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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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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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没想到,我又想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何绍群在其后的许多天里,对我冷淡到冰冷的态度非但没有丝毫的好转,反而更加的变本加厉。
早上起床,我和他之间的距离简直就是楚河汉界,他的位置离我远得几乎象是怕被我传染到瘟疫;无论我如何与他搭话,他都没有反应,一个字都不说;不看我一眼,就算我走到他面前,他连眼皮都不会抬,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视我为陌生路人;他不碰我,一根头发都不碰,哪怕是半夜里我故意的凑到他怀里,磨磨蹭蹭的动来动去,他也能冷冷的背过身去,把我当做空气,完全无视;一起坐车上班,他和我之间的距离,就象隔着一条博斯普鲁斯海峡,令我难以跨越,他上了车之后就一路沉默着,视线定在窗外,连扭头看我一眼,都象是太过奢侈的行为。
最让我感到瞠目结舌的是,他对我冷得比冰块还冰,避我如毒虫鼠蚁。可对除我以外的所有人,哪怕是公司里负责清洁的扫地阿姨,他都能如和煦春风一般的微笑问候,轻言软语的关怀备至。他对每个人都笑,可只要一和我独处,立刻换上了一张冷冰冰的面孔,面无表情,连眼神都是冷的,这样的变脸本事,我除了瞠目之外,还是瞠目。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终于明白,原来,那个胆大包天敢惹到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我!可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竟引得他生这么大的气?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看他现在对我这副冰冷的样子,我不免开始怀念以前和他针锋相对吵架时的日子了。虽然那时我们的言辞都犀利的恨不得刺痛对方,可至少还能从话语之间听出些矛盾的端倪,至少知道我们两个是在为什么而争吵。总好过现在这样莫名其妙的成了炮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死,真是让人发愁的事情。
当然,他这么不愿意搭理我呢,固然让我不明所以,但有一个好处还是对我非常有益的,那就是不用每天被他叫进办公室问“功课”了!这对我来说,如同被宣布特赦的死囚犯,简直让我高兴的恨不得三呼万岁。
他不理我,我呢,也乐得清闲。没他管着,我倒象是回到了以前一个人住在哈尔斯塔特时的悠闲时光。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快乐的摸鱼;吃饭时间和女同事们唧唧喳喳的边吃边聊明星们的最新绯闻,时尚新动向;临近下班的最后时刻,约上三五同事,只等一到点,就出去吃饭唱歌看电影,晚上十点前回家洗洗就睡。别说,这样的日子过的还真是非常惬意。
没有何绍群的生活,我过了许多年。何绍群没有我的日子,也过了许多年。我们两个人,虽然捅破了那层暧昧的窗户纸,确立了恋爱关系。可其实,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从小开始就独立惯了,自由惯了,不存在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
所以,在他刻意的冷淡我,与我保持千里之外的距离时,我也没有委屈自己,我让自己依然过得很快乐。尽管有时候,我还是会显得有些落寞,还是会想念他温暖的怀抱与温柔的亲吻。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公司召开年会的当晚。作为中天的高层和主办方,身为中天“皇太女”的我和“大独裁者”何绍群自然要盛装出席。那天我花了大手笔买下的许多衣服,看来有了一展丰姿的机会。
晚会在晚上七点正式开始。五点钟,我打扮得体的出现在何绍群眼前时,他终于,终于在整整对我视而不见长达二十四天之后,抬起他那高贵而沉重的眼皮上下飞快的扫了我一眼,然后又很快的移开,自顾自的、目不斜视的朝着门外的轿车走去。
我朝他穿着一成不变的“千年”西装的挺拔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在叶管家错愕的注视下,披上羊毛披肩,踩着高跟鞋,步态袅袅的跟在了他的后面,坐进了早就等在灯光下、闪着耀眼漆光的黑色大奔。





、第 36 章

中天主办的年会确实很盛大,很豪华,将那家新开张不久的欧洲豪华五星级大酒店的超大宴会厅全部包了下来,单是为此支付的场地预定金听说就要二十多万,更别说整场年会的全部花销了,估计砸下的银子真不少。想来今年中天的业绩和利润应该都不错,不对,应该说是非常好,不然何绍群不会特意将一场普通的年会办得这样气派。
整个会场的布置绚目而时尚,大气而高雅,完全没有一点让人感觉是暴发户的夸张味道,更没有一丝看了不舒服的地方。每个走进宴会大厅的人,无论事先有过多少心理建设,在步入会场的第一眼都会不由自主的被眼前的布置所震撼,然后发出极为真心的感叹声——中天的手笔真的好大!
这个会场大约能容纳近千名客人,因此当宴会达到盛时,一眼望去,人头攒动,衣香鬓影,满场都是莺莺笑语,觥斛交错。视线所及之处,尽是巧笑嫣然的男男女女,每个人都显得那样神采飞扬。女士们身上戴着的各种首饰在灯光的照耀下,发出璀璨的光芒,耀眼至极;男士们身上的领带夹、袖口,还有手表镜面发出的发射光,依然令人绚目。
向来不爱应酬太多人的我,虽然为这样重要的场合准备了一身盛装,但我还是受不了这种太过吵闹的地方,受不了商人们互相之间虚情假意的客套之词,所以在祝酒致辞之后,就找个了合适的机会悄然闪人,猫在一个并不太起眼的角落躲着。虽然锦衣夜行实在显得很浪费,但我还是很享受的这种安静的,可以偷偷的观察所有与会者的表情与神色,以满足自己心底里喜欢“偷窥”别人小动作的古怪癖好。
随口轻抿着杯中的红葡萄酒,笑看着不远处号称要与我并称中天“五朵金花”的另外四位姐妹,在今天这样盛大的年会上,似乎都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看她们和那几位男士们说话时眼中放光的快乐模样,我想,或许这场年会真的成了牵线搭桥的“月老”,没准能成就几对跨公司组合的鸳鸯。但愿她们能得到幸福,早日“脱光”。
我正暗自轻笑着,在心底里祝福着那四个可爱的姑娘,这时就听有人在我身后语带笑意的说道:
“望晴小姐,你可还记得我?”
认识我的人里,基本上很少有人这样称呼我,诧异之际,我连忙转过身去,见到的是一张似曾相识,可却完全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的帅气面容。可能是见我面带疑惑,一身晚礼服,衣冠楚楚的来人对我露出了一个非常和善的笑容,随即微微侧着头,轻笑着道:
“你还记得当年有一个寝室里四个北大新生打群架的事情么?”
经他这样一提醒,我恍然大悟,当年的回忆立刻从我脑海中跳脱出来,清晰的如同在昨日发生的一样。我微微眯起眼睛,仔细的打量眼前这个已然成熟稳重的男人,脑海中正迅速的与我记忆中那些年轻而青涩的男孩面容进行着飞速的比较。
很快,我就想起了他是谁,一种温暖的感觉顿时浮上心头。那个年代不正是我们大家的青葱岁月么?时间过的是如此之快,当年都那样年轻的我们,而今竟也都成了社会上的熟男熟女了啊!
我对着他点点头,极为亲切的笑了起来,与他手中的酒杯轻轻一碰,笑道:
“同学,你的眼睛没事了吧?”
他朗声笑了起来,洁白的牙齿让他的笑容显得格外俊朗。他对我一敬酒杯,笑着回道:
“若是不好,你家小弟这辈子恐怕就没好日子过啦!我们家里的老老少少可不会放过他的哦!”
听他这样说,我想到当年那个颇为尴尬和为难的场景,忍不住捂着嘴,有些放肆的哈哈大笑起来。他乡遇故人的高兴事,居然也会被我遇到,这难道不值得高兴么?我看着他,觉得与他的关系似乎亲近了许多,于是,也不再客套什么,直接问道:
“同学,你现在在哪里高就?北大毕业的高才生,前途无量,我猜一定是高薪厚职吧?”
“望晴小姐,的确承你贵言,我是方圆的财务执行官。也许应该能算得上是你口中的高薪厚职吧。”
“呀,你可真厉害啊!这么年轻就成了方圆的财神爷啊,佩服佩服!看来,你一定是你们梁家的骄傲啦!你妈妈是不是走到哪里都以你为荣啊?”
“哈哈,望晴小姐,你太夸奖啦。我的成就与令弟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不过,我会继续努力的,好歹我和他是同学一场,至少不能被他甩下太远,你说是吧。”
“你们方圆平时和我们中天之间,一直都有合作关系?”
“可以这么说,我们是你们的新能源产品的最大供应商。准确的说,我们是你们的上家。”
“原来如此,难怪这次中天也把你们请来一起开年会,原来我们是为了多多巴结你们,好生供着你们,免得你们哪天不高兴了,大手一挥,停了我们的货源,那我们中天那么多条生产线上的工人们可就要喝西北风去啦!失敬失敬啊!”
“呵呵呵,望晴小姐,你说话真爽快,又风趣轻松,和你聊天,比与你弟弟打交道,实在有着天壤之别!说实话,与你弟弟谈话,我每回答一句话,死的脑细胞恐怕得千千万啊!”
哈哈,我当然理解他的感慨。何绍群的城府之深,可不是一般人能应付得了的。我作为他手下败将之一,对他的本事还是非常了解的。他那个人,典型的扮猪吃老虎。在他看似平静无波,温和斯文的表象下,实则暗涌无数,和他打交道的人,若是稍不小心应对,立刻就会被他牵着鼻子走,阴沟里翻船都是常有的事,死上几万的脑细胞那都算是小事了。
我哈哈笑着,轻轻拍了拍他的袖子,点头赞成他的说法之余,又道:
“同学,作为他姐姐的我,有时也会被他给绕到沟里去,更不用说是你了。所以,你不用觉得吃亏。况且,你能做到方圆财务执行官这个位置上,可见你应付他,还是很有一套的。今后有机会,我可要向你讨教讨教其中的秘诀哦!”
他又朗声笑了起来,那笑声很浑厚,大气,与何绍群低沉的笑声完全不一样。他看着我,笑意盈盈的问道:
“望晴小姐,听说你之前八年一直在国外,现在回来,可是准备与令弟一起管理中天?我倒是很期待能与你打交道哦!”
我忙不迭的摇头摆手道:
“我可没他那样好的本领管理公司,能力有限。不怕你笑话,我啊,光是看几本财务报表就看得我恨不得扔了它们,要是真让我管理那么大的公司,那种生不如死的滋味,还不如你拿把刀直接让我抹脖子来得更痛快点呢!嗯,我本山中自在仙,无心人间财与权。”
他听完我的话,笑得连连摇头,又轻轻的在口中回味着我一时兴起时做的打油诗,品评完毕后,轻笑着说道:
“看不出望晴小姐的文学修养如此之高,这样压韵的词句张口就来,实在是堪称才女啊!想来望晴小姐虽然不善管理公司,但在文化造诣上倒相当有才华啊!”
人么,都喜欢听好话的。我虽然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但在听到这样好听的奉承话时,还是免不了要轻飘飘的骨头没有三两重起来。心中得意之余,还是要客气的虚伪一番:
“哪里哪里,我平时胡说八道惯了,这些都是信口胡诹的。我哪里能称得上才女,顶多撑死了被人叫做‘财女’。同学,你可真会拿我寻开心。”
他抱着双臂,低声呵呵直笑,从我见到他开始,他的脸上就一直挂着笑容,似乎是个很容易相处也很爱笑的男人,让我看了觉得亲切而不做作,很舒服。他含着笑意的对我道:
“我们怎么说也算是老朋友了吧,你就直接叫我名字吧,老听你‘同学、同学’的这么叫着,总感觉自己好像还没大学毕业呢!”
“好啊,那你也别‘望晴小姐、望晴小姐’的叫啦,听起来好像我们在演民国年代的大戏,太文绉绉,酸腐味了。我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啦!”
说完,我们两个又呵呵的对笑。他眼睛一亮,脸上带着几分兴味,对着我一躬身,用充满文艺气息的腔调,朗声道:
“好久不见了,望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幸福吗?”
我立刻会意,连忙正色,挺胸立直,做出一副高贵小姐娇吟傲然的模样,想要表现出自己不屑一顾的神色,可是我望着他,脸上却实在摈不住想要大笑的笑意,抿着嘴,强忍着,同样用民国年代那种鸳鸯蝴蝶派文风的口气娇然回道:
“当然,之文,我过得非常好,非常幸福,承蒙你的挂念。”
我的话音落下,我们两个就这么互相对视了大约有好几秒钟的时间,然后几乎同时,我们在宴会厅的角落里爆发出大笑。我笑倒在他的臂弯里,笑得眼泪乱飞,差点要弄糊我的眼妆。他扶着我的肩膀,笑得身体直抖。我们都在为大家居然能这样默契的配合演出了这么一个有趣的小玩笑而感到莫名的快乐。
我大笑之余,不由得在心里已经对这个叫梁之文的男人有了相当不错的好感。很少有人能让我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放下商场中人常有的戒心与身为“伪淑女”所要装出来的矜持面具,与对方如此肆意的大笑。梁之文,是第一个。
大方、风趣、幽默又有才华,模样长得也是一表人才,说起来,谁要嫁给他做妻子,应该会相当幸福的。我虽对他没有丝毫企图,但因为能与一个这样有趣的人成为朋友,我的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更何况,我们两个真的就是不打不相识的、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他还是何绍群的同学,同寝的室友,单是这一层,就已经让我对他有了相当的亲切感,毕竟这样的朋友,在我和何绍群的圈子里,真的很难得。
大笑刚停,会场里正好响起了悠扬美丽的音乐,是浪漫的三步舞曲。梁之文非常绅士的朝我做出了邀请跳舞的姿态,将他的胳膊伸到了我面前。我抬头望他,对他露出温柔的笑意,非常欣然的接受了他的邀请,挎着他的胳膊,翩然步入舞池,与这个我感觉很亲切的老朋友就着优美的音乐,翩翩起舞。





、第 37 章

梁之文的黑色晚礼服与我的红色晚装相衬在一起,红与黑的对比,时尚界内永不落伍与褪色的经典搭配,颜色上就形成了最为巨大的反差,在一众衣装靓丽、服饰种类五颜六色的男女中间,依然足以吸引他人眼球。而方圆集团的财务执行官与中天的“皇太女”,这样不容人小觑的身份背景,也同样成了引人注目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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