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夫俊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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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夫俊郎-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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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亲,我想去跟碧泉叔叔说说话。”
这是见了碧泉叔叔就把可怜的小黄鸭给遗忘的节奏么?
越越是个略有点胆小的娃,有姜凤在的时候倒是十分的胆大。跟外人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可姜凤若是不在,他是绝不敢与生人搭话的。
所以这小家伙对碧泉小哥这般热络。身为当娘的觉得有些惊异。
不过,就是有那种特别招小孩子喜欢的人,也许碧泉就是如此吧。
碧泉已是笑嘻嘻地自岸上站了起来,伸出双手,把越越从船上接了下来。顺带着还作势把小家伙朝空中抛了下,惹得越越尖叫一声,等发现自己轻巧的被接住放到地面上之后,更是兴奋地格格笑。
越越一点也不认生地抱住碧泉的大腿,仰头笑道,“叔叔。我还要飞高高。”
船上的姜凤挠了挠脸。
虽然儿子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也通常玩得很开心,但当娘的姜凤是绝对不会想到这种看着有些危险的动作,也能让孩子这般开心的…
嗯。也许,这就是自己缺失的那一环?
似乎是感受到船上姜凤凝视的目光,碧泉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当着人家亲娘的面儿,做了个过于熟稔的动作。
碧泉冲着姜凤微带歉意的一笑。笑容里还带着几分腼腆。
“姜掌柜,我方才有些唐突了。”
越越抱着碧泉的腿儿。转头看向娘亲,那眼巴巴的小模样。
“娘亲,我可以让碧泉叔叔给我飞高高吗?”
姜凤还能说啥?
“越越很喜欢你呢,多谢你陪着他玩儿。”
看这抱大腿的顺溜劲儿,先前自己不知道的时候,碧泉也定是陪着他玩来着,不然小家伙不会这般的自来熟。
越越眨了眨眼,娘亲是笑着说的,这意思是同意了?
“叔叔叔叔!”
碧泉得了家长的允许和感谢,心底荡开层层愉悦,双臂举起小家伙,把那轻轻软软的小身子举得高过自己头顶,看着小家伙红扑扑,天真无邪的笑脸,又张开两只小胳膊,好像一只胖小鸟儿在学飞翔,不由得也心怀大开,往日阴沉,尽被一扫而空。
一大一小两只美男在草地上奔跑笑闹着这种风景,果然是很养眼啊。
咦,话说如果忽略碧泉面上那块疤的话,这两只长得还有点像啊,都是清秀干净类的,且相处的这般和谐,怕是外人看了,还当这两只是父子呢。
唉,当初若是柳迁不那般极品,能撑到现在,越越也不会是自己一个人养大的了,还有狄二郎…
姜凤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暗叹一声,自己去捡那只寂寞的小黄鸭。
等姜凤捡了回来的时候,越越已经玩累了,正一刻也不闲着的对碧泉的竹箫产生了兴趣。
“叔叔,这个能吹出好听的声音么?可不可以吹给越越听啊?”
那有什么不行的,碧泉笑眯眯地以箫就口,吹了个调子欢快灵动的曲子,姜凤不大通音律,但也隐隐地能听出来这曲声轻扬明快,似春山鸟鸣,蝴蝶翻飞,且照顾到小儿易疲累的注意力,只不过吹了约两分钟便戛然而止,正是越越听得意犹未尽之时。
没想到碧泉还有这般本事啊。
姜凤为自己先前只把他当作一般的侍从而感到惭愧。
看人家这多才多艺的,说不定随便哪一样拿出来都能完爆自己几条街,自己估摸着能胜过他的,也就是多了些现代的知识罢了。
“真好听!”
越越拍着小巴掌,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复转过头来对着姜凤问道,“娘亲,叔叔吹的好听吧?”
姜凤当然只能笑眯眯地说好了。
碧泉听着年青女子的赞扬,俊脸上不由得飞来了几丝晕红。
小越越却是一时也不闲,忽然想起什么。跑到姜凤跟前拉着姜凤的衣襟,“娘亲,包包。”
见儿子指的是自己身背的背包,姜凤想着这小子疯了一阵,定是又渴了饿了。便把包打开,取了各种食物出来,本还想着让儿子给碧泉也送上一些,结果某个娃早就抱了果子和盛着鸡肉卷儿的食盒,屁颠颠地跑过去,双手捧上。“叔叔,这个是我娘做的鸡肉卷,你尝尝。可香啦,我一下就吃了三个!”
说到这里,见盒里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了,似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叔叔你先尝尝。要是好吃,再让我娘给你做哦~”
听得姜凤嘴角轻抽,好个狗腿儿子,这两句话就出卖了老娘的劳力啊!
其实未嫁男子一般是不会当着非亲属的女人面儿吃东西的,但在越越这般热情的目光下,碧泉还是伸手拿起了那个面卷儿。
姜凤在碧泉伸手之前。便冲着他微微一笑,又看看自己儿子,示意自己也拿这宝贝儿子没辙儿。便转了身,去收拾自家小船上头铺着的厚布。
碧泉小口小口地咬着,鸡肉嫩滑多汁,青菜和土豆则是微脆,配着里头的酱汁果然别有一番风味。尤其适合这种热天气。
“叔叔好吃吗?”
越越热情不减。
“很好吃哦,谢谢越越。”
长这么大。这还是头一回吃到女人做的饭呢…
小狗腿越越,洋洋得意地挺起了小胸膛,而且更狗腿地拿了个苹果递上去。
无意中瞄到的姜凤只好接着装做整理背包的样子。
唉,越越啊,你对你老娘我还没这么殷勤呢好吧?
这一天的出游,越越玩得尽兴,回程时差点就要拉着碧泉跟他们同坐那小船了,还是姜凤赶紧给越越打眼色,越越这才有些意犹未尽地做罢。
跟碧泉告了别,小船载着母子二回到当初与撑船老汉约定的地点,交付了船只,这才打道回府。
临睡前,越越还是时不时地提起白天的所见所闻,姜凤忽然有些好奇。
“越越,你喜欢碧泉叔叔么?”
“嗯,喜欢!”
小娃用劲点头外加高声回答。
“为什么啊?”
越越这一路跟着自己,见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几百了,也没见他这般喜欢过一个人啊。
“因为碧泉叔叔漂亮呗!”
“可是来铺子里买东西的其他叔叔还有更漂亮的呢。怎么不见你说喜欢啊?”
林家胭脂铺子里,来得大都是爱美的,还真有不少俊男美女光临过。越越也应该见过的,也没见他说起过。
越越转转眼珠,回想了半天,“其他的叔叔都没有碧泉叔叔漂亮,碧泉叔叔最好看!”
姜凤有些无语,“那你不觉得碧泉叔叔脸上这里有疤会…奇怪么?”
越越摸着自己的小嫩脸,想了下才道,“不会奇怪,那是碧泉叔叔受伤了,伤好了就没事了,反正碧泉叔叔最好看。”
我了个去,这都快成脑残粉了。
疯玩了一天,越越小家伙倒是进被窝就着了。
姜凤望着儿子安静的睡颜有些发呆。
童言无忌,小孩子都是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的,大概小孩子的眼光跟大人不同,他们觉得能让他们感到舒服亲和的就是最漂亮的吧?
若是让姜凤来说,不管是现代,还是如今,都是狄二郎最好看。
当然了不是说碧泉破了相就不好看,在姜凤眼里,碧泉虽面有微瑕,放在现代,那也是属于中等以上的气质俊男啊。
嗯,自己现下是做化妆品这一行,倒是也记得几个能袪疤的配方,不过碧泉脸上的属于陈旧型老伤,怕是要起作用有些慢…
姜凤想着些乱七八糟的事,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姜凤带着越越去铺子。
其实不做新品的时候,姜凤是很闲的。
就是在前头柜台看看货品卖得如何,再听听客人的反响,巡视下后院的各处,看看原材料和库存,再瞧一眼帐本就没什么事了。
小越越一进铺子就先来到他最喜欢的货品柜台前,看到满架的瓶瓶罐罐,那两眼激动得放光,无语吐糟的亲妈姜凤只好随他去了,叮嘱了店员几句,这才去了后院。
姜凤进了后院的特意收拾出来的工作室,各种材料应有尽有,比起当初在村里,可真是上了不只一个档次。
昨夜想起袪疤这回事,姜凤就按照自己记得的配方,用小银称称了各样原材料,跟巫婆配制魔水般,或煮或蒸或添,弄出来一小瓶的膏体。
闻了闻味道,倒是有淡淡的药香。
姜凤把这个小瓶揣在怀里,准备去找人试用下。
出来时正好碰见二掌柜林诚,一见姜凤就笑容满面。
“姜掌柜,这是又鼓捣出什么新东西了?”
ps:
越越:妈妈我长大了要当卖化妆品的金牌销售!
姜凤:换一个好嘛儿子?
越越:那,职业红娘?
姜凤:…

108 初次相亲失败记

姜凤笑道,“做了一个去疤的,还不知道有用没用呢。”
林诚是知道这位不论做了什么,都要先拿去试用,便笑道,“正好我家闺女淘气,磕着了胳膊,留了道疤,不如先给姐姐我拿回去试用吧?”
姜凤想了下就拿出来给了她,叮嘱,“先少用些,万一有不适,就赶紧停用啊。”
林诚答应着,把那小瓶子塞进怀里,还拍了拍,“姜掌柜,咱姐俩好久没有好好聊聊了,正好今天事不多,咱们到那屋说说话去。”
姜凤还想着她是要跟自己说店里的生意上的事,就跟着林诚一道进了旁边的小屋,这屋里收拾得干净,桌椅齐全,原本就是给店里掌柜歇息时用的。
二人坐定,早有勤快小厮给端上茶来。
林诚接过茶壶,给二人的杯子都注满了水,道,“姜掌柜,我先头不是跟你提过我夫郎娘家那边的远房堂弟么”
哦,是说这个啊。
她在这铺子里也有数月,跟林诚这位林家掌柜也算是熟悉了。
半月前林诚就神神秘秘把自己叫到一边,说她有个远亲家的儿郎,年纪十九岁,也就比姜凤小个四岁,长相不错,正好姜凤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就想给姜凤说个媒。
“这带孩子啊,还得有个男人才行,不然把咱们的手脚都圈住了,想去哪里都不自由。”
这是林诚当时劝姜凤的原话,当时姜凤心里直好笑,如今倒是觉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怎么样?考虑得怎样了?”
姜凤犹豫了下,道,“就是…那个年纪比我小了好几岁,这个”
姐弟婚,好像不是姜凤喜欢的类型啊!
不过想起狄二郎貌似也比自己小个一岁的样子。唉,浣花国里流行女大男小婚怎么破啊?
“这有什么,我家夫郎比我还小五岁呢。”
林诚压低了声,眨了下眼道,“老姐姐我可是过来人,这娶夫郎吧,还是娶个年纪小点的好,咱娘们到了三十四十上头如狼似虎,这夫郎小点,他才有精神伺候啊。不然弄个年纪大的,精力不济,难道再要娶个小侍去?咱寻常人家也不兴那个。”
听着林诚的经验谈。姜凤心里汗了一把。
她倒是还没想过那么远,女人的需求么…
“别犹豫啦,要不约个时间,都出来见见面,说不定你一瞧就看对眼了呢?看不对眼也没什么。只当是亲戚们见面说说话就是。到时候我带着我家夫郎也来,如何?”
姜凤听她说的这般热情,只好点头,“那也行啊,这事就劳烦林掌柜了。”
姜凤觉得这事挺有意思,从前在现代。她二十六七岁的时候就有人给她介绍离异的,二十岁就有人给介绍离异带孩的,如今她自己离异带孩了。倒是行情还不错了,还能有少年可以相的。
日子约定在三天后的会宾楼里,这会宾楼在栖凤城算不上最高档次的酒楼,不过在城北这片,算是很不错的了。
姜凤相亲。自是不能让旁人出银子,早便在二楼定下了个小包厢。点好了一桌席面。
姜凤到的算是早的,就和越越两个在栏杆处逛逛,这会宾楼里摆设倒算精心,在回廊处还摆着聚财的荷花缸,里头养着几条游来游去的胖头金鱼,越越很喜欢看,小身子趴在缸上不撒手。
没一会儿相亲的大队人马就到了,林诚带着她一家四口,还有那个堂亲家的两口。
众人厮见介绍了一番,进包厢就座。
林诚的夫郎果然看着比林诚年轻个几岁,不过这两口子倒是长了夫妻脸,都是微胖发福型的,林家女儿十一二岁,儿子也有十三四岁,倒都生得清秀。
相亲对象小哥是跟着他娘一起来的,模样端正,面皮白净,穿了身簇新的衣衫,他娘则四十来岁,中等身材,一脸精明外露。
那小哥有些害羞,坐在位置上就半低了头,不怎么吭声了。
“秀哥儿在家也很干呢,做得一手好鱼,不比这酒楼的差。等日后得了机会,让秀哥做了鱼,咱们大家都去尝尝!”
林诚时刻记着自己的任务,逮着桌上一道红烧鱼块就夸起了相亲小哥的厨艺。
相亲小哥脸上一红,低下头去,拿筷子搅和着自己面前碗里的饭粒。
坐在他身边的中年妇人看得发急,伸手在桌下拧了儿子一把,却是满脸堆笑。
“好啊好啊,我家这孩子最是老实,就爱做个饭啊,绣个花啊什么的,要么就是帮着带他姐姐家的娃娃了…等哪日我教他好生做上几个菜,请大家伙儿都来赏个脸”
说着又踢了自家儿子一脚,心中发急,真是狗肉上不得台盘,在家里叮嘱了那么些,答应得好好的,结果到了正经场合上就露怯了,一直把头低成那个怂样儿,人家娘子能看得清嘛!
姜凤对这一对母子有了点印象,不管这儿子是不是真老实,这个娘可是有几分精明。
姜凤是曾经沧海难为水,有过柳老娘那般的岳母,再给自己找岳母的时候就分外的小心。
相亲小哥收到自家老娘的暗示,他另一边坐的就是越越,再过去就是姜凤,他今天的相亲对象,他必须得在她们面前表现得很好才行。
小哥举起了筷子,在面前盘子里夹了块肉,有些别扭地对越越道,“来,尝尝这个,这个肉很好吃的。”
其实他自己都没尝过,哪里知道味道如何,不过是遵照老娘的指令罢了,说话的时候尽量面带微笑,唉,虽然这个小娃看上去很乖很漂亮,可那双大眼睛太灵活了,好像能看穿人的心事一样。
可惜越越不捧场,双手捂住自己的饭碗,冲着相亲小哥摇摇头,“谢谢叔叔,我不吃这个。”
姜凤一瞧就知道这是越越的洁癖发作了。
怕小哥尴尬,赶紧打圆场,“嗯,是啊,这孩子从小就不爱吃油腻的东西。”
越越忽闪了下大眼睛。
他是个聪明的娃,当然不会拆自己娘亲的台说他前两天还天天闹着要吃红烧肉来着。
相亲小哥见姜凤开口,脸上又是一红,便把那块肉夹到自己碗里去了。
旁边他老娘见状,便笑道,“我这儿子就是实在,还当小娃娃们都是爱吃肉的呢,也不想想,这姜掌柜开着铺子,那般大的家业,这儿子肯定是吃香喝辣的,哪里如咱小户人家一样就稀罕肉了。”
姜凤心想,那铺子只两成是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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