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黑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连锁黑店-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望你能记住你今日说的话,太子殿下。天下苍生为重,民为重,君为轻,望你好自为之。这小姑娘身世可怜,她的爷爷也是楚国的忠臣,我将她交给你,希望你能善待于她。”她轻扯唇角,似笑非笑,在夕阳下如同佛陀座下的莲花绽放,只可惜如此绝色女子,却毁去了半边容貌。

太子楚庄不由心中嗟叹,只望着她发呆。

接着江小蝶便也被送下了马车,两人站在桃花树下,身后是众臣与快要没入地平线的落日,直到看着那些引吭高歌的粗旷汉子与“她”,渐渐远去,渐行渐远……远方山岗之上,有一白袍英伟的男子如天神一般,持枪策马而立,他与她目光相接,便会心一笑。

如此风采绝世的一双璧人,看在楚庄的眼里竟觉得无比刺眼。

他少年清澈的情怀,仿佛被埋下了一颗种子。自然……也埋下了许多年之后的恩怨纠葛,爱恨与情仇。

“我们还会见面的。”他喃喃地说了一句话。回过头对还在发呆的江小蝶说,“你的愿望实现了,小丫头。因为你找到了一个全天下最有前途的靠山。从今以后,没有人再欺负你,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

小丫头似懂非懂地点着头,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

楚庄回过头正有事要询问,冷不防尉迟田那老家伙不知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就杵在他的身后,吓了他一跳。那老家伙就流着口水看着他手中拿的那枚令牌,语气有些微激动说:“太子,她竟会把这个也给你了呀?这可是好东西啊!”

“嗯,有什么特别吗?”楚庄心中郁闷,周围除了豺狼虎豹就是狡猾的狐狸,一个个全都深不可测。这老狐狸似乎也知道很多秘密的样子,不仅朝臣不拿自己当回事,奸妃更是几次三番派人杀他,父皇对自己不闻不问,这个太子当的真是太过窝囊!

尉迟田察觉他的不悦,忙陪着小心说:“太子,这不是一枚普通的令牌,你看这上面雕刻精细,做工讲究,样式古朴,能卖个好价钱呢,好好收着别弄丢了。”

楚庄一听顿时气得吐血。这还用得着老家伙提醒吗?“她”给的东西,就算是一枚普通的桃木符,他也会珍而重之地收好。

尉迟田抹抹冷汗,差点说漏嘴,如果说出这枚令牌其实是大宗师蓬莱翁的信物之一,能够号令天下武林人士,那小妞必不会放过自己,还好及时打住,真是人老了糊涂了。楚连城既然将如此重要的东西送给太子,自然是已经承认这位太子的地位,关键时刻太子就会得到蓬莱仙岛的人以及楚家军的庇护,果真不愧是忠勇公楚名将的女儿!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并没有有失偏颇,亦能为天下大义先,而抛弃个人恩怨。

“尉迟卿家,你可知她是什么人?”虽知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楚庄还是有此一句,说道,“她救过我,亦让我明白了一些以前想不通的问题,她对我来说,很特别,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请她来做我的太傅,你觉得,她会不会答应?”这语气中便有几分试探之意。

尉迟田刚要回答,马上发现不对,立刻就打了一个迷糊眼:“呃……老臣不知,老臣哪里会知道呢?老臣又不认识那小女子,不过他们既然帮助殿下,应该是一群江湖义士吧?”

“是吗?那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楚庄更加起疑。

“有人来送信说太子遇到危险,臣等身为朝廷命官自然是不能坐视不管,饭都赶不及吃就急急赶来了呀!”尉迟田当然不会被一个小小少年给套出话来。

“哼。”楚庄一声冷哼,遂下令回宫。

PS:例行求PK票票,请大家支持白饭,谢谢谢谢,呵呵!

第三卷 四十三:歌舒乐天

天亮了,又一日随着朝阳的升起而降临。

数日之后。

楚国边关最荒凉、气候最恶劣的卧龙滩外。

此时又到了秋去冬来,大雪飘飞的日子。

今年冬天下了第一场雪,茫茫边境线上,草木都已经枯黄,翻过山脉便进入了黄沙万里的沙漠。一名红衣女子和一位白袍将军正将一坛骨灰埋入地下,堆起了一个小小的土坟,上面没有刻名字,也没有墓志铭,只竖着一块空白的碑。

“父亲,有朝一日大仇得报,沉冤得雪,我会回来在这碑上刻上名字,等我回来。”

铺上了最后一捧土,再洒上一杯烈酒。父母的骨灰,三位兄长的英灵,全都葬身在了这片与大漠相接的土地上。泪光在颊边闪动,悄悄地流回了心里。

天大地大便只剩她孤身一人了。

“四公子放心,末将等人会经常到这里来为元帅除草添土,不会让老元帅在这里寂寞的。”

身后立着项子龙、温情、程大头、夏侯言等人,楚连城翻身上了跨越沙漠的坐骑骆驼,骆驼背上则是干粮和水,回头挥手告别:“有劳各位将军多费心了,多则三五年,少则一二年,我必然会回来。”

“四公子保重!”众将立于马上,在边境线上一字排开,看着她蒙上面罩,一身旅途中男子的装束,拉起骆驼的缰绳一步一个脚印,缓缓往沙漠中走去。朝阳的晨光穿透了云层,使沙漠亦呈现出一种迷离的色彩,淡淡的光晕中那个纤弱的背影越来越远,渐渐淡去。

久久驻立在山头的一个白色身影,刀削一般英俊的脸,面上带出几分忧色。直到那几个朝着他眨眼促狭的兄弟朝他吹口哨:“别发呆了,快回营吧。”

他脸一红,将视线从已经失去那淡青色人影的沙漠中收回来,策马扬鞭,一行人从山岗上奔赴远方孤耸的烽火燎望台下黑漆漆的碉堡。

……

沙漠中,风沙扑面,驼铃叮当。渐渐深入,便渐渐感觉热起来。冬天快要到来显得十分噬睡的瓜瓜遇见热源也明显活跃起来,从连城的袖子里爬了出来,抓住骆驼毛蹲在她的前面。然而随着越来越热它又受不了了,最后索性跳进装水的牛皮小桶里面。这本来就是为它准备的天堂,它跳进去以后在里面游来游去,显得好不惬意。不过沙漠之旅才刚刚开始呢,在接下来将近半个多月的旅途中虽然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也难保会不出意外,跨越这条沙漠是非常难的,特别是到秦国去。与匈奴相隔的沙漠距离比较短,而往秦国去的线路则是匈奴与楚国距离的四五倍远,因为鞭长莫及,才使得强秦对中原虎视眈眈之心得到一些抑止。秦国大部分国土位于匈奴之侧沧流国之右向深处延伸,因此还得慢慢越过沧流国边境的沙漠才能进入去秦国的沙漠。这段沙漠之旅是相当长而且艰难的,除了一些长年累月行商的驼队几乎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跨越沙漠。

楚连城喝了一口水,正午的烈日已经从一碧如洗的天空中笔直射了下来。脱去早上出来时披在身上的皮裘,身上仅着一件蚕丝薄纱制的中衣,里面藏青色的肚兜便若隐若现。连城正准备披上外衫,发现瓜瓜正在水桶里望着她,鼻子的下方仿佛流着两道鼻血,她脸一红,拍了它一巴掌,伸出两根纤纤玉指便把这只色蛤蟆摁进水里面去,顺手盖上了皮制桶盖,免得它再偷窥,也阻止了放射性的阳光直接照到它身上。

一望无际的沙漠望不到头,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风与沙卷舞着飞向天空,吹起她包在斗蓬里的青丝,衣袂猎猎,黄沙铺天盖地。

走了多少路跟本没有办法计算,只是按照罗盘指引的方向一直朝东走,天也渐渐黑下来。快要黄昏日落时连城便找了一处安全的地方安下帐蓬,第二日当她睡醒的时候,帐蓬已经被黄沙整个儿掩埋了,她从一层不很厚的沙子下面爬出来,拉起了骆驼继续赶路。

就这样走了一天又一天,这一天,她遇见了一支同样在跨越沙漠的商队。

……

那日正遇上沙暴。

天忽然间暗下来,骆驼不安地止步不前,瓜瓜在水桶里跳来跳去,正在提醒连城它感觉到了强大的危险的气息,前面驼铃声叮叮当当地传来,那驼铃从远处传来,仿佛突然响起,又突然间偃息,霎那间沙漠上空就尘土飞扬,狂风裹着满天黄沙呼啸而来。一眨眼之间,好像天空的云倾倒了下来,天地整个儿变成了黄色的云烟,裹着沙尘的狂风铺天盖地,连城迅速作出反应,将毯子把自己一卷带着瓜瓜卧倒在骆驼的旁边。

这阵沙尘暴还好不是很大,来得快去得也快,如千军万马奔腾着越过沙漠,风渐渐小下来以后,如同无数蘑菇云组成的黄沙被风席卷着成了浓云一般,还在迅速地往远处滚去。

抖了抖身,免得被风沙埋结实了爬不出来,风沙过后,水和干粮以及一些日用品都没有损失。连城拉起骆驼继续上路,这次更清晰地听到了刚才停止了的驼铃声又再响起,还有求救声传来。

前面一个很大的土丘在风暴过后就变成了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土丘,几个黑点似的人影刚越过土丘到了平地上仿佛就遇到了流沙,求救声传来,另外一些人也迅速从沙漠另一头爬了下来救人,连城见状施展轻功疾掠而去救人。前方有另一个人影比她更快,翻腾而来,伸手抓住了两个陷进黄沙中的人将他们一托一送,便抛上沙丘,而他却脚下一滑,好像没有找准着陆点,吓得那些人全都惊呼:“少主!”

“少东家小心啊!”

流沙正在迅速地往下陷,连城正好一手一个将另外两个人抛上安全地点,一看又有人遇险,足尖借力飞掠数丈之远,带起了那一只脚已陷入流沙中的男子,两人一起掠过土丘,那男子腰间的水袋在途中失落,迅速在流沙中陷了进去,一下子就无影无踪。

众人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都庆幸自己还活着,连忙赶上来对这个突然出现的武功高强的青衣男子道谢。如果没有他的话,他们几个人这回可凶多吉少了!被连城带上来的年轻男子还拖着她的手,只觉得那双手特别柔软,心下便有一丝恍忽,直到那人放开了他,他才恢复了正色。

这个有着小麦肤色的男子,眉眼弯弯的,笑起来颊边有两颗酒窝,鼻梁高高的,剑眉星目,人很英俊帅气,他对楚连城施了一礼道:“这次多亏大侠搭救,否则歌舒乐天这条小命就没了,多谢!”

“好说,在下楚连城。举手之劳不必客气。”连城淡淡一笑,吹了一声口哨,骆驼便从远处快速地跑来。

他的声音舒缓悦耳,低沉带沙,歌舒乐天觉得仿佛一道清泉淌过心上一样,刹时就记住了他的名字——楚连城。见他脸上还戴着一个木制的面具,遮住了整个的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歌舒乐天有些奇怪,正呆了呆又见她的袖子里爬出一只浑身雪白晶莹剔透的蛤蟆,不由他失声低呼:“千年冰蟾!”蹭蹭一脸如临大敌地跳开了三步!

“兄台不用害怕,它不会随便攻击人的,如果不是有人要对它不利,瓜瓜是很听话的。”

“瓜瓜?这是它的名字?”歌舒乐天一听千年冰蟾不会攻击人顿时也来了兴趣,上前小心地看了看,瓜瓜不屑地看着这个长得有点像古天乐的家伙,看样子就是个不太老实的小白脸,不能让他和连城太靠近了,它警告地“咕咕”叫了两声,伸出脑袋作势咬他的手,吓得歌舒乐天迅速抽回指头,瓜瓜跳上连城的肩头不怀好意地打量这个陌生人。

歌舒乐天被吓了一跳,讪讪地收回刚想要去摸它的手,他似乎是一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人,听驼队的人都叫他少东家,想必他是这群人的首领。他道:“连城兄一个人深入沙漠,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如果顺路的话,不妨与我们一起上路,我们这次是运了一匹丝绸和茶叶要贩卖到秦国去。不知兄台意欲何往?”

PS:收藏收藏,要收藏!

第三卷 四十四:商队

PS:感谢大家对白饭的关心,可是到今天白饭还没有上线,浮尘也不知道她的情况……呜呜,可怜的白美人,被庸医害惨了。

这两天貌似PK分涨的不多,希望大家能多多投票,多多支持啊!这样白饭回来的时候,也能开心些是不是?

………………………………

“我也是要往秦国去。”连城下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歌舒乐天就惊喜交集地拖住了她的手,说着热情的,挽留的话。

经不住他的盛情相邀,连城只好答应和他们的商队一起上路。

这个人还真是会套近乎,才刚刚知道名字就热络得好像交情已有八百年一样,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和颊边的酒窝使他看上去无害而真诚,令人很难说出拒绝他的话。再者说,在一片茫茫沙漠之中要想看到一片绿洲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连城只知道去秦国要往东走,带着的干粮和水什么时候耗尽也不知道,如今跟着一支长年在沙漠中行走的商队自然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是她也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

这是一支宠大的商队,队伍绵延得很长,从前面几个人差点陷入流沙又被救起到歌舒乐天邀请楚连城与他们一起上路,差不多一柱香的工夫后面的队伍才渐渐赶上来,一眼望去约摸有百多人的模样。骆驼背上都驮着密密实实打包起来的货物和商品,他们的分工很明细,组织也十分严密,到了夜间时这支队伍停了下来,搭起帐蓬,帐蓬十分像匈奴人所居住的尖顶蒙古包,采用多边锥形结构,既不容易被夜里的风沙埋起,又很结实,三角的结构又有利于卸去风力不会使帐蓬被大风拔起,他们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到了夜里还能烤肉唱歌跳舞。歌舒乐天告诉连城他们是长年行走于沙漠中的,经常往来于这条楚国通往秦国的商路,所以在沿途都设了据点,再走两天便可见到他们在沙漠中的中转站了,到那里可以再行补给和休息,还可以好好洗个澡。连城听了暗暗咋舌,在沙漠中能够设立中转站,这可不是普通的商队,或是一般的情况下能做到的呀,这个歌舒乐天并不简单。他既然复姓歌舒,不知和歌舒家有什么关系没有?

倒是听说歌舒家的那个老头儿曾提起他的儿子,似乎……也正是叫做歌舒乐天?

见连城问他,歌舒乐天也不隐瞒,原来她猜得没错,他的确就是楚国四大家族中以经商为主的歌舒家现任家主唯一的儿子,他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四个妹妹,在家中一枝独秀,可谓是万红丛中一点绿,所以自小受尽万般宠爱,但父亲对他的要求也是极度严格的云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