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痛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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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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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榕树下看安妮新写的散文,写她工作的样子,写她健康的疲惫,突然发现了安妮明媚的一面,让人很是惊喜。有个网友评论说:安妮,很高兴看到你阳光灿烂的样子,丢开那些阴冷尖锐的文字吧,只要你快乐,我们都会快乐的。
感动了,为那个不知名的朋友。
快乐不是烟火只开一瞬,快乐永恒。
送给安妮。也送给我所有的朋友。
坐井观天的幸福――读苏童(1)
在我的电脑里面有着一些作家零散的照片,其中包括苏童。本来我看书的时候很少去看一个作家的本身,可自从小A给我弄了这些照片之后,我开始形成一种爱好:我喜欢在看完一个作家的文字之后再来看作家的照片,看他的眼神、眉心及嘴角的弧线。
一直以来,苏童都以他冷艳张扬的想象力以及飘忽的行文风格震撼着我,在没有看到他的本人以前,我一直想象一个男人要有多么冷峻沧桑的面孔才能完成那样的文字。后来你看
到了,一个笑容平和而温暖的男人,只是目光依然锐利。
记得我第一次看苏童的故事是在初二的时候,书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可是永远记住了那个枫杨树故乡。
评论家说苏童的文字里有种思想的回归。所有内心的流离失所都是以同一个地方做为牵绊,而这种牵绊就是他所幻化出的枫杨树故乡。在那个地方,有被烈日晒得发烫的青石板,有长满青苔的石桥,还有一条河水昏黑发臭的小河沟,河边有几个洗衣服、洗菜的泼辣的妇人,墙角边吐着长长舌头的赖毛狗,以及在生活的夹缝中蠕蠕爬行的人们。
苏童常常将小说的背景设定在夏天,烈日炎炎。苏童似乎是要故意违背那句“太阳底下没有秘密”的古话,他用他的文字在朗朗白日之下编织了太多太多绮丽诡异的幻觉。
一直以来我是喜欢夏天的,因为我觉得这是个个性张扬的季节。就像周嘉宁说的那样:我需要明媚的阳光,让我漆黑,让我沸腾。我是个出生在夏天的孩子,双子座,性格内敛而又张扬,在平时我被教育成一个要掩藏棱角的人,而内心却是不甘于平凡。我向往一切华丽与新锐的东西,正如我向往梵高喧嚣的色彩。而苏童让我找到这样一个秘密的后花园,洒满夏日阳光的后花园,有色彩无声但张扬地流动。
苏童营造了太多的南方意象,他笔下的世界总是散发出一股南方八月湿热的氤氲。评论家说苏童像是一株南方的阔叶植物,展开着肥厚宽大的叶子,枝叶交错,自由而散漫,时常还是水淋淋的,散发着植物在夏天里辛辣的气息。而有些时候我觉得苏童像是在夜色中开放的黑色曼陀罗,暗香涌动。南方意识,南方气质,南方氛围,这一切构成了苏童小说世界的底蕴:躁动不安的生存欲望,怪异诡秘的历史与自然,自由洒脱的叙述风格。
那天翻一本杂志,翻到了一篇文章批评苏童创作面狭窄,执著于个人内心世界的描写,里面说苏童“坐井观天”。然后我又在榕树下看到一篇文章,叫《坐井观天的幸福》。于是我一下子就把两件事想到了一起,我觉得真是奇妙。
苏童是个对细节方面很执著的人,有点像张爱玲。张爱玲总是不厌其烦地用大量的笔墨去描述一只留着褐色茶渍的杯子,一幅被风纠缠的窗帘,一双锐利雪亮的男人的眼睛,一圈女人颈际的蕾丝花边,一座无声倾倒的城,一缕妩媚晃动的烟。她以极度冷静极度客观的心态来描写这一切,让人在心里感到琐碎的同时产生不可名状的空虚和恐惧,同时怕被这种生活纠缠一生。一直以来我都想动笔给张爱玲写点东西,可是这个掌心写满末世繁华灵魂却被深深囚禁的女子真的让我束手无策。不是我不想写,是我写不来。
可是苏童对细节的关注却注入了太多迷幻的色彩。比如他在《妻妾成群》里描写的那口井,井内是幽暗且寒冷的,井台上也爬满了青苔。颂莲被这口井纠缠了一辈子,井中的世界对她来说是个黑色的诱惑,她想将它看清楚以便使自己不再莫名地恐惧,可是她却永远也不敢靠近,但她也走不出那口井的阴影。所以她只好在井边不停地转圈,一边转一边说:我不下去,我不下去。
还有武则天手中的紫檀的木珠,溺水而死的女孩子指尖的红色花瓣,死人塘里漂浮的尸体和岸边生机勃勃的野菜。
苏童不喜欢碰那些很大的题材,他的小说关注的是人内心的挣扎。可是有段时间评论界大肆抨击苏童的小说,说狭隘且单薄。于是苏童屈服了,写出了一些让我看了为他心疼的文字。但苏童后来又回到了自己特有的叙事风格。我想他也许发现了“坐井观天的幸福”。他是个任性且有个性的人,我欣赏他。
有人说过,写字的人内心都是流离失所的。安妮是将自己放逐,而苏童更彻底,他是逃亡。由贫穷向富足逃亡,由历史向现实逃亡,由枫杨树故乡向现在水泥森林逃亡。因沉没而逃亡,因逃亡而流浪,因流浪而回归,但回归之路已断绝、迷失,那么只能继续流浪,流浪标志着无处安身,无家可归。
我的枫杨树老家沉没多年
我们逃亡到此
便是流浪的黑鱼
回归的路途永远迷失
可是苏童笔下的逃亡却往往形成一个环,扣成一个死结。经过支离破碎的挣扎然而永远也敌不过宿命翻云覆雨的巨大手掌,于是回到最初,至少是与最初相似的状态。比如《离婚指南》中的杨泊,比如《米》,比如《红粉》。一切都像是众神操纵的命运转轮,一旦启动,无可更改,无法停止。
而苏童叙述的激情不过是装饰在颓败故园上的迷离的花朵,表面的华丽与喧嚣下面,掩藏了太多的绝望。
可是,即使苏童停顿下拉之后,他也认为自己永远是个异乡客,无法融入周围的生活,于是他用拒绝的姿态站里于苍穹之下旷野之上。
我们一家现在居住的城市就是当年小女人环子逃亡的终点,这座城市距离我的枫杨树故乡有九百里路。我从十七八岁起就喜欢对这座城市的朋友们说,“我是外乡人”。
我讲述的其实就是逃亡的故事。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发生了,逃亡就这样早早地开始了。
我想以我的祖父陈宝年的死亡给我的家族献上一只硕大的花篮。我马上将提起这只花篮走出去,从深夜的街道走过,走过你们的窗户。你们如果打开窗户,会看到我的影子投在这座城市里,飘飘荡荡。
谁能说出那是个什么影子?
那是寂寞而忧伤的影子,注定摇晃着我的一生。
一个人的城市――读刘亮程(1)
看到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正亮着一双眼睛在上海书城里逛。看到刘亮程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得很,可随即就变成了沮丧。是真的沮丧,因为我的旅行包已经装得满满的,连再放进一本书都很困难,而且手上又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所以我在不断把书抽出来,翻翻之后又放回去的思考中决定暂时不买。
后来在地铁站的“季风”书店我还专门找了一下,可惜电脑坏了,不能查书,于是我自
己找,结果我从季风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到半路的时候,同伴李飞碰碰我的胳膊,说刚才放在“值得关注”书架上的《一个人的村庄》挺好的。当时我望着李飞的感觉是我想吐血。
从上海飞回来之后我又去逛书店,结果看到它乖乖地呆在“新书出炉”的书架上。我当时的感觉很开心,简直想拍着手儿笑。
看到一本书和看一本书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看到《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快乐得要命,看《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我感到一股淡得不着痕迹的悲伤无边无际地蔓延,同时感到自己真的是碌碌无为并且无所事事。
我总是喜欢读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比较贴近的文章,可是刘亮程的书是个例外。我是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农村最大的印象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以及田野上七零八落的牲口。可是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甚至有点伊甸园的味道。人和动物可以那么和谐且相通地住在一起。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心满意足地坐在空旷的田野上,平和地看着季节年复一年地走过村庄。草长莺飞。他像个旁观的哲学家一样守着那片温暖的土地。他从来就不想离开他的村庄。
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记得原来我对村庄并没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时候我和小A心血来潮去农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内,我记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队轰炸机,每天白天我总会不断地在路上碰见对我横眉冷对的狗,小A告诉我要以相同的目光与狗对视不要害怕,每块田上牛和马的眼神总是涣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刘亮程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他总是自信而且快乐,一个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就碌碌无为,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全部老了,我们全部离开了村庄,那么,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他说草大概要用五年的时间才可以长满被人铲平踩实的院子,蛀虫要用八十年的时间把木梁蛀空,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蝼蚁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毁掉墙根。
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而不管有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刘亮程说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
那么,这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就在这座村庄里站成了永恒,等到刘亮程老了,等到看他的书的我们都老了,村庄也老了,可这些事物不会老,它们会代表永恒的村庄一直这么默默地站着。
可是刘亮程又是谦逊的,他不为自己的睿智而目空一切,他觉得自然伟大人类渺小。他说有时候不做人也挺好的,比如做一头驴,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叫两声,平静时就沉默,心怀驴胎。比如做条小虫子,在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短暂快乐的一生蹦完。比如做棵树,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
一年一年地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
刘亮程的书像是在阳光中浸泡了很久,字里行间都是明媚的风。可是在四下安静的时候,我总会看见眼前恍惚而过的忧伤。就是在他直白而口语化的文字里,我读出了寂寞的音节。他讲的故事很平淡,可是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被感动。
比如有个老人在冬天里冻死了。他说: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
比如他写一匹马跑掉了。
这是惟一跑掉的一匹马。我们没有追上它,说明它把骨头扔在了我们尚未到达的某个远地。马既然要逃跑,肯定是有什么在追它,那是我们看不见的,马命中的死敌。马逃不过它。
比如他写一只野兔,一只不吃窝边草的野兔,为一口草奔跑一夜回来,却看见自己窝边的青草已经被别的野兔吃得精光了。
比如他说有只鸟曾经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对他不停说话,不停地说了半个小时之后,那只鸟声音沙哑地飞走了。那种鸟可能只剩下最后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到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它曾经找到了他,在他耳边说了那么多的话,可是他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有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他怎么会听懂你鸟说的事情呢?
不知道那只鸟最后找到知音了没有?听过它孤独鸟语的一个人,却从此默默无声。多少年后,这种孤独的声音出现在他的声音中。
刘亮程一个人在长满青草庄稼、野花开满大地的农村晃来晃去,而我一个人在灯火辉煌的城市里仰望寂寞的黑色天空。这也许是我和他最不相同的地方。我骨子里是个向往繁华的人,我觉得繁华到极致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告别,以及末世的降临。这是一种可以让人清醒的疼痛。
我总是怕自己到最后会变成一个麻木的人,对一切的感动或者疼痛有着漠然空洞的眼神。我总是在每天的每个时刻收集各种各样的感动以及大大小小的可以让我落泪的难过或者忧伤,怕自己某一天忽然就变得苍老起来麻木起来,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了,我就可以把这些感动忧伤难过统统找出来,让我的心变得重新温润。
记得在一个夜晚,我看《寒风吹彻》那篇文章看得掉下了眼泪。其实这场眼泪已经蓄谋已久了,寒风吹彻,让我疼痛,同时给我一个可以软弱的借口。
我不再像以往,每逢第一场雪,都会怀着莫名的兴奋,站在屋檐下观看好一阵子,或光着头钻进大雪中,好像要让雪知道世上有我这样一个人,却不知道寒冷早已盯上了自己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
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很盼望下雪,因为我住在西南这个悠闲的盆地中央,空气一年四季都是温暖的。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大团大团的白色漫过整个城市。那天早上我起床之后就一直站在大门口,看天空纷乱下坠的大雪,当时我只记得自己有种感觉,是忧伤和寂寞,生平第一次我感受到这两样东西。当时我就那么傻傻地站在门口,看着看着我就哭了,没理由地掉了眼泪,直到妈妈用厚厚的毯子将我裹起来抱进屋里。可是我还是将目光紧紧贴在那个灰蒙蒙的天空之上,想一个生了病的倔强的孩子。
在那场大雪中,所有的小孩都玩得格外的开心,除了我。我在落满雪花的台阶上扫出一小块空地,我坐在扫干净的青石板上,托着下巴看着漫天漫地的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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