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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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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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什么意思?”黄参军丑陋的脸上,隆起了可怕的沟壑:“说来说去,黄龙坐在盘山港,沈世魁躺在皮岛,就剩下我们一支孤军,又要歼灭各岛叛军,又要西进山东解围,这不是为难人吗?”

“是啊是啊。”陈继勋也说:“我们现有兵力,总数不过两千,就是将所有飞豹军调来,也不过六千人,可是,我敢肯定,只要陈老将不亲自去皮岛,沈世魁那厮断然不肯将我飞豹军其余几营拨还建制。这哪里是在下军令,这简直是要我们的命!”

苏泰也很生气,“不干了不干了!”

好几个将官,拔出佩刀,乱舞一气,以发泄心中的怨恨。

陈继盛一黑脸:“都被我住口!怎么,难道你们也要对抗朝廷的政令军令不成?难道你们也想造反吗?”

这下子,大船上的将官们才不敢乱疯了。

在陈继盛的强令下,明军将物资,军器等统统地再从船队上搬回岛屿上。这一来二去的折腾,虽然有陈老将弹压着,一时还不至于闹出事端,总有些不安定。

黄参军提出建议,要求朝廷从山海关派遣部队东下增援,否则,以飞豹军一部,断然不能消灭敌人。“老将,我们只有肯请朝廷知悉辽海的艰难困苦情状了。”

陈继盛叹息良久:“先别这样,免得朝廷生疑,国家内有民变,外有金寇,根基动摇,我们做臣子的,只能多替朝廷担戴,哪里能这样为自己辨解?”

明军将水师停泊北面码头海湾,大部进驻原海洋岛上军营。一面操练,一面修整器械。

毛仲没有士兵可练,只能郁闷在岛上,屁股后面跟随着牛雷,王海生以及佛郎第等几个马弁,还有菲丽娅等几个西班牙女郎,连陈香桂也被毛仲提醒,换了身男装,跟随在身边,一行数人,好象游山玩水地逍遥。

“香桂姐,你忧愁什么呢?”毛仲笑着问。

“我爹为难,我却不能给他了却心事,怎么不发愁?”

看着她穿着单薄的士兵装,那丰满的身材,毛仲心里一阵酥麻:“你在岛上住了多久?”

“六七年了。”

“这里有没有打铁的工厂?”

“嗯?”

“作坊!”

“有!”

“真的?太好了,在哪里?你带我看看去!”

“看那怎样?”香桂不解。

毛仲拍拍她的肩膀,一把抱住:“想想办法,看能不能给我老丈人帮忙,解开这个死结!”

七十二章

海洋岛上,果然有一些打造军器的厂棚,炉子什么一应俱全,毛仲仔细打量了那些器具,暗暗叹息,“香桂,我看事情全靠你了。你在岛上住了很久,知道根底,也知道军中有工匠,只要你能给我找些能工巧匠来,我们的事情就成了。保证给你爹,也是我爹解决大问题!”

“真的?就找几个能工巧匠?”香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要干什么?莫非是制作更多的火药罐子?”

“不忙,你去找人吧。”

“好!”香桂在毛仲的手心里掐了一下,欢欢喜喜的去了。

毛仲又询问佛郎第,西班牙国内的火绳枪是怎样制作的。佛郎第知道大概,讲了。毛仲将船上现有的西式火绳枪拿来,拆解了两支,观察其形式。他发现,西班牙已经有了制作钢铁机械的手工式机床,尽管非常粗糙。

不多时,香桂带了陈为国来,游击陈为国居然是香桂的近本家,说来说去,还是香桂的哥哥,听说毛仲有了主意,立刻在军中搜罗了火器制作的铁匠工匠二十几人来应景,“说吧,毛仲,你要他们干什么,也说来让我听听。”

这时候,黄参军和陈继勋也听了这里的热闹,骑马跟来,还有一些将官,听说毛仲有非常新奇的想法,都来凑热闹:“说吧,是不是要制造火药罐炸弹?还迸说,真厉害!就是扔不远!”

毛仲笑嘻嘻地说:“今天我们招诸位工匠先生们来,当然不是制作火药罐炸弹,那是临时采用的方案,太笨拙了,我们将要制造世界上第一批步枪。”

“步枪?”许多人竖立起了耳朵。

毛仲将步枪的基本结构讲述了一遍,顿时,很多将官们泄了气:“就是铜铳呀?”

黄参军也很失望:“铜铳之法,我朝从葡郎牙学习了火器之后,已经制作数千数万之多,在军中已经装备上百年,与金贼军作战,多次使用,并不见玄妙。虽然铜铳威力惊人,奈何射程太小,装药麻烦,金贼军凶猛强悍,往往不等我军将士装第二弹,就冲杀过来,一到近战,铜铳之法,就形同废物。”

黄参军所说的葡郎牙,就是葡萄牙,中国的火器,最早是从西方学来的,南宋之年发明的突火枪,也就一直保持在玩具的水平。当中国正统的朝廷,明军开始大量使用铜铳时,人家西方殖义者,已经将火器发展进化到了现代的长条枪形状。所谓早期毛燧枪,从枪前膛装入火药,以细铁棍前端的杵捣实,埋火线点燃,瞄准前端目标射击。

“我们今天制作的步枪,和铜铳自然是有关系,有相似地方的,但是,又根本不同!”毛仲说道。对于武器装备的熟悉,在他脑海里可以随时随地取出某种装备的模型。以及每一个零部件的形状。特种兵在这一方面,已经达到了专家级水准。“步枪造成之后,其射击的距离,是铜铳的五倍到十倍,射击的速度,也将是铜铳的十倍!如果将这两项综合累计起来,我要说,制作的一支新式步枪,其效能将是一个铜铳的一百倍!”

“一百倍?”黄参军翻着白眼儿,哪里肯信。

“你是说,你的一支步枪,可以顶一百杆铜铳使用?”

“不错,一支铜铳,在五十米以内才能发射成功,攻击目标,而这段距离,对于飞驰而来的骑兵来说,实在太过短暂了,虽然敌军的前锋可能因此死伤一批,但是,敌人的铁骑排山倒海冲来,铜铳的效率,根本不足以阻挡敌人。”毛仲的话,让所有的将官们都连连点头,以往太多的战例都表明,装备了铜铳的明军,似乎没有任何优势,反而因此让士兵产生了畏惧心理,不敢凭借刀枪马力而战。

“但是,步枪制作成功以后,射程普遍在五百米到一千米之间,敌人就是大规模的骑兵来袭击,我军完全可以在敌人冲击的时候,以密集的火力将其歼灭许多,最大限度地削减其威力。如果敌人死伤太多,要么,有可能产生心理恐惧,慌忙撤退,要么,将因为大量扑倒的人马而相互牵扯,使其冲击速度大大降低,这反过来又给我军的射击制造了更多的机会!”

“能打五百米?一千米?什么是米?”好几个将官都迷惑不解。

毛仲解释,米是西方国家使用的长度标准,一米等于三尺,也就是说,最普通的步枪,射程在五百米,一千五百尺,一百五十丈。

“一百五十丈?”黄参军砰地跳起来:“你吹什么牛?”

陈继勋也连连摇头:“这哪里能呢!顶多打出五十步就不错了!”

陈继勋说的五十步,不过是二十五丈。

因为将官的议论声太高,实际上也可能是香桂太过兴奋,将这消息泄露了,结果,苏泰和他的侄子苏烈文等人也来了,再不久,竟然连冰梅也来了,陈继盛都急急忙忙地赶来了。

“能打一百五十丈的铜铳?”陈继盛笑容可掬地讥讽道:“香桂啊,你们两人开玩笑,怎么把这么多人都忽悠来了?”

香桂看着毛仲,低下了头不敢吭声。倒是陈继盛愧疚偷梁换柱,以香桂取代香雪,已经真相大白,人家毛仲也坦然自若接受,没有半点儿不敬,也不好意思深究。“都散了吧。”

可是,没有人肯散,大家对毛仲的为人非常信任,很好奇他这样靠谱的人怎么做这样不靠谱的事情。一定有蹊跷。结果,只有陈继盛自己带着卫队走开了。

黄参军笑嘻嘻地说:“毛仲,你做吧,我们要看着你把东西做出来!我相信你!”

“对,对,赶紧把东西做出来瞧瞧啊。”大家一起催促。

“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出来,今天先要制作的是,工作母机,简易机床,或者说一个工作台。”毛仲给那些工匠们讲了半天,又给佛郎第讲了一会儿,大家都迷迷瞪瞪,有的工匠先还能够耐着性子听,听着听着就将脑袋摇成了拨郎鼓:“不懂,不懂。”

工匠们走了一半,留下来十个还有些眉目,反正听毛仲说得这样玄妙,大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决定努力一把。佛郎第忽然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毛仲从头开始,指导这些人制作工具,奠定基础,准备一步步地开发步枪零部件,然后制作批量步枪,在他看来,凭借这时候的科技水平和知识,能够勉强做成的,就是步枪而已。他更认为,农耕文明的大明朝,要战胜内外敌人,单单强调士兵的素质和体能,军官的忠诚什么的,很难做到,必须在武器技术上取得优势。铜铳等老一代火器的优势,并不明显。如果明军有一支现代步枪装备的千人军队,就可以横扫东北女真叛乱势力,即使在对外战争中,也可以轻易地获得胜利。不是不想立刻制作机枪或者微冲,而是技术上更多难题,边儿都沾不上。

工匠们首先打开了炉子,寻找木炭开始生火,接着,寻找些铁片来熔化。

七十三章,挑选特种兵

毛仲没有拘泥于钢铁冶炼和铸造的起步工作,还向陈继盛讨要了三十名精干士兵。

“你急什么?等飞豹军其他几营从皮岛赶来,立刻就给你一队兵马!别人的人能不能恢复补充暂且不说,你的人一定要先拨。”陈继盛见了香桂,也旁敲侧击问了情况,得知毛仲对她体贴入微,非常恩爱,顿时心情大好。

“我要些士兵,加紧训练,以备不日作战之需。”

一听说作战需要,陈继盛奇怪了:“难道你要二十名士兵就行了?”

“多多益善,可是,现在先挑选些,打好基础。”

“二十名士兵,太容易了。”

“我要挑选。要求很高,标准很严的。”

“哧,二百人也有,我们飞豹军官兵,个个都是棒劳力。”陈继盛很得意。

“老将,我要的不是劳动力,不是民工,也不是一般士兵。”

“哦,毛仲,虽然说,那个,其实我是许你香雪的,无奈啊,这丫头死活不愿意,没奈何,我把她惯坏了,惟恐在你这儿放不下,所以,所以,幸好她姐姐还申明大义,为我解了围,不过,香桂这孩子,命苦啊,毛仲,你不要怨恨我。哦,不提了,怎么着你也得问我叫岳父大人吧?”

毛仲点头:“岳父大人,我需要的是很特别的士兵。俗称精兵,也叫特种兵。”

“好,随便你挑,咱飞豹军要是没有精兵强将的话,整个东江镇就没有几个了!”陈老将得意地吹嘘起来。

毛仲带着牛雷和王海生到部队中挑选人手,奉了陈继盛的虎皮大令,各部军官都很配合,还觉得毛仲来到自己军中挑选人手,是看得起自己,都很慷慨,再说,毛仲不仅功勋卓著,现在又是陈老将的闺女女婿,地位非同寻常,大家都乐得巴结。

首先在右营队,陈为国出来迎接,让士兵们排列整齐,给他挑选,毛仲讲述了几个条件,让士兵们自己先考虑,“什么是特种兵?就是精锐部队,还不仅是一般的精锐,而是特别的精锐!一个士兵,可以顶十个,一百个,甚至一千个人用!”

“啊?”士兵们一听都晕菜,觉得毛仲在吹牛。“有这样的兵吗?”

毛仲还没有说,陈为国就生气了:“怎么没有?毛仲将军不就是?他一个人逮了毛承禄,挽救了咱飞豹军的危局,后来一人砍杀叛军数十人,将陈老将苏烈文等救出岛屿,又一个人潜伏进岛,杀掉了李铭和毛承禄,救了香雪小姐,又是他一人杀了几十个倭寇,夺取一条西班牙大船,几个人就打败了叛军的一支舰队,还是他,给我们出了一个锦囊妙计,用火药罐炸弹,将叛军的水军炸得晕头转向,大败而逃!想想,诸位兄弟,要是没有毛仲将军这样的精锐,死士,我们飞豹军还能有今天吗?早麻辣隔壁在沙地上挺尸啦!兄弟们说说,毛仲将军是不是一个人顶一百人,顶一千人?”

陈为国的话一说完,底下官兵们就鼓噪起来:“对对对!”然后,用别样的眼神看着毛仲。

毛仲笑笑,谦虚着:“陈为国将军把我说得太大了,但是,有一点儿,他说得非常之好!非常好!我‘都没有想到!”

陈为国被还了一马屁,非常得意:“什么?”

“那就是,死士!”毛仲用锥子般的眼睛,将众官兵盯得一个个脊梁筋上凉嗖嗖的直发毛。“特种兵,就是特别的士兵,有一点异常关键,那就是,死士,说白了,就是敢死队!无论如何危险困难,都要挺身而出,越是别人做不来的,我们就越是要上!特种兵,就是超级士兵!”

“好,毛将军,您选我们吧。”

“都不怕死吗?”

“不怕死!”

“笑话,你们神经病啊?世界上谁不怕死?大家都怕死,我也怕死!可是,我们在最危险的时候,要想着国家,民族,朝廷,百姓,我们要为天下而死!想想,这是多大的荣耀?死还畏惧吗?死还可怕吗?死还可怜吗?如果以我们的一死,可以换来更多的生,我们愿意不愿意呢?”

“愿意!”士兵们被他的话激动得热泪盈眶。

“有人会说,国家,国家在哪里?朝廷?朝廷也看不见摸不着啊,百姓?就是那些升斗小民啊?我们凭什么为他们卖命?而且,我们的命,卖得太贱,太不值得了。朝廷经常不给我们发军饷,甚至好几个月都不见一文!我们太亏了,是不是呀?”

士兵们能听出毛仲的语气,所以,只有人点头,却不敢接话。

“如果一个人斤斤计较于亏赢,那么,他就不能做特种兵!特种兵就是士兵之神!胸怀大志,忧虑天下,从不会为了蝇蝇苟苟的小事情而耿耿于怀,这就是德!士兵无德者,不忠诚于国家者,没有怜悯天下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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