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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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的人生-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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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回到车上,乘客都为他鼓掌。
  “应该把那小子揍一顿!”好几个人说。
  马克心想:刚才你们在哪里?
  兄弟型抢匪
  有一天晚上,马克打电话来,兴奋地说:“你猜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你又被抢了!”
  “对!”他说:“但是这抢匪很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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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马克和一位同学,在学校旁边的小公园午餐。
  一位穿着整齐,矮矮胖胖的中年人,坐下来跟他们点点头,过了一会儿,那人站起身笑道:“你们两个真是好孩子,但我需要钱,希望你们把钱都给我,否则我口袋里有把枪,可以把你们打死。”
  话来得太突然。马克和他朋友目瞪口呆。
  “大家都回去上课了!”那人居然说:“我们最好也往学校走,免得人家起疑。”
  于是他们往学校走。马克眼看学校在眼前,胆子大了不少,便说:“老哥啊!你何苦呢?用枪多过火!大家都是朋友,你要钱,我可以借你啊!”
  那人停下来,想了一下,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说:“OK!我不抢你们了,把钱借我吧!”
  “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枪。”马克对我说:“可还是丢了钱。破财消灾嘛!如果我跟他打,只怕已经躺在殡仪馆了!”
  据说抢匪临走还向他们道谢,又约了个时间,说会回小公园,把钱还给他们。
  “鬼才信!”马克说。
  这就是兄弟型抢匪。他要面子,给他面子!不必冒险!
  骗子型抢匪
  纽约曼哈顿的街头,总见人玩扑克牌。
  纸箱子往人行道上一摆,三张牌,两黑,一红,掉来掉去,让四周的人猜:“哪一张是红的?”
  四周的人,有黑有白,总有几个是“自己人”,装成猜对了,赢钱的样子。
  下五块赢五块。
  下五十赢五十块。
  每个旁观的路人都想:这么容易,我早看出来了!
  “你能看出来?下注啊?有没有钱?拿出来我看!”
  你钱才掏出来,就被他一把抢去:“说!哪一张?”
  奇怪的是,看得一清二楚,前一刻他还偷偷掀起一角,让你看的牌,居然换了位置。
  这时候,你怎么办?
  你吵?说他使诈?
  你挨揍!再不然,一群人一哄而散,谁也不认帐!
  连警察都管不了!
  有位同学,在时代广场逛。迎面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
  就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那人手一伸,纸袋落在我同学前面,里面“砰”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碎了。
  “你打翻了我的酒,我最名贵的酒!”那人一把抓住我同学的领子:“你存心的!”
  一群人拥上来主持公道,都是那人的兄弟。
  我同学只好任对方搜去身上所有的钱。
  他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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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单力薄,只好破财消灾!
  老爸也说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参加嘉年华会。
  通宵达旦地狂欢,那人跟一群不认识的,在街上拉着手跳舞,从大街跳到小巷。
  他突然觉得裤子口袋一松,发现跟他跳舞的人,扒走了他的皮夹。
  他不动声色,继续跟大家唱歌、跳舞,看着那群人呼啸而去。
  “他很聪明!”老爸说:“这不是偷,是抢!只是给你面子的抢。人家给面子,就要接着,不要不识相!否则只有自己挂彩!”
  想想许多人被抢的故事,似乎大多数的抢匪都要面子。那些安然度过的人,也都因为“识相”。
  谁能说,“抢”不是一种文化?
  自己想做的,正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
  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
  老子酷!老子不笨!
  最近我跟高中的死党马克吃饭,他说:“你知道吗?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个人。我还记得你那天穿着牛仔裤、球鞋,和你老爸的皮夹克,看起来乱孩子气的,跟今天的你差了好多。”
  我也记得遇见马克那天,他还比我矮,更比我孩子气。居然一晃眼,已经是个六尺四寸,两百多磅的“巨人”。
  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人在四年中会改变那么多。大家进入高中,也正式进入青春期。突然“酷(Cool)”成为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开始早晨“拜”镜子,花几十分钟梳头,也不再吃营养午餐,因为在学校餐厅吃饭“不酷”。有一天,我也发现老爸的皮夹克太逊了。
  女生也一样,忙着找高年级的男朋友。“眼袋”是她们最大的敌人,最棒的话柄则是谁在胸罩里垫卫生纸,或是谁的迷你裙,短得露出三角裤。
  可是大家也知道,这些都不够。“酷”的真正定义,是“做自己想做的!”而自己想做的,常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我们进入了叛逆的年代!
  问题是,史岱文森的家长偏偏都很严,使我们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K书,到学校则说:“我才不念那讨厌的课本!”女生们白天指别人化妆好浓:“简直像荡妇!”晚上参加舞会却都穿着再紧不过的衣服。看到她们踩着高跟鞋,站着都快跌倒时,我真不晓得,大家如此叛逆,是为了表现自己,还是讨好别人?
  有一次马克指着远处一个抽着烟、叉着腰、头发作成Mohawk的庞克:“知道他吗?我跟他一齐上过小学。去年,他还是每个扣子都扣、裤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吧!一年间,竟换了个人!”
  这就是寻找“酷”。你要想尽办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做最叛逆的事。只是,当我们把自信穿在衣襟上,心里却是个大问号。
  刚进高中时,别人的认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自己。那群整天坐公园里喝酒的同学,彼此总是在说:“哈哈!我们太酷了!”但是当哪个人不及格的时候,却被那群很“酷”的人,认为不够酷。连这么一点简单的功课都弄不好,在史岱文森,你还有什么资格谈“酷”?
  跟“酷”相反的,当然是“不酷”——有些父母在门后挂上家法,不准儿女出去一步。有些甚至连流行歌曲都不让听,夜里还偷偷到孩子房间,看他们在读书或真睡着了,才能安心,生怕自己的小龙、小凤,有一天也会叛逆,被“酷”的魔力吸走,不当医生、律师了。
  在史岱文森,小龙小凤第一节背着书包到,第八节背着书包离开,没有课外活动,也不敢交异性朋友。问“你的热爱是什么?”他们只会茫然地看着你。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在毕业册上,他在自己的照片下写:“我虽然离开学校,但离开得太安静、太安静了!”
  叛逆的年代,是无法找替身的。它甚至今你难以理性来分析。有一次,我被很“酷”的同学邀请去他的Party。我们在餐馆用食物打闹,坐在大楼屋顶上死命灌酒,深夜时大家脱了衣服在马路上裸奔。
  又脏又累地到家,发现家人在门口点了一盏灯。上楼倒在床上,叛逆是够了,可是为什么觉得一点都不酷?
  美国的名心理学家艾瑞克森(Erik…Erikson)把人生分为八个阶段。他说,每个人在青年期都会面临“寻找自己角色”的总理。换句话说,就是自问:“我到底是谁?”
  在高中四年,我常躺在床上,问自己这个问题。我痛恨自己老是跟着人家走,听着流行使唤。奇怪的是,当我怀疑永远找不到“酷”时,答案已在眼前。
  有一天,那位曾经头发竖起来的庞克,竟改回老实的发型、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大家差点不认得他。我们问他,为什么一下子“变了”?他说:“老子酷!但老子不笨!”
  叛逆,只是寻找“酷”的过程。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
  我躺在黑暗里,瞪着天花板,听着她的呼吸,心中却在大叫:“惨哪!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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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新鲜人
  不晓得从什么年龄开始,男生和女生好象成了仇敌,小学的舞会总是一样——“我们”男生站在一边,“她们”女生坐在一边,中间空着一个大舞池,每次都必须由老师扮小丑,把我们一一拖下水。
  那时候如果有女生喜欢某人,只要放出一句话,便立刻有一群朋友连蹦带跳地到那男生面前一齐叫:“某某人觉得你可爱!”然后嘻嘻哈哈地跑掉。
  只见那男生脸一红,踢着地上的沙子说:“真无聊!”第二天却听说有人在电影院看到他们两个。
  我常跟同学说自己很幸运,从来没被“媒婆们”缠住,但每次笑朋友被女妖精抓走时,心中却有点怪怪的。
  八年级时有一天,肯尼告诉我:“你的机会来了!”
  原来班上新转来一位韩国女生。她的名字叫Sunny-小太阳。
  “你不是想要个女朋友吗?太阳出来了,快去啊!”同学们笑着说。
  我气死了!只因为两个都是东方人,大家就认为我们一定会坠人爱河?难道我不能喜欢别人?
  大家愈想把我和小太阳凑在一块儿,我愈火大。有一次在舞会上,不晓得哪个混蛋给我们点了一首情歌,害我躲进厕所里。到最后,我和小太阳非但没成情侣,反而彼此恨之入骨。
  有个女生问我:“你为什么不喜欢Sunny?”
  “因为她丑!”“我觉得她很漂亮啊!她哪里丑?”
  “她是小眼睛。塌鼻子!”回答。
  “可是,”那女生笑着说:“你也一样啊!”
  我愣住了。
  爱情入门时到了九年级,才交第一个女友。
  她名字叫丽艾,比我大一年,竟会看上我这个“新鲜人”,真是新鲜事。
  我没告诉她,她是我的第一个女友,怕她看不起我。第一次约会的前一天晚上,我紧张得睡不着觉,爬起来查百科全书,“接吻”应该怎么做?
  外行人想装内行,是件痛苦的事。她跟我谈天时,我猛点头,脑子里却在死命想下一个动作应该是什么;她拍我一下,我也拍她一下。她大笑,我也大笑。
  到最后,她还是把我甩了——她找到了“上路”的男生。
  电话里,她问我:“你不生气吗?”
  “没什么!”我说:“这种事发生多了!但我想知道的是,你碰到别人,为什么要告诉我?”
  “你是我的朋友,当然要告诉你!”她说:“跟你说真话,是对你的尊重!”
  爱情看不到颜色我的第二个女朋友叫拉娜。她有修长的脚,可爱的笑容和活泼开朗的个性,是全校公认的最美的黑人。
  同学们恭喜我,能够追到那么漂亮的女朋友。我高兴地把拉娜带回家,老爸、老妈客气地和她寒暄,但拉娜一走,他们的脸便挂了下来。
  从此,我常为了拉娜和奶奶、老爸、老妈吵架。有时我气得冲出去,在高速公路旁边哭着打电话给她。
  老爸说,人生而平等,他们绝不歧视拉娜,但必须考虑的是:亚洲人的社会能不能接受、认同她?
  我记得在马克所兹门(Mark…Salzman)的小说“铁与丝(Iron…and…Silk)”里,一位到中国大陆的非洲留学生说:“身为个非洲人,却住在中国,噢!实在难受!中国人看不起我们,好象我们不是人,是野兽!”
  我实在不懂。打开中文杂志,模特儿都是白人,我们能够欣赏白人的美,却为什么那么排斥黑人?日本人的纽约观光手册上写:“小心被黑人抢!”难道白人不会当抢匪?当年白人的八国联军到中国烧杀抢劫,黑人可曾对我们不好吗?我们曾被白人歧视,而今却又彼此歧视。
  黑人确实也不能认同我。和拉娜坐地铁时,当听到黑人少年说:“你看她跟李小龙在一起!”有一次,拉娜在临下巴士时亲了我一下,后来居然有一个黑人,在他下车前走向我,一拳挥到我脸上。


  他们想告诉我什么?
  说拉娜是“他们的”?抑或“你瞧不起我们,我们也瞧不起你?”
  现在纽约街,常看到白男生和东方女孩,或黑男生和白女孩的情侣,也常见他们穿的T恤上写:“爱情看不到颜色!”使我很高兴。
  但回想洛杉矶暴动时,韩国人拿着长枪坐在商店前的画面,和我咬着嘴唇跟拉娜分手的那一刻,我实在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惨哪!惨哪!
  有一次久安娜Joanna跟她当时的男朋友吹了,气冲冲地对我说:“我觉得男生都用第三只眼睛看世界,用第二个头想大事!”
  但她也承认,若女人的性颠峰期不在三十岁,而跟男生一样在十八岁的话,少女们可能就不那么贤淑了。
  在性贺尔蒙使唤下的日子不好过。记得天主教初中的性教育老师曾说:“若有感动,必须好好祷告。”但以我的经验,多少个“我们天父”或“阿弥陀佛”都没用。更痛苦的是,我们从来不晓得女生们心里想什么。这造成很大的问题——在美国,少女强暴案中有一半是熟人所做;有时是女生自己的男朋友,这就是所谓的“约会强暴”(Date…rape)。有些大学现在甚至发印好的“合约”,“男女生在上床前先签字,证明双方同意,免得以后吃官司。
  十八岁时,我认为女生比较道德,很怕她们。
  有一年,史岱文森的法文老师带我们去加拿大,一到旅馆,跟我同房的几个男生便掏出大麻开始抽。我无处躲,便搬到女同学伊凡娜Ivona的房间。另有一个女生和她共一张床,但是很大方,让我跟她们一起睡。
  几天下来,我认识了那女孩。她学舞蹈,一举一动都很美。伊凡娜跟我说她曾有过许多男朋友。我们一块儿去跳舞、观光,不久便很亲近了。
  最后一天,伊凡娜对我说:“玛丽安好象想要你。”
  “真的吗?”我非常兴奋。
  “嗯……但你必须走第一步。”
  我的老师很开放。我去跟他要“袜子”,他丢给我十个。“用完再来拿!”他笑。
  那天晚上,伊凡娜故意没回来。我紧张死了,早早便躺在床上。马丽安穿着睡衣,斜躺在我身边,用手托着下巴。
  “嗨!”她说。
  “你在想什么?”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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