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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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墉文集-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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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行移动的能力,从我种的那一刻,便决定了它的一生。

  如果下面有块大石头,而我未察;如果那是最贫的黄土地,或没有阳光的死角,就算这

种于是最好的,又如何呢?当别人在阳光中茁壮,展开如盖的青绿、开花、结果的时候,它

却可能永远像侏儒一样瑟缩在角落,而后或是在怨骂声中,被拔除。或在一个寒流的夜晚,

悄悄地死亡。

  这样想来,我就觉得自己更伟大了,因为在桃花开的时候,我会特别去摸摸每一朵花

蕊,帮助它们受孕;在紫藤攀爬时,我会帮着它们找正确的途径,将那贴在地面的升高,转

进铁丝栏的拉出来,使它们不致在往后的日子,因为环境的阻碍而影响了发展。

  至于百合、郁金香,这些球根的花,我更在暮秋时,为它们分家,免得在地下不断繁

殖,因为挤在一起,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营养。

  当然施肥更是不可少的,想想这样“见缝扎针”,一作接着一作,一棵连着一棵,如果

没有足够的养分供应,怎么可能长得好呢?我的肥料来源从来不虞缺乏,因为一面除草,也

就一面积了肥。我在院角总是挖有一个大坑,将那清除的杂草、朽叶全往里倾,倒满了,则

盖上土,经常喷水,使草叶快速地分解,如此一坑一坑地替换,自然总有黑褐色的腐殖肥料

供应。有时甚至直接将花果种在这些坑上,长得更是茂盛。

  每当我把那些肥料洒在田间时,总是嘀嘀咕咕他说:“来!用你兄弟们的尸骨滋养你

吧!”

  至于将花果种在肥料坑上时,则讲:“在千人家上建立你的凯旋门吧!”

  这时,似乎又觉得自己由这园中伟大的家长,一下子变成了有虐待狂的刽子手,青面撩

牙地发出阴阴的冷笑。看世间的繁荣与萧条、生育与杀戮、伟大与卑微,全成为自己导演的

一出戏,且沾沾自喜……。




母亲的耳机


  母亲配了助听器,家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过去总是听见她在厨房用力地关柜门,将锅盆

撞击得锵锵震耳;餐桌上每当她放下碗时,大家更极力地忍耐那碗底与玻璃桌面的强力撞

击。尤其使人受不了的是她推电锅,如同粉笔滑过滞塞黑板时令人汗毛耸立的锐利音响。

  可是,一下子全不见了!甚至她忙碌地在厨房工作,都令人难以觉察,反倒是,当她刚

配上助听器,走出医院时,第一句话就是:这里的车子怎么那样吵?

  回到家,更是麻烦了!老人家开始抱怨每个人说话的声音太大,又说鹦鹉鬼叫得令她想

过去把它掐死,甚至电话铃响和别人打喷嚏,都能把她吓一大跳。

  于是过去唯恐铃声不够大,甚至得将无线电话放在她枕边的事情,全做了180度大转

变,亲友未进门,更得早早叮嘱:别再对着老人家的耳朵猛喊。

  尤其妙的是,她自己的嗓门也突然降下了一大半,过去如洪钟的声音,顿时变成了低

语,好像说的都是秘密,她说不敢大声,因为怕炸了自己的耳朵。

  跟着老人家便有些得意了起来,笑着警告家里每一员,以后别想再背地里说她坏话,因

为连我们关着门讲话,她都可能听得见。指着自己的耳机,老人家说:“我的耳朵比你们

强,可大,可小,碰到你们讲悄悄话,只要我把耳机调大声一些,就成了顺风耳!”

  老人家果然厉害得有些可怕,走在街上,邻居老太太正跟媳妇聊天,我们年轻人尚且没

有听见说什么,老人家却老远地搭上了话,敢情她全听到了,原来是因为过去耳朵不好时,

她是半听半猜,日久几乎能从对方嘴唇的移动,来猜想内容,如今听力增进几倍;加上

“看”的功夫,自然有了过人之能。

  老人更发奇想了,居然要去烫发店,改那20多年未曾变过的发型,原本的巴巴头,换

成垂向四周的卷发。原因是助听器虽然是植入耳壳的“隐藏式”,旁人注意,还是看得出

来,老人家神气他说:

  “要是用头发遮上,回大陆探亲,人家只当我是老少年,听力不让年轻人,多有面

子!”

  我说:“老小孩!老小孩!人年岁大了,就像小孩儿!您就算梳个马尾巴,我也不

管!”

  当然助听器也有缺点,就是只戴在右耳,声音即或发生在左边,她也觉得从右边传来,

过去大声讲话,她的裸耳还能听见,现在右耳变得敏锐,左耳就完全没有用了。在花园里,

只见她一面种菜,一边不断地转头四顾,寻找碉瞅的小鸟和鸣蝉;行在街上,后面有车驶

近,老人家总是做成要躲避的样子,正如她所说:前10年,不知是怎么过的,倒没让车撞

上,只是也没觉得世界这么吵。

  于是我想:这世界真有这么吵吗?对于不觉得吵的人,会不会正像是母亲未戴助听器

前,自己反而是噪音的最大制造者?

  同样的,作画时用强烈色彩的艺术家,吃饭时要大咸大辣的老餐,只怕实际上,对色彩

和味道的感觉,反而比一般人来得迟钝。至于那些一天到晚觉得生活太单调的人,恐怕不是

真单调,而该怨自己体味生活情趣的能力太差。

  只是身处在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中,正像耳科医生所说,是有许多困扰的,有时候前一

个病人是听力障碍者,才大声他说了再见;接着进来的,却是个戴了耳机的,忘记收束自己

声音,才开口,便见病人一惊,怨医生说话的声音炸耳,造成医生看病人,未开口,第一件

事就是观察对方有没有戴耳机。

  这样地推想,才发觉原来世人是那么不相同,我们就得以这不相同的了解,给予不相同

的对待,当自己觉得别人的声音太小,而还报以较大的嗓门时,一心只以为是善待了对方,

岂知却缘于自己的听力已经衰退。

  写到这儿,突见老人家蹑人书房,比了个吃饭的手势,过去她总是站在楼梯口大喊一

声,怎么而今有了恁大的改变。

  敢情听力太好的人,只怕自己大声说话会伤了自己耳朵,竟要变成哑巴了吗?




风筝之歌


  每一次看到孩子放风筝,就使我想起大学刚毕业,在成功高中教书的日子。放学之后,

我沿着林森南路,穿过交通频繁的忠孝东路,再向北行,走过火车道上的高架桥,回我位于

长安东路的家。

  或许因为当时还没有铁路电气化,华山车站前的空地又大,每次行过高架桥,总看到许

多孩子站在上面放风筝,有时候火车正轰轰地驶过,孩子反而大胆地开始松线,让小小的纸

鸯,乘着那一阵火车带来的风,倏地飞上天际。

  连我,也常跟着一块儿叫好,日久了,与孩子都熟念起来。

  那些孩子,多半都住在铁道边的违章建筑里,贫寒的环境,使他们买不起风筝,只好自

己糊,有些孩子手艺好,风筝一脱手,就能直上云霄;手艺差的,则任他牵着线,沿铁道边

的小路跑上百公尺,风筝还是又扭又转地;最后栽下来。

  跟他们相处近一年的日子里,最令我难忘的,倒不是放风筝这件事,而是孩子们天真的

对话。记得某日傍晚,虽然天色已经沉下来,有个孩子仍然兀自站在桥头,舍不得收线,因

为他的心已经随着风筝飞上了天际,他放出了有生以来,最远的一只风筝,我则是唯一陪着

他的人,分享他的骄傲。

  突然从巷子里闪出一个人影,尖着嗓子喊:

  “这么晚了,野到哪里去了?还不回家,小心挨揍!”

  孩子一下慌了,手忙脚乱地收线,却愈是心慌,手愈不听使唤,几次把线绞成一团,又

几次让已收好的线溜了出去。孩子急了,虽然在阴暗的暮色中,仍然可以看到他急得泛红的

双颊,他气急败坏喃喃地说:

  “回家!回家!当然可以回家,可是我要回家,它(凤筝)不要回家,我怎么回得了

家?是它野!不是我野,口家打它!”

  孩子天真的话语,却让我感到一种难以形容的人生境界。以后的日子,我先把这个故事

写成了诗,又引申为哲理,放在“萤窗小语”之中,而一直到今天,每次在异国的郊野,看

到孩子们放风筝,更总是把我带回那一刻:“我要回家,它不要回家,我怎么回得了家?”

  在我最早的记忆中,只有两样玩具,一直不曾褪色。一个是我收藏成堆的香烟罐,一个

是我的老鹰风筝。

  香烟罐并不能算是我最喜爱的,之所以能记忆这么清楚,大概是因为搬家时全忘在旧房

子里,由于心疼、吵闹而变得深刻。老鹰风筝则是我真正喜爱的东西,因为它是父亲买的,

再加以组合,帮我放上天去,且将线的一头交入我的手中。

  那是一个午后,想必正逢假日,父亲带我到家附近的龙安国小玩,才走出巷口,就看到

天上有一只老鹰在盘旋,可以很清楚地认出头和身体,还有那抖动的翅膀。

  “老鹰!老鹰!”5岁的我,大声叫着。

  父亲抬头看了一阵,说:“大概不是真的,是个风筝!”

  那时候似乎放风筝的人不多,最少这是我所听到的一个新名词——风筝。

  我们走入龙安国小,果然操场中央,正有位老先生在放风筝,几个孩子指手画脚地围在

四周。

  许多细节已经记不清楚,也忘了那位老先生是不是专卖风筝的,只晓得那风筝后来到了

父亲手中。

  对于凤筝的印象却是极深刻的,那是以细竹条编成骨架,再缝上灰色的绸子制成;绸子

上还画着眼睛和羽毛的图纹。但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能给人那么逼真的感觉,它妙在不但

有老鹰长长的身体,而且还有个弯弯的弧度,看来就像是立体的身躯,头上更带着尖尖的

啄,加上圆睁的双目,真是威风凛凛;至于翅膀,一半有着竹架的支撑,一半则任那轻绸虚

挂着,放上天去,风一振,翅膀就扑扑抖动,活像是展翅翱翔的座隼。尤其神妙的是,那双

翅膀居然可以装卸,不用时将翅膀抽下,只占小小的空间;要玩时,则只需将翅膀近身一侧

的两支长竹片,插入身体上的插座中,就顿时成为了足有三尺宽的风筝。

  往后好长一段日子,每当父亲有空,又天气晴和,我们都是伴着风筝度过的。父亲先将

风筝装好,放上天空,再把线圈交到我手上。

  “小心拿着,这风筝老鹰一飞上天,就成真的了!真老鹰力量可大极了!抓不紧,它就

会飞不见的。”

  听了这话,我的小手是抓得更紧了,只觉得长线的那一头,有着不断的震动传过来,那

是一种挣扎!它想飞跑。因为凤筝老鹰的家是在天上,所以一上天,它就活了!只是为什么

一落地,它的翅膀又跟身体分开,一动也不动地躺在抽屉里呢?

  第一个自己做的凤筝,根本没能上得了天,才起飞,就栽到地上,岂像我那坏了的老鹰

风筝,只要一只手,迎着风,轻轻地松线,自己就能展翅而去。

  但我还是捡回了那只不会飞的风筝,重新绑,重新糊纸,又重新在苍茫的暮色里,冲出

门去,加入那群犹未散去的小朋友中,请一个孩子抓住风筝的下端,在高喊松手时,抓着线

圈猛跑。

  只是依然掉了下来。

  渐渐地,我做的风筝有了进步,虽然还飞不高,且猛打转,但总是飞了起来。

  我把风筝拆开,将小竹条削得更平均,又拿另一支竹子撑着,量度出重心,画上记号,

再把垂的那根绑上去,且斜着加上两支小竹片。由于左右力量非常平均,相信绝不会再打转

了。

  只是放上天,它虽不转,却仍左右摇摆个不停,我又丢了脸,直到有一天,为它装上了

好几条长长的尾巴,那风筝才真正平稳地飞起来。

  “原以为不装尾巴可以飞得轻快些,岂知道反而不稳了!难道那看来像是累赘的东西,

反倒有这许多用处?

  那时候,我小学四年级,放风筝成为孩子间最热门的课外活动,尤其是初秋的日子,整

个台湾大学操场的天空,都飘着远远近近的风筝,电线上、树梢上,甚至房顶上,常看见坠

落的风筝,但尽管有些还非常完好,除了物主,却不见有人去捡现成,大概是因为,每个人

都希望做自己的风筝。

  放风筝的美,岂只是风筝在飞,而且是自己在飞,从自己的手上,扎出来一片方方圆圆

的小东西,为它装上尾巴,绑上线绳,再加上五颜六色,这——就是我的代表、我的孩子、

我的化身,且看今日,谁的能飞最高!且看谁是绞了线、断了丝、栽了跟斗,垂头回家的

人!

  飞扬!这是我的想像,飞得愈高、离我愈远,愈是不容易看见,这手上的线愈是脆弱而

不可依靠,愈是我的骄做!

  在俄亥俄州,一片广阔的原野上,看风筝大赛,有立休几何形,看来像个大方盒子的风

筝;有灌了气,看来像块面包的塑胶风筝,有日本人画着罗汉脸的长方形大风筝,也有成百

节中国式的大蜈蚣。

  至于线,从细得看不清的钓丝,到比笔芯还粗的尼龙绳,更在特别表演中,展示了可以

暗杀别人风筝的玻璃丝线。

  参加斗风筝的人,不见得都有特大号的本钱,却怀着一大卷,先浸胶水,再蘸过玻璃碎

粉的“杀筝线”。那风筝似乎也经过特别设计,可以突然做快速的飘摆,倏地横穿到别人风

筝的下方、再猛然上升,只见放风筝的手向回抖那么一下,另一个风筝,就无声无息地翻滚

而去。

  人群发出一阵阵的惊叹,带着幸灾乐祸的呼喊,也有着些许同情的惋唱,还有那随着断

线风筝抖动、挣扎、飘滚、滑落、消逝,一种说不出的凄美,所发出的……

  那是一首一首的挽歌。美丽的凋零、英雄的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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