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神难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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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神难逮-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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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楼被教坏了!陆小凤认为这不是他的责任。

苦瓜大师突然提起最近江湖上最出风头的人,忙于逃命还债的陆小凤显然没来得及关注最新江湖时报。

“是一个会绣花的男人。他不但会绣花,还会绣瞎子,据说他最近至少绣出了七八十个瞎子。”苦瓜大师揭晓答案。 

陆小凤道:“他绣出的瞎子都是些什么人”

苦瓜大师道:“其个至少有四五个人是你认得的。”

陆小凤道:“谁?”

苫瓜大师道:“常漫天、华一帆、江重威……”

金九龄来的时候,陆小凤正在谈论他。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知道,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衣服,和他的眼睛。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拆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但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幸好他还有很多赚钱的本事。他精于辨别古董字画,精于相马.就凭这两样本事,已足够让他永远过第一流的日子。他还是个很英俊,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年纪看来也不大。

所以他生活一向过得很优裕,保养得一向很好,看来绝不像是个黑道上朋友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却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金九龄是苦瓜大师的师弟,也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名捕。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金九龄一生中最大的毛病.就是风流自赏。他昔年入了公门,据说也是为了个女人。他是公认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位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一个捕快头子。

陆小凤有很多捕快朋友,但他最近却一提起或看到捕快,就打怵。他已深深明白了司空摘星被一个捕快盯上时的郁闷。

因此他一见到金九龄,就显得有些蔫蔫的。即使对方拿出是一块鲜红的、绣着朵黑牡丹的缎子,也无法引起他的激情。因为他最近不需要自己去找麻烦,他的麻烦已经很大了。

他得从一个小丫头捕快的刀下逃命,还要去找那个送了他一棵“青春永驻”的小草却导致小凶狗长不大的“朋友”。

他只记得,她是个美女,一个很美的女人,她的肌肤很滑,腰肢很软。

其实,他私下里认为小凶狗长不大也挺好的,当然,前提是它不会像花满楼告诉他的,突然衰老或者暴毙。否则,陆小凤怀疑他很有可能要去给那个小凶狗陪葬。悬在他脖子上的刀能和西门吹雪那把剑砍个平手。

金九龄已看出陆小凤精神不佳。

“他最近走霉运。”古松居士愉快地道。

陆小凤有气无力地瞄了他一眼,对金九龄道:“我在逃跑。”

金九龄笑道:“原来世上竟还有陆小凤怕的人。”

陆小凤叹息一声,“我不仅是个混蛋,还是个傻瓜,现在又成了个逃犯。”

金九龄笑道:“追你的人是个捕快?”

陆小凤道:“是个拿刀的美女捕快。”

金九龄突然哈哈大笑,道:“这个美女捕快莫非姓覃?”

陆小凤道:“你知道?”

金九龄的神情突然有些奇怪,但还是笑着的,道:“她给六扇门递了两封文书,申请逮捕西门吹雪。”

木道人愕然道:“西门吹雪?一个女捕快?”

陆小凤颓丧道:“她虽然是个女的,她的刀却能挡下西门吹雪的剑。”

古松居士对陆小凤道:“你莫非挡不住她的刀?”

陆小凤不说话了,就像有人问他能不能挡住西门吹雪的剑一样,他从来不会回答这样的问题。

木道人哈哈大笑一声,“为世上竟有能让陆小凤怕的人,当浮一大白。”

金九龄笑道:“无论什么样的人,这世上总会有另一个人是你要怕的。”

陆小凤道:“你难道也有?”

金九龄突然沉默了一下,抬头看向陆小凤,道:“只有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东方不败?

陆小凤到底接了绣花大盗的案子。他最近受了打击,又走霉运,需要一件成功的事情改改运,因此,他拿出了十二分热情,誓要逮到那个会绣花的男人。

“会绣花的男人?”覃逆面无表情,眼睛却突然亮晶晶的。

被追得惨兮兮的陆小凤已回来自首了,老实交代了自己的一笔风流史,以及风流史的残留物——那棵青春永驻的小草。并承诺一定会将那个美丽妖娆的老情人追回来,送给覃逆看看。

于是,死刑改死缓。覃逆很人性化地送了他一句言情小说里常用的说辞,“你早晚要死在女人肚皮上”。对于这句一听就知道不是覃逆原创的盗版,陆小凤的反应是一个踉跄差点栽在地上,他确认这是覃逆所能说出的最恶毒的诅咒了。

覃逆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一幕场景:高高的阁楼上,一副五彩缤纷的绣架,绝代风华的东方教主一身红衣,青丝飘扬,纤手捻针,樱唇轻吐:“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鸿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

陆小凤盯着陷入想入非非的覃逆,一头雾水。

花满楼疑惑地微微侧头,“覃逆?”

覃逆突然回过神来,一把抓住陆小凤的袖子,脱口而出:“你一定不可以杀他!”还没等陆小凤把喉咙里那个“啊?”吐出来,紧接着覃逆又快速摇了摇头,“不行!你不杀他他该杀你了。”

陆小凤茫然地看向花满楼,“花满楼,我是不是漏掉了什么?”

花满楼微笑摇头,“没有。”

陆小凤转头看向陷入无限纠结中的覃逆,“你认识他?那个会绣花的男人。”

覃逆斩钉截铁道:“不认识。”

轮到陆小凤纠结了,“那你为什么不让我杀他?”

“因为你不可以杀他!”覃逆严肃地道。

陆小凤瞪眼,“为什么?”

覃逆:“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可以!”

陆小凤:“……!原因呢!”

覃逆又开始纠结了,东方不败再风华绝代,他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做为一个警察,要为SS级杀人犯找个辩解的理由,实在太难为她了。可是……可是……警察也是人,也是有点感性的啊,尤其是最后东方不败坠崖时对令狐冲说的话:“我要你永远记得我,后悔一生”,实在是太……咦?他不就没杀令狐冲吗?

覃逆猛地转头,盯着陆小凤,眼睛亮得让他心里发毛,“你可以感化他。他毕竟是有情的。”

陆小凤拿着酒杯的手一顿,“你真的不认识他?你知道他是谁吧?”

覃逆脑中迅速盘算,这个案子她已经决定绝不会去掺一脚的,不在她辖区范围,也不在她职责范围,更没有人来委托她,于是,一扭头,“我只知道他叫东方不败,是黑木崖的教主,其他一概不知。”她没有说谎,电影和电视都是不一致的,谁知道现实更符合哪个?

“东方不败?黑木崖?”陆小凤两眼茫然,扭头,“花满楼,你听过吗?”

花满楼摇摇头,“没有。”

“黑木崖是什么?教名还是地名?”陆小凤只好追问现场唯一的“知情人”。

覃逆坦白道:“地名。”

陆小凤继续问:“在哪儿?”

覃逆道:“不知道。”

良久,陆小凤盯着覃逆,道:“你说他是有情的?要不,你去感化他?毕竟,怎么说,美女出马,要比我这个大男人强多了。”

覃逆坚定摇头,“不行!他不喜欢女人。”

噗!陆小凤一口酒喷了出来,不喜欢女人……什么意思?那也就是说,他喜欢……一扭头,正对上覃逆发亮的眼睛,陆小凤脑子一嗡,脑子里只剩下四个字:有情……感化……有情……感化……

噌!陆小凤二话不说,从椅子上蹿起来,连酒杯都来不及放下,从窗口窜出,一眨眼不见了踪影。

覃逆看着他一会儿变成一个小黑点,再次逃跑,眨了眨眼睛。

花满楼笑问:“他真的喜欢男人?”

覃逆点点头,“嗯。”接着又补充道:“他杀过很多人,但却宁愿自己死了,也不愿杀那个他爱的男人。说起来,他爱过的那个男人还真跟陆小凤有点相似呢,都是浪子。”

花满楼脸上的笑容顿了顿,不知该说什么好。

覃逆却又来了一句,“好像也有说,他喜欢有胡子的男人的。这个我记不太清了。”

花满楼开始犹豫是为陆小凤祈祷,还是去通知他赶快刮掉胡子了。

等到覃逆恍然想起这里是古龙先生的陆小凤世界,东方不败貌似是金庸先生笔下的人物,两者八竿子打不到一起时,她已经坐在了万梅山庄的火炉旁。

而其时,陆小凤已经剃光了胡子,换了一身老学究的衣服,板着脸,面目全非地站到了目瞪口呆的金九龄面前。他的身边还跟着猛翻白眼的薛冰和一脸微笑的花满楼。他们准备去一个叫黑木崖的地方,寻找一个叫东方不败的教主。

冬天的万梅山庄很美,一地银白,红梅枝头裹着落雪,相映成辉,偶尔风过,枝摇雪落。

冬日的第一场雪已经下了,就在昨夜,化雪的天气是冷的,但他们却在用那雪水泡茶。茶是寒的,红色的梅瓣在杯中起伏,饮一口,清洌寒舌,却有淡淡的梅香在唇齿间散开。

覃逆的手边放着一本话本小说,虽然比不得现代的言情小说,却也比晦涩艰涩的大明律要好太多。万梅山庄的财势果然不凡,西门吹雪只需要吩咐下去,自有人办的妥妥当当。

庄里的人并不多,至少覃逆没见过几个,除了西门吹雪的四个侍女,就只有老管家和门房是她见过的。但无论是谁,都很安静,静静却一丝不苟地做着自己的事。就算是走路,脚步声都几不可闻。

覃逆看着厚厚的落雪上淡的几乎看不见的脚印,心中对杀手窝的实力猜测又更上了一层,顺便更庆幸自己不在六扇门工作。

“所以,你就告诉了陆小凤那个会绣花的男人是一个叫东方不败的话本小说里的人物?”

西门吹雪仍旧是一身如雪的白衣,乌鞘长剑放在他的手边,寒星般的黑眸中闪着笑意。

话说,冬天里这人身边似乎格外冷。

千里迢迢跑来找虐的覃逆正在低头忏悔,她知道情报对于一个警察,好吧,也许该称为侦探而言是多么重要,可是真的不能怪她,这天底下有几个男人是喜欢绣花的?还都是武侠世界里,大张旗鼓绣花的男人,而且都杀人如麻。满足以上条件——东方不败!

“我听说是个长得满脸大胡子,大热天还穿着件紫红缎子大棉袄的人。”西门吹雪很少出庄,却并不代表他不知道江湖上的消息,否则,他怎么决定什么人该杀?

幻想中风华绝代的东方教主立时破灭。覃逆有点难以接受这个新形象,最起码,她没有办法想象秀美的阁楼中,一个身穿紫红色大棉袄的大胡子男人坐在五彩缤纷的绣架前捻着针摇头晃脑:“天下风云——”打住!

“我得通知陆小凤,不要去找东方不败了。”覃逆的责任心立刻让她知错就改。

西门吹雪点点头。

为了表示忏悔的诚意,覃逆决定自己写封信,让人送去给陆小凤。

万梅山庄的人办事效率非常高,信送到的时候,陆小凤还没有出发。虽然金九龄很相信陆小凤的能力,但他还是坚持要先派人去弄清楚那个从未听过的黑木崖在何方,那位从未听过的东方不败教主是何人。

结果,黑木崖是话本小说里的地方,喜欢留胡子的浪子的东方不败是话本小说里的人物。

陆小凤死死地盯着送来的信,简直要把那上面的“覃逆”两字瞪个窟窿。然后把信一扔,抓狂地窜回房间,直接把身上的老学究衣服扒了下来。

金九龄笑得前仰后合,薛冰在一旁捂着嘴拍桌子,花枝乱颤。花满楼也是忍俊不止。

“她一定是故意的!”换回正常衣装的陆小凤摸着光秃秃的胡子处,咬牙切齿。

花满楼笑道:“她说过,她基本不骗人,她骗人的时候从来没人不信的。”

金九龄道:“幸亏我们还没有出发。不然我们这些人就成了一群傻子了。”

陆小凤恨恨地从金九龄手中拿过已经被捏地有点变形的信纸,瞪着上面已经有些潮湿的“覃逆”二字,道:“话本小说!我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她说的话了。也再不会相信任何一个女人了,女人都是骗子。”

薛冰眼睛一瞪,狠狠地掐住陆小凤的胳膊,“你说什么?!”

且不管陆小凤与薛冰你追我跑,打情骂俏。覃逆一信寄出,交代清楚,坦诚承认错误。请了长假又知错能改的好孩子立刻心事全抛,在万梅山庄烤着火炉看着话本小说,悠哉悠哉地过起冬来。

顺便一说,小看花没来,到花家过冬看门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还请大家不要纠结与原着季节不符的问题




☆、第二十章 与杀手同居的日子

穷人总是幻想富人的生活,富人总是害怕穷人的生活。

但实际上,人的生活无非是吃穿住行,差别只是房舍的高矮宽广,饭食的好坏温饱,衣饰的简朴精细,或者出行马车的舒适级别。

江南首富的花七公子喝的不是琼浆玉露,万贯家财的西门庄主吃的也不是龙肉凤翅,至于“一剑飞仙”的白云城主出门难道还会腾云驾雾?

覃逆一点也没发觉自己二两银子薪水的小日子跟在万梅山庄白吃白喝的“大”日子有多少差距,除了话本小说的购买力。她甚至都没发觉西门吹雪一件衣服就能抵得上她一栋房子。

她在这里过得自在坦然。一个有着暖暖火炉的房间,一杯或温热或冷冽的梅花茶,一部缺了点现代精彩跌宕情节、聊胜于无的古文话本小说,她可以津津有味地窝在那里一天。

西门吹雪的生活很讲究,却也很简单。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练剑、悟剑。他习惯清晨在雪地上练剑,剑光闪闪间,残梅飘落,雪片纷飞。

这时候,覃逆往往会陪他,因为她自己也有这个习惯。他们都是习惯晨练的人。

刀剑相交,出招拆招,是在练剑练刀,也是在悟剑悟刀。武学,从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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