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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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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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我缅怀着我的好朋友时,白秋仓说:“什么烧房子?你是在说,当年贡海那事儿?”
“不愧是我的忠实粉丝,连这都知道。”我衷心的称赞道。
 
白秋仓又笑了,“那事儿估计他也早就忘了罢哈哈哈哈,你竟然还记着。”
 
“他忘了?”我不大相信白秋仓的话,毕竟我哥哥说过百里阁主是十分记仇的。顿了一下,我问道:“也就是说,他不会杀我啦,那他干嘛还要拆王府?难道,你也得罪了他?”
 
白秋仓笑道:“现在是没有得罪,不过,你若真的入了我广南府做丫鬟,便是真的得罪他了。”
 
我叹道:“天惹,一个侯爷的势力竟然比一个王爷更厉害了,真是可悲可叹啊。”
 
白秋仓:“。。。。。。”  
 
 05去帝京呀去帝京3
七月十一,天气出奇的晴朗。太阳躲在云朵之后,为云彩镶上了金边。
 
明安城遥遥在望,我几乎可以看到城旗飒飒而飘的彩色。 牛车缓缓前行,不大一会儿便就到了高耸的城墙之下,抬头望着城门上古老的‘明安’二字,心中顿时感概万千。
 
离开明安那年,我才八岁,转眼间数十年已过,正可谓时光流逝白云苍狗一瞬间。这数十年中,我虽多次离开锦岐山在江湖间游历,却从来没有回过明安。不是因为盟主和百里阁主的追杀,而是因为,明安的这个地方对于我来讲,实在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大不如我出生的临南和我长大的锦岐山。
 
但现今我站在城门之前,城墙之下,心间却有莫名的情绪涌上头来,像是感伤,又像是悲戚,似乎这本是一座应当被我刻在心版上却被我遗忘在时光里的城池,这感觉邪门儿的很。我晃了晃脑袋,回头推了一把正在打瞌睡的白小王爷,说:“阿仓,明安到了,快起来啊!”哦,阿仓,是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对于他的新昵称。此前,我从不知道一个粉丝是可以逼迫他的偶像做什么事情的,又或许是我这个偶像太过善良和蔼了一些。 
 
猛然打了个激灵一般的,白秋仓望着我眨了两下眼,问:“你说到哪了?”
 
我指了指城门,“明安。” 
 
白秋仓抬眼看了看城门,又看了看我,一脸郑重,他说:“你确定要进去吗?君成他们还没跟上来,你哥又不在,万一。。。。。。” 
 
他说的这些,我自然也想过,一般来讲,哥哥要的那一壶桃花酒定是没有我这个做妹妹的性命来得重要,但我哥他毕竟不是可以同一般来讲做同流的,他那般嗜桃花酒如命的,若我这回没有给他带到,往后便有可能会失去一个强大的靠山,顺便脑补一下我被各派杀手追杀的景象,顿时觉得,就算是死在明安,至少还会有个来替我收尸的,若是等到被追杀身亡了,恐怕连尸骨都不得完全了。
 
我将这些说给白秋仓听,不料他却一脸鄙夷的看着我,他说:“小谢你傻啊,你看看这城门四周这么多闲人,随意拉一个过来,给他点银子,让他去帮你买酒,这样不是安全的多?”
 
我愣了一下,这个点子,其实我也是考虑过的,只是无奈囊中羞涩。。。。。。正想着怎么开口同白秋仓借几个银子,一转头却见他正挥着胳膊,一脸得意的不知道在与谁打着招呼:“这边!好久不见。” 
 
对方已经走近了,是个很年轻的侠客,背上背着一弯月牙刀,却没有一般刀客的狰狞雄壮,算不得太瘦弱,却是生的一张娃娃脸,与他刀客的气质实在是不大符合。我正暗自啧啧感叹着世间稀奇的事情实在是数不胜数,却听得他惊呼道:“小谢!”
 
听他的语气起伏,与当日在孤白城守家小湖边上的白秋仓真是如出一辙,是以我想着可能他与白秋仓一样也是我的粉丝,便冲他绽放了一抹淡淡的微笑,可我这微笑还未曾全然绽开,便只觉得腰间一紧,竟是被他紧紧拦腰抱住! 
 
光天化日之下,一个粉丝当着另一个粉丝的面儿,抱住他们的偶像不撒手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很令偶像为难,对待人的原则中,一视同仁这一条恐怕是最难做到的,我总不能叫白秋仓也这样抱一下的。谢二小姐虽然名声颇大,但毕竟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自然会有姑娘家的娇羞和矜持。
 
我正在是要粗暴一点直接将他推开,还是温柔一点缓缓的将他推开之间犹豫不决,却突然听到他吸鼻子的哽咽声,我心中惊了一惊,但很快反应过来这可能是粉丝见偶像的普遍情绪,所以我抬手在他背上拍了两声,说:“这位。。。。。。少侠,纵然你心情激动,但这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的,你这般行为多有不妥。”  
 
我以为我这话说完,他可能就会很自觉的起身表达作为一个粉丝的歉意和激动情绪,但他竟然将我抱得更紧了一些,开口时果然带着哭腔:“小谢,太好了,你终于还是回来了,太好了,呜呜。。。。。。” 
 
我呆了呆,难道我这几个月没下山,粉丝们都着急成这副样子了?不禁感叹,相较而言,果然是自小养在宫闱的小王爷比较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啊。就在我呆的这个空隙里,白秋仓伸出手来将刀客从我身上扯开,并教育他说:“咳咳,千亦啊,你别这样,这样会吓坏小谢的。”
 
吓坏倒不至于,作为一个偶像就要承担着被爱的各种突发状况,这是一个江湖偶像的操守。我笑着:“没关系没关系,可以理解。” 
 
白秋仓一面拉着抹着眼泪的刀客,一面向我致以疑似抱歉的笑意,他说:“不,小谢你误会了,他不是我们粉丝团的人。” 。 
 
不是粉丝,这么说方才那一抱,我是被占了便宜了。我说:“哦,登徒子?”
 
白秋仓摇摇头,“不,小谢你又误会了。他是。。。。。。”顿了顿,“百里阁麒麟分堂主,宁千亦。” 又顿了一下,“麒麟分堂在贡海城。” 。 
 
明白了眼前刀客的身份,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此刻的心情了,所谓冤家路窄,大抵如此。前些日子,我还在怀疑向来记仇的百里阁怎么会容我这个纵火之凶在外逍遥,说因果报应,原来报应是在这里的。 
 
这倒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报应这种东西,大约都是这样,神出鬼没,藏身于意料之外,提防时不出现,无防时突然来到你面前。就如眼前的刀客,这回果真是如同白秋仓所说的,可以将我吓坏了。 
 
我靠在牛车旁,手里还握着赶车的鞭子。看了一眼四周,跑是跑不得了,人说百里阁弟子千千万,周边的行人,虽然形似路过,实质上却不知内里究竟是哪位高手。
 
见我一脸恐慌,白秋仓啊了一声,说道:“不过没关系,千亦他同那位萧阁主关系不大好,你且放心便是。” 。 
 
“这。。。。。。是什么意思?”对于与‘阁主关系不大好’这句话,我不是很理解,纵然是关系不大好,可贡海的房子总归是他们的资产,这样看来,他也该会对我有些咬牙切齿的恨意罢。
 
白秋仓说:“千亦同你一样,都喜欢惹。。。。。。都喜欢烧房子,百里阁的房子他烧过的比你烧过的还要多,所以。。。。。。” 
 
“我什么时候烧过房子?”一直默默流泪的刀客堂主宁千亦突然开口,一脸疑惑的看着白秋仓,“白大哥你。。。。。。唔。。。。。。” 
 
他话还没说完,便被白秋仓强行捂住了嘴。我皱了下眉,感觉面前的两个人说的话都不是太可信。虽然白小王爷这一路上供我吃喝,待我不薄,很有粉丝对偶像敬重之意,但是现在他们的表现,叫我不得不怀疑他所说的粉丝身份的真伪了。 
 
目光在他们之间来回打量了一番,两个人突然都低下头来,白秋仓耳边升起一抹异样的嫣红,看上去同我那害羞的师弟有些相像。 
 
气氛尴尬的要命,沉默了一会儿,我咳了一声,说道:“我师父常常教导我说,既然有矛盾,便势必要解决。总是悬而不决,不是我江湖儿女该有的姿态。我与百里阁的冤仇矛盾,拖了这么多年,也是该解决了。。。。。。你们可不可以认真一点,这种时候就不要交头接耳的秀亲密无间了可好?”
 
正在咬耳朵的某小王爷和某堂主连忙点头。我又继续说道:“我师父也教导过我,身为门派的一员便要维护我派的声誉尊荣,纵然对于本门派有再多的不满,也只能在本派以内发泄,走在江湖上一定要处处向着自家门派。这位堂主,你虽然与你们阁主不和,但身为一派堂主本就该有维护自家的责任。”  
 
顿了一下,我说:“现今我要解决矛盾,你要维护门派,所以,愿与一战。” 
 
我自认我这话说的郑重,可眼前这两人却没有一副听得郑重的态度,白秋仓捂着嘴笑的欢快,宁千亦则一脸呆滞不明所以,这样的表现实在是负了我一番郑重的心思。
 
我决定不再废话,直接摆出决战的姿势,眼前的宁千亦倒不见有什么动作,反倒从眼风里瞧见明安城守卫似乎正在往这边走,心里叹了一叹,我收回动作,指了指一旁的明安依靠的隐山,说道:“城门之前决斗或会阻碍交通,咱们去隐山上打罢,那边人少。”
 
这一回,宁千亦却是变了脸色,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的稀奇,他将头凑到白秋仓耳边嘀咕了一句什么话,白秋仓脸色也变的同他一样奇怪。默了一瞬,白秋仓看向我,沉吟道:“小谢,千亦他身负重伤决斗多有不便,不过。。。。。。” 
 
“不过什么?”我问。 
 
白秋仓看了眼明安城门,说:“萧阁主在明安城呢,要不,你去找他决斗?”
 
我想了想,点头,“也罢,同谁都一样,总归是有个结果的。”
 
白秋仓说:“好,我跟你一起去,也好。。。。。。为你收尸。” 。
 
宁千亦附和道:“对啊对啊,我也去,毕竟这事儿与我们麒麟堂是有干系的。” 
 
我:“。。。。。。”  


06萧氏美男子
这些年我虽去过不少地方,却总在江南一带徘徊,从不曾越江而行。明安虽说同样处在江南之地,却也是我不曾涉足的城池。 
 
离开明安那年的惊险到如今依旧历历在目,若不是烦倦了这样躲逃寻求庇护的日子,我也不会那样想不开入城来找萧归寂决斗。我实则是想着,在这江湖之中我大抵也算得上半个高手,百里阁高手又无数,这高手之间的对决,没有理由惊不动就坐落在明安正东的飞雪山庄,届时连着同盟主的旧怨一并解决了,纵然我身死,但总归是死的轻松。 
 
明安街道宽阔交错,行人路商相借而行,道旁店家楼宇新旧相应,依稀能见着几个记忆中熟悉的面庞,比方说倾酒家已经做了掌柜的小二。虽然在当年明安待的时候并不算久,但基本的街道我还是能记得一些,不过现今许多地方都变了,我的记忆便也就派不上什么用处了。而宁千亦虽为百里阁麒麟堂主,驻守的该是贡海,但他大约是总喜欢与他们阁主闹不虞,是以总是赖在明安总堂,对于明安,倒比我这个家在明安的要熟悉的多。 
 
我同白秋仓跟着宁千亦从朱雀大街上一路走来,路过倾酒家时,我进去买了一壶桃花酒。将要到百里阁时,我将那壶酒郑重托付于白秋仓,告诉他若我最后无法活着离开明安,请他务必要帮我把酒交予我哥哥,好叫我哥惦念着我们往昔的情分,早早的赶来希望能收得全尸。
 
百里阁朱门高墙,偌大的门堂,便是同我飞雪山庄大门相较,也丝毫不会逊色。不同于江南庭院的秀气钟灵,单从外形来看,倒是处处透着富贵豪放之大家气势,我想了想,觉得这大约与他们阁主出身于江北朝堂世袭候府的缘故。 
 
啧啧的叹了两声,我抬眼看向大门上方高悬的门匾,“百里阁”三字,凤飞龙舞、轻灵飘逸,隐约透着一丝丝秀气。正想着同白秋仓叹一句‘字迹颇为熟悉啊’,心中却忽的颤了一下,没什么缘由。 
 
“小谢,你怎么了?”白秋仓疑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忙啊了一声,将目光收回,望向他,摇摇头,“没事儿,就是觉得这字写的不错。” 
 
“啊!”宁千亦转过头来,笑起来的样子也带着一副呆萌茫然,他指了指门匾,“你说这个?哈哈,这可是我们阁主的亲笔啊,真是好眼力。”  
 
原来是这样。 
 
我想起先前师父同我说过,会舞刀弄剑的,一般文采都不大好;会吟诗作对的,一般功夫都不过关;字写的好的,一般剑法就不怎么好;剑法卓绝的,一般就不识几个字。师父说这话时,我原本是不大相信,因为我字写的就不难看,全是小时候娘亲教得好,而我的功夫也见得差,全是后来我自己练得多。但师父说我不是上面所说的话中的‘一般’,我属于特别。后来师弟上了山,他刀枪剑戟样样精通,兵书兵法熟记于心,但是写的字却是如同杂草,很难辨认的出。师父同我说:“你看,为师当年说的不错罢,这是江湖上普遍的规律。你的确是个别的那个。”
 
现今见识了百里阁主的一手好字,对于即将开始决斗,我已经在想着如何不伤及他的性命了。毕竟一个小辈伤了老人家,传出去在江湖上也不大好听。 。
 
进了百里阁,才发觉这内里同外表全然是不同的,就好比你见到一个绝世美人儿,她穿着当下十分流行的流仙广裙,你觉得她定是这世间少见的大美女;然而当她将衣裳脱下来,你才惊觉这美女不是美女,而是美男啊。当然百里阁要反过来算。 
 
外头虽是一派江北的豪气,内里却是实打实的江南桥柳,更叫我觉着惊异的是,这儿竟是桃树森繁,虽是早秋,花是没得观赏了,果子却是要比当日在孤白城的驿站中更要惹人口水。
 
许是因了自己权势的身份,白秋仓一面走一面摘着路旁的桃子,自己拿不了,便就塞到我怀里来;宁千亦只顾在前头走着,并不曾发觉后面的动静,待走到一处厅堂前,他回过头来同我们说“先等一会儿,我进去通传一声”时,我与白秋仓俱已是抱了满怀的桃子,白秋仓口中还咬着一个,是方才经过一处小溪时,匆匆洗净了的。 
 
宁千亦呆了呆,撇了撇嘴,突然一副要哭的样子,“你们怎么。。。。。。这可是阁主留给。。。。。。你们。。。。。。” 
 
糟,该不会又闯祸了罢,我说不出什么来安慰他,或者是安慰自己,毕竟白秋仓摘桃子时,我在一旁做过一丢丢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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