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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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风铃-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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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希尔顿酒店。
在圆会厅里,公司里的各个高层已经聚齐。
除了胖子王,陆风,公司里的几个执行董事,还多了几个陌生的人士,而且看样子和陆风很熟悉的样子。而且旁边的那个女孩非常漂亮,和陆风有说有笑。
下面的各家媒体记者,个个扛枪大炮,闪光灯噼哩叭啦地拍个不停。
在角落里看到阿静在调节相机,向贝走过去,“你也太不专业了,都快开始了还在捣鼓你的相机。”
“你懂什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相机不调好,待会怎么显示出我的专业呢。”
十点钟。
大屏幕上开始播放WFC和ZH原来两个公司的介绍,后面又播放了两家并购后的宏伟构图。
“各位,欢迎参加ZH重组新闻发布会。请各位媒体朋友和工作人员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
主要位置上,那些高层已经落座,就连那个女孩也坐到了那边。
发布会还在进行着,除了那些官方发言,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对于自己早就接受的事实,多听一遍,就是一种浪费。
无非就是宣布两家公司并购后,对以后市场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以后市场份额会越来越高。而且以两家的实力,必定会引领一个潮流。
向贝坐在工作人员的位置上,有种昏昏欲睡的冲动,因为今天有新产品发布,所以自己作为设计总监,要对产品就行解析,昨晚准备了几个小时的稿子,修了又改,改了又改,都已经两点多了,才确定地关上电脑。
下面有个记者提问道,“陆总监,您好,我是魅力时尚周刑的记者。我想问您的是,您以前是ZH新加坡的设计总监,现在从设计到管理,关于您年纪轻轻就坐到大华中区的执行总监,外界看法一直褒贬不一,请问您对这事怎么看。”
“我来替他回答吧。”一个约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开口讲道,“我是新加坡ZH的总经理马洛,关于Aaron能否胜认执行总监这个位置,我想各位从这次的收购案就已经完全证明明了他的能力。。。。。。”
原来他就是马洛,之前一直听胖子王讲起过,就是这个人把收购WFC的项目交给陆风去做。而且两人的关系特别好,陆风在新加坡求学的时候,就被马洛所选中,从实习到毕业一直都在ZH,也得到了马洛的栽培。
“您好,我是财经记者。想问一下,陆风。收购之前,ZH就已经在国内发布产品,而且销量特别好,这也导致了国内的本土品牌,如WFC的市场份额流失,到最后只能被收购。请问您对于自己产品的市场定位是怎么看的。”
陆风看了一眼向贝,正色道,“ZH的产品问世的时候,的确得到了大众的喜爱。作为这些产品的设计者,我想我对它们的定义是“让休闲更自由。”。有人讲,ZH在运动领域里的成就,不可能复制到时尚休闲系列。但我们有自己的做法,公司现在的设计团队已经达到顶峰,我相信,以后会出更有质量,更会经典的产品。谢谢。”
向贝看到阿静蠢蠢欲动,一直在举手,但很不幸的是主持人始终无视她。
可能台上的主持人也觉着,看到她这么热情,努力地举手,再不让她问,真的是于心不忍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32


Chapter 32
“我是新时尚记者安静。我想问一下王可经理,WFC在没有ZH进驻中国之前,您的品牌一直在业界保持非常好的成绩,这次的ZH来临,让您丢年最多年来的市场份额。而后来ZH又收购了WFC,请问您对现在的这种的状况是怎么看的。”
阿静提的问题还真是犀利,针针见血。
不过看得出来,胖子王对于这种问题,好像已经做好了准备。
“的确,ZH没来之前WFC一直都很稳定地成长。ZH的介入,也让我丢掉了市场份额。但这并不影响公司的重组,可能说句难听的话就是,我之前活得太安逸了,没有危机感,这次的教训就是最好的证明。但ZH收购后,WFC品牌将继续保留,所以我没有什么想法,以前该怎么做,现在还怎么做。谢谢。”
发布会还在继续进行着,关于公司重组的部分基本上就已经翻篇了。
下一部就是新产品的发布,这个作品是收购后的第一件产品。也是向贝和ZH合作的第一次,倾注的心血也比较多。
在屏幕在放着新产品的宣传片,下面的人看着目不转睛。
“这件款风衣我们将它定义为‘风尚’,将是真正意义上的两家并购的第一件产品。。。。。”
向贝站在台上,对着LED屏幕的产品进行讲解,浑浑噩噩地讲了十几分钟,才终于算是讲完。
三个小时的发布会并不长,因为要宣布的内容比较多,所以时间上就显得紧凑得多。
发布会结束后,媒体都走光后。现在会场里只留下了公司的高层和那个美女。陆风一直在那边交谈,好像很忙碌的样子。
“哎,经理,那个美女是谁啊。”向贝问胖子王。
“她是ZH集团的千金,南笙。我也是发布会之前才知道的。”
这才刻意去注意到这个千金,面容骄好,非常漂亮。乌黑亮丽的长发,项上带的水晶项链还在微闪,一袭白纱长裙,感觉整个人仙气人足。
ZH的千金,难怪呢。谈吐不凡,气质优雅,整个人的气场都已经完全盖过了自己。
这和心里想的那种富家女的反差太大了,不是应该是傲慢,无视的那种吗,跑车,香烟,游艇,男模这才是她的生活圈子吧。
再看看自己,头发还是起床晚了,匆匆扎起来的包包头,因为今天要上台讲话,只能化点淡妆来掩饰自己的黑眼圈。两个人一比较,就是一个屌丝女和白富美的鲜明对比。
“你好,我是南笙,你也可以叫我Raita。我听Aaron说,你是个非常有才华的设计师,所以很想认识你。”
向贝这边还在和胖子王在这里讲话,陆风和南笙就已经走到自己面前,她而且很友善地主动提出要握手,这让向贝有些意外。
“您好,我是向贝。很高兴认识你。”
两人很客气的握完手后就简单的交谈了几句,她便离开了,陆风和她肩并肩一起走着,身影慢慢消失在会场。
“我怎么有种错觉,怎么看Aaron;和Raita走在一块是那么般配,贝贝,你说是不是?”
胖子王很少评价别人,很难得地看出陆风和南笙走在一块的确是很般配。
就连自己也在默默认可,的确是,他们俩走在一块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经理,你太八卦了。”向贝对胖子王说道。
这段时间里,陆风每天回到公寓的时间都很晚。虽然向贝在房间里,但依然能听到陆风在客厅里活动的声音。
第二天的时候,他也是早早就起床,向贝每次想要冲出门,抓住他狠狠的问他,天天这么晚去哪儿鬼混去了。
可理智还是有的,自己又不是他什么人,人家天天出去鬼混,即使出去逛夜店,跟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关系。
终于有一天的早上,向贝比陆风早先起床,这次轮到她靠在墙上,问道,“喂,最近为什么回来这么晚,又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
为什么会说又呢,难道前段时间他天天叫着工作忙,回来那么晚,是干什么去了。当然是想如何来收购WFC去了。现在又是这种情况,肯定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陆风从卧室里出来,还在打着哈欠,“几个意思,你难得起这么早,就是为了大早上来堵我呢。”
“你天天回来那么晚,已经严重影响我的正常休息了。做为室友,我有必要盘问你,所以你必须给出一个合理且正当的理由。”
这个理由比较好,住在一个房间里两人的作息时间是要相互尊重。
“Raita;来中国,想出去逛逛,她对这里又不熟,我就只能尽地主之宜,陪着她出去逛逛。”
其实向贝早就应该想到会是Raita,之前上班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从那天发布会后,公司里以病毒式的传播,消息已经散播各处。
各种版本,什么说法都有。什么千金小姐,千里望男友,孤身一人来陪Aaron。
“你尽地主之宜?开什么玩笑,你才回国多久。你对申城很熟悉吗?”
陆风回国也没有一年,对申城的熟悉度当然没有这个在申城长大的向贝熟悉。这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在熟悉不过了。
“那。。。。你几个意思。”陆风问道
向贝眼睛转了转,说道。“Raita来中国,我也当然尽地主之宜了,况且我对这里好像比你更熟悉吧,我带着她逛,一定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景点,任何一道美食。”
陆风也觉得向贝说得有道理,就同意了她的说法,“那好吧,吃完早餐,我带你去找她。”
到楼下的时候,才发现这货居然买车了,“喂,你挺能装的,这车好歹也有几百万吧。居然不声不响的就买了。是不是成功人士都喜欢低调呢。”
自己的POLO面前停着这辆三叉戟,玛莎拉蒂总裁。两个相比,根本就没法比好不。它的一个车轮估计就可以买下自己这辆POLO了。
“我可没那么多钱,这辆车,是公司配的。上车吧。”
这也让向贝也感觉到了一把坐百万豪车的瘾,这车坐进去就是和自己的小POLO感觉主浊不一样儿,舒服太多了。
开了十五分钟,在香格里拉酒店停下。
还没有进大厅,就看到南笙蹲在一个花池边,手里抱着一个单反相机,细细地对着面前那朵花在拍摄。
认真的程度完全没有觉察到陆风和向贝已经到了身后。
对焦了几次,终于很满意的收回,转过头来发现,两人站在后面“嘿,陆风,贝贝。你们俩怎么来了,怎么不叫我。”
“刚看到你很认真的拍摄,就没有打扰。今天我找了专业导游,比我这个二流的强多了。”陆风说道
“贝贝,你是本地人吗?”
“Raita;我从小到大一直在申城,上学,工作从来没有离开过。所以对这里的熟悉程度已经比那些旅行社的导游还要专业。”
能看得出,南笙还是很兴奋的。只是前几天陆风带着她在申城玩的时候,去的都只是那些有名的景点。而且人特别多,每次去的时候,不是去看景点,而是去看人流。
“贝贝,你能带我去一些人比较少的景点吗?前几天,去的那些地方,人都太多了,高兴的去,失望的归。”
这可难不倒向贝,申城给你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办法去完全了解这里的全部,经过的每一处地方都是能够让你驻足留看。
“我带你去附近的一个岛吧,那里的风景和这里俨然不同。远离城市的喧嚣,可以好好的享受一下。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有一个别称,就是中国版的普罗旺斯。”
三人开车直接去了崇明岛。
陆风在开车,向贝和南笙坐在后排。
女人间的友情,可以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件东西就可以拥有。两人在车间无话不谈,从上学听糗事儿,到现在的剩女话题无一不变,
向贝也从她的口里大概知道她和陆风的关系。
陆风在新加坡留学的时候,和南笙是同学。如果说陆风进到ZH是因为南笙的关系,那他能够站在现在的位置,那完全是自己的能力。南笙只是陆风进到ZH的一把钥匙,而真正在门里面留住的却是陆风自己。
但从南笙谈论陆风的语气中大概也听得出,她对陆风是非常仰慕的,甚至这种仰慕已经是喜欢。
“贝贝,你知道陆风现在住在哪儿吗,我问他,就是不告诉我。”
问到重点了,自己该怎么回答。陆风没有告诉她,可能出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原因。
如果告诉到她,是不是也会要求他搬出那个公寓。其实他现在已经有能力买下那个公寓,向贝也试图想办法赶走他,但每一次都是败北。
用他的原话讲,“我不愿意折腾,住在这儿挺好的。我不喜欢一个人住,太冷。”
渐渐地,向贝也就不再折腾他。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他从来不给我讲他的私生活,Sorry。”
向贝只能玩这种语言游戏,因为自己不愿意被别人骗,当然也不想着骗别人。只能把话讲成这种滴水不漏。
再说了陆风的确没有讲过他的私生活,因为他的私生活,自己每天都能看得到。
如果告诉到她,是不是也会要求他搬出那个公寓。其实他现在已经有能力买下那个公寓,向贝也试图想办法赶走他,但每一次都是败北。
看得出,南笙还是很扫兴的。从她的语气和眼神中能够读到,她是非常在意陆风的。
车在继续行驶,因为从市区到崇明岛有些远。即使最近的路线,也要两三个小时。
第一次去崇明岛的时候,还是和上一任的男朋友。
那个季节正好碰到熏衣草绽放的时候,满山遍野的紫色,就像是一切浪漫的海洋。
之前的时候,筱璇还提议让自己和阿静一块去普罗旺斯来个邂逅。现在哪里还有那个时间,也就只能去个崇明岛。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33

Chapter33
快到中午的时候,终于到了崇明岛。
南笙下车后,手里拿的相机,就一直在啪啪拍个不停。
好像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哪像个身家过亿的千金小姐,分明就是那个第一次到城里的孩子,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陆风,来帮我拍一张。”
陆风接过南笙的相机,她在那里摆好了姿势。
“给我看看,好不好看。”两人挨到一块,看着相机的屏幕,“好像有一点歪了,Aaron你水平越来越菜了哦,删掉,帮我重新拍一张。”
向贝看到两人依偎在一块的时候,心里有股莫名的酸楚,就像是自己心爱的洋娃娃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天气也是格外的好,白云晃晃悠悠飘飘荡荡,蔚蓝色的天空让人心旷神怡。
这个季节来崇明岛的人并不算多,可能今天是工作日的缘故,三个人下了车后,这里的好像就只有他们三个人。
南笙从车里下来后,仰起脖子,眼睛闭上,睫毛还在微微翘动,手臂摊开成一条直线,很享受的样子。
“这里的确很赞,节候怡人,呼吸自由,这是我向往的感觉。”
向贝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刚开始来的时候还微微有些激动,看到漫山的熏衣草的确是一幅美轮美奂的场景,让人身陷其中。但之后的每次休息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开车来到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来这里呼吸空气,感觉舒服极了。
“南笙,新加坡那边的风景也是很漂亮的呢,不比这边的差吧。”向贝问道。
南笙转过头来,说“我从小就在新加坡长大,对那边自然是很熟悉。但是,那边有我找不到的东西。只有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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