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贼女娃,你是不是觉得我们的牛千总好象大内总管的模样?不能把你怎么着?我告诉你,他的身体棒着呢!能叫你生不能,活不能!”“你再不说,看我们兄弟轮了你!”
毛仲一看,自己的部下怎么都这样啊?一个瞪着血红的眼睛,好象饿狼见了喜羊羊,这可是战场啊,想想自己刚才对大玉儿的坏心思,也不能责怪大家:“别问了,她不说也没有关系,你们想想,这时候了,皇太极早就跑出十来里外了,别说逃走,三绕两跑,回到了盛京沈阳城也差不多了。我们就是问清楚了,又能怎样?走!回抚顺关。”
“不行!”牛雷道,“我们好不容易追了出来,都快摸着皇太极的毛儿了,怎么能丢?一定要追!”
许多官兵也狂呼乱喊:“对,追呀,追下去!”
见官兵们士气这么高,毛仲心里其实也挺感动的,本能的,他也是个胜利狂,很想将皇太极一战活捉,了结了战事,成就无比的功勋,眼看着皇太极在眼皮底下逃走,心里实在憋屈:“也好,那我们就分头去追,注意,牛雷,你和王海生一路,带领八十人马从这儿斜插过去,一旦截击到另一道路,就可着劲儿追,罗汉,秦铁汉,你们几个带七十人从这里往东插过,剩余的人,跟随我返回三岔口,等待两路追兵消息,作为策应,注意,牛雷,王海生,罗汉,千万不要死追,看看情况不对,立刻返回,注意,尽量在路上寻找些满清军的衣服,扮演成他们。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得令!”几个部下草莽英雄般豪迈地答应一声,就清点了人马,带着各自去了,毛仲带领三十几个人,慢悠悠向着三岔口走去,路上,他们才发觉,尽管追赶时大家紧紧地靠拢,部队还是少了十几个人,也许,是在战斗中牺牲了吧?
牺牲十几个人就挂掉了敌人数千兵马?还逮到了满清国的皇妃大玉儿?这工作怎么都划算,一路行来,毛仲等人很快就到了三岔口,不过,他们傻了。
成千上万的清军步兵的队伍,已经聚集在这里,一些骑兵正在游弋,将附近的树林和高梁地都踩得稀烂。
“喂,你们什么人?”对面喊。
“我们?是你大爷!”
“明军!”
双方一见面,清军就呐喊一声,朝着这里猛射箭弩,随即,步兵的大队就气势汹汹地挤压过来。更多的骑兵,也咆哮着,铁蹄狰狞。
“杀,杀呀!杀了明狗!”
“明国的贼兵在这里!”
清军不是被击溃了吗?怎么又冒出来这么多?难道是其他清军赶来增援皇太极大的主力?想这些已经无用,毛仲立刻吩咐:“战斗!”
明军在大胜之余,都有些得意忘形,准备不是多充分,稀里糊涂就被人家的弩箭射倒了好几位,从马上倒栽了下来,不过,这些负伤的明军也不是好惹的,立刻取了步枪,冒着更多的箭弩,开始射击,同时,其他人也迅速地扔出了手榴弹,一面将大批的清军炸晕,一面也利用硝烟弥漫的机会,赶紧掩护着撤退。
出城以来的一系列战斗,步枪子弹和手榴弹的消耗极大,看看子弹,还有每人十颗左右,手榴弹,不过三四颗,在毛仲身边的人马,不过三十余人,满打满算,三百颗子弹,百十手榴弹,要对付这么密集的清军大队,实在勉强。
别的不考虑,明军立刻乱投手榴弹,将一片片的清军炸死炸伤,不过,清军人数很多,而且,也非常骁勇,可能发现了明军不过数十人,胆量大了,稍稍停歇,继续追来。
明军不能顺着大路跑,否则,精力不足的战马难以逃开,于是,在毛仲的带领下,大家向着没有道路的地方乱窜,一片片的稀疏树林,成为很好的遮掩。
不过,清军追赶得很猛,尤其是那些骑兵,一面狂呼乱喊,一面紧紧地粘上来,毛仲勃然大怒,步枪连连射击,将前面的打掉了三个,吓得其他贼兵才放慢了脚步。
“撤退!不要恋战!”毛仲紧急命令部下向着无人处逃难。敌人太多,虽然在遭遇之时就被干掉了一百多个,可是,根本无济于事,源源不断的敌军从北面压迫过来。
就这样,因为掩护失去了战马的士兵,毛仲等人也无法加快,于是,他下令:“化整为零,分散突击。必要时候,将步枪砸碎!”步枪是明军的宝贝,绝对的军事机密,不好能让敌军知晓。
“将军,将军,您快走!”几个士兵焦急地请求。
“你们走吧,来,骑上我的战马。”
“不行,”士兵哭了。
“你们把敌人给引开!让我轻松一会儿!”
“不行!”
“那好,我们走吧!”
在危急关头,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几个没了战马的明军,只好钻进树林草丛里。其余明军,向着南面溃退。
毛仲心里那个懊恼啊,怎么这么大意呢?穷寇勿追的道理,怎么就忘记了呢?要知道,城外的清军四路围困,至少三四万人,就算皇太极这一路崩溃,其他敌军来援助的话,自己的二百官兵也可以勉强应付,可是,三岔口,三岔口,一分兵,剩下三十几个,还怎么打?
“杀呀!杀!”虽然清军追赶着,可是,因为明军乱逃,将清军也引得分散了,加上乱七八糟的树林丘陵沟壑的地形,清军追兵,愈加分散,看看身后,不过数十骑兵,其他步兵的追赶,隐隐约约,几乎不可闻声,虽然情况好转,可是,在毛仲的身边,只有三名士兵了,而且,战马都疲惫不堪。
“将军,我们引开敌人!”三名士兵发现敌人已经冲到,大喊一声,向着树林那边走了。
毛仲正要打马而走,不想,因为驼着他和大玉儿两人,战马已经到了极限,居然一软,栽倒了!
毛仲无法,只得迅速拉出被压的腿,咬牙忍耐住新的疼痛,将大玉儿一抓,掖在右臂下,看看前面的树林深处,一瘸一拐地钻了进去。
真倒霉啊。在树林的茂密枯草里,毛仲心里连连哀叹。想不到刚才还威武拉风,追得皇太极满世界乱跑的英雄人物,也成了别人的猎物。
毛仲呼呼狂喘着,为自己的三路部下担忧,好端端的二百骑兵,一百余步枪兵,居然这样被毁灭了,真是大意失荆州啊。
将大玉儿放到了草丛里。自己摸摸身上,嗯,还有三颗手榴弹,很好,当官儿的就能多吃多占,步枪还在,子弹四发。匕首也在。
清军的骑兵追了过来,显然,被那三名骑兵的行踪吸引了,同时。毛仲放弃的那匹马的缓慢逃走,又让清军开始怀疑起来。就这样,一部分清军去追赶三名明军,留下了几个人在周围搜索。
“不会有人吧?”在几里古鲁的满洲语中,有人说了汉语。
“哼,有马在这儿呢!没人也要看看!”
五名骑兵。一个个剑拔弩张,非常警惕。
忽然,那边传来了巨大的爆炸声,随即,清兵的惨叫一迭声地飞扬。
“呀!那儿怎么了?”
“快追!”
又赶来了一群清军骑兵,循声往那面去了,这面的敌人士兵,不少反多!他们乱七八糟地在树林里乱闯。
毛仲感谢皇太极们,由于长期的残酷战争,辽东地面人烟稀少,树林杂草丛生,这才有了他的隐身之地。
六十章,杀机重重
毛仲的水平再高,一个人要同时对付几个,甚至十几个敌人,也是很危险的,何况,他的身手已经不是现代社会那样,因此,很明智地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树林里,不敢有任何的动静。
这边,大玉儿又苏醒了,立刻试图挣扎,毛仲无奈,只好用手掐住她的咽喉,时刻警惕,一旦局势危急,就将她捏死。
老实说,要将身边这么美丽成熟的女人杀死,简直是一种罪过,当她的眼睛瞅着毛仲的时候,虽然是那么仇恨和怨毒,可是,仍然看得毛仲心里砰砰乱跳。
说不出来的美,还有英武之气,比之香雪,身材长大了许多,比之冰梅,又婉转了一些。更多的沉着冷静,就是知性。
害怕她喊出声来,毛仲将些衣服布条,狠狠心塞在她的嘴里。恰好她的双臂在背后反绑,还不方便逃遁,毛仲一只手继续控制她的咽喉,一只手紧握着一柄手榴弹。
清军在周围巡视着,寻找着,几个人去跟踪乱窜的战马,大约十个人在树林里分散开来搜索,成为毛仲的最大危险。
毛仲没有把握将敌人全部杀掉,又没有把握顺利逃走,不,他完全可以轻松的逃走,可是,实在舍不得到手的美人儿,刚才在马上抱着的感觉,简直了,别人的老婆就是有滋味哦。
毛仲才不会在战后将她奉献给朝廷作为功勋奖赏呢。最后,还不知道这只白天鹅落到谁的狗嘴里吞了呢。毛仲承认,对于这样的美人儿,自己一见倾心。
清兵逼近了,在二十米的距离,如果不是沟壑的遮掩,完全可以发现他。毕竟,树林并不密集,只有低矮的灌木丛才有隐蔽价值。
毛仲敏锐地发现了危机,看起来,只有拼命了。
他丢开了大玉儿,一手抱着步枪,迅速地离开了这里,隐蔽到十米外的另外一个地方。
四发子弹?三颗手榴弹?毛仲苦笑着,摇摇头。
开枪的话,枪声将立刻招引来更多的敌人,怎么办?
毛仲几乎觉得,自己进入了死地。
步枪,压上了子弹,瞄准了第一名清兵,那家伙健壮的身材,足有一米八五,穿着盔甲,好象铁塔一样。手里的盾牌和短刀,配合地非常之好,在他的旁边三米处,还有一名清兵,黑须,手执弓箭,随时准备发射。
再远五米,一名清兵也是弓箭伺候。眼睛阴森。
毛仲伏在草地里,一动不动,等到了那个目光阴森的家伙快到跟前时,才突然出击,用步枪瞄准他的鼻子,抠动了扳机。
两名清兵悚然一惊,往枪声响处观察,毛仲一闪身,逃了。
“快,他在那里!在那里!”几个清兵骤然奔出来。朝着毛仲追赶。
毛仲往前猛跑了几步,再次葡伏下来,将手榴弹掏出,可是,头上,已经乱箭纷纷,三名骑马的清兵,在树林里居然巧妙地躲避着树枝,冲向了毛仲。
没有什么可说的,战斗就是,毛仲的手榴弹朝着前面一晃,丢了过去。
轰!
一声剧响,两名清军骑兵惨叫不迭,硝烟弥漫,毛仲趁机转移了方向。
在树林和杂草灌木丛里,毛仲觉得异常舒心,轻松,好象又回到了特种兵的单打独斗的英雄岁月,他太‘熟悉的战法了。驾轻就熟啊。
象野猫一样,毛仲在灌木丛里闪烁着,连绕了几回,终于出现在敌人的背后,那家伙是个中年人,估计已经累了,一面牵扯着战马,一面喘气,还将身上的水囊打开,咕咕地喝。
毛仲大喜,往边上看了看,才发现,周围就隐藏着一个家伙,于是,转移了方向,悄悄地摸过去。
“谁?”那士兵喝问。
毛仲的匕首,已经戳进了他的咽喉,那一瞬间非凡的弹跳,让他的左脚痛不欲生。
“还能有谁?”中年老兵很郁闷地丢了水囊。空荡荡的水囊是有皮革制作的,老兵转身抓住马缰,准备上去。
毛仲已经将被杀的士兵弓箭操在手里,瞄准了中年士兵在摇动时晃开的脖颈空当,嗖的一箭。
老兵身体一滞,还没有喊出声音来,毛仲已经赶了过去,操着匕首,就要彻底灭了这厮。
哗啦啦的草丛动静,让毛仲不由得往回一看,这时,那老兵出奇不意地反踹一脚,将毛仲喘得一个跟头,翻了回去。
“哼,敢打老子的冷子?”中年老兵用手拽住脖子后面的箭,狠狠一拔,带着血肉出来,“本佐领还从来没有中过箭呢!”
从腰里抽出刀,老兵冷冷地盯着毛仲,得意洋洋。
这时,有两名士兵从别处出来,正要上前帮忙,毛仲已经准备再次以步枪攻击了,那老兵笑道:“一边去,继续找人,我来拿下这明国的狗才!”
士兵退下去了。
毛仲唰又是一箭,却被那家伙不可思议地攥在手里!
“哼哼哼!”老兵阴险地嘲笑着。慢慢往前走。
毛仲明白,遇见高人了。
步枪再次压上子弹,还有三发,瞄准那个敌兵,毫不犹豫开枪。
砰,老兵的脸上,盛开了一朵桃花,然后,无力地,重重地栽倒下来。
毛仲冲过去,将那家伙拖进了草丛里,立刻就剥掉了衣甲,自己换穿了。很快,就成为一个标致的满清骑兵,为了增加真实性,他还将老兵的辫子也割掉,揣在腰间以备不时之需。
树林里有好几匹战马,都是清军的坐骑,因为下来搜索毛仲等,就拴在旁边的树上,估计这老兵就是看守之一。想了想,毛仲走过去,将几匹马的缰绳统统割断,然后,屁股上用清军的刀乱砍了一阵,放走了。
战马的践踏声,嚎叫声,让好几名清军在二十多米处惊叫:“快走,快走,我们的马!”
完全是乱战的形势,毛仲也没有把握击败敌人,他骑上了战马,向着一边儿跑去,很快发现了两个清军正在犹豫,他纵马过去时,俩清兵抬头看他。
“嗨!”毛仲的军刀,将一个家伙砍成了两段。
另一个家伙尖叫一声,转身就逃。
毛仲也不追赶,在敌人战马失去之后,已经有四五人跑去追马,这里的敌人,已经不在毛仲的计划之内。只有迅速脱离危险才是正经。
六十一章,疏林孽缘
毛仲朝着左面那个地方扔出了一颗手榴弹,然后,向着右边奔驰。在路上,将一名惊慌失措的清兵削倒以后,才冲到了四十多米处,一看,一名清军正在帮助大玉儿呢,塞布已经取掉,那清兵却色心大起,居然将大玉儿扑倒在地。大玉儿也不是好惹的主儿,随口一咬,咬得那清兵哇哇乱叫,毛仲一刀将之拍飞,顺势抄起了大玉儿的手,狠狠一带,将之揪上了马鞍,双腿猛然一夹,向前冲去。
老兵的战马,力量惊人,让毛仲飞快地离开了这里。
一路狂奔,毛仲突出两三里外。而这时,大玉儿竟然也将背手双臂捆绑挣脱。开始装得老老实实的样子,现在,赫然攻击,先一口咬在毛仲的腿上,身体一挺,就滑了出去。
毛仲急忙拨转马头,向着她追去,大玉儿在马上颠簸得难受,跑得不快,给毛仲追上,再一次抄在马背上,“你想找死呀?”
“丢开我!贼子!”大玉儿的拳头劈里啪啦打在毛仲的脸上,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