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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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 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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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夜里,黄三爷家,象征富贵的双狮威武地守候在大门的两侧,寒风在街道旁边的大杨树上呼啸,阴云死死地压在头顶,不见一丝的星光,毛仲的嘴里,衔着那枚匕首,静悄悄地来在了院墙外面,距离黄三爷家的院门二十数米,就停滞,窥探了片刻,向着高达两丈的墙壁愤然而起。

两串灯笼固定在院墙外的走廊下,两名家丁瑟瑟颤抖着,掖着腰刀,不停地跺脚,“这鬼天气,鬼天气,要了爷的命了。”

毛仲平地跃起五尺多高,借助着强大的冲击力,双手飞快地攀登着硕大的青砖缝隙,两脚尖儿也配合行动,就象壁虎一样,蓦的已在墙壁之上。

这一带富豪区域,无一不是高墙大院,精心策划,其坚固美观,让伏在墙壁上的毛仲,叹为观止。

四百多条人命,今天,要来讨还了。毛仲盯着下面院落里乌黑的夜幕,悄然滑动手脚,在墙壁上向着那面走动,踩在坚实的壁顶瓦上,毛仲无声无息,迅捷得象一只狸猫。

终于到了黄三爷的家,这位叫做黄浩的家伙,在安阳城里,也是赫赫有名的恶霸,仅仅不动产,就有十几处,而且,他模仿皇帝的风格,在每一处宅子里,都布置了一大堆的丫鬟,家丁,老妈子之类,自然还有女主人,他每到一处居住,吃喝玩乐,全由性子,要不,毛仲也不会这么费尽心机地确定他的行踪。

两顶大轿,停在那面的轿房里,还能恍然看到轿杠,从木格子纸上透过来一些隐隐约约的人影,还能听到一些说话声,估计有至少十六名轿夫,白天,毛仲曾亲眼看到八抬大轿的黄浩得意洋洋地横过大街。前面的行人纷纷避让,犹如见到了阎王无常。

“走,外面看看去!”忽然,从正中间的屋子里,闯出来三个家伙,一色黑衣小帽打扮,该是黄府的家丁,挂着腰刀,神气活现,在院落里转了一圈儿,又打开了院门,出去了,不久,两名家丁转了回来,兴奋地跑着:“赶紧烤烤火。”

毛仲已经滑落院中,急忙就地一滚,隐蔽在角落里,借助着一堆杂物隐身,他没有动,一直等到两名家丁奔驰到屋子里,才站了起来。

不用说,黄家的家丁们,轮值换防了。

吃了一惊的毛仲,继续窥探着动静,寻思着时机,他不能等到这些家伙全部睡了,一夜时间要干掉三个目标,往来十里以上,太紧张了。

黄浩,牛文坚,庞大德,这些人渣,全部上了毛仲的黑名单。至于那个盗匪头子王大毛的,暂时还没有功夫理会。

毛仲也不是没有犹豫,要在一夜之间刺杀三个头面人物,是惊天动地的大案子,他曾经是特种兵,但不是刺客,不是专业杀手,对于这样的行动,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一度动摇过,决定到了京城面见了皇帝以后,再痛痛地奏这些家伙一本,可是,崇祯皇帝是什么货色,自己能不能幸运见到,尚是未知,自己宰杀山东博山县令等人的事情,会不会闹到北京朝廷去?如果山东的事情,甚至还有秘密会见张献忠的事情先传到了北京,不定皇帝那个狗日的怎么对待自己呢。

四百多条人命,血债要用血来偿。

毛仲咬着牙,稳定了一下情绪,向着那面走过去,但是,他刚行动,就见那边七八个人走了过来,因为打着灯笼,显示出一团明亮,使周围的地方视野,对比之下,黑暗了一些,于是,毛仲顺势一倾,贴在了墙壁上。

“娘的,这么冷的天哦。”

“对呢,老子的鼻子快要冻掉了。”

“嘻嘻,那不打紧,要是小鸟鸟儿给冻掉了,才不值得呢!”

“什么值得不值得,黄爷今天高兴,咱们就不能扫兴。否则,兄弟们吃饭的家伙可就难说了。”

“对对,赶紧去!”

十来个家丁,两顶大轿,还有十几名轿夫,都乱作一团地哄闹起来,不久,一阵风儿似的消逝了。在毛仲的面前,只有漆黑一团的夜幕,两盏昏黄的灯笼。

四十一章,危机四伏

毛仲还是没有行动,尽管心里非常着急,可是,这黄三狗屁的家里,人也太多了些,万一直接闯进去,撞到了太多的人,那就不成了,他是来报仇的,是正义的惩罚,不是恐怖分子,人肉炸弹。想杀谁就杀谁,想杀几个就是几个。

“如果有几颗炸弹或者一枝狙击枪的话,就好了。”

回忆着那无限美好犀利的现代生活,毛仲想象着自己手持无声手枪潜伏前进的情景,如果有那样的准备,哪里用这么费劲?

院落很大,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假山就有好几幢,树木也不少,还很粗大,都是他良好的遮蔽物,于是,他向前滑动。

不过,他没有再动,因为,有一个人出来了,一面拿着什么摇晃,不时抬头往口里灌溉,一面间歇性的狂笑:“哼,敢跟我拼酒?没门!”

酒鬼。

毛仲突然出击,一拳头砸在那家伙的颈弯处,将之颈动脉进行了暂时阻断。脚下一勾,手已经抓住了他的衣服领子,两相结合,顺势将之轻声放倒在地。

“哦!”试图挣扎的酒鬼在毛仲的又一重击下彻底地老实了,瘫软在地上,酒葫芦也骨碌碌地滚动着跑远了。

毛仲的手抠在那家伙的咽喉里,突然向上一顶,扭住了他的下巴,喀的‘一声,将之卸掉,同时,又先后卸掉了他的胳膊,然后,拖进了墙壁角落里,剥落了他的衣服。

要想在这里顺利地办事,最好的方式是鱼目混珠。

打扮一新的毛仲,找到了酒鬼的葫芦,摇摇欲坠地朝着那面屋子走去,这院落现在看得更清楚,确实很宽大,正面就有二十间房子,还都是两层的木楼,要是在现代的都市里,这些地皮都能值得数百万上千万了。

这是前院,中间和左面,各有一个门,可以通行前后,中间的,自然是正门,有身份的人才能堂堂正正地通过,偏门就是普通的仆从家丁们的通道了。

毛仲从偏门过去,只见一个家丁正在打磕睡,一见毛仲就来了精神,喝问道:“谁?”

毛仲没有理会他,心里也有些紧张,如果这家伙来纠缠的话,该怎样对付呢?

“站住!”那家伙真的过来了:“谁呀?你恁么牛十三呢?没看看咱家是谁?”

毛仲大摇大摆地过去,理也不理。事实上,准备的是,一旦那家伙真的纠缠上来,就掐断他的咽喉。

“呀,原来是内院的,失敬失敬,走好,走好!大哥!”那家伙先自软了。

毛仲长长出了一口气,有时候,装牛十三比真牛十三还要管用。

黄浩家的这片宅院,有四进之深,也是他最经常居住的地方,打听的时候,城里的百姓们都津津乐道,说人家黄老爷的院子里,有四个大外高手,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意思是说,紫禁城里是大内高手,人家也不差,但不能僭越,所以是大外,三个老婆的意思,是模仿皇宫里的三个宫院。一个财主就这么霸道奢侈,让毛仲大为惊奇,不过,看百姓们的神色,一面是痛恨,一面又是羡慕。

第二个院落,依然宽阔,竟然在中间有一个大竹园子,两侧有流水小桥池塘,虽然是隆冬季节,也能凭借着几盏灯火,看出大概。

毛仲登上了小桥,左面的小桥上,微微的寒风撩起了他的衣服。高墙大院里面,就连寒风也恐惧地萎缩了许多。

一抹冰凉,忽然在背后袭来,凌厉地滑上了毛仲的肩膀,窥探到了他的颈部,好象一头毒蛇,那种感觉让人悚然。

毛仲知道,真正的敌人已经出现了。他期待已久。

“站住,你闯什么丧啊?难道不知道黄爷的规矩?”这人说话了。声音很粗犷,强劲,“是不是*嫌长的地方不爽要换一个店儿?”

毛仲没有料到的是,这家伙的动作如此敏捷,虽然他时刻警惕着,还是没有觉察到这家伙这么无声无息地就到了跟前。当时,他只听到了一丝风声,稍微有些古怪。

不‘用提,这家伙就某某大外高手了。

毛仲不太熟悉古代近身肉搏的技巧,穿越而来,不过半年之多,对这样的高手怎样打?他在潜伏之前反复研究,都没有方案,唯一的确定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爷,我,我,我”毛仲没有转身,而是将头略微一低,带着哭腔说:“我要媳妇!”

“媳妇?”那家伙一愣。

“对,我要媳妇!”,毛仲在肩膀上感知着那把武器的力量,是刀,很普通的那种,但是,力量把握得很好,可见这人的功夫确实不错,既然这家伙还没有确认毛仲的危险性,毛仲就将傻瓜进行到底:“我,我,爷,我。”

“扯蛋!要媳妇能去后头?狗入的,你不会真的想到后院去上女人吧?那可都是黄爷的人!你小子就灌了三两马尿也……”这人的性格,并不霸道专横,在咒骂嘲笑之间,还有劝说的意味。

毛仲的脑袋骤然一栽,身体向着前面倾倒,不过,整体的下盘却没有移动,牢牢地吸附在地上,毛仲的身体因此就避免了被敌人控制的危险,而同时,他的匕首,已经从胯下出击,狠狠地刺向了目标。

那目标不是寻常的地方,所以,当他的手感到了滑腻和温暖以后,感到了重重绽放的迸发以后,就知道得逞阴谋了。

这是一个相当连贯的动作,不复杂,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强有力地完成,实在不易,当毛仲恢复了姿态,转过来对着敌人的时候,那家伙已经蜷缩到了地上,双手护住伤害处,“哦!”

他还来不及呼喊,毛仲的手已经扑了上去,掐断了他脖子,因为他用了全力,使那短粗的脖子,发出了可怕的骨折声。

毛仲顺手将之一推,移向桥边,小桥只有五尺来宽,轻轻一推,就滑进了水中,枯萎的芦苇丛荒凉凄美,咕一声就吞没了他。

毛仲有些后悔,如果从最后面的院落攀登,直接攻击黄浩的居住房屋,最好不过,现在,要突破他的手下层层阻挡,真是硬碰硬。

毛仲隐藏在桥下观察着院落里,繁复的院落和房屋,被一片片的竹影遮掩,加上几棵青松,使他非常轻松,有人往来,问:“刚才谁说话?”有人回答:“是常爷吧?”“怎么了?”

“不知道!”“那你们外面去看看。”

毛仲听得话音刚落,就有人走出屋子,随即,脚步声很大地走着,估计,这三人没有感到什么危险。

在院子看了看,几个人向小桥的那边走去,手里打着灯火。

毛仲在这时候,迅速地朝着后面奔驰,不料,刚走几步,脚下一滑,周围呼的一声,有什么东西笼罩过来,毛仲急忙挣扎跳跃,已经受到控制,等落了地时,周围捆绑在身的,是一片鱼网。

砰,这些柔软的鱼网一紧,向着四面张开来,将毛仲凌空扯起,吊了起来。

坏了!

被牢牢地吊着的毛仲置身于柔软之中,无法措施方法力量,已经成为瓮中之鳖。

这里居然有这样秘密的机关?

毛仲心里那个后悔呀,何必呢?这么着急,一定要报仇,反而将自己给搭进去了,将来怎么办?万一给贼们逮捕了,能不能亮出真正的身份?不能,绝对不能,堂堂正正的大明总兵,横扫辽东的大将,百战百胜的神圣,居然鼠摸狗偷,被一个小小恶霸的家丁拿住,这脸怎么丢得起?

“快看,那边有动静!”出到小桥边的三个家伙发觉了声音,立刻往这里赶来。

毛仲知道,很难逃脱了,干脆也不急了,感觉着鱼网的韧性,将匕首握在手里,唰唰唰,狠狠地切割。

鱼网,居然给割开了!

毛仲心里暗暗庆幸,要是鱼网是什么钢丝所制,就是他再大本事也难以成功。双腿在网上继续支持,将身体大部钻出,然后一手揪住鱼网,身体一荡,滑出了老远,飞到了竹园里。

毛仲心里惊呼一声:好险。

得意,当然太得意了。

不过,他略微感到有些不妥,因为,一股强烈的腥躁气息在周围传染着,象是鱼腥,又不象。

呼,一个东西朝着他冲过来,力量之大,将竹园子撞得哗啦啦直响。

呼,又有几个东西朝着他冲来。

在暗夜之中,毛仲的视力,依然可以看个模糊,那些低矮健壮的东西,朝着他猛扑,扑时,有得居然跃起一人多高。

毛仲本来是站着的,正在观察小桥附近的三个家伙发觉了没有,现在,受到了强烈的攻击,只能迅速躲避。

腾空而起?不现实,刚从那边荡过来,周身,特别是手劲儿,还没有恢复正常,因为黑影儿攻击太快,他也来不及。

于是,毛仲只能下意识地将身体一缩,就地一旋,逃。

砰砰砰,几个巨大的黑影撞击到了一起,先后跌落,而且,发出了愤怒的吼声。

“老虎?”

毛仲悚然一惊,从地上爬起来,向着就近的一杆竹子爬去,光滑溜圆的毛竹,碗口粗细,完全可以承载他的身体重量。

在山林间野训过的毛仲,有幸在东南亚遭遇过那里的老虎,所以,对老虎等大型猫科动物的熟悉和敏感,几乎是本能的他滑上了竹子,尽管在紧张之中,连匕首都丢掉了,也没有时间惋惜。

老虎从相互撞击中很快就清醒过来,立刻包围在他的竹子下面,开始怒吼。

四十二章,血案

腥膻的气息在毛仲依附的巨竹下一股股地爆发,两丈余高的位置,也能嗅得清楚,当那些兽类的怒吼声此起彼伏地在竹节的四周惊天动地响彻时,毛仲目光四扫,身体如猿,在小小的竹园儿里飞旋。

“在那里!在那里!”当数名黑影儿赶到了竹园儿边缘时,毛仲已经抓着一节竹稍儿,骤然荡漾,嗖,滑过了那面的树林间。

这是冒险的一旋,柔和的树枝因为急速地接触而锋利起来,将他的双手刺得极痛,双腿一并,夹住了较大的枝条,迅速转移了方向。

嗖嗖嗖,几个利刃在竹园里和树稍间爆裂,两个甚至紧紧地插过他刚才的位置。

在一个大树桠间隐藏了身体,毛仲微微喘息,剧烈惊险的运动,使他的精神力量极度消耗。

更多的火把出现了,许多人呼喊着过来,整个庄园里一片沸腾。

毛仲微微摇头,想不到这里有如此的玄机。

“常爷,常爷?”大约二十几个人围拢在一起。警惕地呈现‘出半环状,包围着竹林。

“住嘴!”

只有火把在闪烁,所有的喊声都停歇了,毛仲能感觉到无声无息之中,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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