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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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全本)-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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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温,他毫无察觉,兀自自在,等想到应该跳出来时,已经失了力气。
不过幸运女神总是眷顾程少臣,他的词典里从来没有“失败”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兴趣而“放弃”而已,所以他一向是胜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预计的还要早许多的时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给他。
倒也难说究竟谁是真正的胜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从不午休,所以第一时间送了过去。进了他办公室,听他正在打电话,口气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点了吗?午饭吃过没?吃的什么?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么快,出去的话不要自己开车……”
屋里太安静,即使我努力地不偷听,也隐隐听得到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你今天已经打了三个电话了,你怎么这么闲?你烦不烦?”
我忍着笑,快要憋出内伤,被我们领导白了一眼:“你敢在这里笑试一试。出去出去,午休时间你进来干吗?”
这下子,我噗一声就真的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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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女人真麻烦,不识好歹。”
做上司的出气筒以及代上司家属受过有时候也是我们下属的工作职责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议。只是后来实在忍不住告诫他一句:“适可而止啊领导,过度的殷勤只会令尊夫人觉得,你是因为她肚里的孩子才突然转了性,这个结论会令她格外地生气。”
“就算是那个原因,也是因为孩子的妈妈是她啊。”
“这么煽情的表白,你应该回去跟程夫人讲,跟我讲做什么?”
回办公室思忖了十秒钟,难道领导的意思又是要我代为转达?不是吧,这个闷骚男,我敢打赌他不曾对她说过“我爱你”,99%的把握。当然,她跟他说这句话的可能性则更小些,也就0。1%吧。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这三个字,初恋以及向楠,他们都对我说过。当时以为它珍贵如金,如今知道它的价值必要时是负数。
(三)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饭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他们两人有一点很神似的气质,彬彬有礼,实则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不过,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凉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许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则随和许多,温润如玉。他们俩的相处客气而冷淡,彼此话不多,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都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于是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很难看到,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堆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通知的我,我在家里闷到觉得大脑与心脏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须要找人说说话,于是翻出一瓶红酒,打电话给江浩洋:“你有空没?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也算熟了,偶尔一起吃个饭。他也是个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务员小区,他却宁可住到这一处清静地,每天浪费许多的时间与汽油,大多数时间一个人,偶尔也会遇见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从未在小区内出现过。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卖,我还动手做了个沙拉。除了泡面,我也只会做这个了。红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暗,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盖着毛毯。头疼得快要炸开,起身去洗脸时,发现眼睛肿得像桃子。我只记得自己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也不管他是否愿意听,却不曾记得自己竟然哭到这么失态。这下子可真要没脸见人了。
“你既然醒了,来喝点粥吧。”江浩洋在门口说,没有进屋。
他的粥煮得相当不错,会下厨的男人总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并不愉悦,身体难受还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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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是一种很好的养生方式,可以锻炼心肺腹肌还可以排毒。”
这话多么抚慰人心,于是我笑:“我都说什么傻话了?”
“没说傻话,只是陈述了一些事实。你生气的原因不是他结婚,而是他都要结婚了还存心让你不好过。如此而已。”
我竟然连这个都说了,酒可真不是好东西。我的确生气的成分大于伤心。向楠在电话里说:“谈芬,对不起。可是当初你如果肯坚持一下,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给我足够的信心和勇气,让我可以为我们俩的未来与家人抗争到底。但你那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你的生命里有我没我都一样。”
重新回想起这句话,我又郁闷了一下,仰头把一大碗稀饭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阳冈上喝大碗的水酒,我的确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饭。我这维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彻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给我盛一碗,见我再也不肯抬头,仿佛自言自语:“今天你哭的时候我在想,当时她若也曾为我这样伤心地哭过,那我一定不至于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
“可我是为我自己哭,不是为别人。还有,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大人哭与孩子哭,从来都不一样的。孩子们哭,是因为他们知道哭会令他们得到想要的。而大人们哭,通常是因为永远的失去,不可能再得到了。”
就这样渐渐地熟起来。都不是擅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周末就更加无事可做,天气又这样热,在屋里吹空调才是正确选择。他不爱收拾家,通常请钟点工去帮忙,但书房和卧室是不让别人动的,于是有时我会去帮忙,顺便蹭他一顿饭,江浩洋有一手极好的厨艺。也有时到我那里去,反正只是几步路而已,我备好食料,洗好切好只等他来下锅。如此简单而纯粹的关系。
程少臣与沈安若的儿子出世后,我去看了几次,因为老板那阵子常常旷工,我不得不到他们家去请示汇报。那小婴儿实在太可爱,粉嘟嘟的胳膊腿儿,水汪汪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像爹也像娘,看得我爱心泛滥,恨不得自己也能立即弄出一个养着。
第一次看那小婴儿回来,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个孩子长得如何像一个小天使,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婴儿,都忘了人道主义地顾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说:“替我选份礼物,下次帮我带过去吧。”
“你不去看一下?”
“我记得我们那儿有不成文的规矩,男性友人不该在满月之前去探望。”
“哦,我从没听说过这种怪规矩。你想买什么?”
“你看着买吧,你更清楚他们喜欢什么。”
“他们什么也不缺。依我看,你不妨送你跟安若的合影,或者你们当年的通信,刺激一下程先生好了。”
“好主意。其实还真没怎么有,我们没拍过几张照片,姿态也不亲密,信也没几封,没有肉麻语句。再说了,程少臣难道会在乎?”
“我想他会装出一副在意的样子,以表达他对程夫人的重视。”
后来我再满眼红心地提及那个宝贝小婴儿,江浩洋就说:“既然那么喜欢小孩子,不如早些结婚,自己生一个。”
“哪有那样容易。找个能协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难事,但要为孩子找个爸爸却不容易,总不能太差劲,总得看着还顺眼……至少能跟我凑凑合合地过完这一辈子吧。”
“你的要求这么低?”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觉得只要不差劲,还算顺眼,能凑合就成,那不妨咱们俩凑合一下吧,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这求婚太突兀,一时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时间一秒一秒地流走,屋里静得令人尴尬。
江浩洋轻咳一声:“是或否,总该有个回应。这么吊着可真让人难受。”
僵局一旦打破了,我也终于有了语言能力:“你给我一点点时间,我正在思考……我若说‘好’,我担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觉得我太不矜持,以至于你因此鄙视嘲笑我。但是我若说‘不’,我又担心过时不候,如此大好的机会白白错过。”
“这样复杂的问题由我来解决。就当刚才你已经拒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认真的,谈芬,你是否愿意嫁给我?”
当然愿意,虽然这求婚来得很突然。我怕什么呢?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凑合着过一辈子。
番外四:我的爸爸妈妈(幼齿狗仔小小程)
(一)醋坛子
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美丽的妈妈,大家都这样说。这些“大家”包括我外公,静雅伯母,恋婶婶,任爷爷,陈奶奶,白老师,李叔叔,陈叔叔,孙阿姨,张婶婶,还有所有见过我妈妈的小朋友们,许许多多的人。
不过,不包括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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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一回我跟爸爸说,我同学的爸爸夸我妈妈美丽温柔,爸爸说:“那些比你妈妈温柔的人没有她漂亮,比你妈妈漂亮的人没有她温柔,她就是加权平均数比较高而已,而且具有很深的隐藏性和欺骗性。
爸爸老是欺负我比他念书少,跟我说一些绕口令和外语一样的话,我听不懂。但是有一件事我懂了,我爸在吃醋。
对了,我叫程珈铭,这名字是妈妈取的,也是爸爸取的。据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本书里有一个男的名字叫程家明,妈妈非常喜欢他,所以想让我也叫这个名字。本来爸爸也同意,虽然他觉得这个名字很俗气,但他很尊重妈妈的意见。可是后来爸爸一不小心知道了这个名字的由来,于是非常的气愤,一定要给我改名字。爸爸和妈妈谈判了好几个小时,所以最后我的名字就成这样了。
爸爸可真是醋坛子,虽然他常常装出一副根本不在乎的样子。
(二)大豆腐
昨天妈妈不理爸爸,爸爸也不理妈妈,都很有骨气。到了晚上,妈妈来我房间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爸爸也过来哄妈妈:“别生气了,算我错了不行吗?”
妈妈说:“什么叫算你错了?本来就是你错了。”
爸爸说:“是是,您说得对,确实是我错了。”
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在装睡。因为妈妈每次以为我睡着时,都会轻轻地摸我的鼻子、眼睛和头发,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非常的幸福快乐,所以我喜欢在妈妈哄我睡觉时装睡。
爸爸简直一点男人的立场都没有。这哪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根本就是大豆腐。
不过爸爸只在妈妈面前像大豆腐,他在别人面前都很像大丈夫,尤其是在我面前,每次训我时,都要等着我露出很害怕的样子时,才肯放过我。
爸爸不训我的时候,我还是很爱他的。
(三)榜样的力量
爸爸教育我,身为男孩子,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比如说,不能打女生,不能动不动就哭,不能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去幼儿园,不能挑食,不能说谎,更不能一见不到妈妈就到处找她。
可是……
周末爸爸趁我不在他眼前的时候打电话给正与秋雁阿姨逛街的妈妈:“你们都逛一天了,不累啊?晚上你们还要一起吃饭?改天再吃好了,今天早点回来吧,珈铭都找你一整天了。”555……我发誓我没有找妈妈一整天,我只找了她一次。明明是爸爸自己想找妈妈,竟然还说谎。
有一回我发现爸爸吃饭时把自己碗里的香菜、姜和肥肉都挑出来偷偷扔掉。
我也不喜欢这几样东西,而且我发现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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