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泥也想扶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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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泥也想扶上墙-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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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和老爷子一样。
只是想到自己无疾而终的喜欢……每每感到心口闷得难受,我自怜自哀。老爷子去世,刀枪加诸在身上,眼泪和血流出来的时候,我以为这就是最痛。我知道叶翔聪明,相信有他助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都会好的。但事实摆在面前,惨烈地告诉我:我的信任,全成了笑话。什么是最疼?血流不止,泪流不出。 
叶翔没有让我失望,他让我疼。每次我以为这就是最疼的时候,他都能让我更疼。我活着多一秒,就觉得呼吸要比上一秒艰难些。我死了三年。三年过去,叶翔事业有成,跺跺脚地面都会震三震。叶苗是他的孩子,而且已经近3岁……这个孩子,差不多是在我死的那年出生的。原来……我死了,他真的一点都不难过。到这个时候,我还在奢望什么……陈树,活该你被玩弄在股掌之中,活该你死无全尸。 
叶苗长得一点也不像叶翔,是像母亲么?女儿长这样,母亲能好到哪去……我有些恶意地想:上天果然是公平的,给了叶翔无双才能,也给了他这种审美能力。从来没有得到,失去也没有什么好难过的。我一点都不难过。 
汽笛声响起,是威振遥推门进来,抱起叶苗:“走。跟叔叔去见你爸爸。我要让老大打你屁股。” 
“小苗是爸爸的心肝宝贝。爸爸才不会打小苗屁股。”小人边说边使劲揪他胡子。威振遥龇牙咧嘴改口:“得得得。知道老大最疼你!小公主快松手!” 
轮船在海上航行不知多久,这里的气候十分接近热带。跟在威振遥后走出码头,我看到了稀稀疏疏的椰子树。细白的沙子反射阳光,海浪拍击在岩石上溅起连天水雾。我仿佛在沙漠中迷途的旅人,干涸饥饿,濒临死亡,然后看到了海市蜃楼——那是我最渴望看到的景象:一个身材颀长的人双手站在那里,只是随意地站着,我就觉得该死的好看。身周多是接近2米的外国人,映衬之下他190公分的身高也不显高大。但一眼望过去,最先看到的还是他。这是气势的差距,无从取代。 
曾经白皙的皮肤已经变成蜜色,面孔已经完全褪去了稚气。叶苗从威振遥身上跳下来,圆球似的直扑向他,被他抱了起来。青年一直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个微微上钩的笑,是宠溺——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一位暗夜的帝王,一位……父亲。 
“老大,是小公主自己爬上船的,不关我事啊!”威振遥急着摆脱责任。“严五接货的时候出了点事,这还是让他汇报吧。我本来送完货是要直接去中东的……” 
“这次就算了。”叶翔声音低沉:“小苗,下次不许乱跑。” 
“喔……爸爸都不陪我玩……”叶苗嘟嘴:“小苗好无聊。不过我现在有大树哥哥了!”说着还仰脸朝天,露出十分得意的笑,让人见了就忍不住要捏她肥嘟嘟的脸。 
“小苗说的是谁?” 
威振遥似乎本来打算是送完人就走,怕被自家老大惦记上,已经招呼人起航,闻言就向我一指:“就是他。叫林树。一路上都是他陪小公主玩,这回被惦记上了。” 
“你?”叶翔闻言就看向了我。我刚从扶梯上走下来,叶翔看向我的时候,我也带一点俯视地看向他,然后平视,然后微微仰视。叶翔的瞳孔颜色很深,带点青绿,像食物链顶端的大型猛兽。我被盯住,就觉得手脚都不是自己的,心跳如鼓。有一种混杂着期待和恐惧的心绪涌上——我期待他能认出我,又害怕他会认出我。我在他的注视下控制不住小幅颤栗。但他只是视线停驻一秒就如视无物地转开。 
“小苗想让他陪你玩?” 
“嗯。大树哥哥好看。”小人古灵精怪,还不忘拍马屁补充一句:“没爸爸好看。爸爸最好看!” 
“克劳德,你安置他。如果没问题,就让他陪小苗玩吧。”这语气,仿佛说的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一个玩具。 
有一个金发的男人应声上前,对我说:“跟我来。” 
“爸爸今天忙吗?”稚儿的声音响亮,已经走远我还能听见。 
“不忙。可以陪小苗一个星期。”华丽的声线低沉优雅如大提琴。 
“太好了!小苗最爱爸爸了!” 
三年过去,有那么多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始终都有那么多人喜欢你,渴慕你,仰望你……你有了事业帝国,有了家庭儿女。叶翔……你是不是生活很幸福?幸福的……让我想破坏它。 
叶翔,你让我疼,然后我记住了你。如果我也让你疼,你会不会记起我?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下章大概会有那啥……小歪,你来了么?这回床还是会怨念的……因为第一次不是在床上……望天(留言请务必低调,咳→→)


☆、第十六章  捕获


这是叶翔的私人岛屿。整个岛屿陆地面积有二十多英亩,地处西班牙埃塔普勒湾,一年中大半时间都眼光普照。岛屿绿化很好,到处可见葱郁的绿色植被,和完全不畏人的野生动物。岛上有完全能自给自足的供电保鲜等设备,还设有飞机场、码头。俨然一个世外桃源。
我住在别墅的一楼,从窗口眺望出去,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波涛声和海鸥的啼叫伴随着海水咸涩的气息,很能让人放松,我却轻松不下来——整整五天。我已经被困在这个房间里整整五天。从那天那个叫克劳德的外国人把我领到这,留下一句“饭食会送到房间里。别出房间”就走了。 
如他所言,房间内设备齐全,能解决人所有的生理需求。饭食会有人定时送来。窗外是一般人一辈子都欣赏不到的美丽风光。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是我过去一直盼望的不错,但现实中它真的来了,我才发现自己还是没那个享福的命。
白日还好,每晚一入梦,我就会梦到以前在陈家大院时的生活。我梦见叶翔还带着青涩的脸,梦见教我武术的师傅,梦见在躺椅上品茶的老爷子,梦见被冰冷雨水打湿的墓碑……梦见掉落悬崖遍地残骸的汽车,和血肉模糊的自己。我一次次从梦中惊醒,摸着脸颊上冰凉的泪痕,没想到自己会被噩梦惊醒。这是我重生以来第一次做回忆以前的梦。
惊醒后,就再也睡不着。我坐在床头,盯着窗外,看浓重的夜色渐渐褪去,橘红的朝阳从水天一线的地方升起,血溅般染红了半个海面。眨一眨有些干涩疲惫的眼,我不得不承认:我在害怕。这种被困在房间里的日子,让我想起叶翔把我关在林家大院里的时候。那种明知道死亡一步步走近却无可奈何的感觉,我厌恶至极,不想再体验第二遍。
这五天,我也明白岛上除了叶翔父女,就是他的手下和佣人。当注视了一天的夕阳沉到海平面以下,空气中只有波涛拍岸声远远传来。我穿上拖鞋,靠在木门上,听了一会儿发现大厅内一片寂静。我推开了木门——好在他们没变态到锁门。
别墅的大门居然也没锁,一拉就开。我蹑手蹑脚走出来,把门轻轻带上。沐浴着月光,深呼吸一口气,觉得身体轻松无比。细白的沙滩在月光下完全没有了白日的刺眼,我干脆脱了鞋提在手上,赤脚走路。脚下传来柔软微凉的触觉,并不讨厌。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得到放松,月光仿佛会醉人,我就醉在这月光里。 
粗重的呼吸突然出现在我脑后,高大的身影速度极快甚至夹带风声。一种极为危险的预感,让我后脑的头发寒毛都竖了起来。作为陈树时接受训练的记忆还在,我把手里的鞋向后砸了出去。 
“啪啪!”两声,鞋落在地上的声音。被避开了!与此同时对方已经逼近我,一只大手捉住我的后颈,直接狠狠贯到地上。“嘭!”一声闷响。即使有厚厚的细沙减小冲击,我仍觉得头昏疼的厉害。手脚都没被制住,我左手手肘猛然后顶,同时右腿前压用足尖攻击对方后脑——托林树这个身体柔韧度极好的福,以前只能想想的动作,现在做来居然十分轻松。 
“呃!”我闷哼一声,反击失败。背后那人仿佛知道我会怎么做,在我反击的时候,轻而易举用剩下那手制住了我的双腕,并且用膝盖压住了我的双腿——几乎把身体的重量也压倒了我身上。
该死!攻击我的是谁?简直就像隐匿在夜色中的野兽一样。极致的速度,怪物般的力气。我被制住手脚和脖颈,半边脸埋在沙子里,被对方体重压制的呼吸困难。手腕和后颈的握力越来越大,简直要把我手骨颈骨折断,直到我疼痛地闷哼出声,紧握我的力道才减小一点。
粗重的呼吸靠近我,当耳垂上传来湿热的触感,我才意识到对方在用口舌舔舐我的耳朵,甚至叼住用犬齿轻轻碾磨,有细微的刺痛。他要干什么?!如果这时候我还不知道,那舔舐沿着耳垂下滑到脖颈,原本掐住我的大手沿胸前敞开的领口下滑到胸膛,食指和拇指掐住一点按压扭动……即使没经历过,我也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了。 
“该死!滚……开!”我手腕用力,使劲扭动身体,想把对方从身上晃下来。胸前用力的一掐几乎让我岔了气。手腕也被猛然用力握到发麻。最明显的警告不过。警告……警告泥煤!拼着脑震荡老子也要把你从身上扯下来! 
脑袋突然后仰的攻击再次被避开,对方这次干脆顺势把我转了个身。高大的身影整个笼罩在我上方,背着光线,但明亮的月光已经足够让我看清他的脸。毕竟是我看了想了近20年的脸,昨天还在我梦里出现的脸——叶翔!!怎么会是你?! 
和五天前看到的那个身着白衫,气质优雅带点淡漠的人不同。眼前的这个人,明明有着和叶翔一模一样的脸,俊美的脸却阴沉地能掐出水来。青绿的颜色几乎占据了他整个眼瞳,全身带着一种凶悍的气息,像野生的大型食肉动物,攻击欲极强。而我就是不幸被他选中成为猎物。想到那个叫克劳德的外国人的警告,难道是因为叶翔这种状态不想被人看到,所以才命令我必须整天整夜呆在房间?
“嘶……”我倒吸一口气,在叶翔面前发呆简直是找死。怔忪间,双腕已经被一手制住贯在头顶,叶翔高大的身体整个匍匐在我身上,胸前的一点被掐住揉捏,然后,叶翔俊美到带了邪气的面孔迅速在我脸前放大……头脑一片空白。我仿佛身处贫瘠之地,在濒临死亡的时候,眼前出现了我最渴慕的幻境。
和叶翔亲近……喜欢一个人,当然会控制不住想要和他更亲近。每天醒来感到身体的反应,想到那人时候的反应……那时候,叶翔就是我心目中最干净的地方。我想象不出那样的人沾染欲|望会是一种怎样的艳丽。只觉得想着他做那种事,都对他是一种亵渎。不可原谅。连在最荒诞的春|梦里都不曾出现的场景,如今居然成了现实……额,虽然有一些出入。 
“你……”被,被舔了!身体控制不住地一个颤栗,只是被对方靠近,我的理智就溃不成军,身体也被唤醒,敏感的要命。湿热的舌尖带着水痕,从喉结一路下滑。吸允,舔舐,细咬。即使看不见,微微不断的刺痛感也能让我猜到,那些地方必然被留下了红痕——林树这具身体,不仅脸长的嫩,皮肤也嫩,用力一掐都能留个紫红的印子,一星期不消。 
林树的身体……对啊,我已经死了。陈树已经死了。我来,不是为了做这种事。而且,此时的叶翔,真的知道他在做什么?我咬牙,膝盖猛然顶了上去:“滚开!”
“!”那双青绿的眼睛在夜里极亮,像是一只原本放松下来的野兽又绷紧了漂亮健美的身体。叼住红点的犬牙警告般狠狠一咬,麻痹了我半边身体,与此同时,我上顶的膝盖也被一掌握住。炙热的掌心贴着小腿下滑到足腕,然后用力向外掰开,他成功跻身到我双腿中间。 
“哼!”如果叶翔是一匹狼,这时显然就可以看到他得意摇晃的尾巴。没有那天看到的淡漠,叶翔此时充满野性的面孔看起来犹带着几分天真。只是做的事情,和天真一点也挂不上边。 
胸前那点被他咬出了血。他就伸舌舔去血丝,血丝舔完后,就叼住已经挺立起来的那点用力吸允。我后脑阵阵发麻,因为羞耻和止不住涌上来的快|感。在没有任何遮挡的沙滩上,和一直被我放在心尖尖上的人做这种事。别说我没有经验,对方又是男人,只是被制住反抗不了,被在那里又吸又舔……我愈加羞耻,就感到身体愈加敏感,敏感到裸|露的皮肤接触细沙,也会控制不住地颤栗。
叶翔似乎对我乖乖不再乱动感到十分满意(其实是反抗不得),奖励似的又在那点狠狠吸允两下,湿热的唇舌就移到了我曾经中枪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已经愈合的圆形疤痕。因为愈合的很好,疤痕已经变成了粉色。被湿滑的舌尖舔过,我忍不住弓起脊背。那里曾经是血肉模糊的伤口,虽然已经愈合,但被带着这样赤衤果衤果侵犯意味的舔过……让我感到那些湿滑的触感是涌出的鲜血。
被制住手脚,身体的掌控权完全落到对方手里。我想到以前偶然看到电视屏幕上的一幕:浩瀚无际的非洲大草原上,强健的雄狮飞跃而起扑倒斑马,利齿撕裂了它的喉咙,鲜血大股大股地喷涌而出,斑马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弱——在无法逾越的力量差距面前,被压在叶翔身下,我感到自己仿佛变成了那匹斑马,而叶翔则是那头年轻强大的雄狮。 
他用利齿撕开了我的皮肤,用口舌嗜咬允舔我的血肉。我没有可以与之抗衡的利齿尖爪,这不是最糟糕的的事情,最糟糕的是——我爱叶翔。爱是毒药,让你面对对方的时候,除了束手就擒就没有第二个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那啥……来点鼓励吧捂脸ps。下章有点强那啥……慎入!!据说有个狠毒的诅咒:举报的人上厕所只有辣椒酱和浣肠器 ~*


☆、第十七章  吞食


新生的皮肤最是薄嫩,不知道为什么,叶翔对伤疤的兴趣比已经被他玩弄出血的胸前两点兴趣还大。不厌其烦舔过一遍又一遍,甚至还含住那块皮肤用力吸允,一定淤血了……
叶翔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我知道。他于我,就是会上瘾的毒。沾染了,就戒不掉,摆脱不了。不会有第三条命供我放纵了。“叶翔。放开。”现在停手,回到别墅房间,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手脚都被彻底压制,我唯一能动的也只剩一张嘴:“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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