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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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回-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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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雁知道自己被拒绝了,他咬住嘴唇,颤抖着声音道:“我知道喜欢与喜欢的区别,我也知道我对你的喜欢,和你对我的喜欢不一样。”说罢,明雁突然站起来,转身往宁休来的方向跑去。因为长期蹲着,他跑得有些跌跌撞撞。宁休一阵心疼,立刻就想追过去,可他转瞬又想,也许让他单独想想也好。他停住了脚步。
  而枫林路是单行道,宁休的车子只能开到枫林路的尽头换个方向,才能与明雁同一方向,他叹了口气,回到车上,将车子开离这里。
  隔壁一栋白色别墅的墙角里,转出一个人,他愣愣地看着那棵大树,走过去,将明雁的帽子放到地上,转身离开。

  ☆、五十五

  明雁其实并没有跑多远,他的腿太麻,跌跌撞撞地跑出宁休的视线,他就躲进了街边隔开两栋别墅的小道的最深处,直接坐到了地上,压倒一大片青草。
  他拒绝了元酿。
  宁休拒绝了他。
  第一次被表白,第一次表白。均发生于今天,他好笑地笑着,渐渐笑出声。
  表白前他还幻想过,也许宁休也是喜欢自己的,否则为什么他会对自己那么好。此刻他又才想起来,其实宁休是个连出国过年都不愿告诉他国外号码的人,这样的人,凭什么你会认为他也是喜欢你的?
  可是,人家又凭什么要喜欢你?
  明雁越想越觉得自己好笑。
  他掏出手机,把自己查看的那些网页全部退出,退到最后一个标签页时,是他在一个论坛的提问,问别人这样是不是就是喜欢。他条件反射地刷新了页面,又多出了许多评论,都是知道他去表白了,问他是不是已经成功了。
  看到最末,明雁看到一条评论:你们这群腐女是不是疯了?看到两个男的在一起,就叫着让别人在一起?这个lz描述的相处内容我都看了,他说的那个人是个准直男无误!傻lz快回来!别去表白了!
  可是已经晚了。
  明雁关掉最后一个标签页,正要关机时,微博弹出两条推送。他本想置之不理,可他看到了其中一条的两个TAG,分别是林清修与宁休,他不知不觉地又点了进去。
  是路人拍的一段视频,很短,只有十秒,路人激动表示:偶遇林清修与宁休!哇塞原来两人的事是真的!我今天终于相信了,两人配一脸哦。
  视频里,林清修拉着宁休,笑着在说什么,宁休侧着脸看林清修。旁边站着好几个人,也纷纷在笑着什么。明雁呆呆地看着宁休的侧脸,看着他身上的衣服,正是刚刚他穿的那件,他又看向林清修的笑脸,看向林清修挽住宁休的手。
  他觉得自己真的就是个笑话。
  他笑不出来,也哭不出来。
  偏偏此刻,老天都不与他为友,渐渐飘起了细雨。明雁恍惚着抬头,看到密集的雨丝飘落至地面,他眯着眼,感受着雨丝与自己脸庞的接触。他突然很享受这一切,这些雨如果能够把刚刚那些事情都洗去,那该多好?
  宁休已经拐过弯又开回枫林路,他一路找着明雁。看到外面下起雨时,心中一阵担心,明雁背后的伤口其实还没有完全好。他不能再冻着了。可怎么都找不到明雁,明明他应该跑不了多远,可他偏偏找不到明雁。
  正在此时,他的手机响起。他拿起手机,期盼是明雁。
  可惜并不是他,在看到来电号码时,本来皱着眉的宁休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他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他立刻接通电话,那边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先生!一切都已搞定!”
  “人呢?”宁休的声音几乎有些慌张。
  那边愣了愣:“按照之前您的吩咐,送到他家门口了。十分钟前,已有记者拍到,并且发了通稿,一切都在您的计划中!刚看了下,现在满网络都是这件事了呢!视频也已发送出去。”
  宁休闭眼,猛地停住车子,静静地挂了电话。他发现自己做了三十多年来最错误、最愚蠢的一件事。
  明雁眼睛直直地看着手中的手机屏幕,从十分钟前到现在,微博推送了好多次这条新闻。而他这十分钟一直看着刚刚那条短视频发呆,退出时才不小心点到了那条新闻。
  华娱公子李仁海,他看到了开头的这几个字。
  不知为何,这个人名,他觉得很熟悉。
  他下意识地点开那些配图,第一张是那位李仁海的照片,明雁的脑海中并没有这个人。他当即就要关了那配图,可此时雨渐渐下大,手机屏幕上的水越来越多,他点了一下想要退出来,触屏因为雨水有些失灵,图片直接跳到了下一张。
  这张图片上的背景似乎是在一家club或者哪家会所,里面好几个人,李仁海的脸很显眼,他一脚踏着桌子一脚踩着地面,一手拿着一根短鞭,地上居然还跪着几个人。明雁的手不知不觉地颤抖起来,他几乎拿不住自己的手机,他眼睛死死地看着那根鞭子,眼皮不停在跳。
  他屏住呼吸,点到下一张配图,一个很像李仁海的人赤身裸|体的趴在地上,看到他后背上那些长长的血淋淋的鞭痕时,明雁手中的手机就掉在了地上,掉进了草丛里。本来靠墙坐着的他,哆嗦着手想要撑住地面站起来,胳膊却一软,他直接跪趴到了地上,他的脸贴着青草地。
  这样的姿势。这样莫名熟悉的姿势。
  明雁觉得自己的头好疼好疼。
  雨越来越大,不同于之前轻柔的雨丝,滂泼大雨一阵阵浇下来。
  他脑中突然冒出许多熟悉、陌生又遥远的声音——
  “这小子细皮嫩肉的,真不错啊?给老子扒了他的衣服!”
  “哈哈哈让他躲!玩的不就这兴致?”
  “糟糕!有人来了——”
  “管那么多做什么!上了再说!”
  “快走!……”
  转瞬又是另一个声音——
  “你说我是谁?”
  “我要干什么?哈哈,干|你啊……”
  “如何?鞭子的味道是不是很爽?还有更爽的呢——”
  明雁整个身子在草地上颤抖,大雨浇在他的脸上。他脑中想起的事情越来越多。
  “啊——”他痛苦地大声喊叫,与雨声风声中和在一起,在这天地间,似乎恐惧了身旁的一切。他颤抖着嘴唇,眼中流出了多年没有出现过的液体,他大哭着趴在地上发抖,脑中一波又一波的回忆。
  黑夜的巷中被人劫下的他,被人绑住直接扒了衣服的他,被别人救下的他;转而又是在自己琴房弹琴的他,坐在窗前引逗别家画眉鸟的他;又想到垂挂在细细的绳子上的爸爸,躺在血泊中昏迷不醒的妈妈,还有那没有窗户永远阴冷的租屋。
  他哭着往墙壁爬去,手却没有力气,连扒着地面的力气都使不出。他的蓝衣服早就变成了黑衣服,偏偏此时小道外有车子经过,车灯照亮了这里,他惊慌地贴住地面,他害怕被人发现。
  幸好车子很快便开走了。
  他用尽全力一点点爬到墙角,攀着墙壁往上坐起,终于待整个上半身都贴住墙壁时,他狠狠地将自己的脑袋往墙壁撞去,他几乎感受不到疼,他撞了好几次,甚至已有了伤口,鲜血沿着墙壁、身体与雨水混为一起,他抽噎着想要抬手擦掉自己的眼泪,他不想哭,他想更加坚强一点,可是眼泪却像决堤了一样。
  仿佛要把这几年没有流过的眼泪统统流尽。
  他最后使出全身的力气,狠狠往墙上撞去,终于因为头疼晕了过去。他缓缓露出笑容,整个身子沿着墙壁滑落至泥泞的草地上。
  而雨还在下,还在冲刷着这一切似乎可以冲刷掉的,以及更多的再也冲刷不掉的东西。
  只是这里除了雨声与风声,再也没了其他声音。
  宁休找遍了整条枫林路,都没有见到明雁。他开离这条路,往其他地方找去。他现在十分十分担心。李仁海的事情是之前就想好要今天收尾的,私心的他想要在明雁生日前将这件事完成。
  往常明雁在家时,从来不爱看手机,相反爱看书、爱弹琴,偏偏今天他临时有工作出了门,明雁也出了门,偏偏明雁又对他说了那些话,偏偏他现在找不到明雁。
  他特别害怕明雁看到那些,他不保证明雁是否能够想起那些糟心的事。
  只是那晚贴着自己颤抖的明雁,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悔恨地伸出手握成拳,狠狠砸向方向盘。
  他很后悔,明雁说喜欢那便喜欢,他又何必那样直白地拒绝?他为什么不能先把明雁带回家,再好好处理这些?他明明可以处理得很好,可现在,他连明雁在哪里都不知道。
  他望着车外越下越大的雨,脸色阴沉得比外面的天空还甚。
  又是加班的一天,离开公司时,外面大雨停了,明思抬头看了看公司外的天空,脸上露出笑容,雨停了就好,他刚好没带伞呢。他抬脚打算往路边的公交站台走去,恰好此时他的手机响。
  他拿起一看,见到是明雁,笑容更甚,接起来:“明明?”
  “哥哥……”明雁的声音很小,并且隐隐有些不对劲。
  明思收起笑容:“明明,你怎么了?”
  “哥哥你来接我……”
  “好,在哪里?”明思不知不觉也放低了声音,听明雁报了地址,他便挂了电话,转身往车库走去,开自己停在这儿平常并不常开的车。
  明思打开车门走下车,打着小小的手电筒,终于在那条小道深处找到了明雁。
  明雁靠墙坐着,眼睛不知看向何处,听到脚步声,也没有转头,依然保持着那样的姿势。
  “明明?”明思试探地叫他。
  明雁微微侧脸,却依然没有看向他,只是道:“来了啊。”
  “我来了。”明思上前,伸出手去:“来,我们回去。”
  明雁眼睛眨了眨:“哥哥,我爬不起来。”他很想转头,也很想自己站起来。但他真的已经没有一丝力气。幸好这是他的亲人,他可以这样展示自己的无能与无力。
  明思收起一切疑问,上前将明雁抱起来,转身往车子走去。
  明雁被明思抱在怀中,双手垂在身侧,他突然想起被李仁海侵犯的那天,宁休就是这样抱着他,并用衣服遮住他的身体与他的脸,他的头又疼了起来,不是伤口那里一直存在的疼痛,而是来自于神经深处的疼痛。
  明思见他似乎在摇头,低头看他,明雁却只是紧紧闭着眼。
  怀中抱着的人,衣服已经湿了,全身均已湿透。他隐隐觉得自己似乎闻到了什么奇怪的味道,直到将明雁放到车中,打开车灯,他才知道自己闻到的是什么味道。
  血的味道。
  “明明!”
  明雁懒懒地睁开眼睛,半眯着看他:“哥哥,我不要去医院。”
  “好……”明思的声音反而抖了起来,他已经看到了明雁身上斑驳的血迹,以及他脸上的血迹。他想要伸手去摸一摸,却又收回手,他知道明雁此刻的身份,是容不得被别人知晓这一切的,他道:“我们不去医院,不去医院。”
  “哥哥,去我那里吧。”
  “好——”明思握紧拳头,克制住自己颤抖的手,将车子往远处开去。

  ☆、五十六

  明思的那个三院的同学几乎与他们同时到。
  进了房子里,打开白炽灯,明思看清楚那一切时,他惊地只能将自己手握成拳,塞到嘴里,以避免自己叫出来、哭出来。
  明雁的脸惨白一片,脸上均是凝固了的血。
  明思的同学是医生,早已习惯了这些,娴熟地脱了明雁外面的衣服,上下查看时,明雁轻声道:“是后脑勺。我自己撞的墙,当时力气不大,口子应该也不大,现在好像也已经止血了。”
  医生一听这话,愣了下。饶是他看惯了这些场面,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病人,他回头看了眼明思,可明思早吓得脸色也跟着白了起来。
  他暗暗撇了撇嘴,转身料理起明雁的伤口,用酒精水洗净明雁后脑勺的伤,明明应该很疼,明雁却一动未动。查看后,他轻声道:“得缝针。”
  明雁冷静问道:“几针?”
  “八针。”
  “那看来口子还挺大的。”明雁语气平静得,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伤口。
  医生来时带了这些基本工具,他洗净手,准备拿麻药喷雾给后脑勺那个部位上些轻微的麻醉,明雁出口:“不用上麻药,直接缝。”
  “明明!”明思走上前:“这个麻药就一点点不碍事的。”
  “不用,直接缝。”明雁坚持。
  “明明——”
  医生开口道:“行了行了,有完没完了你,你弟弟都没叫一声疼,就看你在一边一惊一乍的!”
  “我——!”
  “好了,没事的,哥哥。”明雁出声止住他的话,随后背对着医生道:“缝吧。”
  八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明雁感受着每一丝疼痛,他想自己要永远记得今天的这些疼,永远记得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永远记得,不要冲动。
  他不知道应该感谢今天,还是厌恶今天。
  如果没有今天,他大概就永远忘记了那些,在宁休的庇佑下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人。
  可是因为今天,他想起了全部。他痛苦不堪,他厌恶自己。可他却更真实地认识了自己。
  明思一直看着明雁,就怕他受不了。
  可明雁全程面目平静,到了后来甚至微笑起来。
  他想他的弟弟一定是疯了。
  明思的同学是个好大夫,十分娴熟且完美地缝好了伤口,再用白纱布给他绕了一圈,由于伤口位置偏下,纱布绕的轨迹就有点可笑。可现在谁都笑不出来。
  他收拾着自己的东西,交待道:“海鲜啊羊肉,深色的东西不要吃,这些你们都知道的,其他就不碍事了。”
  明思紧张地还在不停问他其他注意事项。
  明雁没有在意这些,他只是轻轻地站起来,走到镜子面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头上那一圈可笑的白纱布,伤口火辣辣地疼,他却面无表情。
  今天阴天,又下了大雨,室内湿气很重,镜子上还有一层薄薄的水蒸气,他抬手擦去面前的那一片,自己的面容更加清晰,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
  明思送完他同学,回来就看到明雁在对着镜子在笑,他莫名觉得没牛呱锨埃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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