是归顺。如果抵抗,他有没有胜算?”

王半斤微笑则会说道:“毫无疑问,当今这天下,无人是汉王殿下的对手!”

刘茂感叹道:“一念间,定生死成败,如果朱三七真想明白了,倒也是个人物。”

王半斤道:“朱三七能靠着两万千里回师的疲惫之军控制住成德军,已经说明他是个人物了。如果他选择归顺,他是个明智理智的人,如果他选择抵抗,毫无因为,他是个英雄,不过……英雄往往是活不长的。”

第四百零二章 喜欢黑夜的人

定安军在大营之外最远的一个烽火台,是在四十里之外。诚如王半斤的预料,这个烽火台的守军只有三十个人。两座帐篷,一座堆满了柴禾的烽火台,占地虽小,人员虽少,但作用之重要毋庸置疑。

一讲到烽火台,人们往往会想起为了让美妞儿笑一个而耍了一坨诸侯的周幽王。在男人们眼里,周幽王无疑是一个败家仔。为了取悦自己的女人不惜丢掉整个江山,可以说对不起其列祖列宗。当然,如果说周幽王先生想到了自己的突发奇想会导致那么悲惨的结局,估摸着即便他再罗曼蒂克也不会点火玩了。但是在女人们眼里,往往把周幽王看成一个好男人。为了让自己的女人能够开心一下,就算败光了家产也在所不惜。

很好的情人,不是吗?

结婚,你别逗了,当老娘白痴啊!

周幽王是个好情人,没错,多金,天下的钱都是他家的。权利,嗯,这个就不必说了。至于是否帅气……在周朝不能确定,反正在现代,如果拥有前两个条件的话,就是一头猪也不会缺少母猪组队来求宠幸,说不定其中还有野猪,豪猪,荷兰猪这样的洋妞儿……

三十个士兵分作六队,没队轮值两个时辰,昼夜不断。他们的任务,就是一旦发现敌情后就点燃狼烟传递警讯。

关于狼烟,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解释。

新华字典中关于狼烟的解释是,古代报警的猛火,据说用狼粪燃烧。狼烟,在辞典中最初的解释就是狼粪燃烧而冒出来的浓烟。据说那个时候戍边的将士很难搞到引火用的牛粪,于是就用捡来的狼粪代替之。由此可见,第一,那个时候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粪便的作用绝不仅仅是当养料。第二,狼粪比牛粪好捡。

而在狼图腾一书中,作者详细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狼烟跟狼粪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书中认为,狼烟,之所以如此叫法,其实意思就是……狼来了。草原民族视狼为图腾,看不起农牧耕织羊性汉人。而汉人也往往视草原人为茹毛饮血的野狼,一点好感都没有。点燃烽烟的意思就是,信奉狼的野蛮人来了。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北宋的钱易云记载说:凡边疆放火号,常用狼粪烧之以为烟,烟气直上,虽烈风吹之不斜。烽火常用此,故谓之曰狼烟。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记载:狼肠直,故边塞以狼矢为烟。(文学功底浅薄,故不解,矢与屎同意?)而宋代的《武经总要》中,则详细介绍了如何制造狼烟,材料多达十几种,应该是差不多就是真实的资料了。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朝戚继光所著的文献里可以看出,那个时候北方的狼是很多很多的。

不管怎么说,这在当时是一种很有效的通讯手段。

守烽火台的任务是无聊的单调的,在荒郊野地里,守护着这一座简易的烽火台就是他们的使命。他们不能远离,每日守在这巴掌大的地方。一开始还有袍泽运粮食过来,慢慢的,也不知道是袍泽们忘记了他们的存在,还是因为战事吃紧,抽调不出人手来送粮。反正从六七天前开始,他们的粮草就断了。他们更相信,或许……大本营那边已经没有多少粮草了。忠于职守的周军士兵并没有撤回大本营,而是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三十个人,每天抽出十五个人出去打猎,找粮食,维持着生存,也维持着军人的尊严。

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多久,或许,即便冀州被攻破大军进入冀州城,也不会有人记得在这个地方还有他们这样三十个风餐露宿的士兵在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都是小人物,在那些大人物们眼里无足轻重死不足惜的小人物。虽然那些大人物们安排他们在这里守着,但心里却想不起他们的存在。

重视他们的,反而是敌人。

今天他们的运气不错,刘姓队正亲自带着十四个兄弟分作两队出去打猎,虽然平原上大野兽极少,但正是夏季,齐人高的野草地里还是有不少小动物。当然,抓上几条手臂粗细的蛇熬一锅蛇羹也是很享受的事。这次狩猎,打来的猎物最起码够吃两天的,这让刘姓队正平日里紧锁着的眉头稍微舒展开来一些。战争已经打得足够久了,来之前大家谁都没有预料到冀州这么难攻破。虽然整日在荒郊野地里野人一般活着,但好歹比攻城送死去要强得多,不是吗?

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队正!”

一个才十六岁的小伙子笑着跑过来,拎着一只肥得流油的野兔一边跑一边说道:“队正,你说这兔子怎么这么肥?”

刘姓队正笑着说道:“荒了的田里有的是食物,这些小东西整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肥才怪呢。”

“呸!”

那小伙子啐了一口吐沫说道:“咱们在这里饥一顿饱一顿的,这些小东西却吃的连跑都跑不动了。养得这么肥,该着给咱们填肚子用!”

他舔了舔嘴唇说道:“就是没有盐巴,这兔子这么肥,烤起来还不得流油?要是能洒上一点盐巴,想想就他奶奶的香!”

刘姓队正在那小伙子的头盔上敲了一下笑骂道:“整日就知道吃!烤肉?想都别想!若是炖一锅汤够大伙每人喝一碗的,烤着吃够几个人吃的?”

“今天打的猎物不少……”

那少年撇了撇嘴,对队正的小气低声抗议着。

“是不少,省着点够咱们三十个兄弟吃上三日的。你想想,咱们已经在这个破地方待了多久了?附近的活物基本上快被咱们吃光了,出来打猎的路程越来越远。这仗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打完,不省着点,能行?”

那少年叹了口气道:“想阿娘了做的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去。”

“队正,你有婆娘吗?”

“没有,曾经村上老李家给我说过一个媒,只是后来被抓了丁,一走就是四年,也不知道那姑娘什么摸样,嫁人了没有。咋?你小子想女人了?毛都还没长全呢,心思倒是野了。”

“我才没!我只是觉着,等这次打完仗回去以后,也该让阿娘托人给我张罗一个媳妇了。谁知道下次出征,还能不能活着回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家就我这么一个独苗,总得传宗接代不是?要是有了娃,就算以后战死在沙场上,最起码给我们家留下了根。”

啐!

队正呸了一口道:“少他妈的说不吉利的话,咱们兄弟一起出来,就他娘的一起回去。等破了冀州城发了军饷,老子带你去城里青楼逛一圈,先让你把童子鸡破了再说!”

“那……那怎么成!”

少年的脸一红,呐呐的说道:“阿娘说过,要行得正坐得直,不能干伤天害理的事!”

“你个傻小子,带你去逛楼子是照顾她们的生意,是做善事,怎么就伤天害理了?”

两个人正说着,刘姓队正忽然脸色一变,停下脚步,同时下令所有人原地戒备。

“咋了?”

少年下意识的握紧了腰畔的横刀,紧张的问道。

刘姓队正抽了抽鼻子,脸色很难看的说道:“有血腥味,营地……出事了。”

“我……我咋闻不到?”

“你没杀过人,不知道血是什么味道。”

队正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越来越凝重,看着十几米外的营地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包抄过去。营地里看起来很安静,也没有看到尸体,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似乎都嗅到了一股越来越浓烈的血腥味。

十五个人,分作三个方向往营地小心翼翼的包抄了过去。打来的猎物被丢弃在地上,还活着的蛇从口袋里钻出来,蜿蜒着慌张的爬进草丛里逃命去了。他们的手都有些微微的颤抖着,不知道在营地里会有什么样的危险等着他们。随着渐渐的接近,那股血腥味已经浓烈到能钻进鼻子里一样。

转过一座帐篷,众人的脚步骤然停了下来,所有人都僵立在当场,每个人的脸都变得惨白无比。

十五具尸体,还在淌着血,被人堆成了一座小塔。用尸体搭起来的塔,如此的触目惊心。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正坐在尸体堆边上安静的擦着手里的钢刀。见周军围了上来,那黑袍男人抬起头,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欢迎回家。”

“跑!”

刘姓队正下达的命令不是战斗,而是跑!

“分开跑!必须有人活着回到大营去报信!有敌人从左翼来!”

他知道,现在再想去点燃烽火是不可能了。敌人杀光了留守的士兵,肯定也不会放任他们去点燃烽火的。而且,敌人能杀死另外十五个袍泽,就一定有实力杀死他们这十五个人。即便遇到了生死危机,身为一名军人,他第一件想到的事,是回大营报信。

正如他推测的那样,敌人有实力将他们杀光,而且……绝对不会留下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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