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国色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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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国色无双-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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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史前遗迹,便是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史前人类,以及一些高智能的文明遗留在人类异次元空间里的史前文明。

再高级一点的遗迹则是其他宇宙空间中的高文明物种建立的辉煌文明,在一些奇异病毒的影响下,其他宇宙平行空间的文明成果与地球上的空间发生了重叠,这些拥有灿烂文明的储存点统称遗迹。

在正常情况下,那些遗迹都影藏在看不见的异次元空间中,北美病毒的全球散播,使得隐藏在各个异次元空间的遗迹连接点出现了松动,刚才树林中出现的一道极光,便极有可能是一个小型遗迹?

如果自己这一世早期便得到一个遗迹的话,自己的力量便能得到不可思议的提升,那时自己便不需要依靠基地市的庇护了。

凌云走到出现极光的小树附近,用警惕的目光巡视周围的一切,他发现极光消失的地方有一颗拳头大小,类似以戒指的物体在半空中漂浮,便一把抓了过去。

一道极大的力量从那个物体上反击过来,凌云的身体如遭雷击,如果不是他的力量达到了五十点的话,极有可能抓不住这颗拳头大小的戒指。

凌云感觉到了自己的识海被一种神秘的气息扫射,他知道,这个神秘的圆形物体是在扫射自己身上的信息,看看自己配不配做它的主人。

与别人相比,凌云是活了两世的人,他在末世第八天,便已经拥有了五十点的力量,这已经超越了世上绝大多数的进化人类,也算很了不起了。

这一世的他几乎超越了目前已知的所有强者,算是一步领先,步步领先,如果连现在的自己都得不到这个遗迹认可的话,世上便没有人能够得到这个遗迹的认可了?

不多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从圆形的金属上传出来道:“遗迹认主成功,请主人发布指令?”

凌云心中暗喜,想不到如此轻松就对这个遗迹认主成功了,上一世中,他见识过很多复杂的大型遗迹,有不少当时名震一时的强者,都死在了遗迹的开启过程中。

越是等级高的遗迹,开启的难度越高,这个遗迹如此简单便通过了认主,这叫凌云感觉有些遗憾,希望自己这次捡到的不要是没人要的鸡肋遗迹才好?

凌云问道:“你是什么类型的遗迹?”

没有半点感情的女声再起响起道:“储物空间。”

储物空间是上一世中最常见的一种遗迹,它的体积虽然小,却能装进比它大几千倍或者上万倍的东西。

这种遗迹在作战的时候,并不能帮遗迹的主人,但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却是一件好东西,它能在瞬间将所有的战利品都装进去。

凌云点点头说道:“你可以储存多少吨的东西?”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将一个城市里的所有东西都装进去。”

“什么?”

凌云差一点跳了起来,他这才明白,自己是真的捡到宝物了。

能装进一座城市里的所有东西,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这岂不是说,如果自己日后带领一支军队的话,只要有这样的一个储存空间,便可以解决所有士兵的寄养吗?

能装进一座城市的储存空间,上一世中,全球范围内也不会超过四个,自己出来本来是打算融合变异犬妖核上的力量,却一下子捡到了这样一个好宝贝。

现在这个储存空间也许发挥不了太大的作用,但在以后,它的作用却会逐步凸显出来,凌云看到比拳头还大的戒指,心中隐隐感觉到有些美中不足。

这个储物空间好是好,就是太大了一点?

在有了这个想法之后,那本大戒指竟然奇迹般的缩小了一名普通戒指大小,凌云刚刚将储物空间如同戒指般戴在手上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不远处的树枝响了一下。

凌云没有嗅到附近有其他怪兽的气味,显然是有人靠近了自己,他立即警觉了起来,大喝道:“是谁,出来?”

“学弟,是我。”

一名矮胖子从暗处走了出来,凌云皱起了眉头,不知道他在刚才究竟看到了多少事?

如果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陌生人,为了守住自己身上的秘密,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杀了对方,如果是刚刚重生时候的他,他也会杀了对方。

不过与林雨晴,文雪儿在一起这么多天,他心中的杀戮之气已经比上一世少了很多,此刻才有了一丝的犹豫?

凌云一皱眉问道:“你看到了什么?”

矮胖子干笑了一声说道:“我就纳闷了,学弟你明明不是进化人类,为什么却比那些进化人类还神气,还厉害,一路上更是耀武扬威,原来你从怪兽的脑袋里弄出的红果,可以加持自己的力量”

凌云的脸沉了下来,想不到这名校友如此狡猾,自己剥取变异犬妖核的时候,已经十分小心了,本来以为瞒住了所有人,却没想到还是被他发现了?

在末世之前,有好奇心是一件好事,他们的英语老师也说过,好奇心是一个人学习与进步最大动力,但在末世中,好奇心却会害死人。

好奇害死猫,在末世中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受林雨晴与文雪儿的影响,这一世的凌云身上有了很多的人味,他才没有一见到对方在暗中偷窥,便干掉对方。

既然被人发现了这个秘密,妖核的秘密也没有必要保守了,自己的力量已经达到了五十点,远超所有的校友,就算其他校友现在知道了妖核的秘密奋起直追,却再也追不上自己的脚步了,再说妖核的秘密早晚也会泄露出去。

凌云点点头说道:“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了,我也不瞒你,丧尸的脑袋里有一种妖核,能大幅增强力量………”

“凌云,你明明知道这个秘密,却不告诉大家,才使我们死了这么多的人………”

“你不是要将这个秘密告诉所有人吧?”

“当然不是,以后你只要什么事情都听我的,我便不为难你,还会替你隐瞒这件事,你以后得到的妖核都要交给我,只有这样,我才不会将今天的一切说出去……你的手枪也要给我,还有你刚才戴在手上的那个亮晶晶的东西,估计也是好东西,也要一并给我………”

见到那人提出了这么多的无理要求,凌云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自己刚才击杀了那头变异犬,也算救了他,想不到这人不但不感激自己,反而想用这些秘密要挟自己?

末世中的人都很自私,凌云也知道这一点,他没有想到的是,还不到末世十天,眼前这人便变得如此贪婪自私,并用这样的手段去面对救了他一名的恩人?

凌云口气冰冷的说道:“我刚才救过你的命?”

“刚才你救得也不是我一个人,别以为这样你这样说就可以打动我,只要我将刚才看到的事情说出去,保准没有一个人会放过你。”

 第五章 男生女生中的中流砥柱

这个矮胖子叫什么名字,凌云也没有太多的印象。// //

他只知道眼前这人的外号叫胖虎,他的父亲是他们学校所在地一个政府部门的重要领导,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胖虎也算一名标准的二世祖。

一般二世祖都是有心计的,显然这人并不在有心计的范围之内,要不然,他也不会去威胁一个比他强大很多倍的人了,在弱小的时候却威胁一个比他强很多倍的人,这不是聪明吗,而是愚蠢。

凌云也理解眼前这人为什么会这样弱智与愚蠢,胖虎自小衣食无缺,他看中什么,都有他的父亲买给他,虽然他长得很难看,但他却有名车豪宅,学校中更是有大批的美女主动对他投怀送抱。

长期的富足与衣食无忧,以及身边所有人对他的迁就,使得他觉得整个世界都该属于他一个人。

他今天虽然有了威胁凌云的把柄,但他却并没有威胁对方的能力。

可惜长期的衣食无忧已经使得他失去了最基本的思考能力,末世中死的最快的,都是这种自小生活在蜜罐中,没有自理能力却又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的人。

‘彭。’

血水高高溅起,凌云的拳头直接打进了胖虎的面门,五十点的力量轰击出去,直接打爆了胖虎的头颅。

胖虎的尸体倒地之后,凌云无奈的摇了摇头。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自己已经对他作出一些让步了,但他却得寸进尺,凌云一向不喜欢得寸进尺的人,对这样的人,他只有杀掉。

退一步来说,刚才如果换做不认识的人发现了他的秘密,他早就击杀对方了,如果胖虎愿意忘记刚才看到的一切,他情愿与对方共享妖核的秘密。

胖虎却贪心不足蛇吞象,不但想要凌云的一切,还想反过来控制自己。

他也不想想,自己如今连进化人类都不怕,难不成还会受他的威胁不成,看来以后自己想要活的更好,还是心软不得。

凌云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放亮了,教师文雪儿正在清点人数。

她点来点去,除了死在变异犬利爪下的五十多人之外,好像队伍中还少了两个人,她心中不由的替那名长相帅气的年轻人担心起来。

好在凌云回来了,文雪儿的眼前顿时一亮,但她随即又想起了一件事,并一脸期待的问凌云说道:“我们的队伍中少了人,你看到胖虎了吗?”

凌云笑了笑,很无辜的说自己没有见到对方,他的脸上没有一点惭愧的模样。

一个在末世中活了十年的人,绝不会为杀了一个威胁他的人而羞愧,他甚至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

这一世的他的目标与上一世有了本质的不同,经历了上一世被人出卖,这一世的他不想做什么大人物,也不想做什么大英雄,只想自己与林雨晴能够更好的活下去。

如果他真的关心别人的话,也不会在末世来临的时候,与林雨晴躲在寝室中躲了八天之久,任由校园里血流成河他却置身事外了?

末世是残酷的,只有最强者才能生存,就算自己不杀胖虎,像他这样又蠢又笨的人也活不了几天,自己这么早杀了他,也是为了使他少受几天的罪,想必这也是善举吧?

文雪儿当然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这些学生,凌云也明白她此刻的心情,也许是她的善良影响,她才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学生。

只能说,如果文雪儿长期在末世中保持这样的心态,不但保护不了自己的学生,最后可能连自己的性命都会搭进去。

末世中人都是自私的,但并不是说,末世来临了,所有人便突然变得自私了,在末世初期,还是又很多人依然保持着末世前的善良,堕落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上一世的文雪儿,却知道死,依然保持着自己纯洁的心灵。

凌云一脸平淡的说道:“野外多怪兽,说不定胖虎昨天夜里在树林小便的时候被怪兽给吃掉了,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便是早点找到津门一代的军队……”

凌云一说这话,立即得到了所有校友的支持。

也不是他们觉得凌云和蔼可亲,更不是他们觉得凌云说的特别对,只是他们也觉得,在野外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如果再遇上一只变异犬的话,只怕他们还要死不少人。

为了一个人而死很多人,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事情,他们才催促着文雪儿赶紧离开,对胖虎的死活,显然并没有人在意。

在离开校园的第三天傍晚的时候,这支学生组成的队伍遇上了上百只变异老鼠的袭击,那些变异老鼠的个头足有小猪大小,露着锋利的獠牙不断咆哮,叫所有人看上一眼便感到毛骨悚然。

不少女学生吓得大声尖叫,想不到末世才十几天,这些老鼠的体积便变得这样大了?

看到这么多老鼠冲过来,七名拥有进化能力的学生也有些毛骨悚然,那些变异老鼠的力量也就十多个点,比起他们二三十点的力量要差了很多,那些变异老鼠的数量却太多,一但陷入鼠群中,哪怕他们是进化人类也会凶多吉少。

不少人想起凌云神乎其神的枪法,都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期望他有办法对付眼前的变异老鼠?

凌云叹了一口气,自己击杀食脑兽与变异犬之后,便成了所有人的焦点,再也无法韬光养晦了,他将一支手枪递给了林雨晴,提高声音问身边的人说道:“谁的射击技巧比较好,可以站出来,如果不行的话,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

一名叫方大伟的校友站出来说道:“我的父亲是刑警,我也是射击爱好者,经常参加射击比赛,还拿过名次………”

凌云点点头,将一把手枪递给了方大伟,昨天持枪的两名校友葬身变异犬的腹中,凌云在解剖变异犬的时候,得到了两把手枪。

手枪是末世初期最厉害的防身武器,林雨晴又是他身边最重要的人,如果叫他选择是保护这些校友,还是保护林雨晴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凌云才给了林雨晴一把枪。

至于方大伟,他不仅是进化人类,还是凌云一栋楼里居住的校友,凌云对他也有些印象,更重要的是,当初在学校里,别人与他发生争执的时候,方大伟还帮他说过话,学校里的几名进化人类,凌云也就对他有点好印象。

接过枪之后,方大伟显得信心十足,他不但是进化人类,以前还学过射击,他认为凌云当天之所以能轻易击杀变异犬,便是因为凌云有一把枪,如今自己手中也有了一把枪,一定比凌云更厉害?

最前面的变异老鼠离着他们的队伍只有五六十米了,在开枪之前,方大伟还看了凌云一眼,此刻的凌云正和颜悦色的对林雨晴说道:“试试吧,就跟你平日里打游戏一样,射击其实很简单的”

听了这话,方大伟差一点喷血。

原来林雨晴只是在过游戏的使用过手枪,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凌云既然假公济私,将这样重要的武器给了他的女朋友?

方大伟又将目光落到快速扑过来的变异老鼠身上,他举着枪,本来想大显身手,不过这样想是一回事,实际瞄准又是另外一回事,由于那些变异老鼠移动速度太快,他的手枪竟然锁定不了那些变异老鼠灵活的身体。

方大伟连续开了六枪,只有两发子弹击中了变异老鼠的头部,其他四枪则打在了变异老鼠的身上,由于变异老鼠生命力极强,只有打爆了它们的头它们才会死去,方大伟开了六枪,仅仅击杀了两头变异老鼠。

对这个结果,方大伟似乎很满意,他的脸上更是露出了得意洋洋的模样来,他认为那些变异老鼠跑的这样快,自己有这个成绩已经相当不错了。

这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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