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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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经-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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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色情、淫秽,什么是色情文化,以及色情文化好不好,这些看法都会因人们的民族特点、文化素养、社会背景、兴趣爱好、审美水平等条件的不同而大相径庭。例如,日本人认为接吻和展示裸体相比,前者更为猥亵;非洲有些土著女子,被陌生男子看到裸露的阴部不以为耻,而被陌生男子看到裸露的鼻子则会惊慌失措;同样是一幅以裸体女子为题材的世界名画,有人以审美的眼光去看,得到很高的艺术享受,有人以猥亵的眼光去看,只会产生性冲动。在历史上,有不少性文化作品被查禁而打入冷宫,而后来被举世公认为是不朽之作。D·H·劳伦斯在《色情与淫秽》的论文中说得好:“在一个人看来是色情的东西,在另一人看来则是天才的笑声。”
    对性文学艺术的不同看法源自对性的不同看法。“色情”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pornographos,从字面上解释是“描写妓女的作品”,看来这个词最早的意思是指对妓女、嫖客的生活、行为及习惯方面的描写。在《牛津英语大辞典》中对“色情”的解释是“在文学艺术中对淫秽题材(尤指变态性行为)的处理”。《老韦伯斯特辞典》在这一条目中还以庞贝古城废墟所遗留的壁画为例,认为“色情”一词包括了淫荡、猥亵的意思,因为在庞贝古城酒徒酗酒的大厅墙壁上,古代艺术家用巨幅壁画将各种姿势的性交场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以上这些理解,都把“色情”和“猥亵”联系在一起,那么什么是“猥亵”呢?千百年来,许多人认为性即猥亵,所有的性描绘都是淫秽的,甚至反过来推论,凡是淫秽的东西都由于文学艺术中的性场面所致,这样,性文学艺术就往往被打进十八层阿鼻地狱了。
    早期的基督教教义,特别是圣保罗及其信徒们给清教徒精神播下了极为重要的思想,即任何能够引起感官享乐的行为都是邪恶的,必须加以克制。例如:清教徒不可以看马戏团耍狗熊,这并不是因为不应给熊以痛苦,而是因为这个场面给观者以快感。性行为会使人们感受更大的快感,所以作为清教徒对性除了它的生物功能即繁衍后代以外,其他性感觉都不能容忍。正因为这个缘故,他们认为任何有性描绘的文学艺术作品都是邪恶的,它的作品要受到严厉惩罚。
    这种偏见被以后的一些法律肯定下来了。例如在1868年的英国,审判长科伯恩在希克林案上(此案是根据审理该案的法官命名的)对涉及性描写的文艺作品做了武断的裁决。他无视作品的主题思想、科学价值、教育目的、创作意图和文学手段,简单地认定:即使一个文艺作品从总体上说是一部杰作,但是,哪怕书中只有一段性描写,或是只用了一两个淫秽的词,那么这本书也将被列入色情文学的范围。科伯恩的这一裁决后来被称做“希伯林法”,在美国也同样使用此法进行裁决。
    其实,《圣经》的《新约》和《旧约》中某些章节的内容,完全可以和被法庭认为是“淫书”的作品相媲美,但是没有人敢去批判《圣经》。几百年来,即使有些世界名著也逃不脱被查禁或阉割的厄运。因为有性内容。莎士比亚的某些作品被删节得支离破碎,18至19世纪英国的一个立志铲除色情的官员汤姆斯·鲍德勒把英国最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作品中的所谓淫秽之词删去了,他的根据是:“许多词句从本质上讲是下流的,为了给读者提供高质量的艺术,只能把它们删去。”鲍德勒在他编辑出版的《莎士比亚家庭读本》一书的扉页上写道:“凡不适宜在家庭里大声念出的词句,均已删去。”该书于1818年初版,在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时期曾多次再版。卜迦丘的《十日谈》几百年来被没完没了地又禁又毁,直到20世纪前期瑞典的英人街的法官,还没收和销毁了英人街书店中发行的这本划时代的世界文学名著。
第五章 百花齐放的性文艺 什么是色情文化2(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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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是西方古典名画重要主题
    1857年在英国通过的淫秽出版物法,奠定了维多利亚时期在这方面的准则,它也叫做“坎贝尔法”。它从法律上给予全国地方官以权力,使他们在法院裁决以前,有权命令销毁正在出售和发行的淫秽书刊。这样,官员们就可以凭“长官意志”而为所欲为了。“坎贝尔法”的有些规定很缺乏科学性,例如伦敦舞台的布景中,允许几乎全裸的女人做雕像式的艺术造型,只要“雕像”不动,就获得法律认可;一旦“雕像”动了,就是赋予生命了,就构成了色情罪,对此有责任的人将受到起诉。再如,由于性交而染上性病的不幸者,可以自由地向医生咨询健康问题,在伦敦公共厕所里张贴的宣传画也鼓励他们去治疗,法律对此保持沉默,但是,登载任何关于治疗性病药方的广告,却被视为违法。
    在查禁“淫秽作品”的过程中,发生过许多使人啼笑皆非的事情。罗丹的《吻》竟被谴责为粗俗厚颜的色情作品,但是后来它又以画片的形式被官方允许贴在伦敦地铁的墙上。伦勃朗、布歇、克雷纳奇、法拉贡纳、戈雅、马奈和比尔兹利这些大师们的画,都因有“色情内容”而受到查禁或批判。英国海关曾没收了一批名为《我们沿海上的强奸》的书,说这是淫秽作品。当作者知道了这件事以后真哭笑不得,他说:“我不明白这些乡巴佬脑中转的是什么念头。不过,我希望他们喜欢这本书,我的书通篇讲的都是土壤流失!”
    在这种官僚主义的、蛮不讲理的气氛中,有些画家、作家还是发表有性内容的作品,但略施小计就可以逃过检察官的眼睛。例如法拉贡纳的名作《秋千》就是这样,画面的构思使人可以发觉,只有躺在左角落的那个男子可以看到荡秋千的女子的裙子里面。这个女子的原型是画家的情妇,这幅画是专门为她画的。1880年,在英国狄尔克离婚丑闻中,一个刊物发表了一张照片,拍摄的是一张放了三个枕头的床,照片说明写道:查里斯·狄尔克在斯隆街的卧室。这张照片含意深远,而且可以使人产生许多联想,可是检察官们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当然,以上这些做法只是对抗检查的幽默性的斗智,可是几百年来检察官们举起的这把利刀,不知扼杀了、砍伤了多少优秀的文艺作品。19世纪末英国有个名叫康斯托克的邮政检察官,他用自己特有的准则来判断一部作品是否是色情淫秽。他的判断是这部作品将给小孩造成什么样的危害,虽然这本书并不是为孩子出版的,也不论孩子们能否看懂此书的全部内容。这个邮政检察官在晚年时还曾得意洋洋地宣称,他一生共销毁了160吨他所认为的淫秽读物,宣判的罪人如果放在火车厢中,每节车厢以60名乘客计,加起来快装满61节车厢了。他还攻击大文豪萧伯纳写的关于妓女的戏剧《渥伦夫人的职业》。以后萧伯纳就嘲讽地称这种“焚书坑儒”的摧残文化的现象为“康斯托克精神”。
    可是,这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们实际上往往是对色情作品最感兴趣的人,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读弗莱里格拉特的诗,的确就会想到,人们是完全没有生殖器官的。但是再也没有谁像这位在诗中道貌岸然的弗莱里格拉特那样喜欢偷听猥亵的小故事了。”
    1933年,美国纽约南区区级法院法官约翰·伍尔西在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一案中,做出了有历史影响的判决,这个判决得到了纽约巡回上诉法庭的支持。事情是有人控告《尤利西斯》为淫秽读物,要对作者进行严惩。伍尔西法官做了一个这样的实验,他找来了两个熟人,凭他的了解,这两个人的性欲都属中等。伍尔西法官请他们从头至尾看完《尤利西斯》并说出自己的感受,他们同意了。后来,伍尔西法官宣布说:“我有兴趣地发现,他们两个人都同意我的观点,把《尤利西斯》作为进行淫秽检查的必读物,认真地把它读完。结果是:它并没有激起人的性冲动或淫秽思想的倾向。这两个人对该书的惟一反应是:带着悲剧色彩、极其强有力地表现了男人和女人的内心世界。”
    伍尔西法官这种做法的历史意义是,不再以“长官意志”来决定性文艺作品的命运,而以公众感受,实实在在的社会影响为根据。
    不久,纽约高级法院的法官奥古斯塔·汉斯对“希克林法”作了新的解释。他说,制定一个适合于各种案子的法令是困难的,检测一本书是否淫秽色情,最恰当的应该是看全书的效果,也就是说,色情描写是否在全书中占支配地位。我们还可以从书的出版年代来找有说服力的证据:对一本现代出版的有性内容的书籍,应该尊重当代的文艺批评家及公众对它的意见;可是如果是古代出版的,更应该对当时的历史条件及社会公论表示尊重。很明显,文艺作品如果没有性方面的、表现普遍人性的东西来赖以生存,它就不可能获得赞赏,更不可能流传。
    汉斯法官的观点表达了这样三个有历史意义的内容:一是性是文艺作品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二是要看全书的效果,不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三是评价古代的性文艺作品要有历史的眼光。
    以上这些情况表明了“希克林法”在美国的失败,虽然美国的某些联邦法庭直到20世纪50年代仍旧沿用“希克林法”来检测文艺作品,这只能说明事物在变化中的一种滞后作用。可是,较为保守的英国又过了约四分之一世纪,从法律上才接受了检测有性内容的文艺作品的新的、革命的概念。
第五章 百花齐放的性文艺 什么是色情文化3(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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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辱
    1959年,即五年以后,英国颁布了《淫秽书刊检测法》,这是对“希克林法”全面的、实质性的否定。这个法律规定了一套崭新的检测淫秽色情的方法,在认定一本书是否淫秽色情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某部分的全部内容能促使人腐化堕落,另外,对这些人必须检查他所处的所有条件,获得书的渠道,受教育的高低,是否能从听、读、看三方面来理解书中性内容和性描写。只有在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该书是淫秽色情的。
    至此,比较客观公正地看待有性内容的文学艺术作品大局已定,尤其是许多古代的性文艺作品拭去了历史的尘埃,发出了它们原来的光辉,性在人类生活以及反映人类生活的文艺作品中的重要地位也被充分肯定了。但是,这并不是说有性内容的文艺作品就一概是好的,可以畅通无阻地出版与传播了,真正淫秽色情的作品对社会确有很大的消极作用,败坏社会风气和人们的心理健康,所以法官、政治家、管理机构的人员等普遍认为,应该用法律程序来消灭它。即使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作者D·H·劳伦斯,也赞同严格检测这类色情作品。他写道,“做到这点并不难,首先,真正的色情作品几乎总是在黑市中进行交易,桓以诠馓旎罩鲁鱿郑坏诙梢源邮橹形耆枞诵浴⑽耆枞死嗑竦拇示渲惺侗鸪稣饫嘧髌贰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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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就世界而言,性是文学艺术的一个重要内容已成定论;在这方面要实行必要的社会控制,也为绝大多数人所赞同。当然控制的方法和程度要按国家、民族和社会各方面情况的不同而有异了。
第五章 百花齐放的性文艺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性文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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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杰莉卡和隐士
    古希腊民族在文学艺术、思想和政治理论等方面都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可以说在1000多年中,它都是处于世界最先进的行列,古希腊文化是世界文化宝库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古希腊人对生活的一切都充满了理想和热情,对生活目标的追求十分专一而执著,青春被视为特别宝贵的财富,他们渴望美和爱情,因为这是生命的欢乐的主要内容。他们崇尚自然,崇尚裸体,追求性的快乐,古希腊文化是一首高亢的欢乐颂歌。当时,处在各种知识层次的人们,不论其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承认性欲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诗人西蒙尼德曾经提出:“人的生活如果没有性带来的快乐,那还有什么光彩?没有这种快乐,是否连众神的生活都不会令人敬慕了呢?”古希腊人的这种生活观念和生活态度反映在许多绘画与雕塑中,也反映在许多文学作品中。
    古希腊的神话是闻名世界、流传久远的,而且成为西洋文学史的两大源流之一。其中,有许多性内容,但是因为这些神话故事健康、明朗、生动、有趣,后世许多人都把它性内容的一面忽略了。现存的希腊神话大体上是通过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以及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史学家、诗人赫西奥德所著的《神谱》、《工作与时日》等书传下来的。在公元前800年前,大致初具规模的这个神话架构,后来经过古希腊的悲剧作家、行吟诗人乃至古罗马的诗人、作家铺衍和丰富,变成了许多感人的故事,甚至连许多民众口头相传的故事都丰富了希腊神话,使它具有了十分深厚的文化意义。
    古希腊神话是以众多神祇复杂多变、令人目眩神摇的性关系展开的:世界之初有混沌之神卡奥斯、大地之神凯亚、爱及色情之神艾洛斯、黑暗之神艾勒波斯及夜之女神妮克斯等。夜之女神妮克斯通过艾洛斯做媒和其兄艾勒波斯交合,而生光神爱狄尔及画神亥美拉。另一方面,大地之神凯亚先独自(处女生殖)生了天空之神宇拉诺斯和山海神本多士,然后又和儿子宇拉诺斯实行母子婚而生下了六男六女共12个神,被称为泰坦族。以上诸神就是统治世界的第一代诸神。
    不久,凯亚又因宇拉诺斯而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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