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情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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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情圣-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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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细肩带小可爱和超短的短裤在他面前晃过来晃过去。什么助理?根本就是来卖肉捣蛋的,又不会煮饭,也不会控制一下自己的行为,大概是因为住在他家里兴奋过了头,半夜不睡老在他房门口走来走去,简直快把他烦死了。

他封季人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柳下惠,但他也知道分寸,知道什么样的人他可以动,什么样的人绝对不能碰,三天后他就藉口自己需要绝对的安静,而把这位一无是处的小辣妹给请走。不,该说是把她气走了,他用了对付女孩子最恶毒但也屡试不爽的一招批评女孩子的身材或长相。

这是封季人多年来的心得他有三个貌美的姊姊,以前只要看到他那三个姊姊聚在一起,叽叽咕咕神秘地讲个不停,偶尔还夹带着诡异的笑声,他大概就可以猜到八成,肯定又有哪个无辜的追求者要倒霉了,因为姊姊们又有新的把戏要秀了。

不过他也从姊姊们那里学到不少有关于女孩子难以捉摸的心理及想法,而且,在他每一次谈变爱时都能及时派上用场。

不过这一次不是恋爱状况,那名辣妹助理在替他工作前八成看太多像「独家报导」之类的八卦杂志并给洗了脑,把他封季人想成「大情圣」或「好色鬼」之流的男人,总是有意无意地穿着少少的衣服,以魅惑的眼神来勾引他,难道她以为他会忍不住就把她压倒在客厅沙发上办事吗?拜托,他是喜欢女人,可不是扮得像未成年少女的她,她不是他要的那一型。

「上次那名助理,其实是公司总经理的女儿,她是你的歌迷。本来我们是打算聘请别人的,但是总经理坚持,我们也没办法,你是知道的,他说不定是希望能把你们凑成一对。」徐秘书老实地道出事实,反正已经瞒不住了。

「那怎么不事先告诉我?」封季人有点不满。居然还安排她住进他家,原来有鬼。

「讲了你就不会答应,不是吗?」为了方便办事,徐秘书知道哪些事可以告诉旗下歌手,哪些事最好别讲出来。

那就难怪了,封季人本来还有点纳闷怎么公司会塞给他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助理?经过徐秘书的解释,他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那我下一个助理是谁的女儿?企划?宣传?还是……」

「别这样。」徐秘书打断他的话,「这次我们会派一个聪明能干的助理给你,好不好?」

「可别再住在我家了。」这一点他一定得坚持。

丁芸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兀自发着愣。

「对不起,小姐,我的位置在里面。」艾提恩用英语客气地说。

正坐在靠窗的座位、百般无聊地等待飞机起飞的丁芸这才回过神来。「喔,真抱歉!」她欲起身让座,却被艾提恩阻止:

「没关系,我很乐意和你交换位子。」他微微一笑。

接下来的飞行里,他们逐渐打开话题聊了起来,原来艾提恩要到台湾做业务考察顺便度假。

「你会说中文吗?」从刚刚的谈话里,丁芸知道来自瑞士的艾提恩会说英文、法文和德文。

「这个……我大概只会基本的问候语,像是你好吗?或我是艾提恩之类的简单句子。」

他带着浓浓外国腔的走调中文让丁芸忍不住笑了起来。

「伊玛,也许你可以教教我。」他叫的是丁芸的英文名字,Irma伊玛。

「中文不好学,是不是?」

艾提恩苦笑着,「对外国人来说,简直是一团神秘难解的谜!」然后他像是想到什么似的问丁芸:「你刚才说你以前在英国念书?」

见丁芸点头,艾提恩又道:「我大哥的女儿也在英国念礼仪学校,你知道的,就是那种有钱人家会把独生女送进去改造管教的地方,我侄女每次回瑞士都跟我抱怨。」

「我念的是普通女子中学,还好!」丁芸做出庆幸的表情。

「你常回台湾吗?」

「不,我的亲人都在英国。」

「那……」

「和你一样,我是来度假的。」

「一个人?」

「你看到了。」

这时空姐将餐车推近他们附近的走道,并询问二人要点哪种餐点和饮料,这才打断了他们之间的对话。

「看来是快要到台湾了。」艾提恩鼓起勇气问道:「有没有人……我是说有人会在台湾或英国等你吗?」他对丁芸极有好感。

「如果你指的是男友的话,目前没有。」丁芸不是会扭扭捏捏的女孩,「艾提恩,那你呢?」她有些开玩笑地说:「你的老婆和孩子是不是在瑞士等你呢?」

艾提恩连忙否认:「没有的事!我忙得没时间照顾女友,结果和我交往的女孩总是抱怨我不够体贴,没时间陪她们。」他双手一摊,表示自己也没办法。

丁芸觉得自己还满欣赏这个瑞士来的银行家,在他们的谈话中,她感觉他是一个颇为风趣健谈,而且相当体贴、尊重女性的男士,令她十分乐意与他交朋友。

「伊玛,我们到了台湾之后能保持联络吗?」艾提恩不经意地问。

「如果你想的话,当然可以。」丁芸并不会把每个想和她保持联络的异性都想成对她有意思或想要追她。

「你愿意留下你的住址、电话给我吗?」艾提恩说着,从他名牌休闲上衣的口袋拿出一支钢笔和小记事本。

丁芸一边写下她在台北预订饭店的名称住址,一边说道:「我暂时会住在这家饭店。」

艾提恩则递给她一张名片,上面有他伯恩银行的通讯处,他拿起笔在名片背面写上家里的住址电话。「你若有任何财务上的问题需要投资专家的建议,可以找我!」他笑着补充道:「我暂时会住台北的希尔顿,你知道那家饭店吗?」

从丁芸左手旁的窗户望出去,台湾已在他们触目可及之处,他们要结束这趟漫长的飞行了。丁芸的心有些忐忑不安,毕竟,她已经远离幼时记忆中的家园太久太久了!

 第2章(1)

「丁小姐,请这边走!」前来接机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丁芸好奇地在中正机场里左顾右盼,刚刚才跟艾提恩说再见的她,提着一箱行李望着中正机场的大门。一阵湿热的夏风吹来,她戴上太阳眼镜,知道她真的在台湾了,完全不同于英国的语言和天气,她才刚下飞机就感觉到了,四周有这么多人讲中文,还有接客的计程车司机……她真的在台湾了。

「我来帮你提行李好了。」那名中年男子上前要帮忙。

「不,我自己来就行了。」丁芸很客气地婉拒他的好意,她自己能力范围能够做到的事,她一向不会去麻烦别人,更何况她在情报局受训时练出极佳的体能和身手,这一箱行李根本就难不倒她。

他们走出机场大厅,来到一辆黑色的宾士车前,开车的是一位三十出头的男子。

放好行李坐上车,丁芸马上就听到车内传来的音乐,那是她许久未曾听闻的国语流行歌曲,但是她完全不知道是谁在唱歌,她的记忆只停留在娃娃「就在今夜」的时代。在英国她更不可能接触到此类音乐资讯,她常听的都是一些Britrock,英国摇滚乐团的歌。

听了一会儿,她才听出这首歌原来在述说一个男人怎么面对失去青春岁月的旁徨,挺有意思的,她忍不住开口:「请问一下,这是谁唱的歌?」

司机从后视镜看了丁芸一眼,「那是封季人的『失去』,他可是目前台湾歌坛最红的歌手。」他看到丁芸疑惑的表情,狐疑地问:「怎么,没听过吗?」怎么可能会有人不知道封季人的歌?司机觉得简直不可思议,这位小姐又不是外国人!

「风记人!?」丁芸不好意思问他的名字究竟该怎么写,只好听着那时而低沉、时而高亢的沙哑男声唱着歌,看着窗外的景色。

经过将近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丁芸终于来到预订下榻的饭店。在她向司机道过谢,走到柜台办理Checkin手续的时候,服务生拿给她一个资料袋,说是一名魏先生要转交给她的。

丁芸进到房间内才打开那个袋子,一看是一张磁片和一封信。

丁芸:

我在那天的越洋电话里,答应要帮你在这次的台湾之行安排一份工作,当时我并没有讲得非常清楚,但现在我可以跟你确定工作性质和内容了。你的工作是当我们衮石旗下歌手封季人的私人助理,但不是一般买东西打杂的那种助理,你最主要的工作是要保护他的安全。我知道此刻你心中一定有很多疑问,不过,你先好好休息一、二天再来找我谈,薪水方面我不会亏待你的。

PS。希望你能接下这份工作,并先读过磁片里记载的资料。

魏俊良笔

助理?保镖?丁芸本来以为会是类似翻译接待方面的工作,没想到居然又是和她的老本行有关。

这是她第二次听到封季人这个名字,她已经知道他是一个相当有知名度的歌手,但为什么他需要保镖来保护他?难道是有人要对他不利?还是身为公众人物不得不有的措施?丁芸心头马上转过好几个可能的情况,她无法下准确的判断,因为她几乎对这个人和他的情况一无所知。

丁芸连忙拿出自己的IBM笔记型电脑,幸好她回国前曾经托友人帮她灌入中文系统,否则现在就读不了这张磁片了。她输入自己的密码,然后插入磁片。

电脑上开始有动静,陆续列出有关封季人的个人资料和生活照。

本公司员工机密资料,不可外泄。

艺名:封季人

本名:封季人

年龄:三十岁

身高:一八五公分

嗜好:创作音乐、唱歌、旅行、恋爱

职业:介于创作型与偶像型之间的歌手

家庭状况:父母健在,上有三姊,家境优渥,但加入歌坛之初曾遭父母切断经济来源。

加入公司前的职业:送报小弟,麦当劳打工……

交友状况:尚称单纯,但女友不断。

中意的对象:身材瘦高,温柔美丽,喜欢崇拜他音乐创作的各类美女,而且越难追得到手的,越令他想追,尚无失败纪录。

最讨厌的事和人:媒体和记者

最讨厌上的节目:三台所有的综艺节目,只愿意上广播类型的访问节目。(最好什么节目都不上)

习惯动作:抬高下巴看人,有点骄傲。

入行时间:六年

出过专辑:孤星、荒野之狼、谁、失去

另外还有几笔有关于封季人的报导,丁芸发挥她训练过的专长,将所有的资料放进自个儿脑袋里,就连那几张封季人的照片也不例外。

照片中的封季人有着粗犷且棱角分明的轮廓,薄而抿紧的唇,浓而黑的两道浓眉,再衬上那明亮又有些疏离神色的眼睛,浑身上下散发着令人难以忽略的魅力,予人深刻的印象,还有他那头几近齐肩的头发亦相当迷人。

难怪他那么自负,敢扬言没有他追不到的女人,任何「正常」的女性应该都会对他出色的外表留下深刻的印象才是。更何况他又贵为歌坛新贵才子,更是令美女们动心。光就封季人的外型,丁芸可以给他「八分」的评价,但是对于他将追逐美女当作战利品的行为,丁芸却十分看不起。

这种花花公子仗着本身外貌上的优势,见一个要一个,其实他除了自己谁也不爱,女人只是他寂寞无聊时的陪伴品,等到他找到下一个目标,他会毫不留情地挥开旧人,投入新人怀抱。

最令丁芸不解的是,怎么还会有那么多女人自信可以驯服得了这一类型的花花公子,认为自己必将是对方最后一个停泊的温柔港口,但到最后皆只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凭空让花花男人赚得艳遇,提高成就感而已。

丁芸想起她在情报局的第一个工作,那时她奉命看守英国驻义大使十八岁的小女儿。那个小女孩被义大利的花花公子所诱,不顾父母反对,坚持要离家出走与她的情人同居,可是离家不到三个月,女孩带着破碎的心回来,原因无它,她的情人爱上别的女孩,要她离开。她的父母怕她想不开自杀,便把她送回英国伦敦,再透过关系,找来丁芸保护她。

丁芸永远忘不了那女孩本该是青春洋溢的脸上却布满了忧伤绝望的神色,知道她的事时,丁芸对她的天真感到无限同情,毕竟她才十八岁而已,却被爱情伤透了心。丁芸从此非常讨厌花花公子型的男人,总是对他们不假辞色,保持距离。

然而不算是花花公子型的马克呢?他还不是因为另一个女孩抛下她而去?

这又要怎么说呢?有什么道理能解释爱情中的种种变化吗?为什么真爱总是难寻呢?

一想到马克,丁芸就觉得心烦。

她并不觉得自己还爱着马克,不过也不否认对他还是有那么一些感觉,毕竟,在他们相恋之前,他们已经是认识许久的同学和朋友。但也许就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友情成分太浓,致使他们的恋爱总是平平淡淡的;不管是去图书馆、去听音乐会、看场电影,甚至共进晚餐,都一如他们之前还是普通朋友时的情况,只不过马克开始会牵着她的手,吻吻她、抱抱她。马克不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但他曾让她感到非常贴心,因为他们之间有十分好的默契,所以他们能够无话不谈;他关心她,她也关心他,二人相知相惜。

但显然地,那似乎还不够,他和她之间像是缺少了什么,一种灼热逼人的火花吧!所以这段情感渐渐淡了下来,最后还是得走上分手的命运。

他们两个人就如同二列火车,当初相遇发出的爱情火花美丽而强烈,但是火花只是火花,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其困难就如同要两列火车永远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方向前进,世间上有这种轨道吗?

还是在火花成为灰烬、二人互相厌倦前,好聚好散吧!

但世上很少有人能在面对感情时,可以完全理智,这也是为什么看过那么多令人痛苦的失败例子,还有那么多的人不顾一切地往爱情陷阱里跳。

丁芸是聪明人,她不是不懂,只是需要一些时日才能走过来。现在的她,不想恋爱也不排拒恋爱。她只想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方向,她不要过得迷迷糊糊,她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过日子。她不想也不要再为情所困!

叫了客房服务后,丁芸疲累地打了个大呵欠。她关上电脑,打算在午餐后好好睡个觉补充睡眠,然后晚上出去逛一逛台北街头;这个她久违了的不夜城,她要重新认识一番。

丁芸打开行李箱整理了起来,她的行李相当简单,只有几件T恤、二条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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