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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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依酒-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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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还在下,雨势丝毫不见减小,低低的天幕压下来,闷雷一声声敲在云层。
突然之间,一道闪电劈狠狠地劈了下来,将那棵老榕树硬生生分成两半,树后被老管家紧紧护着的那个男孩,双眼圆瞪,漆黑的瞳里分明映照着顶上苍穹,被凄厉的雷电四分五裂!
……
轰动一时的洛阳贪污案,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
没有人知道它是不是真正有意义,自然也不会有人褒贬其好坏,因为无论怎样,生活在这个大圈里的人,他们束手无策,也无力反驳,习惯了习惯,也就习惯了忍受,习惯了适应,习惯了死亡。或许长久以来的悲伤最终都会麻木,是生,还是死,不过痛痛快快哭一场,来年在坟前祭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秋末冬初,下了第一场大雪,男孩随着老管家来到荒凉的乱葬岗,在一座孤坟边上无声伫立。皑皑的银色漫天飞舞,金箔纸湿漉漉的覆盖在荒草上,掩埋在雪堆里。
他伸手抓了一把雪,捏在手心,冰冷凉意渗入皮肤,穿透身躯,刺骨的寒风生疼的自脸上刮过,他指尖乌红,唇泛浅白,胳膊微微颤抖,心上暗暗发誓。
我会,带着那个人的头,来祭你们。
十年,给我十年的时间。
一个人,唯有装满了信念,才有活下去的动力,不管那样的信念是仇恨还是希望。
离开了洛阳,老管家带着他一路北上,去寻找一个远方的,不知名的亲戚。那时深冬,越往北走天气就越发的寒冷,他们身上的银两并不多,不敢轻易花掉,于是走山路的时候会选择挖野菜或是树根充饥。
大雪茫茫的深山里,没有鸟叫,没有虫鸣,没有人烟,死寂一片,他们的眼里除了雪再无其他,偶尔有几些个欢快蹦跶的活物在他们身侧跑开,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这个冬天,老管家没有熬过去,他很年迈了,身体着实受不了如此的温度,没有食物没有被衾,有的只是冰天雪地,和没有尽头的山脉。
男孩就在一座破庙中,抱着他静静地等他死去。
当一个年幼的孩子,在他最脆弱的年纪里,不住经历着死亡和别离,一次又一次的面对着尸体和死一样的寂静,或许有一些东西便在心里慢慢扭曲。
他已经不会再放肆自己的情绪,不会将一切感情表露在外,他的脸上渐渐冰冷,嘴角永远只凝固着同一种弧度。
他用雪把老管家的尸体埋在庙后,捡起放在包袱里的最后三十个铜板,继续往北而行。
三十个铜板用处何在?
一顿饭,一碗面,恐怕也就够个汤罢了。
如今最便宜的食摊上,一个铜板换两个馒头,倘使一餐便就吃两个馒头也不过只能撑十天。
那么十天之后呢?这是个谜,他暂时也不想去考虑。
东京汴梁,大宋京都,繁华闻名于天下,且莫说内城,单单城门也就足够威武气势。
早间正值良辰,各地采买的百姓颇多,人群拥挤,摩肩接踵。男孩站在城门之下,望着来来往往进进出出的人,一时竟有些茫然。
从今以后,他又该怎么办?何去何从?
若说是来寻那位远房亲戚,老管家已经身故,不知那人相貌和住址,更何况就是老管家在世也不一定找得到。大概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有做能寻得依靠的准备,只是既然走到了这里,自没有回头之路。
三十个铜板很快就会花完,他必须,在这之前找到安身之所。
雨雪顺着路面流开,他游荡在这个满是人的都城里,感受着只有一个人的孤独。
六七岁的男孩,孤身一人怎样才能很好的存活下去?
乞讨。
这是最为普遍的方式,也是相对轻松的活计。整个冬季,他都在城角的大酒缸旁边睡着,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张破棉被,成日窝在里面,一觉睡醒后再瞧瞧自己眼前的碗,多少总会有几个铜板,那也够他一天的食粮了。
冬去春来,转眼又是夏末,在汴梁呆了足足一年,他已混遍了城里每个角落,哪个地方富贵人家多,哪个地方乞丐少不挡事儿,他心里算盘一样记得清楚。
生活就这么平淡无奇的过下去了,如若他那日没有在街上看见金榜题名三元及第,身着一身戏服的金科状元骑着高头大马一路行来,或许会做一辈子的乞儿。
那天天气尚好,阳光明媚,街头巷尾聚集了一帮看热闹的人,纷纷向那状元郎道喜,那人笑得春风满面,抬手朝这边挥了一挥,不一会儿背后跟着的随从就撒了一大把铜板来,争得附近的人都去围抢。
他被挤在地上,胡乱抓了几把,紧紧将钱护在怀中,耳边忽听得有两人笑谈。
“这状元郎的排场可比上回那个强得多了。”
另一人笑了笑,不置可否,“攀上了一个好亲家,那是自然。想当初我才见他的时候,不也是个穷酸书生么?”
“哦?”对面的那个觉得好奇,“怎么说?”
“嗨……还不是入赘去了王尚书府上,被他家小姐看上了方才出资助他考状元的。好歹争气,考了个状元回来,否则就糗大了。
如今是当了状元,染了几分官气儿,你哪晓得他从前的模样……啧啧,比樊楼门口讨钱的叫花子好不了多少的。”
“那可真是风水轮流转……”
这二人后面说的话,他已没有注意去听了,一心只思索着科考一事。往日爹爹的话语一遍一遍在脑中回荡,当时他并不怎么理解这读书的意义,眼下一想,对于贫民百姓而言唯有这一条路方能跃上龙门。
也难怪会有这许多人寒窗苦读数十载,平心而论,他只能高中踏入官场才能寻得陷害爹爹,使得他家家破人亡的凶手。
那天起,他不再睡街上乞讨,而是想方设法地四处攒钱,去偷去抢去骗。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他做过书童,当过小二,去过青楼,去过王府,在岁月里开始长大,在时光中被打磨。
上元时候,灯火辉煌,行歌满路,到处是妖冶的热闹,到处是绚烂的喧嚣,到处是欢笑的人群。大街小巷,繁华如梦。
没有人注意到,在汴梁最幽暗的角落,独坐着一个人,一个人捧着书淡然的看天空。
眼前尽管有多少的绮丽,在他心里也不过只剩下冷笑。
因得从小出自书香之家,再加上他本就甚有天赋,五年后便高中探花,且入赘一位侍郎府上,不久后进入翰林医官院。
这些年里,他一直在调查洛阳贪污案,但因自己势力单薄,许多地方不能深入,而奇怪的是,如此看似简单的案子背后,好像还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似乎有一个什么重要的人物,是所有人想不到,也无法触及的。
在一次偶然里,他同某位前来看病的大人闲谈,说笑间提起了钱英此人,那人对他的事情似乎十分清楚,他便就留了一个心眼,晚上多加了几坛子烈酒把他灌醉,迷迷糊糊套出了当年的一些旧事。
原来害他到这般地步的,便是那个叫做钱英的人。
兴许是苍天有眼,十年后,在他祭拜完亲人自洛阳回来时,就听说钱英被调往汴梁一事。
他的手已再不能抑制冲动,他要把他碎尸万段,要将他,千刀万剐!
……
*
桌上的蜡烛轻轻爆了一个小火星,乐时背着手面对窗外,天色已经不早,再过一阵就将天亮。辰时,朝阳初升,新的一天又要来临了。
站在他背后的人,初然,穆信,石晏和温子楚,静静地望着他的身影。屋内的五个人似是默契一般没有开口,亦没有再说话,僵硬的气氛里弥漫着浓郁的哀伤。
守在门外的一干捕快灭了手里的灯与火把,隐约能感受到从远处渐渐扩散开来的黎明。初然垂眸往地上看了一眼,忽而又偏头瞧了瞧穆信。浅浅的光芒洒落他半身,不太明显的阳光勾着他的侧脸,眉峰深深拧着,嘴唇欲启未启,到底还是没有说话。
仅这么一瞧,还真觉得他这人确是生的好看……
“乐大人……”
穆信唇边一叹,缓缓往前迈了一步,却分明看见乐时身形一僵。
良久后,方听他仿佛苦笑的声音。
“……穆侍卫忠君爱国,在下,自是自愧不如。”
穆信双眸微凝,竟有些迟疑地别开了脸。
就在这时,灯烛的火焰突然剧烈一阵晃动,墙上的人影飞快地转身,在众人尚未反应之际,狠狠地撞在木柱上,闻得那一声“砰”响,温子楚猛然怔住,抬头愣愣地看着对面。
深红的血液,暗如蔷薇,浓如胭脂,缓缓沿着他鼻尖滑落,清新的阳光移到他脸颊,这一刻,已成永远……
午间,太阳刚被一层云遮住,气候难得清凉了几分,街头的告示栏上才有两个捕快前来贴了东西,引得过路人皆驻足观看。
白纸黑字,写的是不久前温王府里的那起案子,上说凶手已擒,因详查并非王府人士,故而还了温王一个清白。还说,温王府的穆姓侍卫,开封府的石捕快等查案有功,按功行赏,以下都是些琐琐碎碎没甚重要的内容,至于凶手如何处置以及凶手的身份全不曾提及半点。
那围观之人再傻都也猜到恐是和上面人扯了关系,故而不欲写太明白。但横竖不过是茶余饭后的闲话,同他们也没什么干系,所以小声议论了几句,纷纷散了。
树上蝉鸣悠长,寥寥无人的茶摊边,小厮将伞又举高了些许,抬眼望了望对面的人群,少顷,方回头看着身边的温子楚,欲言又止,终究是宽慰道:
“公子……咱们回吧?”
半晌不见他应声,小厮不敢多言。
心知他这些日子情绪不佳,可由于乐大人一事,王爷叮嘱得紧,本是不许他等出府的,眼下也是行得小心,同门口的张老头好说歹说才混了一个时辰。先前往北山拜了乐大人,这会子时候已然不早了,倘使再晚些,给王爷发现了,世子顶多挨一顿骂,他可是要丢饭碗的……
正焦急之际,耳畔倒是闻得有人清清淡淡道了一句:
“就走吧。”
小厮心头大松口气,当然没再问什么,只连连点头,撑着伞,跟在温子楚身后。
石桥对岸杨柳依依,渡河的船家收了家伙窝在船里小睡,蜻蜓自水面一点而过,推开波澜。夏日里暖风拂面,并不令人神怡,反而平添了一胸口的烦躁。
街上的人渐渐少了,头顶的烈日倒还是不减,过了桥,小厮一抹脸颊的汗水,左右觉得气氛略显尴尬。这时候前面忽然咔咔地行来一辆马车,悠悠的从他主仆二人身侧经过,温子楚略略一停,随意开口问道:
“这是往哪里的马车?”
小厮瞅了眼那车的行头,未及多想就笑道:“公子,这是往随州的商队。”
“哦?随州?”
“是啊,估摸着凤姑娘也就是跟着这车队走的吧。”
“哦,是么。”
不紧不慢地朝前走了几步,温子楚蓦地顿了一下,凝眉一思索,突然就转身。
“凤姑娘?哪个凤姑娘?”
小厮本就倦倦的,哪看得他这般动作,当即就怔住,反应了片刻才讷讷回答:
“不就是……不就是跟着公子的那个小丫头吗?穆大人也认识的啊!”
约摸是回想起来,温子楚意识到他说的是初然,眉毛平和了一瞬,却又是一拧。
“她?……去随州作甚?”
小厮笑道:“凤姑娘早就不在咱们府上做了,又是江湖人士,肯定大江南北的跑啦,这小的如何得知?就听她说什么……青山,什么水的,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温子楚冷笑几声,展开扇子徐徐一扇,脑子里就闪着初然那张微有些小人得志的笑脸,不看好地哼道:
“跑江湖有什么稀罕。一个姑娘家,嘴巴已经够人受的了,成日上蹿下跳,难不成还得像那穆信一般搞一身的伤回来……诶,罢罢罢,我也不说了。”
他步子莫名的加快,小厮心里固然了然,只是偷偷一笑,小跑着跟上去。
远处,炎日依旧灿烂。
……
作者有话要说:【有增补字数,此卷完】
大家好,我是失踪了两个月的作者。
这里很不好意思的滚来更新啦(。?_?。)? 
估计停更这么久,诸位大大们已经把我忘了……(无视这淡淡的忧桑。*??‘)??‘)*??‘)*??‘) 
这一章纯悼念一下乐大人悲催的过去,我没有想到居然有那么多人喜欢他。【我和我的主角们都惊呆了(所以他死了
下一个案子,容我多想想~~~

☆、【古老传说】

仲秋之初,大地暑气还未消散,都城乡间仍残留余热,晚饭后闲来散步的人们在河边慢慢悠悠的走着,这会子林中却是凉爽得很,红叶纷飞,鸟啼啾啾。
客栈外搭了个凉棚,老板是个上了岁数的老头,一到这时候,总将白日里泡的茶水分给过路人,自己就在一旁歇息,小二忙里忙外收拾桌椅,外面也倒是有好些人上前坐下喝一杯解渴的。
人越聚越多了,便就有几个老人家喜欢唠嗑些旧事。四周的年轻人颇多,外来的商客旅客也不少,谈着谈着,忽而就提到西面朝南的那座骷髅山。
镇上的年轻人大多是听着老故事长大的,一闻得这三个字,都不由笑了起来,道:
“这地方知道,说是不干净得很,从早到晚都有一阵浓雾不散,怪遭遭的。”
另一个也点头附和,“俺娘打小都不让我靠近那山,我长这么大,连山脚都没去过。”
旁边就有人打趣道:“就你这点儿出息,不过一句话便吓成这样。”
“去!你不也就在山底下走了一圈么!你有本事显摆,你有本事进山啊!”
……
少许外边儿来的,到都不明了这其中事故,听着“骷髅山”几个字,心生好奇,凑过去问那八旬老者。
老汉眯着眼睛抿了口茶水,懒懒地摇着手里的破扇子,卖了好一阵关子才说道:
“这座山呐,也就镇里两三个年老的人晓得,那些……那些毛娃子不过知道点皮毛。”
“难不成,这山里还闹鬼么?”其中有人插了一句。
“闹鬼……倒也不至于。”老汉将茶碗放下,擦了擦嘴,靠在竹椅上。
“这骷髅山,名字确实煞人,但来由不过是因此地山山环绕,高耸嶙峋,状如骷髅故而得名。闹不闹鬼,我却未听说。这山里走到山腰便分出两条道来,一条往北,直通东京,另一条便是通向谷底的。”
“谷底?”
“对。”老汉点点头,身子不由自主向前倾了倾,一脸高深莫测。
“要说谷底,才应是骷髅山神秘所在。”
“早些年,我祖上便流有这么个传言,说那骷髅山之底乃唤作‘绝行谷’,谷里水草丰美,气候宜人,生了各种药草和果树,其中住着一群乌洛侯族人。这群人原本居住漠北,后来在盛唐时期为躲避室韦之战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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