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悍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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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悍妞-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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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现在不是他提议要做生意的,是他家大闺女提议的好不好?不要把矛头指向他咩,他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我回去好好想想。”好在老爸也不傻,直接说没想过会被吃排骨,倒不如说再好好思量一下。
“反正老四家的也是闲着,如果你们要做生意,倒是可以一起干。”爷爷发话了,大家只能听着。
老爸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只是苗苗有点儿抑郁。前世他家开始做生意是在爸妈下岗以后,刚开始很是赚了一笔钱,只是后来因为竞争激烈才慢慢地进账少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候,谁先干很重要。几乎先出手的人就没有亏损的,本来苗苗是想说服老爸早点儿动手,只是没想到爷爷会提议两家一起干。
不是她不讲亲戚情面,实在是有些事情不适合家族制的。纠结了一会儿,苗苗本想开口劝说,不想正好看到四婶苦恼地皱眉头,瞬间她就悟了。
是了,自家的老爸老妈都是高中毕业,虽然在这个时候不算是低学历,却实在不算高了。而四婶不同,她是正统的本科毕业,后来又念了硕士学位。如果苗苗没记错的话,等堂妹长大一点儿,她还要再去念个博士学位呢!
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怎么可能看得起做生意的人呢?或者说,就算她本人对生意人并没有看法,却不可能成为一个生意人。
这么一想,苗苗就安心了,看来用不了多久,四婶就会找借口退出的,倒是用不着她来操心了。
只是现在最重要的是,老爸的工作还在,老妈一个人的话,适合做什么生意呢?
惊吓
首先摊子不能铺得太大,苗苗也知道自己家的经济情况不是太好,至少没法拿出太多的资金来折腾。偏偏,做生意最不能少的又是资金。
可是,本钱少利润高的生意还真是不多啊!
琢磨来琢磨去,不等苗苗想出一个好主意,傻包子的父母年假结束,要回市区的新家了。
可怜的傻包子从小跟苗苗一起长大,这回算是离开时间最久的一次了,跟苗苗的没心没肺不同,她可是天天都盼着苗苗能过去再她一起念书。
无奈苗苗家添了一个小妹妹,至少在短时间内应该是不会去市区了。傻包子怨念了,她想要跟苗苗在一起,更想要一个可爱的小妹妹。
要知道,一岁多的小宝贝,正好是最可爱的时候。而且苗苗家的蕊蕊,长得粉嫩不说,脾气还超好,至少不会无缘无故地哭闹。弄得傻包子眼馋不已,终于在临走前,傻包子哀求老姑,她也想要一个妹妹。
于是,从来不曾凶过傻包子的老姑,这次终于发飙了。扬言,要妹妹没有,不过要是傻包子这么喜欢蕊蕊的话,可以考虑把她送给苗苗家。结果……
咳咳,傻包子那奇葩的思维永远能够考验人类神经的承受能力,尤其是老姑的。瞅着傻包子扭扭捏捏地向自己挪过来,苗苗吓坏了:“停停,包子,我家已经有一个亲妹妹了,我是不会要你的,你打哪儿来的就回哪儿去!”
傻包子瘪着嘴,也幸亏她已经长大了,要是搁在几年前,她还不得直接哭出来。最后,在老姑的强势拖拉下,傻包子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让苗苗没有想到的是,傻包子一家离开后不到一个星期,四叔四婶居然也动身离开了。对外说是那边的工作比较适合他们,不过苗苗却从自家老爸那边得知,人家这是不想跟他们做生意。
咳咳,这个时代,至少在他们这个不大的镇子上,做生意绝逼是件丢人现眼的事情。虽然不至于被人当面鄙视,但是除非是没有学问没有工作的人,其他人是绝对不会去做生意的。
虽然自家老爸有点儿不高兴,也是任谁被人嫌弃了都不会高兴到哪里去。不过苗苗倒是很乐呵,这世界上不是没有家族企业,可是她却没有信心创办一个家族企业。
要知道,也许在这个大环境的影响下,最初的创业是挺容易的,可是越到后面越容易出事。前世,苗苗跟四叔四婶的关系挺不错的,她一点儿也不想因为合伙做生意的缘故,弄得大家不开心。
尤其是,前世四叔四婶并没有掺和任何生意场上的事情,可是凭借着四叔本身的能力,以及四婶的高学历,他们一家人的日子过得非常不错。所以,苗苗也就没有必要去插手他们家的事情了。
“唉,我家可怜的小蕊蕊,蕾蕾走了,你以后跟谁去玩儿啊!”
苗苗正在低头琢磨怎么安慰一下心灵受到创伤的老爸时,不想老爸抱着小妹妹居然说出了这番话来,这瞬间让苗苗产生了一种喷他一脸血的冲动。
靠!敢情自家老爸心情不好,不全是因为被四叔四婶嫌弃的关系,而是因为四叔家的蕾蕾走了,自家小妹没玩伴儿了。
“老爸,你以为蕾蕾是苞苞啊!”说起蕾蕾这个名字,苗苗就不得不佩服自家四婶了。你看,文化人就是文化人,苗苗前世也不过才念了一个三流大学而已,而四婶可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外加硕士博士学位,在这时代,那绝对是杰出人才。
想想看,前世面对这郁家那坑爹的郁芯芯、郁芽芽、郁苗苗、郁苞苞这四个名字,她愣是可以想出郁蕊蕊这个甜心可爱的名字来。而这一世,在苗苗私自挪用了她给宝贝女儿取的名字后,还能想出郁蕾蕾这个名字来,可见人家那么多年的墨水不是白喝的!
回忆起自家老姑听到蕾蕾这个名字时,便秘般的表情,苗苗就觉得格外的舒爽。哇咔咔咔,在得知苗苗给自家小妹取的名字以后,她就已经很不爽了,结果四婶还来了这么一招……
这么一对比,唉,没文化真可怕!
“蕾蕾跟苞苞差不多啊,你比苞苞大了半岁,蕊蕊又比蕾蕾大了半岁。这要是在一起长大的话,相互做个伴儿,多好啊!”老爸很是哀怨地叹了一口气。
苗苗突然很想戳瞎自己的眼睛,卧槽!你忒么一个大男人,不要做出这种琼瑶奶奶似的温婉哀怨的表情,好吧?
“老爸,你觉得你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思考让老妈做什么生意吗?”
“就是,一天到晚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还不如你女儿想得多。”老妈正好从厨房出来,手里还端着两盘菜:“苗苗,去盛饭。”
苗苗答应一声,其实她打心底里鄙视自家老爸,自从老妈坐完了双月子以后,老爸就不进厨房了。还美其名曰,要跟蕊蕊培养父女间的亲情。
培养你个头!想偷懒就直说咩,谁不知道蕊蕊是个乖孩子,把她往膝盖上一摆,好了,完事了。该看电视看电视,该看报纸看报纸,除非……
“老婆,你家女儿又拉了!”
躲在厨房里的苗苗扯了扯嘴角,她绝对不会承认她是在幸灾乐祸,嘿嘿,这就是报应啊!
过完寒假,苗苗就要念五年级的下半学期了,心里盘算着,恐怕这一世的下岗狂潮也即将到来了。最好在这之前,能让老妈先开始做生意,赶早不赶晚嘛!
哪里知道,在她开学还有一周的时候,老爸向全家宣布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这事直接就把苗苗雷了个半死!
天啊,老爸您就是传说中,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吗?
不对,这哪里是惊人啊,这分明就是吓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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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搬去市区吧!”
听了这话,苗苗的嘴巴瞬间变成了O型,半天也合不拢。这这这……难道说,她家老爸也穿了?或者说,脑子抽风了?又或者说,她自己疯了?
“你疯了?”让苗苗大松一口气的是,自家老妈还算是正常的,至少母女俩的想法是一致的:“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搬到市区去?”
被母女俩鄙视的郁家老爸,很是无奈地开口解释:“其实,我有这个想法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你从去年起就没去过单位里,自然不知道现在单位里有多混乱。”
“什么混乱?”
“效益越来越差,又没有什么好办法,听说明年镇子上又会有一家百货公司,这么一来,我们那个单位……”皱了皱眉头,老爸突然觉得,当年把自家老婆的工作卖了换钱是多么得有眼光啊!
“我们是国有企业!”老妈话一说出口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所谓的国有企业的一份子了,顿时就有些意兴阑珊:“算了,不管是不是国有企业,反正你又没有犯错误,领导还能把你开除了吗?”
苗苗默默地低头嚼米饭,其实她真的很想说,你家领导管不了这事,因为连他都要跟着下岗了。努力回忆着,当年老爸老妈下岗了以后分到了多少钱?额,一万还是两万?
“我是这么想着,我大哥还有我妹他们都在市区里,大哥手头上还算是有点儿小权利,别的不说,给我弄个工作还是可以的。而你嘛,既然要做生意,往大城市去不是更好吗?至少买东西的人也比这小镇上要多得多。”
苗苗诧异地抬头,她真心没有想到老爸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想想前世的经历,老爸有这个念头倒是不觉得奇怪。
前世,老爸老妈的单位最后是倒闭了,差不多有一两百号下岗,而整个镇子上下岗的人则有好几千人。偏偏老爸老妈的单位又是镇上比较晚下岗的一批人,等他们想起去市区让大伯帮忙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如果是现在的话,应该没有大问题。
“妈妈,我们去市区吧!听包子说,他们学校的老师可好了,都是名牌师范大学毕业的,我要是去了市区,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就像四婶一样!”
在郁家,四婶那就是一个标杆,反正直到苗苗穿越前,全家没有一个人的学历能比得上四婶的。加上四婶那与高学历相符合的研究所的工作以及高薪,那绝对是父母们教育孩子的好榜样。
苗苗很是利用了自家老妈溺爱孩子的心理,要知道,现在这个时候,附近的家长们已经开始攀比起孩子们的学习成绩了,虽然苗苗的成绩一直很不错(忒么现在还是小学!),但是苗苗自己也不敢肯定,到了初中高中,她还能一如既往的保持好成绩。
“嗯,念书的话,应该还是市区好吧?”老妈有点儿迟疑了,他们这一代人考虑老人考虑兄弟姐妹考虑孩子,就是不考虑自己。绝对是被洗脑最成功的一代。
“是啊,苞苞念的那个小学挺不错的,让她姑父帮下忙,应该是能入学的。我觉得吧,这小学也许还可以开开后门,等苗苗再大一点儿,念初中高中什么的,就不好帮忙了。”老爸讲得非常在理,因为只有小学的入学是不需要考试的,也是最方便开后门的。
“那也不错,只是你的工作……”
苗苗觉得,这事应该能成了,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准备搬家得了。
果然在寒假结束的前两天,老爸跟苗苗来谈心了:“苗苗,爸爸的工作还没有弄好,要不你先去市区那边?你姑父给你办好了插班手续,等我们这边的事情搞定,就过去找你。”
听到老爸这么一说,苗苗心里就有谱了:“好啊,我可以跟苞苞住在一起。”
大概是没想到苗苗会答应得那么痛快,老爸很是愣了一会儿,不过等回过神来,却很开心地揉了揉了苗苗的脑袋。哈,多省心的闺女啊!
当天下午,苗苗就被打包到了市区的姑姑家,跟傻包子一个房间。苗苗倒是还好,傻包子是乐得不行,嘴角都差点儿咧到了耳朵根上,抱着苗苗死活不撒手。
从这天起,苗苗就开始了她的市区生活之路了。揣着老爸临走前给的三百块钱,苗苗觉得她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等待着老爸老妈把事情搞定。她可是一个光荣的重生者,怎么能够什么事都不做呢?
这么想着,苗苗开始盘算着三百块钱能干什么?怎么想来想去,她都想不出来她能够做什么。要知道,除了本钱少以外,她还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她,还要上学!
一个五年级下学期的小学生,揣着三百块钱,无论做什么生意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花了两天时间得出了这个结论,苗苗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别处。事实上,她也知道就算自己能找到合适的生意,也会被自家老妈收拾的。毕竟以她这个年纪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可是,有一件事情却不会被老妈收拾,搞不好还能得到她的支持——投稿。
没错,这是一个不需要本钱(邮票、信封钱不算),不需要场地(霸占傻包子的书桌就可以了),不需要太多时间(小学生的功课对苗苗来说很简单),而且回报却不少的行业。
当然前提是,你有这个能力!
苗苗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最开始,她把目光投向了当地的一家儿童读物。这是教育局办的一刊周报,报名就叫做《小学生学语文》,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档怎样的读物了。
选中这份读物一方面是因为它是教育局办理的,不属于那些个在父母老师眼里乱七八糟的读物(谁敢这么说,教育局局长挠死你)。另一方面却是……
它的档次真的很低。
在苗苗看来,只要是语句通顺,没有语病,都能登报。当然喽,档次低的读物稿费自然也不会高。不过最开始,苗苗也不指望自己能够一夜暴富。凡事都要慢慢来嘛,一口是吃不成大胖子的。
在连续十来篇小作文刊登到《小学生学语文》以后,班主任老师来找苗苗谈话了。
不要误会,只是单纯的淡话,绝对不是教训,你们要相信教育局局长的实力。
班主任老师兼职语文老师把苗苗叫到了办公室里,先是狠狠地夸奖了苗苗一番,再是狠狠地夸奖了自己一番,絮絮叨叨地说了一个中午,苗苗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
名师出高徒……
满脸纠结地离开了办公室,苗苗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唉,她怎么就忘了呢,这是一份教育局办的读物,所有的小学都必须订阅。而且,为了不影响老姑家的日常生活作息,苗苗都是把寄信地址写成学校的。这么一来,班主任老师不知道才怪了!
不过这事也不是没有好处,毕竟现在她总算是过了明处的,以后要写什么东西,只会更方便。只是苗苗不可能只往这份读物上投稿,不是瞧不起这份读物,实在是稿费太低了。
300字到500字的小作文,每篇就给5块钱。好吧,对于这个年代的大部分人来说,钱真心不是重点,能看到自己写的文章变成铅字刊登在报纸上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了,哪怕是不给稿费,也多得是人投稿。
只是,苗苗不属于那大部分人之一。
果断地,在试笔了几次以后,她把目光瞄准了杂志社。这也是当地的一家杂志社,刊物名为《少年文学》,虽然名称仍然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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