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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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拒绝-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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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金钱诱惑下人性的弱点:无力拒绝 作者:乔奕斐
第一章  迁坟(1)
天地间蓦然一声巨响,惊破了丰长命茫然中的沉思。
  丰长命没想到大铁锤与混凝土相撞的声音竟是如此响亮,以至于他那颗饱经沧桑的心也随之震颤起来。他望望站在坟茔上方的儿子,儿子神情凝重。对这种凝重丰长命非常熟悉,儿子每次在电视上露面的时候都是这样一种神情。
  眼前人影憧憧,大铁锤像黑色的幽灵一般倏地飞起,在空中稍作停顿后又倏地落下。铁锤每落下一次,都会发出一声沉闷的、带有回音的巨响。那声音在别人的耳朵里算不得什么,但对丰长命却有着石破天惊般地震撼。强烈的震撼从脚底传来,麻酥酥地掠过他每一根苍老的神经,敲击着他的心房。
  说心里话,丰长命对儿子再次给亡妻迁坟很矛盾,他既喜欢“天堂门”公墓里那座豪华的墓地,又不愿意春梅的灵魂一次次地受到惊扰。对于儿子,他已经满足了。春梅去世的那年,儿子刚好上任狼山县县长,春梅被风光地安葬在狼窝掌村后七里远的一处山坡上。墓地是儿子请邻县一个有名的风水先生选的,据说是一块极好的风水宝地。他给母亲举行了隆重的葬礼,还给她立了块高大的黑色大理石墓碑。那墓碑让平淡了一生的春梅显得格外尊荣,因为方圆数十里的坟茔没有一个立了墓碑的,更别说是大理石雕刻的墓碑了。
  没过几年,儿子就任了北原市市长。有一天,他对丰长命说想把母亲的墓重新修缮一番。儿子如此有孝心,丰长命当然高兴。清明节的第三天,儿子对他说墓修好了,问他要不要去看看?那时他还没娶梁玉敏,心中思念亡妻便和儿子一道去了。可到了墓地时,他惊呆了,那是春梅的墓吗?那墓太奢华了,远远望去像个白色的大蘑菇,近看像座钢筋水泥浇注的大碉堡。墓丘一人多高,原来的大理石墓碑换成了汉白玉的,一条墨玉石碎片铺就的花状小道三米多宽,围着墓丘绕了一周,小道的外侧是数行松柏,那天刚好下着小雨,霏霏雨丝将松柏洗刷得青翠无比。儿子问他满意不?丰长命感慨万分,这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好的墓了,哪儿能不满意?连声说:“满意!满意!九如,你妈是啥人?是庄户人呀!庄户人躺在这样的墓里还能不满意?旧社会的地主老财也没修过这么好的墓呀!”丰长命给亡妻烧了纸,上了香,又绕着墓地转了几圈。感叹地自言自语道:“春梅呀!你可真有福气,这墓别说给死人住了,就算活人住也不委屈。”
  可是,春梅的墓修好没两年,儿子又要给母亲迁坟了。儿子真是一片孝心,他说把母亲一个人留在荒山野岭太寂寞,也怕那些没人惦记的孤魂野鬼欺负她。大漠集团新开发了一处叫“天堂门”的公墓,特意送了他一块最好的墓地。这墓地更是豪华气派,连栏杆都是汉白玉精雕细琢的。前些天,儿子带他去了墓地,站在那气派的墓前,丰长命真不敢相信这里将是他的归宿所在。墓地显示出无比的尊贵,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仿佛里面将要埋葬的是一代千古帝王似的。丰长命突然有了些感慨,自己的名字太俗了,这华贵的墓地上立着一块写着“丰长命”这样俗气名字的墓碑,实在与这雕栏玉砌的豪华墓地有些不配。同时,丰长命还有些为难,他现在的妻子梁玉敏百年之后葬在哪儿?如果她愿意的话,将来也葬在这儿吧,一妻一妾,兴许自己还真有些帝王将相的福分呢。
  大铁锤还在砸着,沉闷的声响惊破了荒凉的山峦,惊醒了沉睡的草木,也惊扰了长眠地下的春梅的亡灵。丰长命的眼睛有些模糊,目光仿佛穿透了厚厚的混凝土,看见他的春梅从腐朽的棺木中缓缓坐起,朝他露出一个笑靥。他本想朝她过去,内心却感到一阵愧疚。他想起了梁玉敏。
  丰长命感谢儿子,真的!如果没有儿子,他不敢想象他的后半生是什么样的?他可能这辈子也进不了城;这辈子也住不上高高的楼房;这辈子也穿不上时尚的休闲服;这辈子也品尝不到那些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山珍海味。尤其是春梅死后,他这辈子的光棍儿怕是打定了,如何能娶回比他小18岁,带着工资的国家干部梁玉敏?从家里出来时,他怕梁玉敏不高兴,没敢对她提要给春梅迁坟的事。城里的女人多是小心眼儿,尽管梁玉敏没朝他发过火,没给过他脸色,但他还是有些怕她。他心里知道,其实那也不叫怕,而是自卑。
第一章  迁坟(2)
丰长命住的狼窝掌村不是山西昔阳大寨的那个狼窝掌,它是隐在塞外群山之间狼山县的一个偏僻山村。
  狼窝掌村曾是饿狼出没的地方,最早的时候,这里的人家里有一半是猎户。丰长命的爷爷是猎人,父亲也是猎人,只不过爷爷当年猎狼时用的是钢叉和弓箭,而到了父亲这一辈儿时,用的是猎枪了。丰长命13岁就随父亲打猎,到了18岁已经打死十几只狼了,就在他19岁那年的冬天,狼窝掌村边仅存的一群狼和狼窝掌仅存的几个猎人在村北十几里外的一处山洼展开一场决战。一只被打伤的母狼发出了惨痛的嚎叫,那嚎叫声招来了公狼,公狼又招来了狼群,猎人便被狼群困在了洼地。成群的恶狼疯狂地扑上来,嚎叫声和白森森的牙齿令人胆颤心寒。猎枪“砰砰”地响,冲在前面的狼不断倒下,发出垂死的哀嚎,而更多的狼又冒着铅弹继续扑上来。猎人红了眼,狼也红了眼,人和狼都红了眼。尽管猎人的手里有着足以置狼于死地的猎枪和百发百中的枪法,但狼群还是一鼓作气,趁着猎人装填弹药的空隙一拥而上咬断了猎人的喉咙,将他们开膛破肚,吃得只剩下几根骨头。那天,丰长命恰巧进城卖皮货,没有随父亲一道参加那场触目惊心的人狼大战,这才侥幸躲过一劫。因此,他便成了狼窝掌村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个猎人。
  此后不久,解放了,公社为了彻底消灭狼患,发给丰长命一条快枪。丰长命背着快枪四处搜寻狼的踪迹,将那些残余的狼一只只地猎杀。直打得狼群溃散,狼窝掌方圆百里再没了狼的踪迹。为此,公社还特意发给他一张“打狼英雄”的奖状。
  正可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狼窝掌没有了狼,丰长命也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他不善农活儿,只好上山打些小野物了以度日。
  那年,丰长命突然捡了个儿子,这儿子便是丰九如。
  狼窝掌是个穷地方,穷山恶水。有闺女的人家都想把闺女嫁到滩里富裕的地方,所以村里的后生难得娶房媳妇。丰长命也不例外,二十大几了,连个相媳妇的机会都没捞着。他原本和村里一个叫春梅的闺女相好过一阵儿,可不等他找媒人提亲,春梅便被人捷足先登娶到了外村。
  记得是那年的夏秋之际,不知道怎么搞的,出来讨饭的人突然多了起来。什么安徽的、四川的、山东的、河南的,拖儿带女、携老带幼,口音杂七杂八。前脚刚打发走一拨,后脚又来了一拨。开始时,人们看那些讨饭的可怜,便从自己的碗里给他们匀了些吃的。后来,自己的碗也要空了,人们便精明起来。
  那天丰长命的运气特别好,出村没多远便打了只野兔。丰长命正掀开锅盖尝兔肉炖熟了没有时,听得屋外有动静。放下锅盖出门一看,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媳妇。老婆婆手牵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孩子头发乱得像蓬荒草,脸脏兮兮地,嘴角流着涎水,分不清是男是女。那小媳妇的怀里则抱着个小不点,那小不点不过几个月大,用块白底蓝花的花布包着,小手在空中乱抓,哇哇地哭个不停。丰长命虽然生得英武,却有着一副见不得眼泪的心肠,尤其看那女人怀里的婴儿可怜,心一软把刚炖熟的野兔连汤带肉盛一碗端出去。那个四五岁的孩子饿极了,二话不说抓块儿兔肉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丰长命再看那女人时,那女人满怀感激地望望丰长命,摸出个黑呼呼的小勺,舀勺肉汤用嘴吹吹,边喂那孩子边念叨说:“九如不哭,喝了肉汤就不饿了。”那孩子也听话,喝了肉汤,居然真的不哭了。
  那天晚上,丰长命刚睡下不久,隐约听得门外有婴儿的啼哭声。先还以为听错了,但那啼哭声越来越清晰。他忙起身开门去看,只见月光之下,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放在门口,四下里却空无一人。丰长命心中疑惑,把那婴儿抱回屋来,点着油灯细细望去,不由得吃了一惊。
  原来,这襁褓中的婴儿正是白天那讨饭的女人怀里抱着的孩子。那孩子被丰长命抱起来时,竟然一声也不哭了,还朝着丰长命笑。丰长命恍然大悟,知道是那讨饭的女人故意把孩子丢给他的。他抱起孩子朝外追去,一口气追出数里,却不见那女人的踪影。这下子难坏了丰长命,他本想把孩子放在路边,等天亮后任由路人抱去。可那孩子也怪,丰长命放下他时他便哭,抱起来他时他便笑。丰长命心一软,把孩子抱回了家。天亮后,他抱着孩子村前村后挨家挨户地问,可家家只缺粮食不缺孩子。无奈之下,丰长命只有先把那孩子养了。他记得讨饭的女人叫那孩子“九如”,便给他起了个丰九如的名字。
第一章  迁坟(3)
丰长命光棍一人尚且没人嫁他,现在又拉扯了个捡来的孩子,就更没人嫁他了。丰长命干脆死了心,一门心思全都放在了丰九如身上。
  说话的功夫,丰九如三岁了。丰九如三岁时便与其他孩子不同,生得是天庭饱满、耳垂肥大,明眸皓齿,说话乖巧,煞是聪明。村里人都说这孩子生了个福相,将来必成大器。丰长命听了十分高兴,更是把丰九如看作亲生儿子一般。
  就在丰九如四岁那年,春梅突然哭哭啼啼回到狼窝掌。她回村后没有回娘家,而是泪水涟涟地跪在丰长命的面前求丰长命为她报仇。
  原来,春梅嫁到滩里后生了个男孩。前两天,孩子到地里玩耍,不知从哪儿跑出一只狼把孩子给叨走了。春梅的男人拎了把镰刀去找,找到了狼穴,狼穴里还有几只快要出窝的小狼崽子。春梅的男人将那几只狼崽子尽数劈了个血肉模糊,嘴里还疯了似地叫道:“你吃我儿子,我劈了你崽子。”可是,没曾想狼崽临死前的哀嚎招回了附近一公一母两只老狼。老狼见狼崽被人劈死,立刻红了眼,不待春梅的男人举起镰刀,已双双闪电般蹿起,咬住春梅男人的喉咙。不过说话的功夫,春梅的男人便被咬死了。
  丰长命听了春梅的哭诉,猎人的本性立刻被激发出来。他已经好几年没打过狼了,他把丰九如交给春梅照看,摘下墙上的猎枪找到狼穴,将那两只老狼猎杀后背回来。那天晚上,春梅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恶狠狠地吃了狼肉,边吃边骂道:“你吃我儿子,吃我男人,我就吃你。”吃过狼肉,春梅不哭了,望着丰长命说:“长命哥,你帮我报了仇,我就嫁给你吧!”
  于是,春梅便成了丰长命的媳妇,丰九如也就有了母亲。
  丰九如恭恭敬敬地将母亲的遗骸放入“天堂门”公墓里那座最豪华的墓穴中,然后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丰九如刚懂事时就从人们的议论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常听老年人说有了后娘便有了后爹,而他的爹和娘却都是后的。因此,他的童年一直生活在惶惶不安和恐惧中。但,当他渐渐长大了时,他才懂得了自己其实一直生活在无与伦比的幸福中,这种幸福不是享受,而是感受。于是,他有了个心愿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或者挣大钱,或者做大官。他要报恩,要给他的父母做新衣服穿,买猪肉吃,盖大房子住,要报答他们的抚育之恩。
  春梅是个善良的女人,尽管她嫁给丰长命后又相继生下两个女儿,但对丰九如仍是视如己出。其实,如果不是村里人夸丰九如有灵气,如果丰九如不是个男孩或者春梅生的不是两个闺女的话,丰长命和春梅也不一定会这样待丰九如的。因为丰九如虽然不是丰长命的亲生骨肉,却是丰家唯一可以传宗接代的男儿。丰长命认定了这是命,他这辈子杀生太多,这是老天爷在惩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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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九如虔诚地跪在母亲的坟前,为踏入天堂之门的母亲献上一束鲜花,一杯水酒。
  陈年的往事如同遥远的梦,童年的奢望竟是如此地简单和微不足道,以至于每每回想起来时,丰九如总觉得有些天真和可笑。他一直相信自己命运极佳,他这一生做过太多的梦,梦境中出现的总是那座隐在群山间的山村,梦见的也皆是童年的贫寒与生活的艰辛。造梦者可怜他,从未让他做过那种心惊肉颤的噩梦。当然,造梦者也公平,奢华的生活只出现在活生生的现实中,而梦幻里让他感受的总是贫穷和劳碌。丰九如觉得这样已经很满足了,他不能苛刻地要求现实和梦幻都那么完美。当年,他从狼窝掌村那条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走出来的时候,何曾想过自己会有今天的成就与辉煌?然而,他人生的道路居然越走越宽。他有一种预感,他的明天依然会是风和日丽的好日子。他默默地祈祷着,乞求母亲的在天之灵保佑他前程灿烂光明。
  晚饭是在北苑大酒店吃的。给母亲迁坟是丰家的大事,所以丰九如的妹妹,妹夫和外甥们也都来了。
  正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丰九如的两个妹妹虽然没多少文化,但她们还是沾了哥哥的光。早在丰九如任狼山县县长时,便把大妹丰妙英安排到了县人大,二妹丰妙兰安排到了沙梁子乡妇联。当然,妹夫们也落不下,大妹夫俞江在县法院当院长,二妹夫王金贵在沙梁子乡当乡长。两个妹妹知道自己能有今天都是托了妻哥的福,所以她们在丰九如面前总是毕恭毕敬的。
第一章  迁坟(4)
心情最好的当然还数丰长命了。儿子第一次给亡妻修坟时他还觉得扎眼,因为那时他刚随儿子搬到市里,还没见过那些官员们的手笔。现在他习惯了,除了怕儿子犯错误外,对那座新墓他是极满意的。一想到百年之后他将安详地躺进那座豪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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