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夫君休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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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夫君休想逃-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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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清歌松开墨影,手掌在他的胸前轻轻拍了拍。
“你不用如此害怕,你不是太监更好,反正当初,本宫也只是看你穿了一件太监服,并未对你亲自验身不是?再者在那之前,除了安三宝之外,又还有谁认识你?你在本宫身边都是以护卫的形式出现的,故,其实从很早开始,本宫就将你当成是健全的男人,留在身边了。本宫今日,只是将多年的想法说了出来而已,再者,也证明了本宫没有猜错!好了,天色已晚,回吧!”
慕容清歌转身,墨影一时间脑袋还不能接受这突然的变故,愣愣的站在原地,走了几步之后,不见他跟上去,她不由转身。
“不给本宫掌灯么?”
墨影这才回过神来,忙拿起一旁放着的灯笼,满腹心事的跟在慕容清歌身边。
祁慕言立在一块石头上,冷风呼啸着在他身边刮过,吹起他墨黑的长发,随风而舞。
月牙白的长衫,被这狂风,吹得一并翻飞起来。清风刚从帐中出来,便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这风这么大,还像钢刀子似的,割得人生疼,这主子今日是怎么了?好好的营帐不待,非得待这地方吹冷风。
清风有些纳闷,同时也真心的心疼他主子,不由提醒道:
“主子,外头风大,您还是进帐中休息吧,若是染了风寒,该如何是好?”祁慕言双眸静静的望着远处的树林,当他看到一点点亮光从远处慢慢移过来时,这才不动声色的转身,往自己的营帐走去。
 


、第五十一章  神秘男人

 在官道上走走停停,数日后,终于到达目的地,飘云城。
原本以为,既然是战场,那定会是满地狼藉,尸横遍野,狼烟四起。然而,真的到了这个飘远城,之后,方发现,实情并非如此。
飘云城里,一切安好,街道上商店生意照常,小贩吆喝之声,声声入耳,街道上逛街的百姓,亦是颇多。
这…明明就像是一个和平的年代,哪里有半点战争年代的影子?慕容清歌在心中暗自纳闷,莫不是有人乱报了天狼国领兵侵略不成?
为何此次进城,并未有人来迎接,百姓也没有手举着鲜花,集体迎接她这位殿下,其实原因很简单。
她所带领的大军,在离飘云城三里地的驻地扎营,而她早换了便装,只领了墨影和紫若轩两人先进了城里。
如今形势还未摸清,就大张旗鼓,难免有些高调,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既然来了这飘云城,自然先得摸清这里的套路。
当然,在她来之前,张三宝早已经先派了暗卫,在暗处保护慕容清歌的安危。而莫非也之前摸清了底细,深知他这主子的喜好,每到一个地方,必定是先要去将肚子填饱一番。
故,慕容清歌一行人,直接奔往飘云城最大的客栈—凤来居。
当客栈伙计看到慕容清歌他们三人从门外走进来时,当时就只觉眼前猛然一亮,就好像看到了三个天仙一般的人物,来到了他们客栈的门口。
人皆有喜好美好事物之心,这店小二,看到三个天仙一般的人物,自然是赶紧的往上贴。
“哎哟,几位客官,是住店还是用餐啊?”
墨影很自然的走上前,阻止那店小二再往前凑,挡在了慕容清歌身前,目光冷冷的盯着那个店小二。
店小二被他这种冰冷的目光,盯得全身汗毛直立,冷汗瞬间冒了出来。
“给我们准备两间上等客房!”说罢,将手中的一锭银子,扔向店小二。店小二一见银子,立马双眼圆瞪,眼中顿时像放烟花似的,那叫一个亮堂。
快速接过银子,嘴巴已经咧到了耳朵旁,一个劲点头:
“好的,几位客官,请跟我来!”
店小二拿着那一锭银子在手中掂量了一番之后,快速放进了怀里,心里美滋滋的。
心思着,这三人,不但长相出众,美若天仙,出手还如果绰阔,当真是遇上极品贵人了。
店小二得了银子,自然是越发的献殷勤了,领着慕容清歌一行到了二楼位置最好的一间上房,随即指了指旁边的另一间。
“三位客官,就是这两间了。请进来吧!”边说着,边伸手将门推开。
慕容清歌先行进去,不想这区区一个边境小城而已,上等的客房,竟然是如此的华丽。
此等装修,并不比京城那些大客栈,要逊色多少,可见这凤来居的老板,财势雄厚。
“三位客官,请稍作休息,小的这就给你们去拿些糕点和茶水来,这是点菜单,请过目!”
店小二也是个激灵的主,经过这一路走来,也知道了,这三人中,谁最大。
所以这菜单,也是直接递到慕容清歌手上的,慕容清歌接过菜单,心中却在想,这个凤来居的老板,不但有钱,还是个心思极缜密的主嘛,那个时候的人,就知道用菜单了?
“墨影,去将窗户打开吧!”
“是!”墨影走到窗户边,将窗户打开,慕容清歌只是不经意的一撇,目光直接瞟向坐在大厅靠窗边的某一位置上,然后就挪不开视线了。
美男子,她倒是见过不少,只是这个男子,即便只是一个侧面而已,就让人有种被吸住的错觉,生生挪不开视线了。
麦芽色的肌肤,比紫若轩以及祁慕言更多了一份男子气概,眉目深邃,五官硬挺,特别是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的鼻梁很高,看得出他的鼻子很挺。
阳光透过窗户,从外面照射进来,更让他的周围似笼罩了一层淡淡的光晕。他穿了一件淡金色的长衫,墨发高束,却并没有束成一个发髻,而是由着它随意的披散在后背。
窗外的阳光,照着他那淡金色的身影,无形中就像在他的身上踱了一层细碎的金光,闪得人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他虽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却早已经将自己与那大厅之中的凡人隔离开来。
慕容清歌心中大惊不已,不想这区区边境之城的客栈里,竟有如此一位气质不凡的男子,倒真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果然这等地方,都是藏龙卧虎之地啊!
他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气,堪比皇家之人,而令慕容清歌疑惑的却是,他的身边却只跟了一位垂手而立的青年。
不过,那青年虽收敛了自身的气息,然而慕容清歌还是知道,那位随从,武功不凡,至于那位公子…连她都感知不到他的内功底蕴,由此可见,他的内力,定不会在她之下,甚至还要高于她。
她静静盯着他看了一会,心中盘算着,此人会是谁,而且她也酌定,此人定非善类,也一定不是平常人家的公子。
然,那公子在静静的喝了一口茶之后,却突然转头,深邃的双眸,直直的望向她这里,慕容清歌心中一咯噔,还未来得及收回视线,那公子便已经施施然起身,调转了视线,转身往门口走去。
而慕容清歌清楚的看到了,那位公子在转身之际,分明冲着她勾唇笑了!
突然有种被人偷窥了心事般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爽了。
而且刚才那一抹笑,明显的带着三分的戏谑,七分的通透,笑得那样得意,却自然。
难道那个男人,竟然会认识她?知道了她的身份?还是她不过是想多了,其实只是正好视线相撞,他礼貌的给予一笑而已。
但不管是哪一种,她都觉得相当不爽,因为来此的第一天,就碰上如此一位深不可测的怪人,她如何安心?
紫若轩盯着慕容清歌看了半晌,随着她的视线望过去,除了满大厅大吵大闹的客人,倒是什么好奇怪的,不由更纳闷了,睁着他水汪汪的无辜大眼,水润的红唇一张一合。
“清歌,你在看什么?表情怪怪的,看了好一会了…”慕容清歌这才回过神来,收起心中的疑惑,恢复如初的表情。
紫若轩却不依不饶继续道:“莫非是这飘云城的百姓,与京都的长相不同,两个鼻子,三只眼?”说着他还伸长了脖子,似要看个清楚明白。
 


、第五十二章  放花灯(1)

 可看了半晌之后,发觉这里的百姓与京都的也并无二样,心中纳闷的同时,颇有些索然无味的将视线收了回来。
店小二很快上来,送来糕点和热茶,慕容清歌等点了菜之后,又快速退下,让厨房准备。
而刚才那一位气质不凡的年轻公子,却总是在慕容清歌脑海里出现,让她突然对他产生了兴趣。
当然这种兴趣,并非是喜欢,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想在京都的时候,慕容清歌因十岁便搬出皇宫,有了自己的在宫外的公主府。她自然是时常会穿着便衣,穿梭于街头巷尾。
她一直是个低调内敛的人,当然不会像她那个一向自视清高的大皇姐一样,每次出门,都搞那么大的阵仗,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当今太女似的。
穿着便衣出行,一来是因为她自己喜好清净的性格所致,二来嘛,自然是知道穿便服游历街巷,更能发现许多有趣的的玩意。
京都之地,本就在天子脚下,自然是有不少的达官贵人,用一句现代的话说,官二代,富二代,随意一抓就是一把。
期间也有不少长相俊美,气质不凡的年轻公子哥,但那些公子哥,与今天看到的这一位比起来,简直就是胭脂俗粉,完全不能苟同。
紫若轩见慕容清歌从刚才开始,便一直若有所思,几次本欲张嘴,却都生生咽了下去。
这时候,店小二将他们所点食物,统统送上了上来,陪笑道:
“几位客官,请慢用!”紫若轩正自郁闷,视线扫向客厅,发现不少人手拿风筝,不由纳闷道:
“咦?怎么每人手上都拿着一个风筝?”
店小二闻言,忙解释道:
“哦!几位客官有所不知,如今接近年关,城中百姓都将自己的心愿写在风筝或者是孔明灯上,放到天上,希望天神可以看到,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紫若轩眨巴着他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上翘的睫毛,微微的抖动着,衬着他那雪白的肌肤,尤为想伸手上去,捏一捏。
都快二十岁的人了,那皮肤竟然还嫩得能够掐出水来,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他轻启红唇:“哦…原来竟是这样…”
那店小二虽说是个男人吧,都被紫若轩这水嫩嫩的肌肤,美得人神共愤的长相,给深深的吸引。
愣愣的盯着紫若轩看了半晌,只差没有在他脸上给盯出个洞来。
而紫若轩对于他的这种眼神,似乎很享受,朝那店小二柔柔一笑,缓缓眨了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好像在说:
“我知道我很漂亮,是不是连你也被我迷住了?”
艾玛,瞧那得瑟样,真是让人受不了!
原本一直在沉思的慕容清歌闻言,抬头,望向店小二。
“你说那个放飞风筝和孔明灯的地,是在哪里?”
“哦,就是在这里不远处的河边,等天黑了之后,人们就会去放飞,今天天气不错,估计放的人也应该是较多的。”
慕容清歌点了点头,反正此刻也不急着回三里外的营帐,那里也有她的亲信以及暗卫在暗中把手,若是天狼胆敢侵犯,一定会有人通知她。
不过即便如此,她多少还是不太放心,莫非武功一般般,张三宝也是个半吊子,还吊儿郎当的,至于那个军师毕凌薇,是恨不得她在此出岔子。
权衡再三,吃过晚饭之后,慕容清歌命墨影先回军营,而她自己与紫若轩留下。
墨影一开始自然是不肯,但又拗不过慕容清歌的坚持,他不过是个侍卫而已,哪敢忤逆了她的意思,最后只得心不甘情愿的先去军营,但去之前,一再嘱托,若有任何事情,皆要发放信号弹。
慕容清歌就笑了,一脸意味深长的盯着墨影,看得墨影心里直犯憷。
“墨影,在你的心目中,你的主子我,难道就这么不堪?随意几个阿猫阿狗,就能伤了我不成?”
一句话将墨影堵得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只得垂首静默。
墨影终究先行回营,待到即将黑透时,慕容清歌换了一身白色长袍,外头还穿了一件貂皮小夹袄。
一头墨发只随意的绾了个发髻,并未有过多的点缀物,也就斜插了一枚白玉发簪,既古朴,又清爽,衬着她那一张绝美的容颜,颇为的清丽脱俗,别有一番韵味。
即便这天已经黑透,但这飘云城,却仍旧如白天一般热闹非凡,而且看这架势,比之白天,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且这热闹景象,灯火辉煌的架势,真真不像是一个时常被邻国侵犯的城市,倒更像一个百姓安居乐业的富饶之城。
慕容清歌边欣赏着各色彩灯,边暗自纳闷,回营后,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他丫的,这不是摆明的欺骗么?
紫若轩被这些美丽的花灯,风筝,看得眼花缭乱不已,一双美目更是瞪得老大,他两都是属于那种有着绝世容貌之人,一路行来,自然是引来不少百姓的观看。
好像他们两人,比那些绚烂多彩的花灯,还要好看,还让让人赏心悦目。
慕容清歌一路上神情淡淡,眉目清冷,自有一种生人勿进的强大气场。至于紫若轩,对着那些炫目的花灯、风筝,那是一路笑得嘴都合不拢。
“清歌,清歌,咱们也买一个呗?”当他们行到一个卖风筝与花灯的摊位时,紫若轩拉着慕容清歌就不走了。
慕容清歌停下来,望着那些美丽的花灯以及风筝,随即视线落在一旁红色的孔明灯上,她指了指其中一个。
“孔明灯怎么卖?”
原本还笑得一脸灿烂的紫若轩一听慕容清歌不是要卖花灯和风筝,而是卖一点都不好看的孔明灯,一张漂亮的脸蛋,顿时露出一抹不悦,水润亮泽的红唇,微微嘟起来,那神情,让一旁的商贩老板娘,看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差点就晕厥过去。
艾玛,这谁家的小公子啊,长得这么水嫩,这么俊俏,要是能娶回去当夫,那该多好…
老大妈,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自己都多少岁了,还要幻想着娶紫若轩为夫…
老大妈立时笑得满脸褶皱,露出一排大黄牙:“哎哟,才十文钱一个而已!”
 


、第五十三章  放花灯(2)

 慕容清歌点了点头,老板娘望着一旁鼓着腮帮子的紫若轩,忙讪笑着道:
“小姐,也给这位公子买一个呗,花灯、风筝也都是十文钱一个。”紫若轩一听,立时两眼放光,忙不迭的朝慕容清歌点头。
慕容清歌并未回答,只是走到一旁,随手拿起一个孔明灯看了一会,那老大妈见她不回答,也不好再说什么。
紫若轩看在眼底,心中无比的难过,垂了好看的眸眼,他这垂眸,一脸难过的表情,可让那老大妈看得那叫一个心疼不已。
望了望慕容清歌,张了张嘴,最后一横心,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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