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宝贝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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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宝贝文集-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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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男人,能够帮助一个女人提升自己。带她摸索灵魂的另一个层面,替她打开一扇门,看到别处的天地。她因此而更喜欢那个新的被发掘的自己。被一双聪慧的手雕琢,有了高贵的线条。她获得改造。
                 而这样的男人。非常少。并且他们会在塑造完一件作品之后通常有倦怠之心。因为他们不是牙刷,不能被用来日日夜夜使用。
                 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态度,要么如同隔岸观烟花,心里惊动,无关痛痒,满目照耀。
                 要么就是冷暖自知,血肉纠缠,不依不饶。她从来都没有中间状态。
                 又六日 未完成
                 夏天他不爱开空调,一只小小的简易电风扇发挥了极限功能。即使如此,还是觉得很闷热。窗外是酒吧街雨后的喧闹声音。霓虹映照到房间里,墙上浮动明灭的光影。
                

 他们站在卧室的大床边。仿佛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有众声包裹,反倒有了沉着。都不想草草了事。他脱掉她的衣服,用手指和嘴唇,一寸一寸地启动她的身体。光影游动到她的背上,反射出白光。肩胛上一对挺立的蝴蝶骨。瘦的。拘谨的。
                

 他看到她肩背部左侧有一道发炎中的伤口,渗出脓血。低下头去舔它。她在黑暗中笑起来。笑声细小而清脆,仿佛少女的声音。她说,你得咬我。轮换地来。先咬得我疼,然后再舔。她背上的那道伤口,使他专注而紧张。他用手抓住她润湿的大把发丝,贴在她的腰上。她说,我不想与你做爱。他说,为什么。她说,因为我还没想好。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轻轻地笑。在黑暗中发出细微的声响,仿佛鼻腔堵塞。
                 怎么了。
                 没什么。我经常这样。常常会哭。
                

 就如同她的笑从来都不是代表快乐。她的哭泣也没有任何意味。她说,好了。我们说会儿话吧。拿了裙子和内衣,非常沉静地一件一件穿上。态度有明显的生疏,仿佛想退回到她的世界里去。
                 他们又回复陌生人的状态。她不再信任他。那种把身体交付给一个陌生人的信任,在她的精神里其实并不存在。
                 可以喝一杯什么吗。
                 加冰威士忌?
                 好。
                 又十一日 跑步
                

 有时候深夜11点多,会去马路上跑步。只要穿上球鞋,走到马路上便可。跑起来,世界便似有轻微变动。车与人流,一样困扰人的行动,城市的空气也污浊。跑起来,人便挣脱一种束缚,产生超现实的强壮之感。
                 跑到出汗,感觉要呕吐。走进24小时营业的超市买一瓶矿泉水。
                 别人不跑。你在跑。你便觉得自己有所不同。
                 我一样有想过要写一个在跑步机上面跑步的人。
                 像生命的过程,不断重复消耗,没有任何意义。
                 有时候跑步让人觉得沮丧。
                 又十六日 睡着
                 他们一起躺在床上看DVD,中间摆一只烟缸。床单上有烟头烫出来的微小破洞。她经常会突然感觉软弱,独自起来坐在大床对面的椅子上抽烟。
                

 房间里回旋沉着的英文口音。电脑发出咯嗒咯嗒硬盘转动的声音。放了一半的CD再次卡住。马路上有汽车的喇叭声。灯光在白色墙壁上投下影子。看到屋顶原来很高。房间里因此显得空旷。赤裸出树枝一样的身体。儿童的气味。液体流进身体里面,寂静的声音。轻微振动。
                

 贫乏的生之现实。相爱。时间因此被灼伤散发出热量及芬芳气味。翻来覆去。阴暗房间里有缠绵声调……那歌里唱着,从未听你的拇指撩动花瓣的声响,从未真正放手所以以为拥抱会漫长。
                

 她在他睡着之后,听他存在电脑里的音乐。是他以前爱过的年轻女孩一首一首放进去的。那个比她小十岁的女孩,在六个月之前失踪。似乎是更为深刻的感受。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突兀爱恋。
                 又二十日 孤独
                 他说,希望到了三十岁的时候,不会像现在这样孤独。整天形影相吊。是这样贫乏的没有任何意义所在的孤独。
                 她说,我在变老,但现在还是和二十五岁的时候一样的孤独。孤独和年龄没有关系。只要你活着,就会是孤独。
                 房间漆黑。破碎玻璃窗外面的光秃树枝。电脑显示器依旧散发苍白的辐射光。黑暗中,她坐在椅子上。抽了一根烟。没有归宿。
                 又二十五日 唱歌
                

 《花事了》与《乘客》,曲子一样。却觉得粤语版本的歌词更有韵味……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和你暂别有何妨……若没有林夕,她的歌恐怕要打折扣。他是她音乐中耀眼而坚定的灵魂所在。
                

 有持续的小号在跟踪,轻微的电子化风格。感觉温暖而怆然,明亮的,欢喜的,亦是淡薄的,无所留恋的。菲式唱腔,一贯的懒洋洋,丝毫不费力,却可以轻易地就渗入心里去。
                 国语歌手此起彼伏,但都是过眼云烟,且都是邋遢有涩味的云烟,并不华美。她这样令人记挂,自然是有独到的好处。
                

 那日碰巧邂逅一个唱片公司的老板。随手给了一位主推歌手的新专辑宣传小样。显然一直未曾窜红的女歌手,唱了三首自己作词的歌,大段采访里极力阐述了自己唱歌及作词作曲的背景及理念。用的是书面化的语言,里面夹杂大量希望,朴素,热爱,理想,人生之类的用词。
                

 我一点都不怀疑这个女子是个心底善良,并且对音乐具备激情的歌手。只是三首歌听完,居然什么都记不住。歌词是自己写的,就如同她的语言,充满一种盛大的表达欲,像读高中的孩子写情书,真挚,无力。非常貌似无辜,但让人没有耐心。
                 因还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想说什么,所以一说就说很多。只是说得那么多,依旧是不得要领。也就对其他人一点影响也没有。
                

 所以歌词始终是灵魂。林夕是高手,轻描淡写,也伤人三分,让人观照到某时某地的情绪与感怀。小小欢喜,隐约荒芜,看透一些世间真相,所以不欲多言。寥寥几句,只让听到的人自己去猜测。平时又极为低调和隐匿。位置若到了某一个高度,就可以有恃无恐。
                 因你有的,别人没有。别人若一起初就没有,那么他就始终不会有。这恐怕就是天分。
                

 即使后来的唱片里,大多只能挑出两三首好歌,其他也就是草草过场。但因为有那么几首在,印象太深,故仍不觉得失败。只是所有买过的碟,都无缘无故,陆续消失,也没想到要存心再收集回来。
                

 一首歌。一本书。或者一个人。都是如此,喜欢过就很好。因喜欢其实并不容易。它是这样挑剔。很直接深刻,也很无根底。并且在遇见的第一个五分钟里,预感就已决定一切。有刹那的电光照耀存在。那么此后即使错过或失落,也是应该。
                 又二十八日 写作
                 他们写信给我说,安,有些人很喜欢你的书,有些人不喜欢。我觉得这样很好。有人喜欢,就必定会有人不喜欢。不招来爱恨的作品,向来就比较可疑。
                 但对写作本身而言,这又是可以不相干的事,可以忽略。
                 现在我认为写作只是一件需要真诚个性的事。
                

 文字先对作者的内心发生作用,然后才抵达别处,对读者产生影响。要为自己而写。从一粒沙,一朵花里看宇宙世界。我们的写作前提,是为丰盛敏感的内心,不是为任何其他大而无当的背景或时代。
                 即使涉及背景或时代,也只有在个人性的体验里,才凸显它可信任的一面。对内心的记录,就是对时间最真实的记录。而其他的,或许是阴谋,谎言,或仅仅只是一个幻象。
                 我只相信时间。
                

 保存着一些无名或失踪的作者的小说和诗集。纸张发黄。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对一个作者来说,若他的读者老去,这本书还收藏在他的书橱里,有一席之地,或他依旧会拿出来,再翻一遍。那么这就是一本书最本质的价值。甚过一切盖棺定论。
                 作品最终的评审权,只在读者的手里。
                 一个作者,在时间中消失,比被误解地定论要好。
                 付出感情的书,就会被感情收藏。这就是一个写作者生命的延续所在,是他最终的朴素无华的财富。
                 写作,这将会是世间始终最为孤独的一项工作。就像一个人站在黑暗的舞台上,给自己设置的一束明亮光线。他由此看到自己,亦被观众看到。
                 再一日 记得
                 再八日 一次
                

 他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带了这张CD给我。Joni Mitchell。说,这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个女子给自己画的像。在酒吧里,手指里夹着香烟,对着一杯红色的酒,穿着绿色大衣,一头金发。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价码。仿佛是郑重其事带来的一件小小礼物。于是也就认真地收下。我们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里见面。他穿着一件似乎刚从洗衣机里掏出来的暗紫色T恤,皱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裤,黑色袜子和球鞋。刚刚把光头剃干净。还没有把时差倒过来,因此脸色发暗,显得很疲倦。
                 在两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说,打听我的电话来寻找我。我们约在咖啡店里,他对我说他筹划中的一部电影。之后,在这两年里,我们大略只见过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带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婴儿一样的短发。戴着长长的银耳环。看了一半,大家挤到门口来透气抽烟。直剌剌地往石头台阶上坐。被人泼了一点可乐在裙摆上面。他认识很多人,到处打招呼。跟在他身后,没有人认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电话给我,让我一道去798看一个摄影展。他说他没有我的电话了,忘记其中一个数字,结果试了一整个晚上的电话,才拨通。他说,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这些话听起来都有些戏剧化。我刚好穿着一双高跟鞋在逛市场。走了一下午,觉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个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着大雪走过来。已经在拍他的电影,每天凌晨两点开工。看起来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发。然后说想请我一起去看一个科幻片。但我决定回家。
                

 一次,约在后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台上与我聊天。我们照旧聊着聊着又静下来。然后我起身说,我该走了。他似乎并不想与我道再见。但我觉得他根本都已经不再想说什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
                

 一次,我们在一条破烂胡同里的餐馆吃泰国菜。他把大虾一只一只夹到我的盘里,说不吃这种虾。透出玻璃窗能够看到屋顶上的绿叶。我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抽过那么根烟。他总是能够让我不自在。却又觉得这沉默的压迫非常自然而然。
                

 总之,见面都是回忆得清楚的次数。每次都是突如其来,临时打来的电话。每次我也总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说话还是仅仅只是想找个人在他的身边。那种即使在彼此之间没有距离的时候,依旧不得交会的东西,也许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离。所以,我们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张CD收藏起来,从未打算拆开来听。
                 再十三日 她
                

 她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法国女子。身份是国语,西班牙语,法语的翻译,导游以及一个兼职的戏剧演员。我没有来得及看她的演出,据她自己所说,她扮演小丑,但不是鼻子上顶一个红球的那种。她很喜欢这个兼职。做导游和翻译,纯粹是为了工作谋生。
                 在小旅馆的客厅里。她穿着丝绸长裤,领口和袖子有精美的刺绣,光脚穿着凉鞋,耳朵上戴着不同形状的两只金耳环。涂着红唇膏。嗓音略带沙哑。
                 我在她的笑容和眼神里,发现一种自然,粗糙的优雅。非常真诚。这真诚的秉质因为稀少,所以很容易辨认。
                

 我们在小巴士上谈论法国作家的左派倾向以及法国人在政治与环保方面的运动及主张。她在台湾生活过一年半。学唱京戏。从不吃麦当劳,不喝可乐,用以抵制美国文化。她认为法国社会制度缺乏对艺术家的生活保障。所以她谋生,但不失优雅。父亲是西班牙人,母亲是巴黎人。喜欢喝带气泡的矿泉水。依旧独自一人,没有婚姻和孩子。她信佛。
                

 在一家中国餐厅里,她拿出自己的小笔记本,撕下一页,写了她每天早上的祈祷文给我。她说,念诵这段话,它会让你的心变成一朵从黑暗沼泽里盛放出来的白莲花。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两种不同方向的矛盾重重的力量支配。挣扎是来自于你跟随向上的力量还是向下的力量。但你必须要保持自己内心的纯洁,愉悦与坚定,而不管外界环境如何。
                 她把那段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解释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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